勿为极端之事,勿增不正之行。
——富兰克林
陈军的父母都是工程师,他是家里的独苗,简直都快成了“小皇帝”,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父母总是满足他的要求,真是“顶在头上怕摔了,含在口中怕化掉”,娇生惯养,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可怜天下父母心!
眼看“小皇帝”一天天长大,上三年级了,还让父母背着去上学。这时候,父母才感到这样下去会把他宠坏,将来难以成材,急需改变一下爱的方式,他们决定从经济上严加限制抓起。
一天下午,“小皇帝”要买一只气枪,父母没答应。第二天,他捂着肚子,要钱去买哈密瓜吃,父母还是拒绝了他。再一天,他要玩遥控飞机,伸手去爸爸口袋里掏钱,被打了一巴掌……一连几件事,陈军由“小皇帝”一下成了“阶下囚”,心里的委屈层层叠加,终于爆发了:趁父母不在,撬开大立橱,摸出5张“大团结”,到街上吃喝玩乐去了。
父母并没有觉察到这一切,有了“成功”的第一次,“小皇帝”胆子更大了,一个月不到,大立橱里一张2000元的活期存折被他“送”到市场上去了。父母终于发现了“秘密”,沉稳的母亲动了手脚,饱尝了皮肉之苦的“小皇帝”,开始对父母疏远了,常常不回家吃饭,和一帮小哥们儿厮混在一起,并开始把手伸向了别人的腰包。最终走进少年犯监狱。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急剧上升,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据报道:浙江省1983年抓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995名,而2004年已达12663名,21年上升了4倍多。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我们虽然年龄小,有些人因为不知法、不懂法犯下了罪行。但是,法律不会因为我们不懂法而不追究责任,不懂法并不能减轻我们的罪过。当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后悔当初不该不学法、不守法,触犯了法律,受到了处罚,已经无法挽回了。
然而还有一些人却在知法犯法。由于贪欲的膨胀和缺乏严格的管理,他们一步步走向深渊。
南京曾经发生过一起学生长期结伙盗窃案件。6名团伙成员在案发时平均年龄不到18岁,他们同校同班同宿舍,最令人吃惊的是他们所学专业竟然是与法律相关的保安专业。
他们把学习的法律知识都抛到脑后,什么值钱就“拿”什么,几个人平均分配获得的财物,作案时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顺利,时间长了,对在学校“拿”点东西已经不感兴趣了。最后一次大家商量,快毕业了,今后要分配到不同单位,6个人没机会一起“拿”了,决定干点大的。就去了一家手机店。
因为他们几个是“铁哥们儿”心齐,有事经常能互相“打掩护”,先后盗窃的财物将近1万元,学校和家长都没能发现。6名学法不守法的少年,最终得到的不是毕业证书而是法院的判决书。
沉痛的事实告诉我们,从小就要学习法律知识,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学会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分析、辨别各种社会现象,从而决定自己赞同什么,反对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并且,当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那么,怎样培养孩子遵纪守法的习惯呢?给家长的建议如下:
1.家长应督促孩子认真学习和遵守校规校纪。《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学校整个集体的行为准则,每个学生都应遵守,不能任性妄为。
2.家长应帮助孩子养成健康的思想、品行。经常带领孩子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使孩子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等。注意防止不良思想对孩子的影响,严禁孩子看不健康书刊、音像制品。
3.教育孩子发展健康的人际交往。不良交往是导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不良交往会相互影响、交流、传授不良行为。要让孩子交些品行上超过自己的朋友,防止孩子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
4.督促孩子学习法律知识。可以有针对性、有选择或较系统地学习法律条文。例如《宪法》、《教育法》、《国旗法》、《国徽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内容,从而使孩子掌握一点有关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