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我指的是我和我先生,已经是第三次在这儿遇见这对跟我们一样来衡山路喝咖啡的年轻夫妻。其实我们年纪也不大。如果我比那个女人大的话,最多大两岁;而我先生比那个男人小的话,也最多小两岁。我先生瞧那个女人的时候,好像目光散漫,一副没所谓的样子;一边端咖啡朝我微笑,知道我明白他心里想啥。
那个女人身材很好,啥好衣服都能穿。面孔也漂亮,若不是这儿灯光暗昧,准能看到她脸上浮现淡淡的酡红。她总是用夏奈尔香水。若涂口红或上眼影的话,一定也用夏奈尔。我想,也许五年以后,或者六年以后,她才会买一盒夏奈尔透明粉,遮一遮只有她自己才看得出来的几丝细微眼纹。我猜她经常打网球,不然天天游泳,所以皮肤虽然看上去白皙白皙的,但如果少一些户外运动的话,一定更白皙细腻,不用抹防晒霜。
我先生以为我在看那个男人其实不是。
是你喜欢的就不用多看。
奇怪的是,他们的客人走了他们没走。这家咖啡馆的橡木地板比马路低,像陷落在床上的一块凹洼一样舒适宜人。我和我先生看着窗外人行道上那一对对亲密无间的好鞋子一时沉默起来。我们都说得出那些鞋子是啥牌子,但不会说出来,永远不会。就在这时,那个男人已经走到我们身边。我听得出他走路的声音。就像听得出勃拉姆斯的音乐一样熟悉这种声音。他妻子跟在他身后。
“你好。”先朝我点头。
“你好。”再朝我先生点头。
“这么早就走?”我笑着问。这时候,墙上那只没钟面刻度的挂钟,它看上去像一件精美别致的非洲木雕墙饰,其时针已经指到十二点了。
“朋友家有小孩,不放心刚来不久的小保姆,怕她夜里害怕,所以不能太晚回家。”
“我想我们应该认识一下。”那个女人一面说一面看我先生。
“没错。”我先生点点头。“都门对门住了两年了,是该知道住对门的姓啥叫啥。”
“一起坐一会儿好吗?”我说。
“还可以一起打车回去。”我先生说。
打车的时候,那个女人坐前面,她丈夫坐她后面;隔着我先生跟我一同坐在后座上。
车子没往学校方向走,而是去了淮海路那边的一家美式酒吧。我们一起喝美国啤酒的时候,已经彼此觉得非常熟悉,说话也越来越随便,好像读小学时就认识。
就握着瓶颈往嘴里倒。我喜欢这种矮胖矮胖的小酒瓶儿。喜欢握它时的莫名感觉。黑暗处有个黑人在唱约翰·丹佛的歌。其嗓音不大,听起来悠忽灵异,仿佛从天堂或地狱飘来似的。我和我先生都喜欢这种美国乡村音乐。也常常不由自主地唱它的英文歌词。在回家的路上,我隐约听到姚樱,那个漂亮女人,在后座上哼起《Rocky Mountain High》,才知道她也喜欢约翰·丹佛。
我们几乎是同时进门的。姚樱夫妇进的是她家的门,我和我丈夫进的是我家的门。分手前姚樱还拉了拉我的手。她喝酒容易脸红,走道上那盏声控灯把她照得楚楚动人。要关门的时候,我看到她男人回头看我,一副含情脉脉的样子。
这时灯灭了,自动灭了,他的眼睛突然消失在黑暗中。
关了床头灯我们做爱。我和我先生做。然后他陪我说话。说到我想睡的时候。我不喜欢床上有灯光。情愿拉开窗帘让月亮照进来,也不肯开床头灯。今晚没月亮,合了厚布窗帘的屋子,黑得像山洞一样啥也看不见。要知道我先生的眼睛在哪里,只能伸手去摸。
“你不觉得那家伙说话挺有意思?”我先生一面摸我的眼睛,一面跟我闲扯。
“他说了你想说的话。”
“可是你们,”这自然指我和那个女人,“没一点气愤的样子。”
这叫有涵养。
男人喝了酒就想坏念头。粗俗的说粗话,斯文的说斯文话,虽然用词不同,但说的是同一个意思。挖煤的说这事,不说这个字就说那个字,直截了当,掷地有声;读书人呢?说啥进进出出,说啥深深浅浅,拐弯抹角,不给旁人抓话把儿。挖煤的说,咱们换老婆睡觉好不好?可读书人要显得比这有涵养。葛伶,就对门那个男人,在酒吧里是拿一个化学名词说这事的。
啥化学名词?
置换反应。
中学化学书里就有这个词。
我以为这只不过是男人酒后胡说八道,图一时嘴巴快乐,何况只这么说了一下,很快就拐到其它话题上去了,可是第二天晚间,我先生出去买烟的时候,葛伶真的过来了。他一个人敲我家的门。见了我朝我微笑。
他总是这样朝我微笑。
优雅别致且彬彬有礼。
两年前他第一次朝我这么微笑时,我就怦然心动。尽管一直没说过话,但目光与目光间的交流回合,早屈指难数。
这天夜里,我是第一次跟我先生以外的一个男人上床睡觉。
而我先生也在这天夜里,跟我以外的一个女人上了床。
葛伶要开灯我没反对。
我们第二次冲凉是一起冲的。我拿我的毛巾替他擦后背上的水珠儿。他的身材像我先生一样匀称结实。
这两个男人的口头协议是,事后仍像以前一样,彼此有礼有节,保持陌生距离。事实也是如此。后来在楼道里或超市里见了面,即使单独见到那个葛伶,我也对他只点头微笑,不跟他说话。我觉得我们彼此间的那种心领神会的感觉,比在床上得到的还好。
当然这事不会这么简单。我们无所事事的时候,尤其是在暑假期间,想象力总是非常丰富。所以次日我们不是像说定的那样,双方只“置换”一次就完事了,而是认为这种因“置换”而产生的生理反应及心理反应,也就是,因这种重新组合(股市上叫重组题材)所得到的新鲜感觉及性爱热情,至少会延续一星期。所以,我们就到外地去了一趟,时间一周;我和葛伶去了海南岛,我先生和姚樱去了乌鲁木齐。
葛伶跟我一样喜欢游泳。更喜欢夜间游泳。无边的海水就泡着我们两个人。两个光着身子的外地人。
海浪轻轻把我托起,我仰脸看着天上的星星独个发呆。有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也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假如我是那颗最亮的星星,我会觉得这对男女只是像两个蚂蚁,在一只飘浮于空中的广告气球上,爬了一段微不足道的,几乎察觉不出来的物理距离,而不是像他们自己所认为的那样,迢迢数千里从上海来到海南。
“你们为啥不要孩子?”葛伶轻声问我。
“养不起。”
“比你们差的,还有养两个养三个的。”
“不能绝对保证孩子上好学校,有好工作的话,最好别让孩子来世上跟我们一起遭罪受。”
“在很多人眼里,你在北京读过的大学是好学校,你在上海当教授是好工作。”
“是副教授。”我纠正道。
“如果你有孩子的话,孩子不会比你差。”
“到那时候,要读我读过的学校会比我困难十倍。我觉得我们读书的时候又累又苦,像掉在地狱一样难受,这种日子还是不过为好。”
“来世上走一遭就是来遭罪的。”
“那么你跟你夫人为啥也不要孩子?”我开始问他。
“是她不要,不是我不要。”
“你总是样样事情听她的?”
“在上海做男人只能这样。”
“她很漂亮。”我说。
“她也这么说过你。”葛伶说。
大约过了零点了,我们才开始往岸边游。一起游蛙泳的时候,几乎听不见一点水声。葛伶问过我怕不怕鲨鱼。我说只怕鲨鱼牙齿不够锋利,咬我这儿一下,咬我那儿一下,不一口把我咬死。下水前我替他脱游泳裤他怔了一下。这是我们单独在一起时,他唯一觉得意外并且吃惊的一次。我把我们的泳衣包在一只塑料袋里,把塑料袋小心塞到石缝中间,不让海浪打湿它。
吻过后一起穿泳衣。一起从石丛中走出来往沙滩上走。一起拉着手走过沙滩,走到一条小路上。
这不是下水前走过的那条路。
小路两旁是婆娑婀娜,样子妩媚的椰子树,一派南国气息。树深处的昏暗路灯,像一个女巫的火把一样神秘诱人,我们不由自主地跟着它往前走。我们不知道前面的路,才愿意往前走。
“我读过你的论文。”葛伶对我说。
“什么时候?”
“两年前,”他说,“刚跟你做邻居的时候。”
“这么说你早就知道我的名字?”
“学校里没一个男人不知道你,包括那些还在读本科的男娃娃。”
“是吗?”我笑起来,心花怒放。没有哪个女人会拒绝接受如此甜蜜的奉承话。
“为啥不出去?”他问。
“越来越怕读书。”
“出去读书跟国内读书不一样。”
“这我知道,”我说,“但还有别的原因。”
“啥原因?”
“不能离开我母亲。”
“出去了再回来。”
“何必多此一举?”
“那么把她带出去,你们一起出去。”
“可惜她不能跟我走。”
“不习惯国外生活?”
“不。”我摇摇头。“她已经死了,死了十年了。”
“对不起。”
“没关系。”
这时我们沉默起来,只听到脚板踩在石头路上的声音。我们光着脚在树影中往旅馆那边走。后来他问起我父亲我避而不谈。他也知趣,不再多问。尽管每年给我母亲上坟的时候,我会见到我父亲,尽管我读书时候的费用,全是我父亲给我的,甚至我们,我和我先生,不久将搬入一套新居,那也是我父亲出钱买的,但我对他的冷漠与憎恨,远胜于世代仇杀的仇人。我认为他不另找女人,我母亲不会死。
进了房间就不想这事了。
得乐且乐呀。
冲过凉躺在床上拿手机给我先生打电话。他们也没睡呢。姚樱问我她先生是不是在冲凉。我说是。她说话声音很响,显然跟我先生挨在一起。葛伶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我听到她嗲声嗲气地说,我想死你了。
一周后我们都回来了。而且暑假也结束了。我们又得一本正经地站在讲台上为人师表。我先生不说他在乌鲁木齐的事情。我也不说我在海南的情形。我们照旧每个周末去衡山路喝咖啡,在那儿又碰到过姚樱夫妇两三次。
其实有过这样的经历就不可能若无其事。
幸好只过了一个月就搬家了。我先生是搞建筑设计的,把新居装修得幽雅别致无可挑剔,是他的拿手本事。连家具家电的颜色,都搭配得很好,看上去很舒服。那张床很大,滚几个身都掉不下去。
我们没跟对门说我们要搬家。他们看到了也没问往哪儿搬。因为不住在学校里了,所以现在难得见一次面。上个周末我们去衡山路的时候,只见到他们的背影。大约他们喝了咖啡要去酒吧,正彼此挽住胳膊在街头招计程车。
事情总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如果我们想得到意外的遭遇,那么可能更意外的遭遇会接踵而来,不想要也塞给你。
夜里我跟我先生说我有了。
他问我啥有了。
肚子里有了。
他不相信。
我给他看尿样报告。
还是不信。
于是,他跟我一起去另一家医院检查,其检查结果确实是阳性。
这回他信了。
“打掉它。”先生口气坚决。
“怕生出来的不是你的?”我问。
“咱没时间养孩子。”
“想通了是谁的都一样。”
“有了孩子啥事都干不成。”先生固执己见。
“可以请保姆呀。”我提议道。
“巴黎也去不成了。”
“以后带孩子一起去。”
“这主意不错。”先生哼了一下,鼻孔里喷出一股冷气打在我脸上。“不过恐怕只能带孩子一起去医院看病,去学校读书,而不是去巴黎走香榭丽舍大道。”
“那说不定将来孩子带我们去。”
“我们没有将来,只有现在。”
明年暑假去西欧旅游,是我们计划中的一件事。去过中东的护照还管用,而且我先生的一个法国朋友答应以巴黎建筑协会的名义邀请我们,签证很容易签到。
不管我先生怎么竭力反对,我寸步不让,非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不可。
为啥?
打孩子的时候我会死掉。
好多女人是在打孩子的时候死掉的,至少小说里是这么说的。
我先生给我一星期时间。叫我认真考虑他的意见。这是我们第一次认真讨论问题。讨论这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一星期来,我们谁也不提这件事。照旧一起去衡山路喝咖啡。一起回家上床做爱。
最后一天,快到夜里十二点的时候,我先生问我改没改主意,我说没改。
这天夜里,他是第一次不肯在做爱后陪我说话,顾自翻过身子,背对着我,自个睡了。睡没睡着我不知道。这时候,我拿身子贴住他的后背,伸手抚摸他的胸脯,一边暗想男人是多么的不可靠。也许这个玩笑开得太过火。明天一醒来就跟他讲穿。你男人再大方,再没所谓,也不能要求他同意你生别人的孩子对不对?明天就跟他讲,讲我两次检查的尿样,都是在医院里的洗手间里问人家孕妇讨来的,他听到这话会咬我一口。每当他发觉上当受骗的时候,就拿牙齿咬我,咬我的肩膀,咬我的乳房。有时候被咬得血印很深。奇怪的是,我喜欢他咬我时的那种痛疼感觉。
我很快就睡着了。
睡得很香。
我睡觉的时候容易做梦。
做噩梦。
在梦里我闻到一股难闻气味。我的嗅觉很好。我先生老说我是狗鼻子。
很快我就闻出那是煤气味道。可我动不了,像瘫子一样不能从床上爬起来。我知道我要死了。今晚就死。当然我也知道,醒来就没事了,天一亮就没事了。我曾经在噩梦中被人强奸,还被人拿砍刀砍过,砍成一块一块的,看上去像一沙锅红烧肉。以前常常在噩梦中叫起来,把我先生吓得魂飞魄散。后来做噩梦做多了,在梦里就知道这不是真的,甚至还很有耐心地数起自己的肉块来。
一块,两块……十一块,十二块……五十一块,五十二块……这挺好玩的。
这时候,我根本没想到今晚会醒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