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管窥《道德经》
17649200000026

第26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有种物质浑然天成,早于天地而存在,寂寂无声空阔辽远,独立于物不改其性,循环往复永不休止,生养万物而不占为己有。我无法知晓它的名字,只能勉强称之为“大”。它具有四种互相关联的特性:大,即普遍性;逝,即运动性;远,即无限性;反,即矛盾性。世界上有四种东西同时具备这些特性,即道、天、地、人。人类是其中范围最小的一个集合。依照顺序,人类要遵从大地万物的规律,大地要遵从浩瀚宇宙的规律,而宇宙要遵从自然之道的规律。

本章在承接上文的基础上,提出了“人”要法地、法天、法道,最终要师法自然,为接下来的内容点明了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