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译林人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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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作者附注(5)

4. 最终,洛克先生至多证明,当女人有孩子的时候,他完全能够在男人身上找到继续与女人生活在一起的原因;但是,他根本没有证明,在分娩之前以及怀孕的九个月中,他也应当与她生活在一起。假如在这九个月内,男人对这个女人漠不关心,甚至都不认识她了,那么为何他要在女人分娩之后帮助她?为何他要帮着抚养孩子,既然他不仅不知道这个孩子是他的,而且他既没有决心要这个孩子,也没预料到他的出生。洛克先生显然是将还存在疑问的事情当作前提了,因为问题不在于知道为何男人在女人分娩之后依然跟她生活在一起,而是为何在怀孕之后他还要跟她生活在一起。一旦欲望得到满足,男人就不再需要这个女人了,女人也不再需要这个男人。男人根本不操心自己行为的后果,或许对此也没有任何概念。男人和女人分道扬镳,似乎在九个月之后,他们都不记得彼此曾经相识一场。这种记忆能够使一个人在繁殖后代的行为上偏爱另一个人,因此,正如我之前在文中证明的那样,它要求人类的智力得到更深层次的发展,或是进一步的败坏,而我们这里谈到的人还处于动物的状态,从而不能假设他的智力已经到达了这样的程度。因而,另一个女人可以与他之前认识的女人一样方便地满足男人新生的欲望,同样地,假设之前那个女人在怀孕期间拥有迫切的性需求那么另一个男人也可以满足她,但是我们对于这个假设抱有合理的怀疑。假设在自然状态中,女人在怀孕之后不再感受到情欲,那么她与男人共处的障碍就变得更大,因为这个时候她既不需要令她受孕的那个男人,也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男人。因此,男人没有理由追求同一个女人,女人也没有理由追求同一个男人。从而洛克的推理遭遇失败,这个哲学家的所有论证都不能避免他犯霍布斯以及其他人犯的错。因为他们要阐明的是自然状态中的一个事实,也就是说,在这种状态中,人们过着孤立的生活,某个人没有任何跟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的理由,更糟糕的是,或许大家也没有任何彼此生活在一起的理由。他们没有考虑到要抛开社会的时代去考虑问题,在社会的时代里,人们总是有理由彼此生活在一起,某个人也总是有理由与某个男人或女人共同生活。

注十三:

有关语言创立的利弊应当做一些哲学上的思考,但是我尽力避免自己卷入到这些思考中去。因为人们不容许我攻击那些普遍的错误,而有学问的人又太尊重他们的偏见,从而不能耐心地去容忍我那些所谓的悖论。有些人有时也敢于站在道理的一边反对大多数人的意见,却没有遭到人们的横加指责,那么就把发言权留给他们吧。

若是消除多样性的语言的灾祸和混乱,若是人们只熟悉一种表达方法,永远用符号、动作和手势来表达自己的意思,那么人类的幸福就毫发无损了。事实上,目前的情况是,我们普遍认为愚蠢的动物,似乎在这方面也远比我们强。因为它们不需借助语言的媒介就可以比任何人,尤其是使用外国语言的人,都更容易也更成功地表达它们的感觉和思想。(伊萨克·沃西乌斯,《诗歌与韵律的特性》,第66页)

注十四:

柏拉图指出,离散量及其比例关系的概念在最微不足道的技艺之中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他有理由嘲讽他那个时代的作者们竟然声称帕拉墨得斯?[27]在特洛伊之围时发明了数。这个哲学家又说,就好像阿伽门农?[28]在此之前都不知道自己有几条腿似的。事实上我们发现,社会和技艺能发展到特洛伊之围时期的程度,人们就不可能不会使用数或是计算。但是,在获得其他知识之前识数的必要性并不能使数的发明更加容易想象。一旦认识数的名称,就很容易解释数的意义以及产生这些名称所表达的概念。但是要发明这些名称,就必须在设计这些概念之前可以说是很习惯于哲学思考,锻炼自己根据事物唯一的本质去考虑它们,不依赖任何其他的认识;这就需要进行十分艰难、十分形而上学且相当非自然的抽象,但是没有这种抽象,这些概念就永远不可能从这一种或这一类事物搬到另一种或另一类事物之中,数也不会具有普遍性。一个野蛮人能够分别考虑他的右腿和左腿,或者根据“一对”这个不可分割的概念,将它们视为一体,从来想不到自己有两条腿。向我们描绘某个物体的描述性概念是一回事,确定事物的数字的概念又是另外一回事。野蛮人甚至数不到五,尽管当他将一只手贴合到另一只手上面时,他能注意到两只手的手指恰好是彼此对应的,但他绝不会想到它们的数量也是相等的。他不会数自己的手指的数量,正如他不会数自己的头发的数量一样。若是在让他明白什么是数之后,又有人告诉他,他手指的数目与脚趾的数目相等,他经过一番比较,发现确是如此之时,可能会惊讶不已。

注十五:

不应当将自尊和自爱混为一谈,这两种情感在本质上以及产生的后果上都相差甚远。自爱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它促使任何动物都关注自身的存续。在人的身上,自爱受到理性的引导以及怜悯心的调适,从而产生了人道和德性。自尊只是一种相对的、人工的情感,产生于社会之中,它促使每个人重视自己甚于任何其他人,引发人与人之间一切的互相损害,是荣誉心真正的根源。

理解了这一点之后,我认为,在我们的原始状态之中,在真正的自然状态之中,自尊是不存在的。因为,每一个人都将自己视作是观察自己的唯一的观众,是世界上唯一关注自己的存在,是自己的价值的唯一的评判者。自尊产生于他还不能形成的比较之中,因此这种情感还不可能在他的心灵中萌发。同样地,这个人也不可能有仇恨或复仇的欲望,这种激烈的情感只能产生于对受到的某种侮辱的判断。由于构成侮辱的是蔑视或是损害他人的意图而不是损害,既不懂得相互评价也不懂得相互比较的人在涉及到某种利益时可能会彼此施加很多暴力,但永远不会互相侮辱。简言之,每个人看待他的同类几乎就如同看待另一种动物一样,可以劫掠弱者的猎物,或是将自己的猎物让与强者。他们将这种掠夺行为看作是自然事件,没有任何傲慢或是怨恨的情绪,只有失败时的痛苦和成功时的喜悦。

第二部分

注十六:

这是一件极其引人注目的事情:这么多年以来,欧洲人费尽心思引导世界上各个地方的野蛮人采用他们的生活方式,但是却无一例成功,甚至借助于基督教都没有用。因为我们的传教士有时能将他们变成基督徒,但永远不能将他们变成文明人。他们对于采取我们的风俗,以及以我们的方式生活的不屈不挠的抵制,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战胜的。假如这些可怜的野蛮人正如我们所想的那样不幸,那么是何种难以想象的异常判断使得他们始终拒绝模仿我们使自己文明化或是学着幸福地在我们之中生活?我们在很多地方都看到,有些法国和其他的欧洲人自愿隐遁在那些野蛮民族之中,在那里度过整个一生,无法再抛却一种十分奇怪的生活方式。我们甚至还看到,一些明智的传教士以感动的心情怀念他们在那些备受轻视的民族之中度过的宁静而纯朴的日子。假如人们回答说,他们没有足够的知识对他们以及我们各自的状态作出正确的判断,我反驳说,对于幸福的评判无关乎理性,而是关乎感情。此外,这个答复依然能够更加有力地驳斥我们这些文明人,因为一方面野蛮人的观念使得他们远不能对我们的生活方式抱有感情,另一方面我们的观念更不可能允许我们拥有野蛮人喜好他们的生活方式的心境。事实上,经过几番观察,他们很容易发现,我们所有的努力都只有两个目的,亦即,自身生活的安逸以及他人对自己的尊重。但是,野蛮人独自在树林中度过一生,或是捕鱼,或是吹一支粗糙的笛子,从来不知道吹出个曲调来,也从来不想去吹个什么曲调,我们如何能想象他们从中得到的那种快乐呢?

人们曾经多次将一些野蛮人带到巴黎、伦敦和其他的城市,急于将我们的奢华、我们的财富以及我们所有最有用、最稀奇的技艺展示给他们看,但是,这一切只引起他们傻傻的赞叹,却没有一点觊觎之情。其中我还记得三十年前有人将某些北美洲人的一个酋长带到英国宫廷的故事。人们将无数的东西摆在他的面前,试图送他一件招他喜欢的礼物,但是好像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我们的武器对他来说笨重而不方便,我们的皮鞋让他脚痛,我们的衣服让他浑身不自在,他拒绝了一切。最终,人们看到他拿起一条毯子,似乎很高兴地将它披在肩上。有人立刻对他说:“至少,你承认这样东西是有用的吧?”他回答说:“是的,我觉得它几乎跟一张兽皮一样有用。”假如他曾披着它们淋过雨的话,他连这句话都不会说。

或许有人会跟我说,是习惯使得每个人依附于自己的生活方式,阻止野蛮人感受到我们的生活方式的益处。若是从这个观点出发,那么习惯维持野蛮人爱好他们的贫困的力量,比维持欧洲人喜爱他们的享乐的力量还要大,这一点至少应当是十分奇怪的。但是为了对这个异议作出无可辩驳的抗辩,我不会援引所有那些人们徒劳无功地试图将之文明化的年轻野蛮人,也不会谈及那些人们试图在丹麦教育抚养、却全部因忧伤和绝望而死亡的格陵兰人以及冰岛居民,他们或是忧郁而死,或是因试图游泳回到自己的国家而溺死海中;我仅引用一个已经完全得到证实的例子,将它提供给欧洲文明的赞美者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