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虫子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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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偷书记略

我是偷过书的人,与孔乙己是同志关系。六十年代末,众所周知,那时偷书算得上趁火打劫,但还不能算明火执仗。

那时我们十八九岁,很凶的,腰里插着手枪,尤其是中学生,像一群半大狼崽子,天不怕地不怕,越小越厉害,谁也不敢惹我们。那时人们的勇敢亡命,就和现今的人们下“海”赚钱一样疯。

终于又想起了书。书这个东西在开始成堆成堆烧着时,谁也没觉得痛心,只觉得痛快。历经几年之后,精神上空虚,百无聊赖,茫然无主地苦闷,偷书的计划应时而生。

当时“军宣队”、“工宣队”已进驻,枪支上缴,两派联合,秩序已不由我们说了算,但一时野性未驯,贼心不死,“无政府主义”还驻在我辈心中并未撤走。

第一个去冒险偷书的中了埋伏。他独自一人,拿一盏小油灯,背了个大麻袋,蹑手蹑脚,夜深时上了图书馆大楼,不料被一声断喝吓得浑身发抖,束手就擒。很快,大学的广播里播放了他“触及灵魂”的检查。

一段时间里,他偷书的事成为笑柄,不断遭到奚落和夸张的模仿。他这个人不够机灵,有些迂,但他当时倒真是一枝大笔杆子,诗文俱佳。一般说来这种人行动能力差,而且最终文章也不会写得太好。笨人的定义应该是这样的:思维方式被某种天性或习惯拘囿于一处而不得逸出的人。他们的思想方式类似火车沿铁轨运行,而不像汽车自由奔驰。

我偷书的目标没有放在大学,而是选中我父亲供职的单位,那个图书馆藏书二十万册,足够我偷;特别是风传那里有《苏加诺藏画集》,印制精美,价格昂贵,收有大量裸体画——这对处于青春期的我,吸引力太大了。

盗窃集团的成员为:我,周二、周三,还有隔壁的赵二。周三太嫩,只在楼外看风,一有动静报讯。我们三个是一个行动小组,提了两个大提包,戴了手套(以免留下指纹),手电筒一律用红布包起来,深夜十二点后,行动开始。

周三侦察了一圈之后,报告“敌方毫无准备”,我们大喜,撬窗而入,神不知鬼不觉,一下就跃入知识的海洋了!当时三人极为惊叹,“这么多的书啊!”书架层峦叠障,书脊琳琅满目,简直不知该先拿哪本好。一时间,忽然感到,没文化偷别的东西都不碍事,但是偷起书来显得相当困难和头痛了。

以我当时的水平,先拿了一套《静静的顿河》,然后是《悲惨世界》、《红与黑》、《无头骑士》、《我们播种爱情》……嘴里一直小声嘀咕:《金瓶梅》呢?怎么老找不着呢?

我们没多少文化修养,仅是些高初中水平,但我们有足够的好奇心、求知欲。一阵轻嘘短叹之后,是哗啦哗啦的翻书声响,继而没有声音了,三个人都沉浸在某本书中,读进去了。读着读着,竟忘了自己是来偷书,周二站起来大摇大摆地要去打开电灯。“关掉!”我低吼了他一声,他才“噢,对了……”,想起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读得正入神,忽然窗户上“嘭嘭”敲了几下,周三对着窗缝叫道:“来人啦!你们被包围啦!”说完,撒腿就跑了。

我说:“别慌!”下面的话还没出口,只见赵二和周二夺路而逃,动作比兔子还快!一点声音都没出,单独把我一个人留下了。

我看见他俩一前一后从窗户上蹿跳出去,窗外起一声喊,估计人还没落地就被逮住了。窗外,听那喧嚷声,估计有二三十人,明火执仗,我们显然中了埋伏。

不能力逃,只能智躲,我一看这形势就明白了。每临险境,我头脑格外冷静,从小玩捉迷藏之类的把戏,就总结了一套利用反常心理的战术,往往人不能逮。

地形对我极为不利,图书馆内的布局是这样的:大门正对着通向二楼的楼梯,二楼锁着,通向二楼已不可能;右边是一临窗走廊,堆放着一些桌椅,桌椅下空间小,无从躲藏;正面则是我们翻窗而入的图书室,尽管它很大,里面书架林立,便于藏匿,但肯定要受到重点搜索,决不可留。

我听见外面的人正在开大门的铁锁,就先藏到了大门背后。一群人涌入,闹哄哄地直入图书室,外面还留有人把着,我不能贸然出去。

一批人搜查,另一批人仔细检查了临窗走廊,然后也进了图书室。这时我悄悄溜进临窗走廊,我不躲在桌椅后面,而是站立在走廊门边,背墙而立。我听见图书室里的人在叫喊:“肯定还有一个,出来!”

我当时一动不动,屏声敛息,仿佛成了墙的一部分。图书室里灯光通明,但走廊和过道是黑的。他们搜了半天一无所获,一群人出来,一个问:“走廊搜过没有?”一个答:“搜过,没有人。”一个说:“我就不信,能从哪儿飞了?再搜搜走廊!”

几个人从我鼻子前面走进去,直往里面照手电,把桌椅后面找了个遍,还是没人。他们不知道我就站在他们身后,只要把手电朝后一照,我就原形毕露了,但是他们想不到我在身后,进门的瞬间,他们的注意力全部被那堆桌椅吸引。

容易藏人的地方,我偏不躲,我藏在人们的注意力最易忽略的位置,借助暗影,贴墙而立,竟使他们转身迎面走出来时也没发现。我本来想趁乱混入人群,可担心熟人太多,弄巧成拙,便没乱动。

折腾了半个多小时,众人散去,押解了赵二、周二,大门重又锁上了。图书馆里复归寂静。一个人在里面还有点心里发毛。此时不可久留,乃提了半提包书,翻窗而出。

有趣的是,正写到这儿,忽然想起上个月我还跟别人拍着胸脯说:“我这一辈子最不亏心的就是没拿过别人一块肥皂,也没动过别人一分钱!”说得理直气壮,毫不迟疑。

那么这件偷书的事,算什么呢?

我想,这么定性比较合适:那些三十年前的往事,可以算作特殊时期的一种冒险行为,恶作剧,说是反抗也行——人们不要忘了,在三十年前,知识和书本,与“封资修”同义,概在被扫荡之例,与其平白无故被焚,还不如为我所用和所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