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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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柳林县项目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柳林县是山西省经济强县,“十二五”期间打造三晋一流,跨入全国百强,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要完成这么多的投资必须靠大项目来支撑,近年来项目的审批由于受土地、环境影响及国家产业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制约,项目很难落地。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就项目立项审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剖析,提出见解。

一、存在问题

(一)程序方面

目前项目的立项程序比较复杂,存在材料繁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等问题,政府投资项目,需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而每批一项内容都要有相关部门的一系列前置手续;企业核准项目发改部门虽然简化了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但增加了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路条),相关部门并未减少相应程序和环节;企业备案项目也仅仅有2000万以下的权限。有的项目从立项到完成招投标,需经过省、市、县多个部门,在目前体制下,县发改部门对项目报批的调控能力十分有限,特别是涉及省市多个部门交叉审批的项目,要办妥全部审批手续,在正常情况下,根据各部门办结时间计算,估计一年都完不成。

(二)前置条件方面

项目立项审批前必须有土地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及节能审查评估意见。土地问题:国家为了严格保护耕地,对建设用地进行指令性计划管理,许多项目已完成立项,但土地落实不下来,项目难以开工;我县土地匮乏,根据现行的补偿安置政策不能为失地农民提供足够资金,许多被征地农民因此而有怨言,时有上访事件发生;征地环节也越来越严格,必须完成告知、听证确认等程序,耗用很长时间。规划问题:规划是政府配置资源、确定功能区划的主要手段。由于规划管理工作尚未形成制度,目前上级政府要求“三规合一”(即土地利用、城镇总体、“十二五”项目规划),但实际上存在脱节现象,部分项目建设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以项目在用地时都要先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待调整方案后再办理农转用手续,而农转用报批程序相当复杂,要经过省市政府和各级国土部门审批,在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都要出具意见。环评问题:为了预防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论建设项目投资大小、新建还是改扩建,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县级环境主管部门权限相当小,大部分项目由省市审批,与投资主管部门不匹配,有的项目虽然县发改部门可以立项,但环评由市级办理。能耗方面:国家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规定在项目立项中必须进行节能审查,由于是一项新工作,也没有组织专门培训,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不熟悉,目前大小项目节能审查只能委托咨询公司专家评审。

政府投资在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时,还需地震、公安消防、安监、安全、文物,人防等部门出具相关意见或办理手续。完成了这些手续,才可以进入招投标程序,可见立项难,立大项目更难!

(三)申报单位方面

项目申请单位对前期工作重视不够,为了争取上级资金才急抓搞前期,往往因为资料不全导致项目“流产”。经办人员对项目申报流程和办事规则了解不深,使项目报批不连贯,经常走“回头路”。特别是国家和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和农转用等政策不断发生变化,如果办事人员没有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将延误报批时间。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时比较粗糙,缺少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投资估算不充足,使投资的合理性受到一定影响。部分项目存在自行扩大建设规模,任意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的现象,导致项目一超再超,工期一拖再拖。

(四)专业人才方面

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2000年以来至今从事发改工作人员不但没有补充,而且还提拔了两名干部到乡镇担任重要职务。新形势下,发改业务工作不断增加,目前来看能胜任的也仅仅有两三个人,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工作将出现断层。近时虽然调整三四名同志搞发改工作,但业务不熟悉,进入角色还需要时间。

二、采取措施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创新意识

要创新发展理念,用好用活国家产业政策,真正降低项目准入门槛。具体要把握好项目准入的四个原则:一是核准项目和备案项目界限比较模糊的,能备案的不核准;二是在产业政策解释上鼓励类和限制类不明晰的,要按鼓励对待;三是县里能够办结的尽量不去省市;四是在政策边缘上有争议的,要服从实际发展需要。

(二)发挥职能作用,提高责任意识

发改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帮助企业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帮助相关部门尽快把握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流程,避免企业在上项目时走弯路。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困难要知难而上,而不是采取回避态度,树立敢于承担责任的敬业精神,敢闯敢干,在具体工作中要程序服从效率。

(三)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

加强学习,提高全体人员业务素质。要把项目推进工作和企业服务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一切工作为了项目,一切工作服务于项目。每个重点项目要确定专人,从项目的前期工作、立项、开工建设到竣工投产一包到底,要想项目之所想,急项目之所急,主动为企业和项目单位排忧解难,积极协调项目建设和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想尽一切办法全力推进。

三、几点建议

(一)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审批”的原则确定审批权限,即由哪一级政府投资建设,就由该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申请上一级政府安排资金的,由上一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二)简化政府投资审批程序

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建设内容相对简单,资金来源基本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直接下达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在200~2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只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或初步设计);项目总投资在2000~5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只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批,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仍需要进行项目建议书审批。国家和省如有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有规定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争取进入山西省“扩权强县”试点县

抓住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我县进入省级综改试验区和“扩权强县”试点县,增大县级审批权限,在更大的范围内先行先试,积极争取企业投资用于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也实行备案管理。

(四)成立联合审批机构

设立柳林县项目联合审批联席会议,由县发改、监察、住建、国土、环保、人防、文物旅游、地震等有关部门组成。对列入省市县的重点项目集中办公,集中审核、审批,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发改局总经济师:雷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