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医学伦理学
1694800000024

第24章 社会主义医德的基本范畴 (5)

(2)对病人保密。对病人的保密,更多涉及的是医疗技巧和交往艺术的问题,对病人保密应该坚持因病而异,因人而异,区别情况,灵活掌握,以不影响病人情绪、有利于病人的康复为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因治疗的需要,应该对某些病人的某些病情和可能出现的某些不良后果,如不宜透露给患者的不良诊断、预后等医疗信息,以及医生在给病人治疗过程中的失误及医疗差错等情况向病人保密,以免给病人造成恶性刺激,丧失治疗信心,影响治疗效果。同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病人家属或亲友向病人泄露危重病情。

医务人员向家属交待病情时,应注意时机和场合,并应嘱咐家属或亲友不要把病情向病人泄露,不要在病人面前流露出过分的悲伤,以免使病人从人们的表情产生各种猜测,引起不安而给治疗工作带来影响。但对一些已经猜测或预感到自己病情严重的病人,医务人员应在适当时机将病情向病人作以适当的透露和解释,一是可消除不必要的紧张气氛,避免周围的紧张空气形成对病人的思想压力;二是病人知道实情后,可以按照医生的要求主动地配合治疗及治疗后的康复工作。病人无知、盲目的恐惧、精神上的崩溃等待死亡,与病人了解病情、充满信心地主动配合治疗而战胜病魔,两种状态可以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后者明显有利于治疗疾病。

对病人保密的内容还涉及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医院与病人无关的信息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等。

3.医德保密的作用

(1)有利于赢得患者信任。患者为了治愈疾病,将内心不能向别人公开的秘密或隐私告知,医务人员应为患者保密,这体现了对患者人格和权利的尊重,可以使患者和家属对医务人员的医德从内心感到忠实可靠,获得患者和家属对医务人员充分的信任,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2)有利于促进患者康复。对患者保密,既可以避免因泄密而给患者带来危害,有利于调动患者抵抗疾病的能力,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促进患者康复,又可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医患纠纷。

(3)有利于维护安定团结。在医疗实践中,善于正确保守患者的某些容易引起家庭纠纷的秘密,这对家庭的和睦与幸福起着重要的作用;在防疫实践中,对于某些特殊疫情严守秘密,可以稳定各方情绪,有利于维护家庭、单位、社会的安定团结,可以起到稳定人心和社会安定的作用。

四、医德基本范畴的其他内容

医德基本范畴除了权利与义务、情感与良心、审慎与保密三对主要范畴以外,还有荣誉与幸福、功利与节操等范畴,由于这些范畴和患者利益关系密切程度较小,和医务工作者自身利益关系密切,因此,一般不作详细阐述。

(一)荣誉与幸福

荣誉与幸福作为医德基本范畴之一,在医疗实践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人们获得了荣誉之后往往有一种幸福感,因而荣誉与幸福是相联系的道德范畴。

1.荣誉

(1)荣誉的含义。荣誉是指社会对个人或集体行为的社会价值所作出的一种客观评价,是对个人或集体行为的赞扬、奖励和尊敬。荣誉是履行义务的结果,尽义务是获取荣誉的基础和前提。荣誉是促使人们履行义务的一种精神力量,可以从自我意识中产生个人道德情感的满足。医德荣誉指医务人员从医德良心出发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获得了他人、集体或社会的赞许、表扬和奖励。它既是人们或社会对医务人员医学伦理行为的社会价值的客观评价,更是医务人员医德情感的满足,知耻心、自尊心和自爱心的表现。

(2)医德荣誉。医德荣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们和社会对医务人员的高尚行为予以的肯定;二是医务人员对自己的肯定性评价以及对社会肯定性评价的自我赞赏。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

医务人员的医德荣誉观是建立在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医学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医德荣誉观与医务人员的敬业精神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凡是具有敬业精神的人,都会把个人与自己所处集体的荣誉看得十分重要,他们总是勉励自己,以兢兢业业、勤奋工作来争取荣誉;而缺乏敬业精神的人,都会把个人利益看得很重,逢誉必争、自高自大,甚至不择手段地骗取暂时荣誉。同时,个人的荣誉同集体的荣誉是分不开的,个人荣誉中包含着集体的智慧和力量,集体荣誉也离不开每个医务人员的辛勤工作所作出的贡献。因此,要正确处理荣誉感与虚荣心、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之间的关系。

荣誉可以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表明集体、社会支持什么,反对什么,促使医务人员关心自己行为的社会后果,从而严格地要求自己,使自己的行为获得社会的肯定和赞许。正确的社会主义医德荣誉观是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刻苦钻研医疗技术、做好医疗工作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源泉,它对医务人员具有强大的激励作用。医务人员应该正确对待荣誉,树立正确的名誉观,重视名誉,追求名誉,但不唯名誉,努力做到求名有道。

2.幸福

幸福是同人生目的、意义以及现实生活和理想联系最密切的伦理现象,是较高层次的伦理范畴。医德幸福指医务人员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到职业目标和职业理想的实现而得到的精神的满足。医德幸福观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统一。医务人员的幸福应该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极大丰富。医务人员通过辛勤努力的工作获得应有的物质报偿,并从患者的身体康复中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以实现自己工作的价值,从而感受到巨大的幸福和快乐。

(2)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的统一。国家富强和集体荣誉是个人幸福的基础,个人幸福是集体荣誉的体现。离开了集体荣誉,医务人员个人的幸福是无法实现的。因此,在强调集体荣誉高于个人幸福的前提下,积极关怀和维护医务人员的幸福是必要的。

(3)创造幸福和享受幸福的统一。劳动和创造是幸福的源泉,医务人员只有通过辛勤劳动满足患者的健康需求,得到社会的肯定,才能获得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利益和享受。因此,医务人员的幸福是创造幸福与享受幸福的统一。

实践证明,医务人员的幸福观直接关系到医疗工作和医疗质量的高低。具备医疗职业道德的人,就应该把自己的幸福观建立在崇高的职业生活目标与职业理想追求之上,体现在救死扶伤、防治疾病的平凡而伟大的职业劳动中,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发扬艰苦奋斗、刻苦钻研的精神,换取广大群众疾病的消除和身心的健康,拯救在死亡线上的病人。一切以病人利益为重,做到病人的康复就是自己最大的幸福,这是医务人员的幸福观。

树立正确的医德幸福观,能促使医务人员自觉地履行医德义务,因此,加强医务人员和医学生的医德幸福观教育十分必要。

(二)功利与节操

1.功利

所谓功利就是利益,是指人们对周围世界一定对象的需要。功利是个人与社会集体活动的动力,受社会经济关系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制约。医德功利指医务人员在履行医德义务,坚持病人利益第一的前提下取得的集体和社会利益以及个人的正当利益,它是调整医务人员之间、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和准则。

强调社会主义道德功利,不仅对调整医务人员个人功利和人民健康事业的关系,而且对建设高尚的社会主义医德风尚等多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正确的功利观可以促进医务人员为了病人、集体、社会的利益不计个人得失,积极地、忘我地工作,并在各种利益发生冲突时,自觉地把病人的利益、集体的利益、社会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的功利观可以促进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中加强人道意识,不断完善并建立高尚的道德理想、情操,实现个人的价值。

马克思主义认为,作为道德基础的利益,主要地和根本地不是个人利益,而是阶级的或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医务工作者应该确立集体主义意识,坚持把集体和社会的功利放在首位,当个人利益与社会、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应自觉地服从集体的、社会的利益,坚决反对利己主义和小团体主义。同时,医务人员个人功利的大小和多少是以其对集体、对人民、对社会、对国家的贡献大小为依据的,是以其服务态度好坏,医疗技术水平高低,医疗效果优劣和经费支出多少等为标准的,医务人员应该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取得个人的功利。凡是热情服务、工作认真负责、技术精湛、医疗效果好的医务人员应得到较大功利。反之,那些置病人的利益于不顾,对病人漠不关心,工作不负责任,医疗效果差的医务人员不仅获得功利较少,并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惩处。

2.节操

节操通常又称为志气、气节、骨气,是指一个人在政治上、道德上的坚定性和纯洁性。医德节操指医务人员对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这一医德宗旨的坚定意志和信念。

节操在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生活中起着坚定意志的作用。从道德修养的角度看,它既是所有医德范畴的逻辑结论,又贯穿于各个医德范畴之中。医德范畴作为医德原则和医德规范的体现,主要表现为医德义务、医德情感、医德良心、医德功利等,而所有这些的实现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需要一定的牺牲精神,需要有道德信念、道德意志、道德气质即高尚的道德节操,才能担负起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义务。

医务工作者应在医疗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医德节操。要培养和锻炼医德节操,首先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为了人民的健康和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其次,无论是在什么地方,还是面对什么人,都应该保持高尚民族气节。再次,要有高尚的医德品质,廉洁正直、主持正义、不谋私利,敢于同各种违背社会主义医德原则的歪风邪气作斗争。

医德节操是社会主义道德觉悟在广大医务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做好医务工作的巨大精神力量。它不仅能使医务工作者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下保持崇高的职业理想和饱满的热情,同时也能督促广大医务工作者洁身自好,自尊自重,加强修养,善始善终。

思考题

1.什么是医德范畴?它在医德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

2.医德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3.什么是医德良心?它在具体的医疗实践活动中有什么样的作用?

4.医德保密对医务人员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5.联系实际,以"假如我是一个病人"为题展开讨论,谈谈医务人员应具有哪些医德素质。

案例

2000年9月15日下午,刘某到某医院妇产科门诊做人工流产。一位女医生叫刘某进了门诊检查室,随后进来了十多个穿白大褂的男女青年。医生说,他们都是见习生。接着医生一边指着刘某的身体,一边向见习生介绍各部位的名称特征。第二天,刘某找到当事医生,问把自己当成教学标本的事为什么不先给她打招呼。医生回答:没必要。为此,羞辱难当的刘某以医院及当事医生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

面对起诉,医院妇产科主任解释,当天见习的是医学院的本科生。在给刘作检查时,只是医生动手,其他人并未操作。另外,学生们对患者的姓名、年龄等背景一无所知,何谈侵犯隐私?"医院的任务是治病,但病人也有帮助培养医生的义务。到目前为止,没有一条法律或规定说到医院的隐私权,更没有要求事先征求患者的同意。"

官司一起,医院挂出《告患者书》,写明了该医院是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基地,希望就诊的患者配合,医务人员将恪守医学伦理道德,对患者疾病和个人隐私严格保密。结果,一纸《告患者书》引来一片拒绝声。

经历这次波折后,医院发出了一份《致全国医院呼吁书》,写道:"作为临床教学医院,医生带教是医学教育不可分割的部分,也是临床教学的唯一途径,更是教学大纲的明文规定。如果教学医院必须先征得患者同意方可示教,医学院的见习生、实习生都会被患者拒之门外,医学教育事业如何发展?"

请用医学伦理学基本范畴对该事件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