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強尼殺了珍妮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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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诅咒 (3)

莫非定律,一条世界上最莫名其妙的法则。比方说:涂了果酱的吐司落地,朝下的,总是涂了果酱的那面;千辛万苦准备的考前猜题,考试当天总是刚好跟预测的相反;联谊时抽摩托车钥匙,总是抽到身上有恶臭的痞子;刚刚出门走到巷口,身后发生了火灾,十之八九肯定是自己家;总统大选,你会发现自己的一票总是投给不会上的那一方;箱子里有一只猫,如果不打开箱子,这猫可以是活的,也可以是死的。啊,抱歉,这例子举错了,这是薛丁格的猫。总而言之,它的意思是:如果一件事有最糟与最好两个发展状况,那么事情往往会向最糟的地方发展。现在,这法则正应验在钱宁身上,详情试着回忆第一段,想不起来你可以翻回去看,回忆完成后请跳接下一段。

「钱宁!」

珍妮弗双手都烂到露出白色的骨骼,少了一只脚,脸有一半沾满泥泞与尸虫,身后拖着肠、胃、肾、肝、脾与全套呼吸系统,站在门口吼着。

「钱宁!你为什么开车撞我!」

钱宁愣着,脸上没有表情。好吧,好像有一点懊恼,好像还有一部分是疑惑。他的大脑还在计算着棒球赛的分差,下一位打者可能以什么样的方式,打破投手的配球陷阱。爆米花还蛮好吃的,不过再加点盐巴似乎会更好,冰凉的啤酒好黄好湿,如果我尿出来的是啤酒就好了,这样我就可以喝完,然后用杯子回收,再喝它个一遍,真好。不过尿出来的啤酒,恐怕是温啤酒,啧。

啊啊,胯下有点痒,是不是得了皮肤病呀,会不会是因为珍妮弗的关系呢?嗯嗯,我的性爱对象有些混乱,该不会是性病吧?说到珍妮弗,珍妮弗刚刚已经死了,放在车子后面行李厢,用黑色塑料袋装起来,袋口没封起来应该没关系吧?除了上次我叫巡警来家里那次以外,三个月以来巡警都没有绕到这里来过,所以应该没问题。

那眼前这女人是谁?看起来有点像珍妮弗,噢,不是有点,是很像,双手受伤的部分也很像。哇哇,肠胃拖到身后还可以活着吗?不可能吧?咦,有些尸虫耶?死不到几小时就有尸虫,会不会太夸张?嗯,那么也就是说,我承认她是珍妮弗啰?左脑同意,右脑同意,那么她没有死啰?靠,这样会不会太扯?这样等于已经烂光光了耶,真扯,延脑说我们应该有点反应,那来点尖叫好不好?左脑赞成,右脑不反对,不过这样爆米花与遥控器,双手可能就抓不住了。没关系,就让它们直接掉下去好了,这样画面看起来比较有张力。

(以上内容,如果可以的话,请在一秒内阅读完毕,这些内容在钱宁当时的脑内,只是瞬间啪叽、啪叽两声神经电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