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销售(或市场)为起点的财务计划模式
它是我国改革开放至今所实行的一种模式。它的特点是:①提出财务计划目标的主体是企业。随着政企分开,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改革进程,政府不再给企业直接下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计划目标的提出主体是企业或经营者自身,这就使财务计划制定主体与财务计划目标的提出主体合二为一。在以销售(或市场)为起点的财务计划模式下,财务计划目标的提出主体具有微观性、经济性和内部性的特点。②财务计划目标是销售额目标。在以销售(或市场)为起点的财务计划模式下,通常按“销售量× (售价-成本价)=利润”的公式编制财务计划,尤其是编制盈利计划。这里,每个企业的产品或劳务在市场中实现的价值份额是整个财务计划的出发点。企业必须面对市场,不仅要预计销售量,而且要预计销售价。没有一定的销售量份额和能抵偿成本并有盈余的销售价格,企业就难以在竞争中取胜和持续发展,销售往往成为企业生存的基础。在企业编制财务计划的实践中,也常常出现以利润作为目标的情况,但是,这种利润目标一旦与市场可能实现的销售情况不一致时,利润目标就有不得不被修正而服从销售的可能性,此时利润仍然不是起点而是结果。在以销售为起点的财务计划模式下,企业也要制定成本降低计划,这一计划不仅涉及如何通过技术革新和有效的管理组织以降低物耗数量,也涉及如何通过合理选择进货方式和渠道以降低物耗单位成本。不过,这种成本降低计划一般是从成本自身出发的,它并不是以利润目标为基准确定成本降低的数量和价值额,成本自身就是计划的起点,利润相对于成本只是成本降低的必然结果。③财务计划目标提出的依据是市场供求状况和企业的市场份额。一旦企业面向市场经营,企业销售额的大小就取决于市场的供求关系,一个企业销售额的最终份额还取决于其竞争力及其由此决定的市场份额。总之,而对市场,以销售实现为起点是这种财务计划模式的特点。
(3)以利润(或出资者权益)为起点的财务计划模式
随着产权主体的明晰化以及出资人对经营者约束的强化,以利润(或出资者权益)为起点的财务计划模式将被最终确立。它的特点是:①提出财务计划目标的主体是出资人。从理论上讲,任何出资人投出资本都有其风险偏好及其相应的报酬预期,否则投资将失去目的,在两权分清后,出资人的风险偏好和报酬预期是通过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成果得以体现的,只有当经营者按照出资人的意愿经营并实现其预计报酬时,经营者才会被聘用或续聘。不难看出,出资人是两权分离企业财务计划目标的提出者,这不仅反映了出资人进行投资的目的,也体现了出资人的基本权益以及对经营者的约束,同时,也表明了经营者对出资人的责任。经营者的基本职责就是通过面对市场,参与竞争,以实现出资人的投资报酬预计。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抑或企业不仅要面对市场从事经营,而且要面对出资人承担责任。出资人作为企业财务计划目标的提出者经历了一个直接提出主体向间接提出主体的转换过程。在采取直接实物投资的场合,出资人直接给经营者提出应达到的投资回报率;在采取间接证券投资的场合,出资人通过对证券的买卖间接限制经营者必须达到的最低投资回报率。当低于该回报率时,将证券出售;当高于该回报率时,则长期持有。在以利润为起点的财务计划模式下,财务计划目标提出主体具有微观性、经营性和外部性的特点。②财务计划目标是利润(或出资者权益)。这里利润是指资本利润率或每股净收益。从长期观点看,出资人追求自身财富最大化,表现为企业的市场价值(或股份)最大化。但就每一个财务计划期而言,则必须是在保证资产质量优良的条件下,资本利润率或每股净收益尽可能最大化,如果持续地看,每一期的资本利润率或每股净收益最大,则企业的市场份值(或股份)最大。以利润作为财务计划目标,不仅要求企业追求销售额最大、成本费用最低,而且要求尽可能减少资本投入。同时,由于利润作为财务计划编制的起点,就使得利润不再是计划的结果,而是计划的前提;利润不再是追求销售和成本目标的结果,表现为一种被动性,而是为了追求利润目标,销售和成本必须保持怎样的水平,表现为一种主动性。③财务计划目标提出的依据是市场平均利润。任何出资人和企业都必须至少获得平均利润。基于市场经济中存在自然垄断,平均利润就采取了三种形式:一是以平均市场利率为标准的整个自由竞争市场所形成的平均利润;二是以行业垄断为基础所形成的行业平均利润;三是以地区优势或垄断为基础所形成的地区平均利润,该利润表明了不同地区的资源和环境差异。理论上讲,任何投资行为都必须取得平均市场利率,否则,人们就会储蓄,而不会把资本投入企业。但就一次具体的投资而言,因投资所处的行业和地区不同,所应达到的投资回报应与相应行业和地区的平均利润一致,抑或为最基本的水准。市场平均利润可以分为实际和预期两种标准,财务计划目标的制定应以实际标准为基础,考虑到计划期的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形成预期标准。随着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这种预期逐渐表现为一个投资大众的共同预期过程。结果使得财务计划目标的依据更具市场化和客观性的特征。
2)财务计划的循环
以平均利润为起点的财务计划是两权分离条件下所必须采取的财务计划模式,这种计划表现为一个循环过程,其环节如下:
(1)以平均利润为起点确定目标利润
出资人通过预期平均利润确定平均市场利率、或行业平均利润、或地区的相应行业的平均利润,以此为基本依据,经过与经营者的讨价还价(主要是对预期的准确性的判断)最终确定某一企业的预期资本净利润率。以该资本净利润率乘以计划年度的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得到应该实现的目标利润总额。如果当期追加了资本金时,也应将投入时间折算列入所有者权益总额之中。值得说明的是,计划年度所获得的利润不能作为预测期的所有者权益,因为它尚处于未分配的盈利状态,是期初资本和追加资本运用的结果,而不是形成当期利润的动因,只有分配后的利润方可作为所有者权益的计算项。在我国不少企业高额负债经营,资本金极少,在确定财务计划目标时,可以采用总资产利息税前利润率指标,以利息税前利润总额作为目标利润。
(2)以市场需求为基础编制销售计划
目标利润的实现只能通过市场销售达成,在确定了目标利润的基础上,应通过市场需求预测,制订销售计划,这是由经营者进行的。制订销售计划应满足以下要求:①销售计划的制订是以生产成本或销售成本以及相关的费率不变为前提的。因此,这一计划关键是确定企业已经营的产品或商品的市场销量和售价。②销售计划应该确保在成本和费率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扩大销量争取价格优势,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目标利润的实现。③销售计划一经确定,就应按不变成本和不变费率计算预期可能实现的税后净利或利息税前利润,在与目标值比较后,其差额在剔除税收的影响后就是成本和费用应该降低的最小目标值。它意味着企业要达成目标利润就不得不降低的成本费用数额。如果编制销售计划的结果是达成目标利润,成本费用的降低就不是一个被迫降低的过程,而是一个主动寻求降低的过程。
在确定了目标利润后就转向销售计划,意味着使目标利润转化为一个市场可实现过程,在此基础上再制订成本费用计划就意味着使目标利润转化为一个企业内部管理可实现过程。
(3)以内部管理改善为基础编制成本费用计划
如上所述,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存在两种可能前提:一是销售计划无法达成目标利润,其差额成为成本费用计划所必须考虑的降低目标,这一目标也称为目标成本费用。实际上,在成本费用计划中,企业通过技术革新和改善管理,所降低的成本费用可能大于目标成本费用,但不得低于它。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往往要为达成目标成本费用做出努力。二是销售计划已达成目标利润。这时,成本费用计划就不存在一个目标降低值即目标成本费用。尽管如此,企业仍然必须通过技术革新和改善管理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因此,不断降低成本费用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企业通过编制销售计划和成本费用计划,就可以确定在现有的资产规模和经营结构下,预计实际可望达到的利润,将其与目标利润比较,可以得到两种可能的结果:一是预计实际利润不能达到目标利润,这意味着企业在现有资产规模和经营结构下,不能达成出资人提出的目标利润,因而应该通过扩大资产规模,改善经营结构以增加利润,相应必然要增加投资;二是预计实际利润能达到目标利润,即使如此,企业也不能放弃任何一个投资机会。首先,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企业必须把经营结构的调整作为一个渐进的过程,为此必须要进行投资。其次,在市场需求的变动中,市场上总是存在潜在的投资机会,企业不能错失良机。因此,企业寻找投资机会也就区分为主动寻找和被迫寻找两种。
(4)以寻求潜在的获利机会为基础提出投资计划
在销售计划和成本费用计划的基础上提出投资计划,意味着投资计划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是否存在扩大投资而增加销售的潜力,包括在原有经营结构基础上增加投资和扩大经营范围以增加销售;二是企业是否存在扩大投资而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成本费用的降低可能不需要增加投资,也可能要增加投资,后者必然要提出投资计划。
从理论上讲,投资计划无论是通过增加销售,还是通过降低成本,以达到目标利润,都必然要求投资项目所取得的税后净利既补偿目标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也应为新增投入资本(不含负债)提供按目标资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资本净利润率不降低。由于资本利润率是按年计算的,所以,新增投入资本取得的平均资本利润率也应按实际投入时间换算为年度利润率,即新增投入资本投入时点至年底的月份数除以12个月,再乘以出资人要求的资本利润率,就是投入资本当年要实现的利润率。值得说明的是,通过投资新增的利润,可能是销售扩大的结果,也可能是成本费用节约的结果。
当投资计划并不能在当年见效时,就应根据资金时间价值的要求,计算整个投资期的平均投资报酬率(年度报酬率),换算成利润额后,加入到计划年度的利润中,一并判断是否达到目标利润。同时,在实际考核经营者业绩时,也应将考核期进行相应延长,或者按不含该投资利润的目标利润进行考核。
(5)以寻求现金收支平衡制定筹资计划和现金流量计划
销售计划、成本费用计划、投资计划必然带来现金的流入和现金的流出。一般情况下,当企业的现金流入小于现金流出时,企业必然要进行筹资以弥补现金短缺;当企业的现金流入大于现金流出时,企业必然要将多余现金进行投资以避免现金沉淀。不难看出,投资计划有两种:一是企业为确保目标利润实现和寻求投资机会而进行的投资计划,该计划是在现金流量计划之前编制的,所需投资额成为现金流出的一部分;二是由于现金盈余,企业为防止现金沉淀而将盈余资金投放出去所编制的投资计划,它是在现金流量计划之后编制的,通常是短期投资计划。从企业发展的一般趋势看,企业新增投资以扩大经营规模的过程必然伴随着筹资行为的发生,从这个意义来讲,筹资是企业的一项经营风险行为,因而筹资计划的制订也是企业的一种经常性计划活动。尽管如此,企业也会出现现金流入大于现金流出产生净现金流量的现象,这时企业并不需要筹资,因而无需编制筹资计划。
企业都将不断产生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它构成编制现金流量计划的基础。①当企业发生现金盈余时,企业应将盈余现金投放出去,所以现金流量计划中只包含投资计划,而不包含筹资计划。在这里,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把投资按其资金的来源,分成由追加资本形成的投资;由追加负债形成的投资;由企业内部盈余所形成的投资。凡投资是通过追加资本和负债取得资金来源时,就会产生筹资计划;凡投资是通过企业内部盈余取得资金来源时,就不需要产生筹资计划。并且,正如前述,如果追加资本以投资,为保证目标利润的实现,该投资获得的利润不仅要保证追加资本取得的资本净利润率与目标利润一致,而且至少保证企业原投入资本所获得的净利润率也达到目标利润的要求;如果追加负债以投资,为保证目标利润的实现,该投资在补偿利息支出后所获得的净利润,也至少要保证企业原投入资本所获得的净利润率要达到目标利润的要求;如果是内部盈余用于投资,则该投资至少要保证企业原投入资本所获得的净利润率要达到目标利润的要求。②当企业发生现金短缺时,不论这种短缺是由于追加投资所致,还是经营周转所致,都需要对外筹资,或是资本筹资,或是负债筹资,相应这些筹资的追加必须保证原投入资本和新投入资本所获净利润率达到目标利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