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摇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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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抒情的贝斯手(1)

“怎么样?”李劲松对着呆住了的程晓问。

“******,真是太好了,天才啊!大哥,我怎么今天才遇到你啊!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说完,程晓立刻跳了起来,情绪比之前的李劲松要兴奋得多。

“那你听出我这歌是写的什么内容吗?”李劲松问。

“是写给一个女人的,是你喜欢的女人,她是谁?她肯定很漂亮,而且还帮助过你,你是在赞美她,是吗?”程晓说,“我敢保证,这歌要是被她听见了,一定会迷死她的。”

李劲松只是笑了笑,他觉得程晓有点言过其实了。

“不行,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们必须要赶紧再找一个人,组乐队。”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到哪里找那个人?”

“我有办法。”程晓说着,开始了思考,他想到了他那个在琴行里的哥们,哥们肯定认识不少搞乐队的朋友,只要去找他就一定有戏。

这么想着,程晓立刻开口说,“明天,明天我就跟一起去找我开琴行的哥们,他一定认识很多玩贝斯的朋友,顺便我们也可以看看你的电吉他。”

李劲松点了点头,觉得这个方法不错,有点靠谱。

这一夜,两个人一直聊到了凌晨的三点多钟才睡觉,他们两个都在对将来的乐队进行了梦幻般的构思,都在想将来乐队成功了,站在舞台上,唱出自己的歌,那该是多么牛逼的一件事。

第二天,两个人回到餐馆后,程晓很快就已经像是一个熟手一样,他干起活儿来特别的勤快,这让经理都不由的对李劲松美言了几句,说想不到他为自己找来了一个这么能干的家伙。

不仅如此,程晓在给客人上菜的时候,也是笑容特别的好,让客人看了原本心情不怎样的都会受了他的感染而变得好起来。

很快,程晓就成了服务员团队里的一名给大家留下非常好印象的员工,他的出现,让大家早就把连奈忘记了。

中午下班后,两个人便迅速来到路边的候车厅,开始等车,出发去琴行,去找那个琴行的哥们。

琴行的哥们留着一头长发,样子有点肥胖,斯斯文文的,一点也不像一个搞音乐的,当他告诉李劲松说自己以前搞的音乐风格是重金属后,李劲松更是大大觉得意外,因为他不仅外表斯文,就连身体的任何一个位置恐怕都没有一丁点儿的纹身,一点也不像一个搞重金属的家伙。

“可是你为什么现在不搞了?”李劲松问,他听程晓说过这哥们的事情,但是他还是想听哥们自己亲口说说,是什么能让他放下音乐这个这么好的理想。

“现在?你知道我几岁了吗?老弟,我跟你不同,我已经有家室了,我已经玩不起了,你明白吗?音乐是你们这些年轻人的玩意,我老了。”哥们说,但是他看上去一点也不老,可能是心态老了吧,或者他只在给自己找借口,又或者他真的有很多来自于家庭的或者其他方面的牵绊顾虑。

李劲松没有再继续问下去,因为他已经对这家伙没有了兴趣,只想他能够帮自己的乐队找到一个好的贝斯手。

“豪哥,你这琴行也开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你应该认识很多玩音乐的朋友吧。”程晓对着哥们问。

“你们是想组乐队吧?”豪哥问,他早就看出了这两个年轻人的心思。

“嗯,我们想组一支牛逼的乐队,一支能够吓死人的乐队,现在一切都具备了,只差一个贝斯手了。”程晓说,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是那种对未来充满美好期望的光芒,他知道,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不能再错过,而站在一边的李劲松又何尝不是跟他一样的想法。

“你们现在就只有两个人?”豪哥对着面前的两个年轻人问,“你是负责架子鼓的,那你呢?”说着,豪哥的目光落在了李劲松的身上。

“我负责吉他。”李劲松说。

“主音吉他还是和弦吉他?”豪哥接着问,在他脑海里的概念就是一个完整的乐队,就必须要拥有架子鼓,贝斯,和弦吉他,还有主音吉他,一共四个人,这才算是真正的完整。

“我觉得这个不是重要的,关键的是看我到时的表演,视乎我们演唱的曲目而定,如果有需要的话,到时我们可以再招一名队员进来。”李劲松说,“当然,如果豪哥好好手介绍的话,那当然就最好啦,最好就是主音吉他。”

“我听程晓说,你会写歌,而且也写了不少,是吗?”豪哥又问,他好像对李劲松充满了好奇,想知道他究竟是不是真的那么牛逼,还是只是吹吹牛的。

为了将这个斯文到将自己的音乐理想丢掉家伙过过眼界,李劲松坐了下来,将一把吉他拿在手里,先是试了试音,然后将音准调好,接着清了清喉咙,然后就是吉他的奏响,刚开始是一段不到二十秒钟的前奏,然后就是人声的加入,一边弹一边唱,将自己写的一首歌给完完整整的唱了出来。

唱完后,李劲松立刻就放下了吉他,对着面前的两个人看着,他们两个都愣住了,好像面前表演的就是一个绝世高手一样,让他们终于开了眼界。

程晓先拍响了手掌,豪哥见状也拍起了手掌,然后点了点头,对着李劲松说,“嗯,不错,这歌真的是你写的吗?”

“嗯。”李劲松点了点头。

“好,那你们的贝斯手的事情就交给我吧,我保证,三天后,一定给你找出一个配得上你们的贝斯手,让你们开始你们的音乐之梦。”豪哥对着两个年轻人说道,他也真心想帮这两个年轻人一把。

在得到豪哥的承诺后,两个年轻人都感觉非常高兴,然后就是李劲松开始对自己的电吉他的物色。

“这些电吉他,有很多都是外国进口的,芬格牌子现在是最受乐手的欢迎,我建议你也买一把这个品牌的。”豪哥对着李劲松说。

“嗯,我先看看。”李劲松点了点头,然后继续着对着那些琳琅满目的吉他进行刷选工作,很快,他就看中了一把带点红色的电吉他,这把也是芬格牌子的。

“这把多少钱?”李劲松对着豪哥问。

“看来你是真正的爱音乐的份上,在标价的基础上,给你打个七折,怎么样?够实惠吧?”豪哥笑着说。

“嗯,谢谢,那我就要这把,但是不是现在买,等找到贝斯手后,我再过来买。”

“行,没问题,这几天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果然,从琴行离开后的第二天,豪哥就给哥们两个所在的餐馆打去了电话,告诉他们说贝斯手已经找到了。

这是一个好消息,让李劲松和程晓立刻就开始了兴奋中的情绪,他们好像立刻就见到那个家伙,那个他们一直都在寻找的家伙。

这天晚上,下班后,两个人便立刻离开餐馆,直奔琴行,因为那家伙说好了在这个时间会在琴行出现,就是为了等他们两个。

在琴行,见到那个家伙后,李劲松和程晓都知道了这个家伙肯定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家伙,首先他留着一头长发,一个绝对的摇滚造型,但是一点也不造作,这就是李劲松喜欢他的其中一个原因,再者,此人非常有礼貌,当他见到李劲松和程晓后,就立刻伸出了手,像跟绅士般的跟他们两个握了手,然后开始自我介绍,说,“你好,我叫莫小奇,一个很女性化的名字,但是却很容易记。”

李劲松和程晓也都对着莫小奇进行了自我介绍,完后,三个人便坐在一起,开始了音乐的聊天,而豪哥则在做着他的声音,此刻有一个女的正想买一把吉他,说是要送给她的男朋友的。

莫小奇把他的贝斯都拿了过来,就放在自己的脚边,在聊到贝斯这个话题的时候,他为了要证明自己不是那种水货,便立刻将贝斯拿了起来,对着李劲松和程晓说,“我觉得这贝斯要弹得好也是一件非常吃力的事情,就跟吉他一样,都必须要付出很长的时间去练习。”

“嗯,我也是这么觉得啊,包括我的架子鼓,我也练了很长时间,而且几乎每天都在加练,不然,有很多节奏方面的东西就会陌生了。”程晓说。

“嗯,唱歌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长时间不唱歌的话,喉咙也会陌生的,歌词都会忘掉。”李劲松说。

三个人都各自拥有对各自所擅长的领域的看法,都是那种对音乐的看法,就是这样的简单的谈话,已经充分的说明了,这三个人能够聚在一块,这确实是一种缘分,而且摇滚的火焰已经在准备中,很快就会被猛烈的炙烧起来。

“我把自己的贝斯给带了过来,如果你们两位不介意的话,我先就给你们来一段即兴的,然后,你们也给我来一段你们各自擅长,怎样?”

李劲松和程晓都点了点头,于是,莫小奇便开始了他的表演时间。

莫小奇先是将贝斯电源,然后调好音效器,完后,对着李劲松和程晓看了看,微笑了一下,手指就开始了对那四根琴弦的拨弄……

贝斯一奏响,李劲松和程晓便立刻投入到了用心的聆听中,莫小奇越弹就越入迷,到最后吗,他都不再看琴弦了,而是闭上了眼睛,很少有人弹贝斯这种沉闷的乐器可以弹得像他们这么入神而又抒情的,很快,豪哥和那个想要买吉他的女孩都向贝斯手走了过来,看着他继续在沉醉的弹奏状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