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绿色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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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绿色文化时代来临了(12)

另外,鲜榨饮料制作中滥添加现象严重。一些餐饮场所为消费者提供的豆浆、果汁、花生浆、核桃浆等各种看似诱人的鲜榨饮料,实为兑入了十余种添加剂而炮制出的“大杂烩饮品”,长期饮用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2011年4月,全国的卫生、农业、工商、质监、食药监、水产等执法部门联合行动,对餐饮场所自制饮料等非法添加与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行了大检查,全国范围内“围剿”鲜榨饮料违法添加行动正式打响。

2.四大药品事件

(1)药械市场上的假药 据新华社 2011 年 3 月 24 日消息:日前国家药监局公布了3种假药,提醒患者不要购买这些产品。三种药物分别是:标示研制单位名称为“中国中医药疑难病研究中心”,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240”的“同仁清肺胶囊”;标示研制单位名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中医科学研究院”,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8716”的“胰复清片”;标示研制单位名称为“中国中医药高血压病研治总院”,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102033”的“益肾清脑降压宁胶囊”。

(2)东北地区出现常用药和热销药品的假药 据报道,2011年岁末,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侦破两起特大假药案件,假药贩子把百余种假药推销到黑、吉、辽、内蒙古四省(区)至少3000家药店,牟取暴利。

据办案民警介绍:其一售假犯罪团伙主犯为邸某,王某等4人受其雇佣,负责联系销售业务和收发假药;其二售假团伙以齐某为首4人,以同样方式从事假药购销活动。所经营的假药均为常用药和热销药品。他们从相关物流公司廉价买到了大量药店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雇人进行电话推销假药。售假团伙开设了多个虚假售药公司,制作假的公司印章和资质文件,批发假药时出示给零售药店。假药案涉及药店大都在城乡接合部和农村。

警方表示:在进药或者买药之前只要上网对售药公司资质和药品进行核实,真相就会大白,可惜很多药店没有这么做。

(3)南宁市场出现“高仿真”假药 据新华社2012年初消息:“高仿真”假药泛滥成灾。广西南宁市中尧路和伟康市场是当地有名的药品批发集散地,每天成千上万种药品从这里发往广西各市、县药店。但是,这里成为不法分子制售假药的“中转站”。

南宁市公安局通报:近日,在中尧路和伟康市场查获涉及710个品种的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共计3950件,以及假药生产线1条、分装包装假药窝点1个、销售假药窝点69个、仓库20个,涉案金额4620万元,嫌疑人56人。案涉黎某为主的“黎生保健”、程某为主的“大明保健”、冯某为主的“众鑫保健”、吴某为主的“李超保健”等多个犯罪团伙,皆打着销售正当保健食品的幌子,干着图财害命的勾当。

查获的涉假药品中以“土霉素”、壮阳药、“盐酸曲玛多”“阿莫西林胶囊”“健胃消食片”等常用药为主,医疗器械中以避孕套、退热贴居多,保健食品多为钙片、维生素胶囊,假食品则有燕窝、保健酒等。

据悉,这些假药品种繁多,但是主要成分简单。比如,胶囊类药品的统一配方都是淀粉、面粉,加入各类色素调制成有色面粉,这些彩色面粉一般情况下不会威胁病人的生命,却势必延误患者最佳诊疗时间;假药中添加成分虽然具有一定疗效,但是其副作用明显。

(4)毒胶囊,工业明胶用作了药用明胶 2012年4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和《东方时空》报道了部分明胶厂商使用皮革下脚料制造药用胶囊,产品中致癌物质铬最高超标90倍。铬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容易进入人体内蓄积,具有致癌性,可能诱发基因突变。采购上述胶囊产品的涉及9个药厂生产的13批次药品,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长春海外制药、四川蜀中、修正药业、通化金马等知名制药企业卷入其中。

事件中,原料企业涉及河北阜城县学洋明胶蛋白厂。该厂被指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然后进行脱色漂白和清洗,最终熬制成工业明胶(俗称“蓝皮胶”),卖给浙江新昌和江西弋阳等药用胶囊生产企业。

药用胶囊的生产,并非没有生产标准。《中国药典》明确规定,生产药用胶囊所用的原料明胶至少应达到食用明胶标准,对于铬的含量更是有严格限量,不超过2mg/kg。原料供应企业明知是用工业废料生产的“工业明胶”,却强迫胶囊生产企业同自己签订“食用明胶”供货合同,以推脱责任;而胶囊生产企业为了巨额差价,竟然同意。令人惊诧的是,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品胶囊早就是业内公开的商业秘密。

毒胶囊事件被曝光后,公安部门依法介入相关生产厂家进行调查。涉事厂家紧急处置自己库存的“药用胶囊”,郊野一时间成为药用胶囊的倾斜场所。有目击者称,郑州郑上路的一段排污明渠内,一夜之间出现了大量空心胶囊,300余米的渠沟被五颜六色的胶囊堆积成“彩虹河”,几乎看不到下层渠水。胶囊随水流而下,渠水被染成了蓝绿色。毒胶囊的庞大数量由此可见一斑

我国标本兼治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中央领导及时回应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在各类食品药品事件发生的时候,中央领导在第一时间做出指示,相关部门跟进出台应对举措。胡锦涛总书记2011年4月29日至5月1日在天津调研期间,特意到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研究院的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考察。他走到检测台前仔细查看,向检验人员询问样本选取、检测方法等情况。面对聚拢过来的工作人员,总书记谆谆叮嘱大家:“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你们中心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守卫者,一定要坚决执行食品安全法,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都能吃上放心食品。”

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011年3月24日在北京举行,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吴邦国委员长做出了批示,三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四川、上海、湖北三省(市)进行执法检查。周铁农副委员长带队的执法检查小组于4月6日至11日,先后到四川省成都市、宜宾市等地,深入食品加工企业、综合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食品药品检测中心等单位,检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配套法规体系的建设情况;桑国卫副委员长率执法检查小组于4月8日至12日,在上海进行执法检查,听取上海市政府的汇报,深入菜场、超市、乳制品企业、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查;4月10日至15日,路甬祥副委员长带队的检查小组在湖北进行执法检查,深入到学校食堂、餐饮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单位做实地检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4月14日在北京中南海同新聘任的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表示:近年来相继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他要求:要把依法治国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与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与社会的唾弃;同时要从绵延数千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培育具有时代精神、自尊自信、深入人心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出席“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时强调:重典治乱,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

他指出: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这直接关系着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期发生与查处的食品问题都与生产经营中滥用或者非法使用添加物有关,因此要把整治食品非法添加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切入点,依据食品质量标准把好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关口,严管食品添加剂使用;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以违法事实为依据,加大处罚力度,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对涉案政府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开除公职,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并依据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从重、从快予以严惩;让群众吃得安全、放心,各级政府守土有责,市(县)政府尤其要负起责任;改革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机制,严格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对食品安全突出事件,不论发生在哪个地区、涉及哪个部门,都要一查到底,实行问责;保证食品安全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质量意识,树立诚信理念,开展相关活动,切实筑牢食品安全基础;维护食品安全要依靠群众,加强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使劣质食品无藏身之地……

国务院连续出台食品药品监管措施和监管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地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2011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门奖励基金,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通知》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员、协防员管理办法,加强其队伍建设;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公开被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打击虚假新闻,对制造社会恐慌的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要求严打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新华社2011年4月24日消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各类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国务院2011年5月印发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号召开展面向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每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年要接受不少于40个小时的集中专业培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要求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专家、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在2015年底前把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通晓率提高到80%以上,把中小学学生食品基本知识知晓率提高到85%以上。6月13日,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在北京启动。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督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为了督促各地全面认真落实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2011年10月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的8个督查组开始对各省(市、区)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与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清查清缴问题乳粉、加强地沟油整治与餐厨废弃物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等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专门印发了《2011年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方案》,突出随机抽查、暗访等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国家完善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标准。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的包括雀巢在内某些欧洲知名品牌婴幼儿食品中的砷、铅、镉等重金属含量高于母乳的情况,2011年4月中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研讨,认为:目前我国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砷、铅、镉等标准严于国际食品法典的规定,将加强同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交流与协作,完善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原料的食品安全标准。专家指出,提倡对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尽可能进行母乳喂养,对于6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如果只喂养母乳不能满足孩子的成长需要,应该按照专家指导,合理添加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辅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