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教育政策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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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教 师(17)

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不同于民法和行政法上的权利,它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法律上享有的、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一般叫做办学自主权。根据枟教育法枠的规定,我国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的办学自主权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按照节程自主管理

节程是学校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学校根据本机构的节程,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可以自主组织实施管理活动,作出管理决策,并建立完善自身的管理系统,而无须事无巨细,请示主管行政部门。学校按照节程自主管理的权利,是学校法人地位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学校法律地位的重要保证。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的基本活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最基本的权利。依据这项权利,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因校制宜,自主组织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实施。

三、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招生权是学校的一项重要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发展规划以及实际办学条件和能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生。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

【案例5唱3】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权是否会干扰正常招生秩序?[51]

近几年,诸多未能因占据“有利地形”导致孩子无法被分进一所好中学的家长,渴求让孩子通过考试的方式公平竞争。这种“需求”促生了以民办中学为主的招生考试。

委托培训学校招考、委托小学毕业学校传递信息民办学校在没有一条明确的招生政策指引的前提下,推出了各种“地下”招考措施,而部分民办中学的招生火爆程度则超出想象。

一方面,枟民办教育促进法枠中提出,民办学校有自主招生权;另一方面,枟义务教育法枠中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两法相矛盾的前提下,民办中学招生考试火爆的背后,意味着什么?

[考试的对象]住址分配不利的人

连续两个月,郑州市不少小学毕业生均已“转战”了多个考场。孩子们目标相同:要上一所理想中的好学校。考生小明自5月份就开始赶考,先是在郑州市某民办中学设在焦作的考场进行了一场考试,随后又赶回郑州,参加第二场考试。

昨日,在郑州一所民办学校,记者看到报到处外站了六七位家长。“孩子接到了录取通知,让来交费的。”但费用交还是不交,家长们到了学校又开始犹豫。“学校到底咋样?虽然说是以前的初中分校,但到底是去年第一年转制,办学水平、师资都没有一个衡量标准啊。”

[考试的形式]设多个考场循环考

几所较有名气的民办中学报名参与考试者众多。一些学校只录取四五百人,但报名人数达七八千,录取比例最高者达到20∶1。

一名新密市的小学毕业生家长介绍,前不久郑州一所转制中学在巩义组织了一场考试,新密的考前培训班组织了8辆大巴车,满载学生前去赴考,但最终被录取的学生还不足20人。“考试题不简单,考试的学生程度也高。”这位家长说,自己孩子所在班上的学生去考试,没有一名被录取。但为了让孩子能到省会城市读书,他又选择让孩子参加另一所民办中学的考试,最终被录取了。

据了解,一些民办学校为了招揽到好的生源,设立多个考场,循环考试。一批考试结束后,马上公布成绩,通知成绩不错的学生交费报到,期限为三天左右。报到期限内学生没有报到,即被取消考试资格,重新设立下一个考场,继续进行考试。

[考试的主角]民办学校、部分公校

按照政策,公办中学接收就近分配划片入学学生,但一些公办中学为了生源有所保证,也在暗地里进行招生考试。

一位在某民办中学报到处前犹豫不决的家长表示:“拿不定主意交不交费,主要是得到通知,孩子还要参加一场公办学校的招生考试。”他说,公办初中如果考上了,不需要再交高价,孩子还能进入实验班学习。

相比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费用也是家长考虑的一个问题。“一般来说,孩子在民办学校上一年学的学费在万元左右,一些硬件更好些的中学则需要几万元。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一些家长认为:孩子首选的肯定是公办中学里的热点学校,就是因为分配不进这样的学校,才会选择去民办学校考试,如果能通过考试被公办学校录取,对家长和孩子来说当然都是件好事。

[考试的后果]催生培训班产业链

尽管属于民办学校,但依据郑州市的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进行招生考试。各民办学校为了将招生信息发布出去,催生了培训班这个产业链条。

一家小升初考前培训班直接向家长承诺:如果考不上某某等三所学校,全额退费。不少民办学校在各地也设有相同的考前培训班,由培训班将学校的招生信息发布给学生。同时,培训班也与各小学有密切联系,通过小学毕业学校将招考信息传递到考生处。

一些培训班“服务”齐全,组织学生集体赴考,租车、负责学生吃饭、为学生获得最早的录取信息。一些培训班甚至直接代理了考试,由培训班组织报名,安排考点。记者同时发现,除考前培训外,个别学校往年招考的试卷也在公开出售。

而社会上的奥数班、英语班也不乏生源。一位家长说,孩子班上的大多数学生自小学四年级起,就在社会上报了类似辅导班,主要目标不是为了开阔思路,而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

[考试的背后]转制难掩名校光环

据了解,一些转制后的民办学校由于转制前的名校“出身”,转制后也难以掩盖身上的名校光环。

“个别民办学校的吸引力甚至超过了多数公办学校,这也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一位教育界人士说,尽管政府对公办学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但从招生情况来看,一些公办学校甚至不敌一所民办学校,这也值得深思。

“除了冲着名校光环而来之外,民办学校采取的寄宿制、校服制以及生源选拔制等,也都是吸引家长的原因。”

他分析说,家长寄希望于整个学校的生源队伍优质化,为自己的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尽管民办学校的招生考试对于公办学校显得不公平,但民办学校有自主招生权,这又使得民办学校具备了招生上的优势。”

[考试的博弈]招考依法还是违法?

对于民办学校的招生考试,教育部门仍旧采取的是反对的态度。理由是,依照枟义务教育法枠“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但个别民办学校则提出考试有法可依,因为他们依据的是枟民办教育促进法枠中的“学校有自主招生权”。

据了解,在2008年前,郑州市初中分校的招生录取模式是电脑派位。按照郑州市教育局的规定,小学毕业生允许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学校,选择学生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时,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的形式录取。未超过计划者,直接录取。尽管如此,不少分校一边录取“摇号”产生的学生,一边自己组织考试招生。

“考试招生的目的,就是想要一些好生源。”一位民办学校校长说,作为民办学校,想生存下去,进入良性循环,只有把学校的教学质量搞上去,而生源质量是关键。

去年,初中分校取消后,转制后的民办学校的招生也不再采取电脑派位进行。今年,民办学校以哪种形式进行招生录取更没有标准可依。

“不考试,总得有个录取标准。对于家长和学校来说,最公平的一种方式就是考试了。现在考试不敢公开化,学校和家长都觉得累。”对于不允许进行招生考试的规定,一些民办学校校长怨言颇多,“不允许考试,民办学校以什么标准来录取学生?教育部门并没有给出个明确的招生意见。”

“枟民办教育促进法枠中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而枟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枠规定,民办学校可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我们是民办学校,以考试的方式来选拔学生也是有法可依的。”一位校长说,不让组织考试,但事实上大家都在考试,“这种矛盾已经不是一两年了,学生要考试,就要到处打听消息;学校要考试,就得到处发放消息,两者都很累。”

[考试的观点]法律法规尚待完善

“从表象来看,造成教育主管部门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组织招生考试,和民办学校招生考试火爆这一矛盾的原因是枟义务教育法枠和枟民办教育促进法枠在义务教育阶段到底以哪种形式招生的争议,而实质问题却是相关部门对于民办学校的立法滞后导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无从监管。”郑州市一位教育界人士说,如果不允许民办学校进行考试,让民办学校也接收义务教育阶段分配入学的学生,政府就需要全部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压力扛起来。“如今的民办学校每年也在为政府减轻不少压力,这是值得肯定的。”

这位人士认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权的各项具体内容没有具体限定,枟义务教育法枠与枟民办教育促进法枠在一些有争议问题上的解释无从谈起,地方政府也没有及时配套完善对民办教育学校的管理规定。监管缺失、无具体政策可依循,致使民办学校探索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特殊生长状态。”

【评析】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就近入学的限制,对于公办学校而言,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学区进行招生,学校对于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拒绝接受,但民办学校没有指定学区,为了学校生源的数量和质量,民办学校往往在招生范围、形式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不同,如民办学校采取考试方式,而公办小学、初中则要求取消文化笔试;公办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学区招生,而民办学校则可以跨区(县)招生。枟民办教育促进法枠规定的民办中小学校的自主招生权对整个教育选拔系统是否会造成冲击需要进一步研究。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学校有权根据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规定,针对受教育者的不同层次、类别,制定有关入学与报名注册、纪律与考勤、休学与复学、转学、退学等具体的学籍管理办法,实施学籍管理活动。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学生奖励、处分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奖励与处分办法。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退学处分。

【案例5唱4】 “除名”风波

2010年10月17日晚6点,某校初一学生小刚趁课余时间溜出学校到游戏厅、网吧去玩,直到次日6时才返校,校方立即让小刚转学,小刚父母不同意,与学校发生争执,学校遂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将小刚予以除名。小刚父母以学校违反枟义务教育法枠为由将学校告上法庭。

【判决】法院要求学校立即无条件接受原告入学要求,并协助父母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评析】国家相关法律禁止开除义务阶段未成年学生。枟义务教育法枠第27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枟未成年人保护法枠第18条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即使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的开除也应慎重。至少应做到实质公正和程序公正。实质公正意味着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考虑错误本身的严重程度、危害程度、频率及重发的可能性等因素来判断是否够得上开除;程序公正则要求履行正当的开除程序,包括告知、听证(学生及其监护人、学校负责人、知情教师和学生代表、社区知情人员和代表等)、告知其陈述权、申辩权、申诉权和起诉权等。

学校是授权行政主体,枟教育法枠第28条规定学校享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但学校对学生应慎用此项权利,对于普通违反纪律的学生,应以教育和挽救为主,不能简单地开除并将学生推向社会,这也是学校应尽的社会责任。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向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这是学校自主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所必然享有的权利,从保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讲,也是学校应尽的义务。学校有权依据国家有关学业证书管理的规定,对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受教育者,按其类别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学业证书。学校向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要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主管机关和受教育者的监督。

【案例5唱5】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发毕业证、学位证案

1994年9月,田永考入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该校枟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枠(以下简称068号通知)第3条第五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