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
行在
天子驻跸之所在也。古不闻之,自秦汉方有此称。本朝百司,初称随驾某司,自眞庙后皆称行在,惟三省学士院台谏内侍省之类不云行在,盖天子之司及常侍之谓也。
杂压
以官职混序进迁之列,以定品秩高下,序其列位。
五府
两参政三枢密。
两府
枢密并真太尉。
八位
此盖旧制左右仆射、尚书左右丞、中书侍郎、门下侍郎之类。
三省
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也。中书拟定,门下进画,尚书奉行。绍兴十五年,中书门下并而为一,倶谓之制勅院。
两省
给舎并左右史也。东省章,西省掌词头记注。
两制
翰林学士,官谓之内制,掌王言大制诰诏令赦文之类。中书舎人谓之外制,亦掌王言凡诰词之类。
史官
起居郎、起居舎人谓之左右史,掌记注日生机政。又实録院、日暦所、会要所,皆编修国朝史文。
侍从
翰林学士、给事中、六尚书、八侍郎是也。又中书舎人、左右史以次谓之小侍从。又在外带诸阁学士、待制者,谓之在外侍从。
六院
登闻检院、登闻鼓院、官告院、都进奏院、诸军司粮料院、两审计司,皆储材擢用之地。凡作县有声等官多除此。
四辖
提辖左藏库、文思院、货务、杂买场,谓之四辖,亦为储材之地。
贴职
宰执资格者带观文、资政、端明学士,侍从资格者带诸阁学士及以次侍从带待制,卿监资格者带修撰直阁及京官直秘阁,武臣带阁门宣赞舎人之类。
机政
宰执职事之谓。
朝典
国之大法。
亲民
理治百姓,监鎭知寨亦然。
长贰
正官与副官之总名。
幕职
佥判、司理、司法、司戸、録参、节推、察推、节判、察判之类。幕者本以主帅出塞,从权安营立帐而得此名,如卫靑幕府是也。
上马官
敎授至厅前上下马故也。
寄居官
又名私居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皆谓之私居、寄居。其义盖有官者,本朝廷仕宦也。
判府
宰相、三公、三少、眞王出鎭,方谓之判,其余乃过呼。
县令
未改京朝官宰县也。
知丞
已改京朝官也。未改则带权字,只谓之县丞。
军使
在县之上,军监之下。
举主
依条制科格,以荐名于朝廷者。内有职司常员之分。
元老
国之老旧名臣也。
宿儒
久有名望之士也。
贤路
淸要储材升擢之所也。
言路
台谏给舍也。
绅
仕宦之称,本指其笏带之类也。
储材
抜擢于此职,以待进用也。
淸要
职慢位显谓之淸,职紧位显谓之要,兼此二者谓之淸要。
冷官
凡缓慢优闲之职是也。因杜子美诗云,广文先生官独冷,后人遂专以号敎官。
官
武臣及军官之自谦,或以为讥。
开官口
旧制,及第人带左字,余皆带右字,以左字像开口也。今并不带左右字。
院体
唐以来,翰林院诸色皆有,后遂效之,即学官样之谓也。如京师有书艺局、医官局、天文局、御书院之类是也。即今画家称十三科,亦是京师翰林子局。如德寿宫置省智堂,故有李从训之徒。
世赏
书曰赏延于世,即今之奏荫之类。
选调
承直郎以下,廸功郎以上,文资也。又谓之选海,以其难出常调也。
未出官
谓文学、助敎、将仕、通仕、登仕、下班、资法之类。
十三阶
右武以上,至刺史为止法。
举业
治经
春秋兼三传、易、书、诗、二礼,各以一经,仍各兼语、孟,谓之小经。若诗赋人,旧亦曾兼一经,今免。
武举
分二等。盖絶伦者挽二石以上斗力,平等者挽九斗以上可也。至日,歩射两箭,马射正背,共五箭为头场。
三场
第一场本经义三道,小经义各一道,计五道。若诗赋人,八韵赋一道,省题诗一首。第二场论一道。第三场策三道,仍各有格式条限。若武举则以弓马为第一场,其次七书义五道,其策三道。
州县学
即古者国有庠郷有校之义,本朝宰相王安石增制应补之法,试考升赏,与贡举不相干。庆元以来又增辟斋名,以广武举之士。盖从臣寮请也。
帘试
补试中者,再于长官帘前试一次。治经人作语孟义,词赋人作省题诗。优者行食。其有任子铨试,过赴吏部帘试经义破题或有诗,亦谓之帘试。
供课
州县学生分旬习试三场,各给册子供呈,上庠亦然。
堂试
州学考试考分,将来由此升补。
升补
堂试累中人推赏,至于升入上庠。
补试
州县学春秋两放补试,白身人本经中者注籍。
混补
天下士人不限有无学籍,皆得赴试本经一场,中者入上庠。
大补
选试旧举待补及州县学等级该恩士人,升上庠也。
待补
三场内只第一场合格,及补试内只大经合格,盖恐黜下之可惜,故以此勉其学者。惟武举只弓马合格者待补,谓之一事中。
私试
毎月试一场,凡满季计三场,谓孟月本经,仲月论,季月策,并锁试于前廊,以学官主文考校,惟公试之月免。
公试
毎歳春二三月之交公试,两日三场,谓第二日论策各一道,并差外官于贡院主文,以学官干预考校。
内舎
入上庠宗学者,皆外舎生。若校定满年行食分数之人,如公试中等,即依例升补内舎,与公试榜同出,自后方得为长谕。若内舎私试连三次不中者,降为外舎。
上舎
内舎校定分数人,两年一次试升上舎。凡九月内锁院三场,以优等、平等取人,其法严于省解也。中者自后不复赴公私试,只赴上舎试,以释褐。如入学六年得为释褐者,谓之走马上舎。
释褐
上舎试中优等者释褐,以分数多者为状元,其名望重于科举状元。
神童
十歳以下能背诵挑试一经或两小经,则可以应补州县小学生。若能通五经以上,则可以州官荐入于朝廷,而必送中书省覆试,中则可免解。
覆试
童子举及应制科人,先进呈论策卷子。如称旨,必送中书省覆试。内童子赴都堂,于宰执前,同中书省官挑试。
量试
州县学略而小试其才也。
请举
赴解试之谓也,古者举贤之制。
保头
举人三举终场者,得为解试保头。
解试
依额取人,荐名于朝廷,谓之郷贡。若从来无学籍者,经营请举,则必费力。如曾赴混补,则犹庶几于科举也。此系本州岛及第出身官主文考校。其武举只就殿歩帅前试弓马,中者然后赴锁院七书义并策。盖武举者,保官径奏名引试也。
漕试
转运司承集本路见任官牒送到随侍子弟及五服内亲,如州府解试法,但漕司员额颇寛容也,系选差本路官主文考校。
附试
因事在他郷而未能归本贯者,皆就转运司附试,只是取人太少,却易为文才。
免解
在学及格,或遇特恩。
比试
武举士人,先试经义一次,然后赴解试。
省试
除四川外,诸州及漕司解士就礼部贡院锁试,名曰省试。
免省
上舎试取中在省试前,即免省赴殿。
还省
前举已中解试人,因丁忧事故之人,于今举还试。
类试
四川州军解士,只就安抚制置司类省试。毕,径赴殿试。
殿试
本朝例就崇政殿锁试,考试策一道,毕日唱名。
还殿
前举已中省试人,因事故未赴殿者,今举还试。
免殿试
往年遇主上即位以后,第一次谓之龙飞榜,又尝因谅阴,皆曾免试诣唱名。
唱名
谓之胪传,圣上御殿宣唱,第一人第二人第三人为一班。其余逐甲,各为一班。
恩科
年高而到省多次,特奏名。其魁亦赐同出身。而次甲则得文学之名,俟赦文内于铨试或于铨注,即授权尉之类。亦有虽年及而未愿就恩科,亦从便,仍旧赴省。
三元
解试、省试并为魁者,谓之双元。若又为殿魁者,谓之三元。然多是免殿故也。盖殿试以策取人,难得必魁治经义人也。
黄甲
正奏名五甲也。吏部谓之黄甲阙榜。第五甲旧多贵显,故或称为相甲。
探花
选年最少者二人,于赐闻喜宴日,先到琼林苑,折花迎状元吟诗。此唐制,久废。今人或谓第二名为探花者,非是。
担榜
戏谓第五甲末名为担榜状元。
宏辞
自唐以来有之,本朝之制尤严。上自秘书,下及俗文,无不博覧。盖所学他日翰苑并掌杂着也。锁试随贡举之歳三场。第一场麻制表词,第二场铭讃记序杂文,第三场议论,并以文字合格中选,取人无额也。
贤良
即汉举贤良之制也,本朝尤严。绍兴间尝令背记九经注疏,而学者遂少。后臣寮请免之,止令记其义。锁试之日,三时六论,如五题合格,即中选。
铨试
奏荫出身人,各占经,赴春铨试,中选即参部。若是登仕郎以下,即换选人文资也。黄甲年分,则第五甲人就附试之。
拍试
武臣奏补人铨试弓马者,谓之拍试,并挑试律文。
刑法试
奏补人愿试刑法者,兼治两小经,如中选,即入大理评事,或提刑司检法官。次第可至刑部尚书。
教官试
及第出身次甲人,合试敎官者,依次试本经、诗赋,中选,即注诸州教授。
召试
及第出身次甲人,已歴任者,召试馆职,中选,即为秘省官。若武举人,召试合职,则为舎人。所试文字,尤精细于尝制。
试换
武臣愿换文资者,如铨试之制。若奏荫人并武举及第官,愿再试出身者从便,应解试赴省。惟年劳补授及杂出身人,不许换也。
医卜
医学
如太武学设斋,仍如举人入试程文,于判局下又有敎授。
判局
判太史局,即自挈壶灵台郎、五官正及大夫,递迁充判局。判太医局,自斋舎执事,递迁充判局。
国医
此名医中选差,充诊御脉,内宿祗应。此是翰林金紫医官。
试补
星学则于本局试算,造大暦,测验干象。医学则赴礼部贡院,三场选试,于难经、素问、脉经、本草、仲景伤寒论、圣惠方、病源此七经内出题。第一场则墨义三道,脉义二道。第二场大义三道,假令论方义一道。第三场假令法二道,运气一道。比之士人,止不赴殿试。其举业亦为科场。
局生医生
如前试补,中则曰局生。学生入学,次第试补,迁改职事如庠序例。
出官
医学出官,则补医职,注授京寺监修合官、辨验官及诸州军驻泊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