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区域经济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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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国经济区的演化

我国经济区的演化大体上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即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至20世纪90年代前期,20世纪90年代前期至今。

一、行政区特征明显的经济区阶段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行和苏联经济区划思想的引入,我国经济区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划分的,明显带有行政区域的特征,但符合我国国情,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一)建国初期六大行政区的划分

解放初期,由于全国各地解放时间有先有后,各地的中心任务也不完全一致。为了便于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地在各地开展工作,中央决定在省区之上设置大行政区,并相应的在各大行政区内设置国家权力机构,享有制定各大行政区内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政策的行政权力。按当时的划分,这六大行政区分别是:华北区、东北区、西北区、华东区、中南区、西南区。

(二)六大经济协作区的划分

1954年,随着六大行政区的撤销,1958年6月,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华北区、华东区、华中区、华南区、西南区和西北区等七个经济协作区。

七大经济协作区的划分维持到1961年,即为六大经济协作区的划分所取代。在1961年1月1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上,考虑到当时的经济协作区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和权力都十分有限,难以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决定成立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六大区党的中央局,以加强对这六大区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对建立区域性的比较完整的经济体系工作的领导。从而把于1958年成立的七大经济协作区重新调整为六大经济协作区,与六个党的中央局相适应,调整后的六大经济协作区分别是东北区、华北区、华东区、中南区、西南区和西北区。

(三)一、二、三线地带的划分

一、二、三线地带的划分,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它是依据中央对当时国际形势的估计,出于军事战备的目的,即建设战略大后方的需要而提出来的。一、二、三线地带的划分,是根据各个地区战略位置的不同而确定的。“一线”地区是指地处战略前沿的地区,包括东南沿海地区和东北地区;“三线”地区为全国战略大后方,指“京广线以西、甘肃乌鞘岭以东、山西雁门关以南的地区”,包括西南地区的四川、贵州和云南三省,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宁夏和青海四省区,中南地区的河南省西部、湖南省西部和湖北省西部以及华南地区的广东省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华北地区的山西省西部和河北西部地区。“二线”地区是指处于“一线”地带和“三线”地带之间的中间过渡地带。通常人们把这样划分的一、二、三线地带称为“大三线”。而把那些处在一、二、三线地带内的各个省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省区内部划分出的一线、二线和三线称为“小三线”。

一、二、三线地带的划分过分强调国防原则,而忽视经济原则。根据战备的需要人为地把全国分为一线、二线、三线三大地带,致使区内缺乏必需的经济文化联系;同时又强调建立自成体系、各自为战的战略大后方,破坏了原有的分工协作关系,导致地区产业结构进一步趋同,有悖于经济区划的劳动地域分工的理论基础。又从经济协作区的综合经济区划退回到了经济地带的划分。因此,从总体上说,一、二、三线地带的划分是中国经济区划实践中的一次失败。

(四)十大经济协作区的提出

在全国进行三线建设的同时,由于六大经济协作区在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就被取消了,所以有时很多跨省区的事很难协调,相互扯皮的事层出不穷。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同时根据备战的需要,在1970年编制的“四五”计划中,决定以大军区为依托,将全国划分为西南区、西北区、中原区、华南区、华东区、华北区、东北区、山东区、闽赣区、新疆区等十个经济协作区,同时要求尽快地建立各有特点、不同水平、工业和农业协调发展的经济体系,各省(市)自治区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到粮食、油料自给有余,一般轻纺产品,在“四五”期间内要逐步做到省(市)自治区自给。

综上所述,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的这近30年时间里,中国经济区划的理论和实践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也得到了逐步发展。但由于理论和实践都起步太晚,仍存在许多不足和不成熟的地方。在理论上,表现为受苏联经济区划理论影响太深,而排斥西方经济区划理论中合理的部分。在实践中,确认的经济区划方案具有高度的行政指令性和人为的主观划分色彩,使经济区缺乏内在的凝聚力,也造成了各区经济的封闭性和非系统性。

二、区划经济转向区域经济的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经济区划和地区经济发展受到了重视。1979年制定的全国经济科学规划中,经济区划和地区经济体系的研究被列为重点科研课题,学术界从国外引进了区域经济学理论,并结合我国国情进行了初步探讨。其中较有影响的是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的划分及开放区和开发区区划的实施,这一时期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所以计划经济的特征依然很明显,也就是说,我国经济也处于区划经济向区域经济转变的初期阶段。

(一)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的划分

“七五”计划时期,在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与潜力、现行生产力发展水平、地理位置特点,适当考虑行政区划的完整性的基础上,将全国划分为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含海南)、广西等11个省(市)自治区;中部包括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9个省(市)自治区;西部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市)自治区。

三大经济地带的划分,反映了我国在经济发展条件方面,东部具有经济技术优势、中部和西部具有资源优势的差异性;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具有东高西低的不平衡性;在经济发展阶段方面,东部相对超前,中部和西部相对落后的非同步性;在效益方面,表现为自东向西依次递减的不一致性。根据以上三大经济地带发展的特点,国家采取了优先发展东部,积极建设中部,努力准备开发西部的战略方针;在人财物等经济资源和对外开放等经济政策方面,对东部予以重点支持和保障,促进东部沿海地带经济的优先增长,通过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带动中部和西部经济相应增长。重点带动一般,一般支持重点,实现东、中、西三大地带的经济先后有序地协调发展。

三大经济地带属于最高层次的经济类型区。它从总体上指出了由沿海到内地,东、中、西各地带经济发展的特点和相互之间的差异。这对确定整个国民经济的战略部署和制定区域性的经济政策提供重要依据。然而,在三大经济地带内部,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特点和条件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例如,在东部沿海地带,有辽中南、京津唐、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的地区,也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工农业生产并不发达;农业的地区差异尤为明显,运河流域、黄淮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和华南地区,无论水热条件和农业结构,以及发展的前景和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彼此都不相同;工业分布也存在着“北重南轻”的差异,影响工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各地也不相同,北方缺水,南方缺煤。中部和西部也同样存在着地带内部的地区差异。在一个地带内部,各省区的经济差异有的甚至比地带之间的差异还要悬殊。若不对地区的差异进行深入具体的区分,就难以有效地组织各地区之间的分工协作,形成合理的区域经济结构,发挥各地区的综合经济优势,提高宏观经济效益。因此,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的划分过于粗略,还需要从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异大而复杂等国情出发,根据劳动地域分工的特点,不断深化经济区划工作。

(二)开放区和开发区区划的实施

1979年7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广东、福建两省实行对外经济工作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确定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划出一定的区域,试办经济特区。1980年8月,公布实行。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相继投入开发建设,厦门特区也参照上述条例开始兴建。1984年10月,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1985年2月,把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其范围包括13个市,46个县和26个区镇。1988年3月,国务院进一步扩大了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区经济开放区的范围,并把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地区的一些市、县和沿海开放城市所辖县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1988年4月,划定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实行比其他经济特区更加开放的政策。1990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上海市加快浦东地区的开发,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1990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我国第一家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到1998年底,全国经国务院正式批准的保税区已达15个。通过近20年的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一个多层次、有重点、点面结合的对外开放格局,这一北起辽宁、南到海南,成线连片的沿海开放地带,包括天津、上海、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个省(市)自治区,291个市县,面积达32万平方公里,人口达2亿。经济开放区的实践,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举足轻重,既是我国对外开放实践的丰硕成果,又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基础。

我国开发区的实践是从1984年国务院批准沿海14个开放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的,到1998年底,全国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32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584个,规划面积6606.8平方公里,起步开发面积达1048.6平方公里,布局也逐步由沿海向中西部经济中心延伸。根据测算,每平方公里开发区全部建成需要投资15亿元,每年可以创造产值数10亿元。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基础上,建立了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后,迄今已批准建立了52个国家级和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这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它既推动了我国老企业的技术改造、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产业结构优化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又展开了管理体制的超前改革试验,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作出了贡献。

三、经济区域逐步完善阶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经济进一步由区划经济向区域经济演变,经济区域划分的主体也由政府逐渐向市场转变。

(一)七大经济区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党的十四大的确立,经济区划和区域经济发展问题进一步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在此期间政府部门牵头提出并研究了若干特定区域的经济区划和规划问题,如以上海浦东为龙头的长江流域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珠江三角洲区域和综合经济区等。学术界也对我国经济区划做了大量研究,并与国外学者举行了“东北亚经济区”、“综合经济区”、“长江流域”等区域发展战略研讨会。在吸收大量经济区划研究成果的基础上,1996年3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依据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内在联系以及地理自然特点,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在已有经济布局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为依托,要求逐步形成7个跨省(市、区)的经济区域。

(1)长江三角洲及沿江经济区。发挥通江达海以及农业发达、工业基础雄厚、技术水平较高的优势,以浦东开放开发、三峡建设为契机,依托沿江大中城市,逐步形成一条横贯东西、连接南北的综合型经济带。

(2)环渤海经济区。发挥交通发达、大中城市密集、科技人才集中、煤铁石油等资源丰富的优势,以支柱产业发展、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建设为动力,依托沿海大中城市,形成以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京津冀为主的环渤海综合经济圈。

(3)东南沿海经济区。发挥毗邻香港、澳门、台湾和对外开放程度高、规模大的优势,以珠江三角洲和闽东南地区为主,进一步发展创汇农业、资金技术密集的外资企业和高附加值的创汇产业,形成外向型经济发达的经济区。

(4)西南和华南部分省区。发挥沿海、沿江、沿边和农林水、矿产、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以对外通道建设、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为基础,依托国防工业的技术力量,形成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有色金属和硫磷生产基地、热带亚热带农作物基地、旅游基地。

(5)东北地区。发挥交通发达、重化工业体系完整、土地和能源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搞好图们江地区开放开发,综合开发农业资源,发展深加工,形成全国重要的重化工基地和农业基地。

(6)中部五省地区。发挥农业发达、工业基础较好、交通便利的优势,以陇海、京九、京广等铁路干线为纽带,形成重要的农业基地、原材料基地、机械工业基地和新的经济带。

(7)西北地区。发挥连接东亚和中亚的区位优势,农牧业、能源、矿产资源丰富和军工企业的优势,以亚欧大陆桥为纽带,加快水利、交通建设和资源开发,形成全国重要的棉花和畜产品基地、石油化工基地、能源基地和有色金属基地。

(二)四大经济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表报告指出,中国所沿袭的东、中、西区域划分方法已经不合时宜。为此,报告提出“十一五”期间内地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大板块,并可将四个板块划分为八大综合经济区的具体构想。

进入21世纪,中共中央在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的划分的基础上,陆续提出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的经济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大经济区的各种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协调区域经济的发展。

1.东部经济区的率先发展。

20世纪80年代,我国提出了重点带动一般,一般支持重点,实现东、中、西三大地带的经济先后有序地协调发展的区域发展战略,并且国家采取了优先发展东部,积极建设中部,努力准备开发西部的战略方针;在人财物等经济资源和对外开放等经济政策方面,对东部予以重点支持和保障,促进东部沿海地带经济的优先增长,通过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带动中部和西部经济相应增长。这使我国东部经济区得到率先发展。

新时期对东部地区实现率先发展,提出了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提高产业素质和竞争力,以及率先在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节地节水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等多种新要求。为此,东部地区大力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以市场为依托、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中介服务、资金支持和政策环境为支撑的开放型技术创新体系,尽快形成科研、开发、生产和市场紧密结合的开发机制,以加速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此外,还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培育更多的世界级企业和世界级品牌。东部要在率先发展和改革中带动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促进普遍繁荣和共同富裕。东部地区在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差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今后的发展中还要增强服务全国的大局意识“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是新时期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东部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和前沿地带,创造了许多各具特色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宝贵经验,辐射带动了全国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同时,东部地区的快速发展还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和社会财富,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增强综合国力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应当意识到,在新的发展时期,东部地区的率先发展决不是传统发展模式的延续,而必须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是体现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率先发展。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东部地区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走在全国前面。

2.西部经济区的大开发。

西部大开发是中共中央贯彻邓小平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战略思想、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

1999年9月,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国家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99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00年工作时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2000年1月,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召开西部地区开发会议,研究加快西部地区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战略任务,部署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工作。2000年10月,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把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地区协调发展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强调:“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关系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关系地区协调发展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

实施西部大开发,就是要充分发挥我国西部地区在能源、矿产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要依托亚欧大陆桥、长江水道、西南出海通道等交通干线,发挥中心城市作用,以线串点,以点带面,逐步形成我国西部有特色的西陇海兰新线、长江上游、南(宁)贵、成昆(明)等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带,带动其他地区发展,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西部大开发。西部大开发总的战略目标是: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奋斗,到21世纪中叶全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时,从根本上改变西部地区相对落后的面貌,建成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活安定、民族团结、山川秀美、人民富裕的新西部。

3.东北经济区的振兴。

东北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在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期,为建立独立、完善的国民经济体系,推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作出了历史性重大贡献。这里是我国重化工业的重要基地,也是重要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体制、机制等多种原因,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全面融入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开始面临重重障碍,亟待解决。当前,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条件具备,时机成熟。

东北有较完善的工业基础和发达的交通基础设施。“一五”期间我国集中力量建设的156个重点项目中,有三分之一的项目在东北建设。经过几个五年计划的实施,东北地区形成了较雄厚的工业基础。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装备制造业特别是重大装备制造业,至今仍具有产业优势、科研优势和产业技术人才优势。东北地区铁路和公路的密度居全国前列,形成了水陆空互补的综合运输体系。另外,东北三省地处东北亚的地理中枢,在我国对东北亚开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东北地区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军事等领域一向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具有多方面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加快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尤其是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调整,有利于更好地适应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的对外开放形势,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东北老工业基地搞好了,也可以为其他地区老工业基地的经济振兴积累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建立沿海经济特区、实施浦东开发开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着眼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

多年来,为解决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发展和改革中形成的不断加深的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中央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实施债转股、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行政策性破产和进行社会保障试点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及至改革开放25年后的2003年,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后,实现中国经济发展“东西互动”、“协调发展”的国内国际大背景下,振兴东北自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战略上重要的一着棋。

4.中部经济区的崛起。

地域广袤的中国,历来存在着地域的差异。根据差异因地制宜的发展,缩小差距,协调平衡的前进是我国政府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中原崛起,及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了中国国民经济的四个板块。

中部地区的山西、安徽、河南、江西、湖南、湖北六省位于我国内陆腹地,具有承东启西、连南通北的区位优势,人口和经济总量分别占全国的28%和20%以上。中部六省既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又是国家综合运输网络的中心区域和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部地区有大城市,大农村,大工业,大农业共存的特点,资源丰富,商贸流通业发达,人口众多,市场体系健全,基础设施已具有相当规模,有相当的科研力量和高等院校,以及历史文明。然而中部地区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所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党中央、国务院继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大任务。

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对于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目前,随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实施,各项措施的推进,中部六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站到新的战略起点上,正在进入全面提升产业层次、加快经济社会转型、促进统筹协调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