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深秋的海边,如同过气的明星一般,变得无人问津。就连那些为了躲避城市喧嚣前来养老的人们,也都回到子女家,来躲避这份逼人的萧瑟。偌大的风景区里也只有大学里的情侣,手牵手去那些在夏天里贵的离谱而现在拼命打折促销的宾馆,和无聊出来上网的这一点点行人而已,其余都躲在学校里熬过这个漫长的寒季。
我呆在这个被暖气充满的奶茶店里,坐在柜台里望着门外阴郁的天空。已经五天没有出现过太阳了,天气预报原本说好的今天放晴,谁会想到不仅没有放晴,他竟然更变本加厉还刮起了大风。
今天店里只来了一对情侣,在角落里腻歪了半天,然后店里又只剩下了我自己。
“我去!这风真烦人。”心里暗骂了一句。原本放在店门口的广告牌又被风吹到了,已经算不清是今天第几次吹倒了。我起身出门,一推开门,风卷着海水的湿气一股脑的吹进来。
“这天气恐怕要下雨了,今天够呛再来客人了吧。”把广告牌扶起来,抬头望了望天,随即直接把广告牌拿进了屋里,省的再被风给吹倒。
拿进来后才发现今天早上自己亲手写的“双十一光棍节本,店产品一律买一赠一”字样被风吹得已经面目全非。不知何时十一月十一号成为了一个节日,各大商家以此名义大赚一笔,而广大群众在一片再买就剁手的自嘲中大卖特卖,但谁有还记得这个节日所要关注的人群。看到这句话不经自己笑起来了,这样的话分明是对单身狗的讽刺。单身的人是不需要这一杯赠品的,而需要赠品的人往往是不属于这个节日的。单身的人往往会在光棍节前夕一面洒脱着脱单,一面又有真实是而繁杂的生活。想多了未必能透彻,这世界的天平总有一端会有一点倾斜,但世界为了安抚你也只能给了你第二杯免费的赠品。
“抱歉,我又来晚了!”一个模样可爱的女孩急匆匆推门进来,带进来外面潮湿的空气。
“都已经习惯了。”无奈的叹息,边说便边起身把门给关好。
“小飞哥看看我这脑子,昨天你还特意提醒我,今天你有事让我早点来换班,我不但没早来还迟到了。”女孩吐着舌头愧疚的说到。
“小美今天又是什么事让你又迟到了啊?”
“小飞哥今天真的是有特殊情况的。”小美一本正经的说。
“是和男朋友打电话忘了时间,还是和男朋友逛街不舍得分开呢?”
“哪有。”小美有点害羞,“明天不就是光棍节了吗?今晚要买一点东西,所以去了一趟银行准备了一点购物资金。”
“你们这些女生啊!你是买爽了,可怜了你的男朋友要吃一个月的泡面了。”
“小飞哥你可说错了,这次可是要用我攒了三个月的工资,给男朋友买一个他惦记了很久,却一直不舍得买的一块表。”小美很甜蜜的说。
“呦,我家小美啥时候这么懂事了。”用手揉着她那早已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头发。
“切,别用老眼光看人好不好,人都是会成长的嘛。”
“还是不要成长的好,这样的小美多可爱、多招人喜欢啊。”
“才不要呢,省得你以后老说我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柜台上的那个屏幕破碎的手机响了起来。
“熊小飞!你到哪了!我和中河都到了!”刚接起电话里传来就传来蒋天宇急切的喊声。
“小声点,我又不聋。我这不刚换完班正准备出门呢。”
“这都几点了,等你到了婚礼早就结束啦。”
“结束了还不好,那只吃饭不就好了。”
“你就知道吃吃吃!再吃就成猪了!”
“我不吃干什么,让我交的礼金打水漂啊。那可是我兼职半个月的工资呢。”
“对,在你看来吃是最重要,但花了钱也要看一场完整的婚礼才值回本钱嘛。”
“这婚礼,但在我眼里更是一个悲剧,不看也罢。”
“还有别坐公交,打的过来吧。”
“我打的,你给我报销啊。”还没说完,电话那边传来石中河的惊呼声,“怎么了?中河喊声么呢?”
“你猜猜我们看到谁了?”蒋天宇以一种看热闹不闲事大的语气问道。
“不会是李凡吧?”
“对啊!他竟然也来了,不知老许给他喝什么迷魂汤,这么痴情。”
“原本一场悲剧这次要变成闹剧啊!”
“别装深沉,就你数你看热闹不闲事大。不和你说了,你快点来。”
还没等我说话,电话就挂了。我并没有立马起身,而是坐在原地一动没动。
“小飞哥他们催你了?”小美看我不说话,试探着问我。
“啊?是。”突然缓过神来了说到。
“你快走吧,别迟到。我去给你拿外套外面很冷的。”
“谢了,小美。”我接过衣服,在镜子前整理着。
“还不都是因为我,让你迟到了。”小美把桌子上的手机递给我:“还有别忘了手机。”
“小飞哥手机屏幕都碎了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还不换手机啊?”
我接过手机来:“算是一个念想吧。”
小美似懂非懂的哦了一声。
刚要出门回头冲小美说:“今天晚上客人会很少,加上天气不好让你男朋友过来陪你吧,免得一个人在这害怕。”
“谢谢小飞哥关心,路上注意安全。”
走出屋门,寒冷让人不自觉地把脖子缩进外套里。天空那厚实的云层压得更低,仿佛伸手就能触及,没有闪电没有雷声,但我知道要下雨了。还未走到站牌,就远远望着远处一辆公交车开来。我觉得我跑的很狼狈,就像仓皇逃窜的老鼠,但身影还是淹没在空旷的街道上。最终还是赶上了,车上人不多,我选择了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我喜欢这个位置,就如同以为偷窥者一般,看着车上的喜怒哀乐。
戴上耳机,把声音调到正好遮住外面声音的大小。耳机里播放的是李宗盛作词作曲林忆莲所唱的《伤痕》。
——我从何时开始喜欢听李宗盛的呢?
——大概是他离开我的那一天吧。
——对,就是那天。
我喜欢林夕,他喜欢李宗盛,为此两人还进行了一次辩论。
我说林夕灵气他说李宗盛质朴,我说林夕的歌词是可以叫人慢慢品味,缠绵悱恻,别有洞天。他说李宗盛江湖气十足,多有种经历过沧桑回首往昔的自省和唏嘘。他说林夕虽会让人心浮悲伤和酸楚,但并非感同身受,而是单单心疼他,他还说林夕烂歌太多也不喜欢粤语。我说李宗盛感慨的都是经历了起伏人生后的体悟,多少有点老男人说教的感觉,告诉你爱情是什么样的,人生是什么样的。就像在说:年轻人我跟你讲,不要急,这些事你慢慢会懂的。然后又谈论起两人的感情,我说林夕他始终赢不到一个人“你掌心的痣,我总记得在哪里”他说李宗盛他始终忘不掉一个人“当还已成往事”。这场争论如同以往的争论一般,最终以谁都不服输而告终。但我们最终都像他两一样,没有最终和他所爱的走在一起。
夜已深
还有什么人
让你这样醒着数伤痕
为何临睡前会想留一盏灯
你若不说
我就不问
——《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