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传习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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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中卷(13)

【注释】

①罗整庵:罗钦顺(1465-1547),字允升,号整庵,江西泰和人。进士,官至吏部尚书,明代着名理学家,对陆王、程朱均有所批评。少宰,次长,明清时侍郎一职的别称。正德十五年(1520年)夏,罗整庵请假住在老家,听说时任江西巡抚的王阳明将溯赣江至赣州,就写了《与王阳明书》,在阳明经过泰和时交给他。此信即是阳明对该信的答复。

②德之不修,学之不讲:意为不修养品德,不讲求学问。语出《论语·述而》:“子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

【译文】

阳明顿首谨启:

昨天幸蒙您关于《大学》的教诲,因匆匆上船,未能一一作答。趁早上在船上稍有时间,再把您的信取出来拜读了一遍。我担心到了江西之后,各种人事又如往常一样繁杂,因此先简略地回复您,请您指教。

您在信中教诲我道:“认识圣道固然很难,而体悟圣道则更难了。圣道确实不容易弄明白,但是学问也不能不讲。恐怕不能安于自己已有的见识,就把它当作学问的最高准则吧?”

不胜荣幸!我在哪里还能听到这样的教诲呢?我怎么敢自以为见识已经达到了顶点而满足于自己的见识呢?我正想要借助天下的有学之士来阐明圣道呢。然而多年来,听到我的学说的,嘲笑的有,非议的有,谩骂的有,置之不理、认为不屑一顾的也有,他们怎么肯教导我呢?又怎么肯为了教导我而反复设喻、心存忧虑唯恐来不及纠正我呢?所以,天下关爱我的人中,本来就没有谁会像您这样执着而深切,我应该怎么感谢您呢!“德之不修,学之不讲”,孔子尚且为此深感忧虑,而后世的学者稍微能够传习经文训诂经典,便都以为自己已经懂得了学问,不再讲求学问,真是可悲呀!圣道必须先体悟才能后认识,而并不是先认识了圣道之后才下体悟圣道的功夫;圣道必须先学习之后才能明白,并非在讲学之外还有明道之事。然而世间讲学的人有两类,有用身心来讲学的人,有用口耳来讲学的人。用口耳讲学的,其揣摩猜测,讲的是捕风捉影的东西;而用身心讲学的,其行为与着述、学习与观察,都是确确实实求之于自己的良知。明白这一点,就懂得了孔子的学说了。

【原文】

来教谓某“《大学》古本之复,以人之为学但当求之于内,而程、朱格物之说不免求之于外,遂去朱子之分章,而削其所补之传”。

非敢然也。学岂有内外乎?《大学》古本乃孔门相传旧本耳,朱子疑其有所脱误而改正补缉之,在某则谓其本无脱误,悉从其旧而已矣。失在于过信孔子则有之,非故去朱子之分章而削其传也。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出于孔子者乎?且旧本之传数千载矣,今读其文词,即明白而可通,论其功夫,又易简而可入。亦何所按据而断其此段之必在于彼,彼段之必在于此,与此之如何而缺,彼之如何而误,而遂改正补缉之?无乃重于背朱而轻于叛孔已乎?

【译文】

您在来信中教诲我说“《大学》旧本的恢复,是因为我提倡做学问应当探求于心内,而程、朱的格物学说却不免探求于心外,于是我废弃了朱熹分章的做法,并且删除了他增补的传注”。

我不敢这样。学习难道还会有内外的区分吗?《大学》古本是孔门流传下来的旧本,朱熹怀疑这其中有遗漏和错误的地方,便加以改正补充。在我看来,旧本里本来就没有遗漏和错误的地方,所以全部遵照旧本而已。我的过失在于过分相信孔子,并不是故意废弃朱子的分章并且删掉他所做的传注。做学问,最重要的是用心体悟。即使是孔子所说的话,用心体悟了,觉得不对,也不敢就把它当作是正确的,更何况对那些不如孔子的人所说的话呢?用心体悟后认为正确,那么即使是普通人说出来的话,也不敢认为是错误的,更何况是孔子说的话呢?况且《大学》旧本已经流传了几千年,我如今来阅读它的词语句子,仍觉得明白通顺,而其中的功夫,既简易又可行。又有什么依据能断定这段一定是在这里,那段一定是在那里,这里怎么有了缺漏,那里怎么有了错误,于是对它加以改正增补呢?这难道不是把背离朱熹看得过重,而把违逆孔子看得过轻了吗?

【原文】

来教谓:“如必以学不资于外求,但当反观内省以为务,则‘正心’‘诚意’四字亦何不尽之有?何必于入门之际,便困以‘格物’一段功夫也?”

诚然诚然!若语其要,则“修身”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正心”?“正心”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诚意”?“诚意”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致知”,又言“格物”?唯其功夫之详密,而要之只是一事,此所以为“精一”之学,此正不可不思者也。夫理无内外,性无内外,故学无内外。讲习讨论,未尝非内也;反观内省,未尝遗外也。夫谓学必资于外求,是以己性为有外也,是“义外”也,“用智”者也;谓反观内省为求之于内,是以己性为有内也,是“有我”也,“自私”者也,是皆不知性之无内外也。故曰:“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①“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②此可以知“格物”之学矣。

“格物”者,《大学》之实下手处,彻首彻尾,自始学至圣人,只此功夫而已,非但入门之际有此一段也。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而“格物”者,其所用力,日可见之地。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诚意”者,诚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岂有内外彼此之分哉?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则谓之心,以其主宰之发动而言则谓之意,以其发动之明觉而言则谓之知,以其明觉之感应而言则谓之物。故就物而言谓之格,就知而言谓之致,就意而言谓之诚,就心而言谓之正。正者,正此也;诚者,诚此也;致者,致此也;格者,格此也。皆所谓穷理以尽性也。天下无性外之理,无性外之物。学之不明,皆由世之儒者认理为外,认物为外,而不知“义外”之说,孟子盖尝辟之,乃至袭陷其内而不觉,岂非亦有似是而难明者欤?不可以不察也。

凡执事所以致疑于“格物”之说者,必谓其是内而非外也;必谓其专事于反观内省之为,而遗弃其讲习讨论之功也;必谓其一意于纲领本原之约,而脱略于支条节目之详也;必谓其沉溺于枯槁虚寂之偏,而不尽于物理人事之变也。审如是,岂但获罪于圣门,获罪于朱子?是邪说诬民,叛道乱正,人得而诛之也,而况于执事之正直哉?审如是,世之稍明训诂、闻先哲之绪论者,皆知其非也,而况执事之高明哉?凡某之所谓“格物”,其于朱子九条③之说,皆包罗统括于其中。但为之有要,作用不同,正所谓毫厘之差耳。然毫厘之差而千里之谬,实起于此,不可不辨。

【注释】

①“精义入神”四句:语出《周易·系辞下》:“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意为精研义理达到神妙的境界,便可以运用;运用所学而安身,可以提高品德修养。

②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意为这是天赋的德性,内则成己,外则成物,是综合内外的规律。语出《中庸》:“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

③朱子九条:朱熹在《大学或问》中提出的关于格物致知功夫的九条方法。

【译文】

您在来信中说:“如果觉得学问不需要去心外得求,要专心致力于自己身上反省体察,那么‘正心’‘诚意’这四个字,不就已经够了吗?何必在入门的时候,便用‘格物’的功夫来使人困惑呢?”

确实是这样!如果说到学问的关键,“修身”两个字便已经足够了,何必再说“正心”呢?“正心”两个字也已经足够了,何必又说“诚意”呢?“诚意”两个字也已经足够了,何必又说“致知”?又说“格物”?之所以会这样,只是因为做学问的功夫详细周密,然而,概括起来也只是一件事,这才是所谓的“精一”的学问,这里正是我们不能不认真思索的地方。天理没有内外之分、人性没有内外之分,因此学问也没有内外之分。讲习讨论,未尝不是内;反观自省,未尝就把外遗弃了。如果说学问一定要在心外求得,那就是认为人性也有外的部分,就是“义外”“用智”;如果说反观内省是在自己的心内寻求,那就是认为人性还有内的部分了,就是“有我”“自私”,这都是因为不明白人性是不分内外的。所以说“精研义理到了神妙的境界,就可以安身立命;利用安身立命,来修养品德”;“性之德,合内外之道”。这样就可以知道“格物”的学说了。

“格物”,是《大学》指出的切实下手的地方,从头到尾,从初学者到圣人,都是这个功夫,而不仅仅是在刚入门的阶段才有这个功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都是用来“修身”的,而“格物”,则是所用的功夫里每天都能看得见的地方。所以“格物”,就是格心中的物,格意念中的物,格见识中的物;“正心”,就是纠正待物之心;“诚意”,就是精诚待物之意;“致知”,就是获得待物的知识。这难道有内外彼此的区别吗?天理只有一个,从天理的凝聚方面来说叫作性,从天理凝聚的主宰方面来说叫作心,从天理主宰的发动方面来说叫作意,从天理发动时的明澈感悟方面来说叫作知,从天理的明澈感悟的感应对象来说就是物。所以从事物上说天理需格,从知识上说天理需致,从意念上说天理需诚,从心内心来说天理需正。正,就是正天理;诚,就是诚天理;致,就是致天理;格,就是格天理,都是所谓的穷尽天理以尽性。天下没有本性之外的理,也没有本性之外的物。圣学之所以不能昌明于天下,都是由于后世儒生把天理和事物当作本性之外的东西,而不知道孟子曾经批判过“义外”的学说,以至重蹈了覆辙而没有觉悟,这里不是也有似是而非、难以弄明白的地方吗?所以不能不体察呀!

您之所以对我的格物学说有些怀疑,一定是觉得我肯定内心而否定向外寻求;一定是因为我放弃了讲习讨论的功夫,而专心在反观内省上用功;一定认为我执意在简洁的纲领本原上,而忽视了细枝末节的详细内容;一定是认为我沉溺在偏执的枯槁虚寂中,而不能够穷尽物理人事的变化。如果真是这样,我哪里是仅仅对圣门、对朱熹先生犯了错误?这是用异端邪说来欺骗百姓,离经叛道,人人得而诛之,更何况是像您这样正直的人呢?如果真是这样,世上稍微懂得训诂的人、知道一点先哲学说的人,都会知道我的错误,更何况像您这样高明的人呢?我所讲的“格物”学说,已经将朱熹的九条学说统统包括了。只是我的格物学说有一以贯之的中心,与朱熹先生的九条学说相比,作用不同,正是所谓的毫厘之差。然而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就是起源于这里,所以不能不辨明。

【原文】

孟子辟杨、墨,至于“无父无君”。二子亦当时之贤者,使与孟子并世而生,未必不以之为贤。墨子“兼爱”,行仁而过耳,杨子“为我”,行义而过耳。此其为说,亦岂灭理乱常之甚而足以眩天下哉?而其流之弊,孟子则比于禽兽、夷狄,所谓以学术杀天下后世也。

今世学术之弊,其谓之学仁而过者乎?谓之学义而过者乎?抑谓之学不仁、不义而过者乎?吾不知其于洪水、猛兽何如也!孟子云:“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杨、墨之道塞天下。孟子之时,天下之尊信杨、墨,当不下于今日之崇尚朱说。而孟子独以一人呶呶于其间。噫,可哀矣!韩氏云:“佛、老之害,甚于杨、墨。”韩愈之贤,不及孟子,孟子不能救之于未坏之先,而韩愈乃欲全之于已坏之后,其亦不量其力,且见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呜呼!若某者,其尤不量其力,果见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矣!夫众方嘻嘻之中,而独出涕嗟若;举世恬然以趋,而独疾首蹙额以为忧。此其非病狂丧心,殆必诚有大苦者隐于其中,而非天下之至仁,其孰能察之?

其为《朱子晚年定论》,盖亦不得已而然。中间年岁早晚,诚有所未考,虽不必尽出于晚年,固多出于晚年者矣。然大意在委曲调停,以明此学为重。平生于朱子之说,如神明蓍龟,一旦与之背驰,心诚有所未忍,故不得已而为此。“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①盖不忍抵牾朱子者,其本心也;不得已而与抵牾者,道固如是,“不直则道不见”②也。执事所谓“决与朱子异”者,仆敢自欺其心哉?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故言之而是,虽异于己,乃益于己也;言之而非,虽同于己,适损于己也。益于己者,己必喜之;损于己者,己必恶之。然则某今日之论,虽或于朱子异,未必非其所喜也。“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其更也,人皆仰之。”③而“小人之过也必文”。某虽不肖,固不敢以小人之心事朱子也。

【注释】

①“知我者”两句:语出《诗经·王风·黍离》。意为了解我的人明白我是在担忧,不了解我的人还以为我有什么个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