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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术语解析(2)

第二种说法神秘主义来自拉丁文中“隐藏,隐蔽”之义。基本含义是指能够使人们获得更高的精神或心灵力量的各种教义和宗教仪式。神秘主义包括诸多理论和实践,例如玄想、唯灵论、“魔杖”探寻、数灵论、瑜伽、自然魔术、巫术、星占学和炼金术等。

神秘主义隶属于大的哲学范围,它对西方哲学一些不明朗的现象进行了简单透彻的解析,因此,神秘主义在哲学上具有存在价值,人们无法对其进行全盘否定。

精神与意识的区别

意识和精神在哲学范围内都是指大脑思维对物质世界的反应,都是人们的精神产物,但是精神与意识是两种层次的产物,精神是对外在事物的感受,意识却是对自身的反应。

精神和意识都是人们在思考或者感受物质时所产生的思想,属于精神范畴,是不能通过用语言进行描述的,但是精神是意识的进一步产物,是更高一级的思维。精神和意识大体上都是一种认识活动,但是意识的关键在于“自悟”,精神则在于“外省”。意识所表现出来的是“主体”“自我”以及“本我”的关系,在意识状态中,主体能够对自己、自己的认知以及自己所认知的对象进行反思并产生出主观的觉察和体验,认识的主体能够进入一种豁然贯通的高级精神境界,这种高级精神境界就是意识。

精神则是对主体外的思考,对象为物质结构的形态、性质、规格和颜色等。但是精神有别于意识的是,精神不是能够自然产生的,而是在意识的发展之下才可以形成精神。换言之,如果意识不能充分地找到自我,那么精神是不会产生的,主体就会进入到无意识的状态中,精神的存在是依托于意识的。

意识和精神都是大脑中的反应印象,二者究其根源是不同情境下的思维条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空间有何含义

空间是与时间相对应的一种形式存在,具体表现为长度、宽度和高度,通常是指四方上下。空间的分类有宇宙空间、思想空间和网络空间。

空间是人们根据自然事物的外在形态特征所建立的概念,空间同时间一样,其创建基础都是人们对存在事物的认识和理解,自然本身并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指代。也就是说,空间本身什么也不是,一切与空间有关的概念只表示人们的各种意识的形态。由于人类社会需要时间和空间,所以把自然事物形态变化特点认知为时间的作用,把自然事物的变化现象认知为空间的存在。

所有的空间距离都是人为划分的,例如大气层之间的空间距离和银河系之间的空间距离,这些空间认知是人们通过探索而规划出来的,表现出来人们对宇宙的认识程度。由于空间的处理比较灵活,并具有无形性,所以空间的界限没有具体的标准和根据。

什么是联系

联系的浅表含义就是联络、关联,深层含义则是事物之间的有机关联,指代的是事物内部双方之间的关系。

联系的观点是唯物主义辩证法的一个特点,在哲学上指各事物之间或是事物内部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约束的作用关系。联系的观点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必然和周围的事物相互联系,整个世界就是最大的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联系的观点是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多样性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是自然存在之物还是人为之物,它们的联系都具有客观性。人们必须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真实存在,不能主观臆断。

同时,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的思维,都处在联系之中,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相互联系,每一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因此联系具有普遍性。

联系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整体与部分的联系、因果联系等,具有多样性。

量变与质变

量变与质变是哲学研究中三大规律之一,与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齐名。量变与质变揭示了物质运动发展具有向上变化的特点,从量变开始,终结于质变。

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或是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形式;质变则是事物发生根本性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只有量变逐渐变化到一个度才会发生质变。质变不仅是量变的结果,还是下一阶段新的量变的开始。但并不是量变就能引起质变,而是量变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事物内部的主要矛盾运动形式发生了改变,进而才能引发质变。

量变与质变的转换过程要坚持适度的原则,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不会发生质的改变,所以,当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注意分寸地办事情。事物的发展既要把握质的飞跃,又要注重量的积累。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当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因此,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具有规律性的,是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发生转移的,在量的积累过程中抱有信心,一定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同时旧的质变也是新量变的起点,是一个旧事物的淘汰和新事物的产生,为新的演变开辟了道路。

矛盾有什么含义

矛盾是指两个或多个陈述的思想以及行动间的不一致。在逻辑中,矛盾被进行特殊化的定义,具有否定的内涵意义。

矛盾在哲学范围中是指矛盾分析法,矛盾分析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对立的基本属性在于斗争性,统一的基本属性在于同一性。同一性和斗争性二者相互联系,是密不可分的。

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斗争性就失去了作用,就没有了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矛盾的斗争性是以矛盾双方具有内在的同一性为前提的。

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矛盾,矛盾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事物的发展是相互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一位的原因,外因是第二原因。事物的内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内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外因。

矛盾分析法也是马克思社会主义哲学的基本核心之一,对社会现象的研究普遍适用,并发挥出重要作用。

什么是可知论

可知论是一种哲学观点,认为世界可以被认知,是可以完全了解和掌控的。可知论认为世界上只存在没有被认知和发掘的事物,不存在不能被了解的事物。

可知论是与不可知论相对的哲学理论,其分为唯物主义可知论和唯心主义可知论两个主张,两者都认为人的思维能够完全认知世界,只是二者的理解内容不同而已。唯物主义者认为认识是对物质存在的反映,人的意识和思维能正确的反映存在,主张世界是可知的。唯心主义者由于不懂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与作用,不能科学地解决世界可知的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把实践观点作为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从人的意识和思维的本性、使命及其可能等方面,深刻地揭示了世界可知性原理。可知论的正确性在于承认人的思维无限性,也肯定了实践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什么是本质与现象

本质与现象是互为表里的,一个表达了事物的内涵,一个展现了事物的外在,反射人们对事物认识的水准和深度,是哲学范畴的专有理论。

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都是本质与现象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完全对立统一的,哲学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本质作为事物的根本性质,是自身构成要素之间的稳定联系,是事物本身具有的特殊化矛盾,是和必然性、规律同等程度的概念。

组成事物的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是事物本质存在的客观基础,事物与事物的本质区别,是由事物各个特殊的组成要素及其关系结构决定的。而现象则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由于事物本质自身中的矛盾,本质有时以假象的形式表现出来,假象是事物本质的反面现象。

由此可见,现象与本质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某一具体的事物无疑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体,其本质在不断表现出来,即不断转变为现象。现象与本质的相互转化,正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互转化的客观基础。现象与本质是相互包含,相互依托的,唯有二者相辅相成,事物才会发展得更加完善。

必然性与偶然性

必然性与偶然性是事物发展的不同趋势和不同形态,但都受到发生的环境和物质的影响。必然性是指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会发生的,偶然性是指发展趋向的不定性发生,二者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

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发生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种不可避免、一定如此的趋向,必然性产生于事物的内部根据,是一种本质的原因。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发生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可能性趋势,表明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种有可能出现、也有可能不出现的趋向。偶然性产生于客观事物的外在条件、非本质的原因。

必然性和偶然性二者的关系是统一的,必然性的出现是通过大量的偶然性的出现所表现出来的,并为必然性的出现开辟了道路,不存在没有偶然性的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补充,也是主要的表现形式,没有脱离必然性而单独存在的偶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运动发展过程中的趋势指向,只是二者不会同时出现,必然性和偶然性在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同的地位,并起着不同的作用。

辩证法的基本定义

辩证法源于希腊,是有关对立、统一、联系和发展的哲学学说,是思辨和实证相互作用的结果。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辩证法通过三个阶段最终形成,首先,通过辩论的形式形成真理,这是发展思辨的阶段;其次,肯定和揭示宇宙发展的普遍规律性,是将实证阶段发展到高潮;最后,将二者相统一,即为思辨性和实证性统一的阶段。

从哲学角度讲,第一阶段是认识论的辩证法;第二阶段是本体论的辩证法;第三阶段是适用到各个层面的对称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级阶段。辩证法演变至今有三大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即量变和质变,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性;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矛盾引起的发展,即由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的前进运动。客观辩证法是客观现实的反射,是三大规律相互作用的结果,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辩证法是从自然界和社会中抽离出来的理论,所以既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又是认识的普遍规律,是物质和思维的再次统一。

形而上学是什么

形而上学用最简单的理解方式审视世界:先是孤立的、片面地看待事物,然后用经验的直觉判断事物。它与辩证法对立,把事物看成是彼此孤立、绝对静止、固定不变的,这种观察世界的思维方式看不到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忘记了它的产生、消灭、运动的相对趋势,把变化仅仅归结为位置移动和单纯数量的增减,视为外力推动的结果,类似物理学中的矢量。

同时,形而上学也研究哲学的本体论,通过理性的推理和逻辑去研究世界,不能直接透过感知得到答案。形而上学关注理论哲学的核心问题,但是它总是看到片面,就决定整体内容。形而上学作为研究哲学的一种思维方式,过于单调,不会变通,但它并不是唯心主义,在大范畴内也属于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

什么叫逻辑

逻辑来源于希腊语,最初的定义是人的一种抽象思维,而后发展成为人通过概念、判断、推理、论证来理解和区分客观世界的思维过程。

对于逻辑的定义需要从四个层次理解:第一层次表明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每一件事物的诞生和存在都有固有的方式,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是生活习惯和民风民俗,实质是一种生活逻辑;第二层次代表思维的规律性和规则性,人们的为人处世方式是思维运作的结果,是大脑思考方式的模型,也就形成了独特的逻辑形式;第三层次是公众认同的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和说法,这种逻辑是人们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约定俗成的方式,是大众群体达成共识的统一思想;第四层次代表了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和行动,大多是指心理学方面的研究,譬如逻辑研究。

逻辑在哲学中的定义分为两点:第一,逻辑思维在具体的表达形式上要排除异己,是将所有与其相对立的东西都消除,然后将剩下的部分重新排列组合;第二,建立一种逻辑等式,确保相对真理的存在。但是所有逻辑上能够成立的东西,都是需要时间检测和多次证实的。逻辑实际上是很宽泛的指向,是在人们大脑思维中活跃的形式,也是物质生活的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