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孙子兵法(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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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李光前善揽职工

李光前是新加坡前益集团的创始人。他对聘用新职员极为重视。其聘用人员通常是由在职员工介绍,或由华文中学校长推荐的考试成绩在前十名之内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经面试与考核后,分派到各地胶厂实习,两年期满后才正式录用。

在南益公司工作的员工都不会半途离弃,因为李光前一开始就采取终身雇佣制。公司尽力照顾员工的医药教育等福利,并有优厚的年终分红。退休后每月又有半个月的退休金。公司每年抽出百分之二十的盈利作为该公司职员的年终分红。1950年,南益公司获利逾五千万元,因而年终分红就达一千多万元。有的分公司职员领到等于他们三至五年月薪总量的年终分红,少则也有数月月薪的分红。但当该单位转亏为盈时,须从该年度应分发给职员的花红额中,扣除以前预先分发的花红数目,剩余的才是该年可以分发的实际金额。由于公司的利益和职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职员对公司都有一种归属感,工作时干劲十足,即使节假日加班加点也毫无怨言。

南益集团自1951年开始就实行“保养金”制度。该制度规定,南益公司的员工每月均从薪金中扣出百分之五,公司则付出该员工月薪的105,存人银行的特别户,后转入各员工的名下,使得员工在退休后的生活有了保障。

南益公司还制定了“居者有其屋”的计划,即南益公司属下的每一位职员都拥有自己的房屋。公司以无息贷款的方式,把大约三年的薪金总额借给职员购买房屋,房契的业主是公司的名字。然后,在每年的年终花红中,将该职员的花红扣除一半,作为偿还公司的房屋贷款,直到还清为止,此时公司才把房契移给该职员。

由于南益公司实行终身雇佣制,职员待遇优惠,花红丰厚,而且“居者有其屋”,因而他们都成为南益公司的中坚分子。所以,在新加坡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没有人有本领挖走南益的职员。”

在一切因素中,人是第一最宝贵的因素。公司经营的好坏与前途如何,与全体职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是分不开的。南益公司采用终身雇佣制,优待职员,使职员无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从而为公司创造出最大的利润。相反,如果对职工剥削压榨,竭泽而渔,或不注重福利,留人不留心,那都是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