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犹太商人羊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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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缔约立富

美孚石油公司向餐具经销商犹太人免费尔订购了3万把餐刀和叉子,交货日期为9月1日,地点是芝加哥。免费尔不敢怠慢,立即请厂商为他赶制。

没想到,麻烦却出来了,厂商磨磨蹭蹭,一直不能按期交货。

免费尔对厂商十分生气,但是事情已经这样了,他也没有办法,只有希望对方能够快一点了。

他多次打电话催问,但是对方却满不在乎地说:“就算是迟点儿,你也总不至于这么上火吧。”

免费尔是犹太人,信守契约精神,所以只好咬牙:刀叉坐飞机吧!

5小时内3万把刀叉被装上飞机,9月1日,这架飞机装载刀叉到达了交货地点芝加哥。

这下,免费尔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额外地多支出了6万美元,要运送的不过是3万把刀叉。

美孚石油公司的人知道后,只说了一句:“按期交货,很好!”至于那昂贵的飞机租金,他们连问也没有问。

他的同行大为惊讶:“你疯了吗,免费尔,多花6万美元就为了3万把破刀叉?”免费尔严肃地回答:“犹太人就是这样:作为生意人,不管你有任何的理由,你必须按照合同及时地按期交货。哪怕是由于别人的原因而给你造成了损失,你也没有理由不按期交货。这就是规则,必须这样做啊。”

不过,此后,商界都知道了这个做生意注重合同的犹太人,全世界的许多商人都来和免费尔做生意了,于是大量的订单雪片般地飞到了免费尔的办公桌上。

当年的这点小损失让他心疼不已,现在免费尔却得好好感谢那次意外给他带来了这么大的利润了。

与上帝缔约

“遵守契约,尊重契约,你获得的将不只是尊重。”

——《羊皮卷》

犹太教有“契约的宗教”的美誉。《羊皮卷》被当做“上帝与犹太人的签约”。《羊皮卷》上说:“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与上帝签订了存在的契约之故。”犹太人远在神话时代,就已经是重视契约的理性主义者了。在犹太人的信仰中,违反契约必遭上帝的严厉惩罚,相反,若信守约定,上帝则会给予幸福的保证。

犹太人从小就接受《羊皮卷》的教育,深切地了解恪守契约的重要性;和犹太人订约,可以得到毋庸置疑的执行保证。

犹太人不仅自己恪守契约,也要求对方严格遵守,经验告诉他们:“给对方以仁慈让步,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是社会从蒙昧走向文明、从落后走向进步的重要标志。它构成了现代商业经济和市场经济运作不可缺少的制约机制和精神动力。然而,它的形成与发展和在现代经济中的合理运用以及对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催生,却经历了200多年的时间。在这一过程中,离不开犹太民族这个早熟商业民族所作出的卓越贡献。同时,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正是构成“世界第一商人”的深厚社会文化的土壤。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开天辟地的故事,而这一故事的主角无一例外都是全知全能、威力无比的。不过,犹太人的神是上帝,那些开天辟地的神祇或英雄在上帝面前似乎都不值一提,因为他们只是将世界从混沌中解救出来,让无序的世界变得有序。

这种通过上帝确定秩序、获得行为结果可预见性的过程和实例,在早期犹太人的生活中占据着极为突出的地位。

古希伯来民族本身是由许多游牧部落拼凑而成的混杂部族,他们最初属于诸王雇佣和组织的作战人员或者干脆是流寇,而不是某一地方的定居者。所以,他们一般处于依附地位,同“地的主人”一般都有一种主仆关系。据考古发现,在早期的私人信件中就载着HABIRU(希伯来人属于其中的一部分)与主人立约自愿为仆、主人在世期间这契约始终有效的事例,从而使犹太人的祖先在其他民族尚茹毛饮血的时代便产生了对人类社会——尤其是经济社会具有深远影响的契约意识。

在希伯来人定居迦南之前,这个地方已经是往来辐辏之地,商人和商队川流不息地从这里经过,这里也是各类商品的大集散地。在约瑟时代,即希伯来人去埃及之前,活动于沙漠与迦南之间的希伯来部落已进入了国际贸易的行列,参加从基列贩运香料、乳香的商队,在这段时间里,商业“合同”这种形式的“契约”,同样在希伯来人的观念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

从定居迦南之后一直到犹太王国灭亡,犹太人又始终处于异族不断冲突、不断结盟的动态过程之中。这种重要性甚于商业合约,而稳定性次于商业合约的政治盟约,又一再加深了犹太人对“契约”的情感(积极的和消极的皆有之)和认识。

不管这形形色色的“契约”在性质、内容或形式上有何不同,只要是“契约”,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使杂乱无序、变化莫测的世界(无论是个体交往的世界,还是民族交往的世界)得以有序化,使人们可以根据所订立的契约有计划地行动,也就是在预见到自己行为结果(包括其直接结果和它所引发的他人或他族的行为)的基础上,来做出行为。而所有这些计划性或可预见性的前提,恰恰就是那个以语言并且是文字形式签订的“契约”。换言之,世界的秩序、行为结果的可预见性是因为语言表述清楚并且书写成文之后,才得以实现的。

“契约”对世界的性质、人的活动的性质具有如此重大的“决定”作用,这在犹太人的头脑中一方面反映为“上帝之道即为世界之源”、“上帝之道即为秩序之源”;另一方面,犹太人对上帝的信奉表现为犹太人与上帝的关系不是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一种“契约”关系。以色列人遵守上帝的律法,上帝则保护以色列人并允许他们超然于各民族。

然而,任何一项契约最后能否得到履行,行为可预见性最后能否实现,并不单纯取决于缔约的某一方的愿望,毁约所带来的损失和灾难性结果,始终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在这些早期的立约者头上,尤其是那些常常居于被动地位的犹太人头上,恰如今日许多开办大公司的人对信誓旦旦的合同也心存疑虑、随时准备接受被骗上当的现实一样。

这种超个体的力量在犹太人身上引发出一种半含企盼半含恐惧的心理,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转化为类似图腾的神圣之物。与其说上帝是与犹太人立约的神,不如说犹太人的神就是“约定”本身不具形态的人格化。之所以会是一种“不具形态的人格化”,就在于把一张“合同书”视为图腾的民族毕竟是没有的。不过,要是承认圣殿和契约也是一种“图腾”性质的东西的话,那么珍藏于其中的上帝授予摩西的那张“合同书”即两块法牌就真成了犹太人的图腾了。

这种对“契约”的崇拜在犹太人亡国流散之后,反而更加强烈了,因为历史遭遇和新的社会环境,对契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方面,丧失了王权和神权这两种最结构化的组织体制后,犹太人只能靠某种对双方都留下相当自由度的立约形式来维系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何况耶和华本身又是一个“约定”的上帝,而不是动不动就把异端送上火刑柱的天主。但一个犹太人一旦被共同体驱逐,就有可能孤立无援地遭受“上帝的鞭子”,从而有性命之虞。这就使得形式上不具有强制性的犹太人与上帝之约,亦即犹太人个体与民族共同体之约——信守犹太律法——具有了实际上的强制性。而这种契约意识则作为一种道德理念和行为规范渗透于这个后来成为世界商业民族的子嗣的灵魂深处,不仅成了他们进行商业经营的价值尺度,而且也通过对契约的恪守而在自己的商业文化上打上了律法民族的深刻文化烙印。

犹太商人极少毁约,甚至在同有毁约习惯的民族做生意时,也很少毁约。反过来,对方即使尽了非同寻常的努力方得以履约,也得不到他们的特别称赞。因为履约本身始终是一件理所当然之事,既然犹太人一直履约,对方的履约又有什么特别之处呢?至于所付出的特别努力,那属于签约之前就应该考虑到的问题。

另一方面,亡国之后的犹太人又是散居在世界各地的,相对于所在国的民族来说,他们始终是一个少数民族。而且,这个少数民族以其特别的文化特征和不屈不挠争取到的经济成就,往往成为一种文化异端(包括狭义的宗教异端)和经济异端。

敏感地意识到自己这种双重异端身份的犹太人,愿意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避免同主要民族发生抵触甚或冲突。所以,他们希望主要民族也给他们一个有规可循的生活范围。习惯于遵守自己律法的犹太人,能够同样严格地遵守主要民族,甚至是征服者民族的法律,只要这种法律不同犹太人民族的“根本大法”相抵触就行。

因此,犹太人愿意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常常甚于其本国人。想当年,连毫不讲理的“犹太人人头税”或“犹太人赎身税”,犹太人都交了,其他生意中应交的税款岂有偷漏的必要?犹太人有足够的聪明才智堂堂正正地赚钱,不必靠偷税漏税发财;犹太人有较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层次更高的宗教、道德价值观念,不屑于凭借偷税漏税发财。可恰恰就是这样一种由文化起源和历史遭遇培育成的守法的价值观念、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使得犹太人在今日的法制世界中,又一次占据了优势。

而现代意义上的契约,在商业贸易活动中叫合同,是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为维护各自利益而签订的在一定时限内必须履行的责任书,合法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犹太人的经商史,可以说是一部有关契约的签订和履行的历史。犹太人之所以成功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一旦签订了契约就一定执行,即使有再大的困难与风险也要自己承担。他们相信对方也一定会严格执行契约的规定,因为他们深信:我们的存在,不过是因为我们和上帝签订了契约。如果不履行契约,就意味着打破了神与人之间的约定,就会给人带来灾难,因为上帝会惩罚他们。签订契约前可以谈判,可以讨价还价,也可以妥协退让,甚至可以不签约,这些都是我们的权利,但是一旦签订了就要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且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因此,在犹太人经商活动中,根本就不存在“可履行债务”这一说,如果某人不慎违约,犹太人对之将深恶痛绝,一定要严格追究责任,毫不客气地要求赔偿损失;对于不履行契约的犹太人,大家都会唾骂他,与其断绝关系,并最终将其逐出犹太商界。

犹太人在经商中最注重“契约”。在全世界商界中,犹太商人的重信守约是有口皆碑的。犹太人一经签订契约,不论发生什么问题,决不毁约。

犹太人认为“契约”是上帝的约定,他们说:“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契约,也和神所定的契约相同,绝不可以毁约。”既然“契约”是和上帝的约定,那么每一次订立契约就意味着指天发誓、绝不反悔。若毁约,就是亵渎了上帝的神圣。

犹太人由于普遍重信守约,相互之间做生意时经常连合同也不需要。口头的允诺也有足够的约束力,因为“神听得见”。

犹太人信守合约几乎可以达到令人吃惊的地步。在做生意时,犹太人从来都是丝毫不让,分厘必赚,但若是在契约面前,他们纵使吃大亏也要绝对遵守。这对他们而言,是非常自然、毫不怀疑的事。

有一个犹太商人和雇工订了契约,规定雇工为商人工作,每周发一次工资,但工资不是现金,而是雇工从附近的一家商店里领取的与工资等价的物品,然后由商店老板和犹太商人结账。

过了一周,雇工气呼呼地跑到商人跟前说:“商店老板说,不给现款就不能拿东西,所以,还是请你付给我们现款吧。”

过了一会,商店老板又跑来结账了,说:“你的雇工已经取走了这些东西,请付钱吧。”

犹太商人一听,给弄糊涂了,经过反复调查,确认是雇工从中做了手段。但是犹太商人还是付了商店老板的钱。因为惟有他同时向双方作了许诺,而商店老板和该雇工并没有雇佣关系。既然有了约定,就要遵守。虽然吃了亏,也只能怪自己当时疏忽轻信了雇工。

犹太人从来都不毁约,但他们却常常在不改变契约的前提下,巧妙地变通契约,使其为自己所用。因为在犹太人看来,在商场上的关键问题不在于道德不道德,而在于合法不合法。

信守契约的生命线

“契约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天平。”

——《羊皮卷》

犹太人特别重视契约,重视声誉,才有了良好的质量,信誉就是铁打的招牌,因为在他们看来,契约是他们存在的理由,如果不遵守契约就有灾难。因此,他们诚实地经商,不欺诈,遵守合同,因为诚实是最高的商法,平等的交易、公证的执行,可获得最多的实际利益。

《圣经》上记载了上帝耶和华和犹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上帝要犹太人作为自己的“特选之民”,犹太男人出生的第八天就要在父母的带领下做“割礼”(即将男子的包皮割去)作为上帝和犹太人之间契约的证明。耶和华要求犹太人历尽流浪之苦最后等待救世主弥撒亚的到来,到时候,所有的人都必将得到救赎。他将降下彩虹作为和犹太人签约的见证。他们深信:“我们的存在,就是履行和神签订的契约。”契约就是人存在的理由,没有和上帝的契约就不会有人类存在。因此,犹太人极为注重契约,认为契约是和耶和华签订的,是无比神圣的事情。

他们在签订契约的时候,就非常讲究谈判的艺术,千方百计地讨价还价。因为他们知道一旦签订了合同,就必须履行,所以他们格外小心和慎重,一定要使自己签订的这份合同无懈可击,而且无论出现什么问题都可以有挽救的机会。由于各个国家对契约的态度不一样,所以,他们在与别人打交道的时候,总是小心谨慎,因为他们不了解对方是否会守约。因而一开始的时候,他们不会很相信对方。他们最忌讳的事情就是违约,如果有人一次不遵守契约,那么这个人终身都不可能再让犹太人相信他了。他们还会把那个违约的人告诉整个商业界,让他的生意结束。因此,想博得犹太人的信任,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遵守契约。无论发生了什么变故,无论在什么样的特殊环境之下,都要不遗余力地遵守契约,因为对于信奉犹太教的犹太人来说,他们绝对不会原谅一个对他们的神不尊敬的人。

《羊皮卷》里有一个故事说明了犹太人对违反契约的人的态度:

在很久以前,有一家人外出旅行。途中,这家的女儿出去散步却迷了路,正当她口渴的时候,她发现了一口水井。

没有别的工具,她只好攀援吊桶,去井里喝水。喝完水后,却怎么也上不来。此时恰好有个男青年路过此地,听到哭喊的声音,便将姑娘救了上来。这个姑娘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就与他私订了终身。

两人订下婚约后,正找不到合适的证婚人,恰好见到一只黄鼠狼。于是,黄鼠狼和那口水井就成了他们的证婚人。

两人就此分别。

若干年以后,姑娘仍然痴心地等待自己未婚夫的归来。不料,那个负心人已在他乡结了婚,生了孩子,早把山盟海誓的婚约忘了。

再说那个男人,他的妻子给他生了两个孩子,而他们的两个孩子,一个一天在外玩耍时被一只黄鼠狼咬死了,另一个在井边玩耍的时候掉进井里淹死了。

这时候,男青年才想起了他和姑娘的婚约以及黄鼠狼和水井。于是,他就和妻子离了婚,终于回到那个忠贞不渝的姑娘身旁。

这个故事就是犹太人告诉违约者应得的下场,任何人都不得违约,否则,就一定会遭受上天的严厉惩罚。犹太人在商业上最为重视的就是信守承诺。

日本人在这方面是深有体会的:

有一位日本商人和犹太商人签订了10000箱蘑菇罐头的合同,合同规定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在出货的时候,日本人却装了10000箱150克的蘑菇罐头,货物的重量虽然比合同多了50%,但是犹太商人却拒绝收货。日本出口商无奈地表示,愿意超出合同的重量不收钱,但是犹太商人还是不同意,并要求赔偿,理由是违反了他们之间签订的合同。

最后几经谈判,出口商无可奈何,赔了犹太商人10多万美元,还要把货物另作处理。

这件事情传出后,各国的商人都开始“理解”犹太人的这一做法的用意。一位英国律师这样说:“从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惯例来讲,合同的品质条件是一项很重要的条件,英国法把他称为要件。合同规定的商品规格是每罐100克,而出口商交付的却是150克,虽然重量增加了50克,但是卖方没有按规定条件交货是违反合同的。按国际惯例,犹太商人完全有权拒绝收货并提出索赔。”

“犹太商人购买这样规格的商品,是有着自己特定的商业目的的,包括消费者的爱好和习惯、市场供需情况、对付竞争对手的策略等。如果出口方装运的150克罐头不适应市场消费习惯,那犹太商人是不会接受的。最简单的就是如果这次150克的蘑菇罐头和100克的蘑菇罐头的价格一样,那么以后这位犹太商人的生意还怎么做?比如说,下次他继续按这个价格卖,但是重量又回到了以前的100克,消费者会怎么看待?”另一位熟悉市场的人士这样分析。

而且很可能发生的事情是,在一些进口管制比较严格的国家进口申请许可证是100克的,而实际是150克,那很容易遭到有关部门的质疑,被怀疑为有意逃避进口管理和关税,以少报多,是要受到罚款的处罚或者被追究责任的。

犹太人听了哈哈大笑:“我们可没有考虑这么多呀。”

于是他们完全懵了:怎么回事,不是这个原因还是什么原因呢?

还是一位犹太商人告诉了他们答案,原来犹太人特别重视合同,一旦建立这种契约关系,就必须遵守。在他们的传统里,他们和上帝是有契约的,人之所以存在是与神签订了合约所致。犹太人被称为“契约之民”,他们把和约引入了生意,并且认为和约是生意的精髓,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谁若无缘无故毁约,就是对神的亵渎,轻慢和不尊敬神的人必遭到神的惩罚。犹太人极为注重合同,一切买卖都笃信合同,而他们自己也从来不敢毁约。谁不履行契约,就被认为违反了神意,犹太人是绝对不会容许这样的人存在的,他们一定会严格追查到底,不留任何情面。所以,日本人虽然多给了,但是仍然违背了合同,当然应该赔偿了。

犹太人一旦与你谈判成功,达成一致的意见,不管是口头的协议,还是文字的协议,他们都认为这是对神签订的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不论发生多大的困难,他们也不毁约,同样,也不管任何的借口和理由都必须严格的遵守。

谈判中,双方都要心向神明,诚意地表达他们的诺言,语意表达准确无误,不许有任何模棱两可的东西混匿其中。此后,双方必须严格地遵照执行,与神签订的合约决不可以不履行。

诚实的支柱

“鱼离开水就会死亡,人没有礼仪便无法生存,而不讲诚信则会受炼狱的惩罚。”

——《羊皮卷》

《羊皮卷》中这样告诫人们:一个人死后进入天国前,上帝会先问:你生前做买卖时是否诚实无欺?如果欺诈,将被打入地狱。

尽管各民族皆有“经商应童叟无欺”的说法,但只有犹太民族是最严格执行这种正直交易的民族。《羊皮卷》记载了许多关于诚实经商的实例,培养了犹太人诚实的商业原则。“惟有诚实正直的经商之道才是生存处世的最高法则”,这是犹太人从违反与上帝的契约而遭受的痛苦中深切体会到的一点。

在犹太商人作为“世界第一商人”的商旅生涯中,犹太民族与其他民族打交道最多。作为一个弱小的民族,在2000多年的流浪中,没有被其他民族同化或湮灭,并且还能不断从他们的腰包中大把大把地赚钱,其原因除了我们前面述及的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诚信经商、坦诚为人、尊重他人、彼此宽容的道德操守。因为严于律己,重信守约,犹太商人才赢得了“世界第一商人”的口碑;而诚信经商,更使得犹太商人得到了世人的信任和尊敬,这在商业社会无疑是一笔最重要、最宝贵的无形资产。

在犹太人看来,诚实是支撑世界的三大支柱之一,另外两个是和平与公正。2000多年的流浪生涯中,犹太人遭人歧视压迫,更遭受了无数的欺诈和恶意的毁谤,他们饱尝了美丽的谎言背后的凶险和恶毒。因此,他们对说谎者极为反感,对欺诈深恶痛绝,他们绝不纵容自己撒谎骗人,也不允许别人欺骗他们。但是,与众不同的是,对说谎者他们不会鄙视,也不会有置之于死地而后快的报复心理,他们想到的往往是宽容与救赎;他们会抱以可怜与同情之心,因为他们认为撒谎者失去了人性中最为宝贵的东西,而且死后还要受炼狱之苦,这太可怜了。可见,犹太人可真是宽人严己、仁慈悲悯的大化之民。

在商业社会,人类制定了纷繁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目的就是要消除人性中恶的因素。但是,我们却不无忧虑地看到,尽管人们可以针对制度、律法的不足不断地完善它、修正它,但人类永远不能靠它来构建起人类良知善性的大厦。为此,道德作为社会中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一种内在力量,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尽管不能保证人人向善从善,但它却比制度、法制有着更深刻、更基础性的教化力量。因此,现代物质文明的高度发达却日益呼唤着人类的道德良知,道德的力量将是永恒的。人类道德中包含着诚信、宽容、善良之类的基本要义,犹太民族可谓是人类道德的忠实实践者,这不但体现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也体现在犹太商人的商业行为中。

《羊皮卷》这样告诫犹太人:你们不可偷盗;不可欺骗;不可抢夺他人的财物;不可向着我起假誓,亵渎我的名。

商业就是提供一种服务。只有诚实对待,取得别人的信任,自己才可以获得利润。而单纯地想从别人的口袋里捞钱的,不过是抢劫。

诚实为经商的第一要务,这是犹太人的经商法则。他们对于善于欺骗的人的态度是非常激烈的,并认为他们是不可饶恕的;犹太人认为不贪图小便宜,不偷税漏税,做一贯诚实的人是很好的。

犹太先知说,世界末日一定是早晚要到来的,当末日到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要接受大审判。如果谁在这个世界上做了好事,他死后灵魂就会进入天堂;如果谁在生前作恶多端,那他死后,灵魂就会被打入地狱,接受炼狱之苦。世界末日来临时的大审判判断孰好孰坏要问5个问题,这5个问题是:

你在做生意的时候诚实吗?

你腾出时间学习了吗?

你尽力工作了吗?

你渴望得到神的救赎吗?

你参与过智慧的争论吗?

可以看到,犹太人把做生意是否诚实、遵守信誉放在第一条,把做生意的诚实摆在学习、工作、信仰和智慧之前,可见犹太先知对诚信经商的重视程度。最直接的事实就是如果一个人借了别人的钱,但他又不想归还,而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他是借过钱的,村里的拉比就会告诉他:你手摸《圣经》对上帝起誓说:“我没有借过这个人的钱。”最后,99.9%的犹太人会感到很惭愧,承认自己的罪过。

《羊皮卷》中有个故事就是这样教育犹太人应该诚实、决不可以用任何办法来不劳而获地取得财富的:

有位拉比平日靠砍柴为生,但是为了研究《羊皮卷》,他决定买一头驴来代替自己运柴以节省时间看书。

拉比到了集市上,从一个阿拉伯人那里买了一头驴回到了家,徒弟们见了非常高兴,就把驴牵到河边洗澡。恰好此时,驴脖子上掉下来一颗很大的钻石,光芒四射,徒弟们欢呼雀跃,认为这是上天赐给拉比的礼物。而且,这样一来,这位贫穷的拉比从此就可以不用天天砍柴,他就可以专心致志地研读《羊皮卷》了。

当徒弟们兴高采烈地把这颗珍贵的宝石给拉比看的时候,拉比却平静地说:“我们应该把这颗钻石还给那位阿拉伯人。”

徒弟们不解,拉比严肃地说:

“我们买的是驴子,不是钻石,我们犹太人只能买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

阿拉伯人见到徒弟们手里的钻石,非常惊奇:

“你买了这头驴,既然那钻石在这头驴的身上,那你们也就拥有了这颗钻石。所以,你们不必还我了,还是自己拿着吧。”

这位拉比说:“这是我们犹太人的传统,我们只能拿支付过金钱的东西,所以,这颗钻石必须还给你。”

阿拉伯人听后肃然起敬,说:“你们的神必定是宇宙里最伟大的神。”

犹太人就是这样,经商的时候一定讲究诚信,决不用那种欺骗的手段来获取财富。因此,犹太人从来不做那种“一锤子买卖”的事情,更不屑于做“只要每个人上当一次,我就发财了”的生意。他们厌恶那种流寇式的作战方法和短期策略,即使是在到处被人驱赶、朝不保夕的时候,他们看重的也是长期的合作、注重信誉、拥有很好的商业口碑,而且他们的商品绝少有假冒伪劣的。诚信意味着平等的交易、公平的竞争,《羊皮卷》中是这样说的:“你们不可行不义,要用公道天平、公道砝码、公道升斗、公道秤。”

然后他们把这种交易情况作了细致的规定:

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砝码和量器。

批发商每个月清洗一次量器,小生产商一年清洗一次。

小生产商要经常清洗砝码,以其不发粘为度。

店主每周要清洗一次量器,每天清洗一次砝码,每称完一样东西都擦拭一次天平。

他们说,诚信经商是商人最大的善,所以在犹太人的生意场上,他们最为看重诚信,对于不诚信的人,他们是无法原谅的。在犹太人的内部,他们之间极为重视诚信,极为重视契约,一旦签订了就必须遵守,绝对不可以有任何理由不履行契约。为了维护契约的神圣性,他们极为慎重,决不让契约有什么漏洞,以给欺诈带来方便。

法兰西国王弗朗西斯一世经常患病,于是就想找个犹太医生做他的御医。他请罗马帝国的统治者查尔斯五世推荐一个,查尔斯马上派遣自己的犹太医生到他那里。但是这位国王却是基督徒,医生一到,他立即开始诋毁犹太教,无奈中,这位医生说自己已经皈依了天主教。一听到医生的回答,国王立即把他打发走了,告诉查尔斯说,请他再派一个真正的犹太医生来。

虽然国王可以诋毁犹太教,但是犹太人良好的职业道德、巨大的声誉是他们无论如何也不可缺少的。在他们看来,只有真正的犹太人才是可靠的、值得信赖的,其他任何民族的人都是很难相信的,他们的信誉让人怀疑。改变了犹太教信仰的人也就很难是犹太人,就不值得那样信任,犹太人获得的崇高声誉由此可见一斑。

人们称他们为“世界第一商人”,意思就是犹太人的信誉是世界上第一流的,可以获得全世界的信赖,这一光荣称号是他们几百年甚至几千年诚信经商的结果。

所罗门时期的某个安息日,有三个犹太人来到耶路撒冷,他们由于身边带钱过多不方便,大家商议将各自带的钱埋在一块,然后就出发了。结果,其中有个人又溜回来,将钱偷偷地挖走了。

第二天,大家发现钱被盗了,便猜想一定是自己人所为。但又没有证据是哪个人所为,于是,三个人便一起去素以断案英明著称的所罗门那里请求仲裁。

所罗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没有急于问案,反而说:“这里正好有道题解不开,请你们三位聪明人帮忙解决一下,然后我再为你们裁决。”

所罗门先讲了一个故事:

有个姑娘曾答应嫁给某男,并订了婚约。但不久以后,她又爱上了另一个男子。于是,她便向未婚夫提出解除婚约。为此,她还表示,愿意付给未婚夫一笔赔偿金。但这个男青年无意于赔偿金,痛快地答应了她的要求。但是不久,这个姑娘又被一个老头拐骗了。后来,姑娘对老头说:“我以前的未婚夫不要我的赔偿金就和我解除了婚约,所以,你也应该如此待我。”于是,那个老头也同样答应了她的要求。

讲完故事后,所罗门询问道:姑娘、青年和老头,谁的行为最值得赞扬?

第一个认为,男青年能够不强人所难,不拿一点赔偿金,其行为可嘉。

第二个认为,姑娘有勇气和未婚夫解除婚约,并要和真正喜爱的人结婚,其行为可嘉。

第三个人说:“这个故事简直莫名其妙,那个老头既然为了钱才诱拐姑娘的。可为什么不拿钱就放她走了呢?”

所罗门不等第三个人说完,就指着他大喝一声:“你就是偷钱的人!”

然后,所罗门解释道:“他们两人关心的是故事中人物的爱情和个性,而你却只想到钱,你肯定是小偷无疑。”

犹太人的这则故事说明对于钱的态度是一个人人格高低的体现,品行卑劣的人心中只有钱而没有道义,而高尚的人由于注重道义而往往忽视钱。在现实生活中。犹太人也往往根据一个人对于金钱的态度判断一个人的品质。

诚信经商是犹太商法的灵魂,是商业活动的最高技巧。在现代商业世界,恪守信用已构成了许多企业的市场竞争手段。世界商业史上第一个提出“不满意可以退货”的就是犹太人。注重商业的诚信,视信誉为经商的生命,这是犹太人走遍世界各地都受到欢迎、让犹太人获得巨大财富的生命之源。

信任的价值

“人最大的痛苦不是被人欺骗,而是不被人相信。”

——《羊皮卷》

在犹太人看来,取信于人是一生当中最重要的。如何做到取信于人呢?前面我们讲到,诚信第一,这是取信于人的起码要求。在犹太人的商旅生涯当中,他们遭到过无端的打击和歧视,也遇到过无数精心安排的谎言或圈套,但他们始终笃信上帝的教诲:遵守约定,诚实为人,死后方能升入天堂。在商业领域,他们更深刻地体会到:取得别人的信任是交易顺利完成的基础。犹太人遵守约定,但他们并不是千篇一律地签订书面的合同,他们往往只是口头上的承诺,非正式、非书面的协议,只要他们承认了约定,他们就会不折不扣地按照约定去行动,犹太人这种重信守约的美德为他们赢得了极高的声誉。

品德不但能够使你获得他人的好感,而且还是你扩大事业的重要条件。事实证明,如果你能够以良好的道德标准去处理每一件事,甚至对于那些举止过分的人也能以德报怨,那么你必定能够赢得人们的理解和支持。

有一个顾客欠了迪特毛料公司15美元。一天,这位顾客愤怒地冲进了犹太人迪特先生的办公室,说他不但不付这笔钱而且一辈子再也不花一分钱购买迪特公司的东西。迪特先生让他耐心地说了个痛快,然后对他说:“我要谢谢你到芝加哥告诉我这件事,你帮了我一个大忙。因为如果我们的信托部门打扰了你,他们就可能也打扰了别的好顾客,那就太不幸了。相信我,我比你更想听到你所告诉我们的话。”

这个顾客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听到这些话。迪特先生还要他放心:“我们的职员要照顾好几千个账目,比起他们来,你不太可能出错。既然你不能再向我们购买毛料,我就向你推荐一些其他的毛料公司。”

结果,这个顾客又签下了一笔比以往更大的订单。他的儿子出世后,他给他起名为迪特。后来他一直是迪特公司的朋友和顾客,直到去世为止。

由此可见,品德对于商人来讲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在具体的商业贸易领域中,《羊皮卷》规定了许多规则,严格禁止带有欺骗性的宣传或推销手段。比如:不能刻意把奴隶装扮起来,使其看起来更年轻、健壮,更不能把家畜涂上颜色来蒙骗顾客;并且货主有向顾客全面客观地介绍所卖商品的质量的义务,如果顾客发现商品有事先未得到说明的问题,则有权要求退货。

在英国,最有名的百货公司是“马克思—斯宾塞百货公司”,这家百货公司是由一对亲兄弟西蒙·马克思和西夫·马克思创立的。

他们的父亲米歇尔于1882年从俄国移居英国,最初是个小贩,后来在利兹市场上开了个铺子,以后发展为连锁廉价商店。米歇尔于1964年去世后,西蒙和西夫将这些连锁商店进一步发展成资金更加雄厚、货物更加齐全、具有类似超级市场功能的连锁廉价购物商场。

马克思—斯宾赛百货公司,虽以廉价为特色,但非常注重质量,真正做到了“价廉物美”。用一些报纸上的话来说,这家百货公司等于引起了一场社会革命。因为原先从人们的衣服穿着上可以区分不同的社会阶层,但由于马克思—斯宾塞百货公司以低廉的价格提供制作考究的服装,使得人们花钱不多就可以穿得像个绅士或淑女,以“貌”取人的价值观念也随之发生了根本动摇。现在在英国,该公司的商标“圣米歇尔”成了一种优质品的标记——一件“圣米歇尔”牌衬衫是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所能买到的最优质的商品。

马克思—斯宾塞百货公司不但为顾客提供满意的商品,还提供最好的服务。该公司的售货员的礼貌服务,在素以彬彬有礼闻名的英国成为一个典范。西蒙和西夫在挑选职员时,就像挑选所经营的商品一样一丝不苟,这样,真正使公司成了“购物者的天堂”。

西蒙和西夫在让顾客满意的同时,还做到了让职工也满意。他们对职工要求极高,但为职工提供的工作条件在全行业中也属于最好的,职工的工资也最高,还为职工设立保健和牙病防治所。由于这些优越条件,马克思—斯宾塞百货公司被人称为“一个私立的福利国家”。

西蒙和西夫为顾客和职工想得这么周到,公司的经营情况又如何呢?马克思—斯宾塞百货公司被普遍认为是国内同行业中最有效率的企业,并吸引来大量的投资者。

与马克思—斯宾塞百货公司同为百货零售企业的希尔斯·罗巴克百货公司采取的也是同样的经营宗旨,甚至在对待顾客和职工的优惠方面更有过之,并将这种恩泽施向整个社会,做到了与整个社会的和谐共存。

朱利叶斯·罗森杰尔德是通过投资而担任希尔斯·罗巴克公司总裁的,他是一个德国移民的儿子,曾在叔叔的百货公司工作。后来希尔斯·罗巴克公司融资的时候,他以37500美元的投资,约占融资总额的14,进入公司董事会。1910年担任公司总裁,也就是公司的创立人理查德·希尔斯退休的时候,罗巴克百货公司已成为北美最大的企业之一,每年收益为5亿美元。

罗森杰尔德也以价廉物美为其经营宗旨。公司销售的商品有许多都是企业集团自行生产的,因此成本可以降低,而质量也得到了保证,但希尔斯·罗巴克百货公司的真正本钱,还是罗森杰尔德制定的一条规定:不满意,可以退货。这条商业最高道德的最实在的体现,现在已经是许多商店的标榜,但在当时却是闻所未闻的。罗森杰尔德就是第一个将商业信誉提到了这样高度的人。

希尔斯·罗巴克百货公司以其商品质量、价格、信誉和对市场的精确预测,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欢迎,公司的商品目录在罗森杰尔德逝世前已发行了4000万册,几乎每个北美家庭都可以见到。观察家认为,这一连续出版的商品目录几乎构成了北美的一部社会史,从中可以探视到人们审美趣味和愿望的发展,而这种发展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希尔斯·罗巴克公司预测到、甚至造就的。

希尔斯·罗巴克百货公司经营良好,盈利丰厚。罗森杰尔德最初投资37500美元,30年后其资产达到了1.5亿美元。在这样的财力支持下,罗森杰尔德广泛从事慈善活动,他曾为28个城市的“基督教青年联合会”和南方的一些贫困地区建立乡村学校提供资助,为解决芝加哥黑人的住房问题出资270万美元。另外,他还分别向芝加哥大学、芝加哥科学和工业博物馆捐赠了500万美元。1917年,他创立了拥有3000万美元基金的“朱利叶斯·罗森杰尔德基金会”,并规定基金的本利必须在他去世之后的25年内用完。

犹太商人笃信一个信条:犹太人生活在哪里,就应该在哪里生根。他们不但诚信经商,更与非犹太人和谐相处,甚至用自己的财富和实业去帮助和庇护犹太同胞或非犹太人。他们相信,只有以诚相待,取信于人,犹太人才会拥有朋友,而不是到处树敌;而惟其如此,犹太民族的复兴才会真正成功。

《羊皮卷》指出:金钱是商人经济的担保,而品德是信誉的担保。说到经商成功,人们常常最先想起的是:聪明、勤奋、机遇等等。然而人们不会想到,有时品德却在不经意之间决定了一切。

法国银行大王、犹太人莱菲斯特年轻时有段时期因找不到工作赋闲在家。有一天,他鼓起勇气到一家大银行找董事长求职,可是一见面便被董事长拒绝了。

他的这种经历已经是第10次了。莱菲斯特沮丧地走出银行,不小心被地上的一根大头针扎伤了脚。“谁都跟我作对?”他愤愤地说道。转而他又想,不能再叫它扎伤别人了,就随手把大头针捡了起来。

谁想,莱菲斯特第二天竟收到了银行录用他的通知单。他在激动之余又有些迷惑:不是已被拒绝了吗?

原来,就在他蹲下拾起大头针的瞬间,董事长看在了眼里,董事长根据这件小事认为这是个谨慎细致而能为他人着想的人,于是便改变主意雇佣了他。

莱菲斯特就在这家银行起步,后来成了法国银行大王。

莱菲斯特的机遇表面上只因拾起一根针,是偶然之事。但实际上是他可贵的品格给了他成功的可能,所以培养良好的品格是成功必不可少的条件。

规则的魅力

“孩子们必须知道的三件事:谁是领导,什么是原则,将由谁来执行这些原则。”

——《羊皮卷》

犹太人是最讲究契约和规则的民族,如果没有契约规则也就没有了犹太人。《圣经》上详细记载了上帝耶和华和犹太人之间的契约和规则关系:上帝说犹太人是他从万民中挑选出来的,要犹太人做他的“特选之民”。耶和华对犹太人显身说:“我是全能的神,当你在我面前做完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这样一来,规则也就形成了,即犹太人要做完美的人,听从上帝的安排,并信奉他作为世间惟一至高无上的主。而规则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无论是上帝还是犹太人都不能违背契约。由于犹太人后来违反了契约,上帝十分生气,于是就发洪水惩罚他们。等洪水退了,上帝就降下彩虹作为这次契约的见证,而犹太人也要遵守这个规则,那就是凡犹太男人出生的第八天必须施以割礼作为遵守规则的见证。如果,他不同意就是违反规则,那上帝就可以把他“从万民中剪除”。

因此,犹太人特别讲究规则和契约,他们认为契约是人能够存在的理由和根据。他们做事情也就形成了这样的习惯,无论是什么事情有了契约,形成了规则,他们就觉得十分地放心、保险,倘若没有形成合同,也没有规则,那样即使条件再优惠,他们也绝对不会做的。

一个寒冷的冬天,一大早牛奶店就排起了长龙一样的队伍,他们都要购买热的鲜牛奶。大家都在等候按次序购买的时候,迈克来了,他一来就挤进了队伍。排在最后面的犹太青年约翰觉得不可容忍,于是想搞个小恶作剧。于是他跑了过去,突然一把拉下迈克的帽子,然后又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他把胳膊放在身后,高举起帽子,笑嘻嘻地对迈克喊:“伙计,你的帽子都在排队,你还不来排队吗?”

这就是犹太人的规则意识,他们自己不违反规则,也不容许别人随意地践踏大家形成的规则。

为什么非要有一个规则呢?可以随便找出一个事例来说明。

有一辆拥挤的公交车驶来,进了站台,车门打开,大家于是一窝蜂似的往上涌,结果,年轻力壮的人挤在了前面,而年老体弱的被挤在了一边。车上的人们十分着急却由于上车的人挤得太厉害而无法下去,而下面的人因为车门被堵而无法上去,无数人的脚被踩,无数人的东西被挤坏,经过很长时间的喧闹,车才勉强开动。大家纷纷叫着、骂着,整个车站一片混乱。这是一个没有规则的车站通常出现的一幕,而在一个规则存在的车站,情况就大不一样,所有的人都在安静地等待,车来了,大家按照先下后上的规则就可以有序地上下车,而上车的人们可以排成队伍按先来后到的次序上车,大家为年老体衰的人让座,车厢里整洁有序。这就是规则带给人们的方便。

正是规则意味着井然有序的活动,保证了整个活动的高效率,因此才需要高度地崇尚规则的意识。

犹太人在生活中讲究规则,到了商务上,他们也同样地重视规则,典型的例子就是犹太人在经营的时候,决不偷税漏税,也极少做违法的事情。在犹太人看来,偷税漏税是可耻的行为,是一件让人痛恨的事情。犹太人说商人和国家是有规则的,国家提供了经营的条件和管理的责任,那责任的另一方商人就应该履行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交纳赋税。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这样的规则,那么这个国家就不会存在。这个社会和国家之所以存在,是由于大家都遵守了这样的规则的缘故。

但是,在商业活动中,总有被偷或被骗、别人赖账的时候,那么让我们来看犹太人如何机智地应对这种情况。

有个犹太商人来到一个市场里做生意,当他得知几天后这里所有商品大甩卖时,就决定留下来等待,可是,他身上带了不少金币,当时又没有银行,放在旅店也不安全。

经过反复思忖,他独自来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就在地里挖了一个洞,把钱埋藏起来,可是当他次日回到藏钱的地方时,他发现钱已经丢了。他呆呆地站在那里,反复回想藏钱的情景,当时附近没有一个人啊,他怎么也想不出钱是怎样丢的。

正当他纳闷之际,无意中一抬头,发现远处有间屋子,可能是这家屋子的主人正好从墙洞里看到他埋钱了,然后,将钱挖走。那么,怎样才能把钱要回来吧?

经过认真考虑,他去找那屋子的主人,客气地说道:

“您住在城市,头脑一定很聪明,现在我有一件事想请教您,不知是否可以?”

那人热情地回答说:“当然可以。”

犹太商人接着说道:“我是来这里做生意的外地人,身上带了两个钱袋,一个装了800金币,一个装了500金币,我已把小钱袋悄悄埋在没人的地方。但不知道这个大钱袋是交给能够信任的人保管呢,还是继续埋起来比较安全呢?”

屋子的主人答道:“因为你是初来乍到,什么人都不该相信,还是将大钱袋一块埋在藏小钱包的地方吧。”

等犹太商人一走,这个贪心不足的人马上取出偷来的钱袋,立刻放在原来的地方。这下可把躲藏在附近的犹太商人高兴坏了,等那人一走,马上将钱袋挖了出来,一溜烟跑了。

这个犹太商人能够将落入别人口袋的东西又拿回来,手段确实高明。因为他知道,每个人都有贪心,且贪欲无限膨胀,要让小偷把钱交出来,只能激起其更大的贪心,这个犹太人的机智就在于巧妙地利用了人的这种心理。

因此,一切的违法活动,都是对规则的破坏和挑战,是决不可饶恕的错误。于是犹太人在经商的时候,极少发生这样那样的违法犯罪活动,他们的犯罪率之低是世界罕见的。

犹太人会搞投机,但是他们的投机都是在国家许可范围内的,因为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条文就不算是违法。既然没有明文规定那就是默认与许可,犹太人就会抓这样的机会。而明目张胆地犯罪,就是直接地破坏,所以,尊重规则和契约的犹太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在一个企业中最有效的管理莫过于那些通行的规则和惯例,通常我们叫它制度。

有一个犹太人管理一家很大的公司,但是大家看到他显得十分轻松,他经常出去考察,他不无自豪地说:“我的公司即使我一年不回来,大家也会干自己的事情,公司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这就是规则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