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朝野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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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称谓

行在

天子驻跸之所在也。古不闻之,自秦汉方有此称。本朝百司,初称随驾某司,自眞庙后皆称行在,惟三省学士院台谏内侍省之类不云行在,盖天子之司及常侍之谓也。

杂压

以官职混序进迁之列,以定品秩高下,序其列位。

五府

两参政三枢密。

两府

枢密并真太尉。

八位

此盖旧制左右仆射、尚书左右丞、中书侍郎、门下侍郎之类。

三省

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也。中书拟定,门下进画,尚书奉行。绍兴十五年,中书门下并而为一,倶谓之制勅院。

两省

给舎并左右史也。东省章,西省掌词头记注。

两制

翰林学士,官谓之内制,掌王言大制诰诏令赦文之类。中书舎人谓之外制,亦掌王言凡诰词之类。

史官

起居郎、起居舎人谓之左右史,掌记注日生机政。又实録院、日暦所、会要所,皆编修国朝史文。

侍从

翰林学士、给事中、六尚书、八侍郎是也。又中书舎人、左右史以次谓之小侍从。又在外带诸阁学士、待制者,谓之在外侍从。

六院

登闻检院、登闻鼓院、官告院、都进奏院、诸军司粮料院、两审计司,皆储材擢用之地。凡作县有声等官多除此。

四辖

提辖左藏库、文思院、货务、杂买场,谓之四辖,亦为储材之地。

贴职

宰执资格者带观文、资政、端明学士,侍从资格者带诸阁学士及以次侍从带待制,卿监资格者带修撰直阁及京官直秘阁,武臣带阁门宣赞舎人之类。

机政

宰执职事之谓。

朝典

国之大法。

亲民

理治百姓,监鎭知寨亦然。

长贰

正官与副官之总名。

幕职

佥判、司理、司法、司戸、録参、节推、察推、节判、察判之类。幕者本以主帅出塞,从权安营立帐而得此名,如卫靑幕府是也。

上马官

敎授至厅前上下马故也。

寄居官

又名私居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皆谓之私居、寄居。其义盖有官者,本朝廷仕宦也。

判府

宰相、三公、三少、眞王出鎭,方谓之判,其余乃过呼。

县令

未改京朝官宰县也。

知丞

已改京朝官也。未改则带权字,只谓之县丞。

军使

在县之上,军监之下。

举主

依条制科格,以荐名于朝廷者。内有职司常员之分。

元老

国之老旧名臣也。

宿儒

久有名望之士也。

贤路

淸要储材升擢之所也。

言路

台谏给舍也。

仕宦之称,本指其笏带之类也。

储材

抜擢于此职,以待进用也。

淸要

职慢位显谓之淸,职紧位显谓之要,兼此二者谓之淸要。

冷官

凡缓慢优闲之职是也。因杜子美诗云,广文先生官独冷,后人遂专以号敎官。

武臣及军官之自谦,或以为讥。

开官口

旧制,及第人带左字,余皆带右字,以左字像开口也。今并不带左右字。

院体

唐以来,翰林院诸色皆有,后遂效之,即学官样之谓也。如京师有书艺局、医官局、天文局、御书院之类是也。即今画家称十三科,亦是京师翰林子局。如德寿宫置省智堂,故有李从训之徒。

世赏

书曰赏延于世,即今之奏荫之类。

选调

承直郎以下,廸功郎以上,文资也。又谓之选海,以其难出常调也。

未出官

谓文学、助敎、将仕、通仕、登仕、下班、资法之类。

十三阶

右武以上,至刺史为止法。

举业

治经

春秋兼三传、易、书、诗、二礼,各以一经,仍各兼语、孟,谓之小经。若诗赋人,旧亦曾兼一经,今免。

武举

分二等。盖絶伦者挽二石以上斗力,平等者挽九斗以上可也。至日,歩射两箭,马射正背,共五箭为头场。

三场

第一场本经义三道,小经义各一道,计五道。若诗赋人,八韵赋一道,省题诗一首。第二场论一道。第三场策三道,仍各有格式条限。若武举则以弓马为第一场,其次七书义五道,其策三道。

州县学

即古者国有庠郷有校之义,本朝宰相王安石增制应补之法,试考升赏,与贡举不相干。庆元以来又增辟斋名,以广武举之士。盖从臣寮请也。

帘试

补试中者,再于长官帘前试一次。治经人作语孟义,词赋人作省题诗。优者行食。其有任子铨试,过赴吏部帘试经义破题或有诗,亦谓之帘试。

供课

州县学生分旬习试三场,各给册子供呈,上庠亦然。

堂试

州学考试考分,将来由此升补。

升补

堂试累中人推赏,至于升入上庠。

补试

州县学春秋两放补试,白身人本经中者注籍。

混补

天下士人不限有无学籍,皆得赴试本经一场,中者入上庠。

大补

选试旧举待补及州县学等级该恩士人,升上庠也。

待补

三场内只第一场合格,及补试内只大经合格,盖恐黜下之可惜,故以此勉其学者。惟武举只弓马合格者待补,谓之一事中。

私试

毎月试一场,凡满季计三场,谓孟月本经,仲月论,季月策,并锁试于前廊,以学官主文考校,惟公试之月免。

公试

毎歳春二三月之交公试,两日三场,谓第二日论策各一道,并差外官于贡院主文,以学官干预考校。

内舎

入上庠宗学者,皆外舎生。若校定满年行食分数之人,如公试中等,即依例升补内舎,与公试榜同出,自后方得为长谕。若内舎私试连三次不中者,降为外舎。

上舎

内舎校定分数人,两年一次试升上舎。凡九月内锁院三场,以优等、平等取人,其法严于省解也。中者自后不复赴公私试,只赴上舎试,以释褐。如入学六年得为释褐者,谓之走马上舎。

释褐

上舎试中优等者释褐,以分数多者为状元,其名望重于科举状元。

神童

十歳以下能背诵挑试一经或两小经,则可以应补州县小学生。若能通五经以上,则可以州官荐入于朝廷,而必送中书省覆试,中则可免解。

覆试

童子举及应制科人,先进呈论策卷子。如称旨,必送中书省覆试。内童子赴都堂,于宰执前,同中书省官挑试。

量试

州县学略而小试其才也。

请举

赴解试之谓也,古者举贤之制。

保头

举人三举终场者,得为解试保头。

解试

依额取人,荐名于朝廷,谓之郷贡。若从来无学籍者,经营请举,则必费力。如曾赴混补,则犹庶几于科举也。此系本州岛及第出身官主文考校。其武举只就殿歩帅前试弓马,中者然后赴锁院七书义并策。盖武举者,保官径奏名引试也。

漕试

转运司承集本路见任官牒送到随侍子弟及五服内亲,如州府解试法,但漕司员额颇寛容也,系选差本路官主文考校。

附试

因事在他郷而未能归本贯者,皆就转运司附试,只是取人太少,却易为文才。

免解

在学及格,或遇特恩。

比试

武举士人,先试经义一次,然后赴解试。

省试

除四川外,诸州及漕司解士就礼部贡院锁试,名曰省试。

免省

上舎试取中在省试前,即免省赴殿。

还省

前举已中解试人,因丁忧事故之人,于今举还试。

类试

四川州军解士,只就安抚制置司类省试。毕,径赴殿试。

殿试

本朝例就崇政殿锁试,考试策一道,毕日唱名。

还殿

前举已中省试人,因事故未赴殿者,今举还试。

免殿试

往年遇主上即位以后,第一次谓之龙飞榜,又尝因谅阴,皆曾免试诣唱名。

唱名

谓之胪传,圣上御殿宣唱,第一人第二人第三人为一班。其余逐甲,各为一班。

恩科

年高而到省多次,特奏名。其魁亦赐同出身。而次甲则得文学之名,俟赦文内于铨试或于铨注,即授权尉之类。亦有虽年及而未愿就恩科,亦从便,仍旧赴省。

三元

解试、省试并为魁者,谓之双元。若又为殿魁者,谓之三元。然多是免殿故也。盖殿试以策取人,难得必魁治经义人也。

黄甲

正奏名五甲也。吏部谓之黄甲阙榜。第五甲旧多贵显,故或称为相甲。

探花

选年最少者二人,于赐闻喜宴日,先到琼林苑,折花迎状元吟诗。此唐制,久废。今人或谓第二名为探花者,非是。

担榜

戏谓第五甲末名为担榜状元。

宏辞

自唐以来有之,本朝之制尤严。上自秘书,下及俗文,无不博覧。盖所学他日翰苑并掌杂着也。锁试随贡举之歳三场。第一场麻制表词,第二场铭讃记序杂文,第三场议论,并以文字合格中选,取人无额也。

贤良

即汉举贤良之制也,本朝尤严。绍兴间尝令背记九经注疏,而学者遂少。后臣寮请免之,止令记其义。锁试之日,三时六论,如五题合格,即中选。

铨试

奏荫出身人,各占经,赴春铨试,中选即参部。若是登仕郎以下,即换选人文资也。黄甲年分,则第五甲人就附试之。

拍试

武臣奏补人铨试弓马者,谓之拍试,并挑试律文。

刑法试

奏补人愿试刑法者,兼治两小经,如中选,即入大理评事,或提刑司检法官。次第可至刑部尚书。

教官试

及第出身次甲人,合试敎官者,依次试本经、诗赋,中选,即注诸州教授。

召试

及第出身次甲人,已歴任者,召试馆职,中选,即为秘省官。若武举人,召试合职,则为舎人。所试文字,尤精细于尝制。

试换

武臣愿换文资者,如铨试之制。若奏荫人并武举及第官,愿再试出身者从便,应解试赴省。惟年劳补授及杂出身人,不许换也。

医卜

医学

如太武学设斋,仍如举人入试程文,于判局下又有敎授。

判局

判太史局,即自挈壶灵台郎、五官正及大夫,递迁充判局。判太医局,自斋舎执事,递迁充判局。

国医

此名医中选差,充诊御脉,内宿祗应。此是翰林金紫医官。

试补

星学则于本局试算,造大暦,测验干象。医学则赴礼部贡院,三场选试,于难经、素问、脉经、本草、仲景伤寒论、圣惠方、病源此七经内出题。第一场则墨义三道,脉义二道。第二场大义三道,假令论方义一道。第三场假令法二道,运气一道。比之士人,止不赴殿试。其举业亦为科场。

局生医生

如前试补,中则曰局生。学生入学,次第试补,迁改职事如庠序例。

出官

医学出官,则补医职,注授京寺监修合官、辨验官及诸州军驻泊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