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声乐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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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文学对声乐教学的影响

一、声乐作品是音乐与文学的综合载体

1.声乐作品是文学作品的情感再现

声乐作品是用人声表现音乐与文学作品情感的艺术,是对文学作品的情感再现。因此在表现作品时,首先对歌词要做到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而不能停留在作品的表层上,在歌词的字面上,而应是从作品所提供的歌词的内涵和音乐形象那里,能动地引申、开拓,唤起自己对生活的联想,进行思维丰富的想像,从而通过自己的认识构造起完整、生动的音乐形象。这个音乐形象,就会与你的思想情感血肉相连。这时你演唱这个作品,自会情动于中,情形于声,达到声情并茂的艺术效果。

2.声乐作品的文学内涵与刻画音乐形象的有机结合

声乐作品都是由歌词和音乐组成的,演唱每一首声乐作品都要深刻理解歌词的文学内涵和作曲家用音乐来刻画歌词的内涵的意图,演唱者应该把歌词内涵提高到刻画音乐形象的高度来认识。

我们演唱声乐作品是在认识生活和反映生活的基础上,通过音乐形象的塑造去感动他人来完成的。因为优秀的声乐作品都不是摹写现实生活的外表,不是复制歌词所提供的生活现象,也不是用音乐描绘肖似生活的图画。音乐形象所揭示的是生活内在,是生命,是灵魂,是心脏的跳动,是血液的流动,是洋溢出来的蓬勃的生命力。所以歌唱者要深刻理解作曲家是如何把声乐作品的文学内涵与刻画音乐形象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好地表达作品的真实情感。

二、深厚的文学底蕴是进行二度创作的源泉

1.体会作曲家在充分把握歌词内涵的基础上创造的音乐形象

歌唱者对一首歌曲的音乐形象的理解和创作,可以是很浅白的,甚至低于作品已经呈示给它的东西;也可以是很深刻的,把作品所呈示的东西给以更丰富、完美地补充。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歌唱者的文学修养和音乐素养;也要看他从生活真实到艺术真实的概括能力,和他对音乐形象反映生活、思想、情感的认识能力。

一位有创造性的歌唱家,应该是能够把隐藏在作品深层的东西,也许是构成这部作品的最深刻、最“秘密”的东西,或是词曲作者画龙点睛之“睛”,突出地显现、挖掘出来。而这些东西只能包容在作曲家充分把握歌词内涵的基础上创造的音乐形象之中。某些歌唱者之所以把作品感情处理得外在、零碎,或没有起承转合,主要是没有把握作品的音乐形象。

歌唱表演的二度创作,主要是表现声乐作品的文学内涵和音乐形象的刻画。因此,演唱者的二度创作就需要歌唱者的头脑成为一个加工厂,它要对作品的音乐形象、主题思想、生活素材、形式结构、风格特点等,进行加工,做职业性、专业性的提炼。

2.二度创作过程中注意的几个艺术环节

(1)内涵的理解

所谓内涵,主要是指作品的内在含义即思想感情。理解作品的内涵,是演唱的基础。拿到一首歌曲,先不要急于唱谱,而应该将歌词反复朗诵几遍,以便从中了解作品所处的时代背景、特定环境和思想感情。一首歌曲或长或短,都凝聚着作曲家的强烈感情,作曲家的深情厚谊蕴藏在每个音符之中,歌唱者需要认真地去挖掘才能领会。对作品的理解越深,感受越深,在演唱时的表达则越纯真、越完美。一个演员或歌唱者文学修养的深浅,会直接影响他对作品内涵的理解。不少学唱的人,往往单纯从声乐技巧来谈歌唱表现,因此平时的接触面比较窄,不看小说不看画,不读诗文不听音乐,甚至于连报纸也不常看,视野不开阔,知识不丰富,这样是唱不出感情来的。要知道对作品内涵有无深刻的理解,结果是大不一样的,因为只有在理解作品的基础上,才可能做到真情的表达。

(2)意境的想像

意境的想像,就是要尽量去启发音乐的想像力,演唱者应根据歌曲的内容和音乐形象,在自己的头脑中化为一幅幅活动画面,把自己作为作家、诗人,作为作品的主人公。换句话说,就是像戏剧演员进入角色一样去身临其境。如果你把一首歌曲的基本情绪和意境设想得很具体,那么你在表达时就会很真实和生动。想像和意境会很快帮助你确立起正确的音乐形象或者歌曲的主人公的形象来,音乐形象和歌曲的主人公形象完整、统一了,歌曲的主题思想也就明确了,这样就会达到情真意切。当然歌唱者解释音乐的能力,不是一日之功,它是一种生活的积累,记忆的积累,情感的积累,这种积累越多,越丰富,“灵感”也越活跃,越丰富。因此作为歌者,应随时用眼睛和耳朵去搜集和倾听各种生活的画面和声音,去感受生活,从而增强我们对生活和人物的理解能力和想像能力,从而更深刻地理解作品的内涵。

(3)声音的运用

我们在演唱一首作品时,运用什么样的声音才能符合作品的思想内容和情感,这是值得研究和设计的问题。作为歌唱者有了美好的声音后,能驾驭各种声音和音色变化的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面对一首进行曲时要选用雄壮的声音,面对一首圆舞曲时应是明亮、华丽、轻巧的声音,面对一首摇篮曲时则需要用柔和甜蜜的声音等等。这里对声音也要有一个想像的过程,如唱一首抒情轻柔的作品时,可以把声音设想为“轻柔的纱巾在微风中飘动”、“树叶轻轻落在地上”这样的意境上;又如唱一首柔美而又轻巧的歌曲时,又可把声音比喻为“透明的露珠”、“春夜的雨滴”等等。总之我们要善于调动人声声音“库”中最恰当的声音,唱出歌曲内容所需要的听觉效果,贴切地表现作品。

(4)风格的掌握

作品的风格或者说音乐的风格掌握得好与坏,演唱的效果是大不一样的,我们常常听一些独唱音乐会的演出,有的人声音相当漂亮,发声技巧也很高超,但整台音乐会从中国民歌唱到欧洲的古典艺术歌曲,听起来声音上也好,力度上也好,韵味上也好,总是一个样,一个味,让人听了过耳即忘,缺少心灵的共鸣和艺术的回味。更有甚者太缺少艺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把各种风格的歌曲混淆在一起,使之南腔北调,南辕北辙,与原作差距甚远。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歌唱者没有很好地在歌唱前对作品的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地域风格、个人风格等进行细致的分析和了解,没能恰如其分地用自己的歌唱技巧来表达作品的风格。因此歌唱者要准确地表现作品的内涵还必须事先研究作品的风格(也就是演唱风格)。当然与其他姐妹艺术相比,音乐的风格具有更多的抽象性。音乐是无形的时间艺术,而绘画、雕塑、建筑等都是有形的空间艺术,因而他们的风格往往比音乐更容易一目了然。一个歌唱者文学修养的深浅,会直接影响他对作品的理解和风格的把握,因为风格的形成,主要就是建立在最深刻的认识基础上的。成熟的歌唱家是能把作曲家创作意图和作品的风格特点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能把音乐的全部涵义,让听众“一目了然”的。

(5)韵味的体现

演唱的二度创作是一个复杂的劳动过程,它对演唱者的要求也是多方面的,好的演唱者不仅能准确地领会和传达歌曲的艺术意境,同时还能通过自己的再创造,把握歌曲里某些潜在的、甚至作曲家没有料想到的东西。一首作品,作曲家无法提供韵味,它必须由演唱者自己去体会和创造。好的演唱者并不满足于曲谱中所记下的音而必须学会在腔上下工夫(腔也就是韵味),并用得恰到好处。在你唱熟了一首新歌后,根据语音的特点,感情的需要,就会自然而然地在音调的旋律音上增加一些其他的音,使之成为装饰音、颤音、滑音、倚音等,唱起来就会更加动人和自然,就更有味道和美感,这就是韵味给作品带来的新的生命力。

(6)艺术的处理

有了对歌曲的真情实感后,应该对歌曲处理有一个全面的总体设计,这里包括整个歌曲的速度、力度、音量、音色、伴奏等问题。当然这些设计不是盲目的或是随心所欲的,歌曲的结构、曲体,调式旋律的起伏发展,直到节奏、和声等给演唱者以艺术表现的总启示,它们可以指引演唱者内在情绪的走向,找到全曲的高潮及歌曲的层次。在演唱中特别要把握好艺术的对比性,如一首歌的叙述性和歌唱性的区别,一首歌曲中强弱、速度的变化,其中最关键的是要找到歌曲的高点(高潮处)和低点。一般来说要突出高点,一定要把低点放低,一定要有铺垫的过程,否则一个劲儿地强或一个劲儿地弱是达不到艺术效果的。处理歌曲时,画龙点睛的部分往往是一些重点句字。重点的词句要在读字上、感情上予以强调,要一字一句地,甚至在一个经过音上深下工夫,反复练唱,认真寻味,找到最适宜的表现手法。也就是说演唱者必须按照自己的总体设计反复演唱和品味,直到自己的处理化为真情的体现。

(7)忘我的演唱

歌唱要感动听众,首先要使自己处于兴奋又激动的歌唱状态。“真真假假”艺术表现的特定手法,“假”是为了表现“艺术的真”,“假”是表现“真”的艺术技巧。真入假出而不失为真,才能发挥艺术的真实性和表现的真实性的统一,才能发挥声乐演唱的强大艺术感染的作用。因此我们在演唱时一定要把握好这两者的关系,恰到好处地来表现作品。我们经常发现还有一些人在演唱前精神高度紧张,前怕狼后怕虎,满脑子私心杂念。这样的歌唱状态是绝对唱不好歌的,更不用说感动观众了。因此我们讲“忘我的演唱”就是要演唱者丢掉一切来自思想上的或者声音技巧上的包袱。消除一切紧张因素,以既充满激情而又放松自如的状态进入演唱,只有全身心地投入到作品的情景和意境中去,才能得到自然而舒畅的声音效果,才能有完美的感情表达,使歌唱艺术达到是“有声又有乐”的境地。

(8)技术与艺术

技与艺,即声与情,一向是歌唱中血肉相连的两个部分。发声读字和情感的表达构成歌唱的整体,二者不可分割。歌唱是以人身的整体作为乐器的一种艺术,歌唱绝非只靠嗓子、气息和共鸣就能完成的。歌唱的过程,不仅全部身心都要参与,而且还包括你的灵魂。也就是说只有声情并茂,技艺结合,才能使歌唱达到感人的境界,产生沁人肺腑的艺术成果。声与情是辩证的统一,相辅相成。不论是专业歌唱者还是业余爱好者,在平时的训练中,要加强整体歌唱的意识,使歌唱发声与情感表达同时进行,使声、字、情融为一体,养成用心灵歌唱的习惯。

(9)舞台、屏幕表演的实践锻炼

演唱者必须加强舞台表演实践的锻炼。因为声乐表演,不但是听觉艺术也是视觉艺术。对观众来说,视觉和听觉要同时综合成一种印象并产生艺术效果。我们很难想像一个没有舞台实践经验的歌唱者,会在广大观众面前潇洒自如地演唱。缺乏了舞台实践,声乐就没有了生命力,只有不断地加强舞台实践,争取更多的舞台演出机会,演唱才能逐步臻于“心灵的歌声”。有些歌手虽然已经迈出了歌唱的低级阶段(技术性阶段),演唱中也能尽量用情歌唱,但由于缺乏舞台实践的锻炼,缺乏歌唱心理上的充分自信,不能使自己在台下掌握的所有艺术积累在台上得到充分的体现。纵观世界歌坛和我国已举办的十一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由个人独立作曲填词并演唱者有之,同他人合作完成并由自己诠释的也不在少数。然而成功者往往是那些精熟演唱技艺及表现方法,并且有丰富的舞台实践经验的歌唱者。这是必然的结果。因为任何一种技能,没有经过实践的反复锤炼,是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的。

唱一首歌不难,但唱好一首歌却不容易,声乐艺术本来就包罗万象,所以要达到一定的高度就更不容易了。所以要求我们除了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外,还应该学会如何进行“二度创作”的方法,达到表现声乐艺术的理想境界。成功的“二度创作”是歌唱者通过正确的思想指导,协调身体各个器官,运用娴熟技巧恰如其分地表达作品文化内涵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处理好过程与结果、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情与理、技与艺等问题的辩证关系。

每一首声乐作品都是音乐与文学的综合载体,都是文学内涵和刻画音乐形象的有机结合。歌唱者的文学修养决定着对刻画音乐形象的把握,深厚的文学底蕴是声乐作品“二度创作”的源泉,声乐表演是表现文学内涵的一种艺术形式,文学则是声乐作品、声乐教学和声乐表演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