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脸红,心萌动。这么说,这小子就是她无比崇拜的那个白马王子了,我想起来了,在医院的时侯,她就是因为这小子把我贬得一文不值的,我那时侯还发誓一定要将他打的跟个猪头一样来着,嘿嘿,想不到今天在这碰上了。
“你好,我听我姐提起过你,好像你开着一家广告公司。”我朝那男人伸出手去,必要的礼节还是要讲的。
“你好,我叫东方旭,我们公司叫圣泊亚广告公司。”这男人嘴里虽然答着我的话,可是眼睛却向杨思雨瞄去。
他的这个举动让我很不爽,倒不是为了他看杨思雨,换句话说,他就是和杨思雨睡也不关我事,毕竟杨思雨不是我的女友。我是为了姐姐而来气,想想姐姐把他夸的是人中龙凤,对他一片痴心,他可倒好,当着我姐的面,肆无忌惮的把目光投向别的女人,真他娘的不讲究。
旁边的杨思雨倒很会来事,一听说这个女孩是我姐姐,马上站起来给她陪着不是,又夸我老姐长的如何漂亮,衣服的搭配怎么的合理,一张小嘴是抹了蜜的甜,反正是什么好听就说什么,把我老姐忽悠的是心花怒放,喜上眉稍,一个劲的点头。
末了,我老姐拉着杨思雨的手说:“你知道的可真多,等有空的时侯让晓峰领你去我们家玩去。”与之前的态度相比,真是判若两人。
杨思雨喜上眉稍的说:“那好啊,可就怕你弟弟不愿意领我去你家。”说完,扭头瞥了我一眼。
我老姐却说:“他有什么不愿意的,能找到你这么好的女朋友,他偷着乐来来不及呢,还不得对你百依百顺的。”
“唉呀,姐姐,你都不知道,你弟弟可牛了,总是不理我,要说我对他百依百顺还差不多。”
我老姐眉毛一皱,“是吗?这小子有什么可牛的?你放心,等回家我教育教育他,让他对你好点,这小子最听我的话,不听话我就收拾他。”
“谢谢姐姐,还是姐姐好。”杨思雨嘴里甜甜的叫着,却把右臂上的白金手链解下来,说:“头一次和姐姐见面,我心里很高兴,就把这个送给姐姐当礼物吧。”
我老姐见那手链上镶嵌着绿色的翡翠,知道这手链的价钱一定不菲,急忙推辞,“不行,这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你的心意姐姐领了……”
杨思雨却不由分说的抓起我老姐的右臂,把手链给她戴到腕上,称赞道:“姐姐的手腕可真美,这手链和你正好相配。”
确实,闪着银光的手链戴在姐姐圆滑如玉的手腕上真的很美,马上使她的整个人都提高了一个档次,显得特别的高贵典雅,这就明确的解释了为什么女人都喜欢首饰,而且越昂贵的越喜欢,因为高贵的首饰确实能把女人装扮的更加美丽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