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记忆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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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路线之争(2)

在停建缓建项目中,投资在百万元以上的有105项。有关部门估算,按原计划,自治区当年在建项目1260多项,按当时的投资水平,即使不开建新项目,还需要投资15亿余元,全部建成需要6年多时间。

全区农牧业全面丰收

“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出发,把增加消费、改善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当做目的,把增加积累、扩大再生产当做手段……”1979年年底,《新疆日报》特别在“开展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专栏中刊登了一篇题为《高积累是背离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文章,作者龚金牛。

“一个错误的观点是,当时讲国家怎么富?就是靠积累,认为积累越多,基本建设规模越大,生产建设的速度就会越快,而消费是纯粹消极的东西,消费越大,被耗掉的东西就越多,就会减低生产建设的速度。”龚金牛回忆说,长期形成的“高积累”观,造成了我区当时基本建设战线长,投资效果差,职工工资甚至10年没有涨过一毛钱。

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同样引起了自治区高层的重视。从1979年到1980年,自治区为了减轻农牧民负担,先后实施了《农业税起征点办法》和《牧业税征收办法》,给了农牧区许多优惠政策,使得我区的农牧业获得了休养生息的时间。

1981年,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根据我区经济运行的情况,再次调整了国民经济计划,着重压缩了基本建设规模。从1979年到1981年,全区农牧业连年增产,粮、棉、油、糖、畜产量分别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7.35%,农牧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8.5%。

“讨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实践意义是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调整。从自治区的实际来看,从1981年之后,这个意义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显得尤为重大。”龚金牛说。

(郭倩)

流行语

公开恋爱

1978年之前的整整10年,年轻人公开的约会被视为可耻和堕落,他们只能以“谈工作”为借口进行地下活动,情书的开头一定要称呼某某同志,结尾也必须是革命的敬礼。但在这一年,爱情开始与“阶级感情”稍稍分开,恋人们手拉着手逛公园、轧马路。“恋爱”,终于能以它的本来面目示人了。

旧闻新看

《家庭副业收入多算不算资本主义?》

广东省中山县小榄公社埒西二大队第二生产队社员黄新文一家,1978年靠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所得和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家庭副业,全年总收入达10700多元,扣除家庭副业的成本,纯收入为5900多元。

他一家的收入来源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收入3100多元;二是积极发展家庭养猪,纯收入为1700多元;三是他家还养了鸡鸭,培植蘑菇,种蔬菜,纯收入为1100多元。

黄新文家庭副业的收入这么多,超过了集体劳动分配的收入,这算不算资本主义?他走的这条路子对不对呢?有些人对这样的问题直到现在还在脑子里打几个问号。

生产队的干部和群众对他们一家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一天参加集体劳动八小时,利用早晚和中午的时间搞家庭副业,都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

大家认为黄新文一家对国家、集体的贡献大,个人收入多,根本不是什么“资本主义”,他走的路子不仅没有错,而且应该受到赞扬和鼓励。

——摘自《人民日报》1979年2月19日第2版

原标题:《靠辛勤劳动过上富裕生活》

第三节改革足迹 蒋爱珍杀人案引发民主与法制大讨论

1978年9月,在兵团农八师144团医院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杀人案:年仅23岁的姑娘蒋爱珍因被人造谣诬陷,一怒之下持枪连杀3人。

案发一年后,《人民日报》刊发了一篇长达7000字的通讯,全面介绍了蒋爱珍杀人案的前因后果,揭露了当时社会上广泛存在的以权代法、无法无天的行为,在舆论界较早地提出了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观点。

此文发表后,《人民日报》收到社会各界来信1.5万多封,这些信件的内容大多是为蒋爱珍求情、恳请法外开恩的。此案引发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首次民主与法制大讨论,群众对“文革”期间遗留下来的那种诽谤诬陷、肆意侵犯公民名誉权的风气深恶痛绝,司法公正、公民权利、个体尊严等概念也随之首次浮现出来。

蒋爱珍杀人案回放

已故新疆作家、资深记者凌愉在1979年12月曾参加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关于蒋爱珍杀人案的新闻发布会,并对蒋爱珍、法官、律师都进行过单独采访。在蒋爱珍1990年出狱后,凌愉还曾先后两次赴浙江回访蒋爱珍。

“眼前的蒋爱珍穿一身白色连衣裙,细心烫卷的短发,白色的高跟鞋,身段苗条,端庄大方。人们怎么也看不出,她曾经干出那惊天动地的杀人案件。”——这是凌愉1990年在浙江见到蒋爱珍后,写作手稿中的一段记录。

让蒋爱珍举枪连杀3人的前因后果是什么?记者查阅了当时的《人民日报》、凌愉的手稿,通过对事发地群众回访,蒋爱珍的遭遇再次被还原——

蒋爱珍是浙江绍兴人,16岁从家乡落户到兵团农八师144团,两年后,进入团医院成为一名护理员。她17岁入团,20岁入党并成为团支部书记。她由于卷入所在医院的派系斗争,命运被改变了。

当时的团医院副院长张国政和蒋爱珍的哥哥是战友,平时对蒋爱珍比较关照,他的对立派们就盯住这一点,诬陷两人有不正当关系,伺机打击张国政。

1978年3月17日凌晨两点半,正在医院值班的蒋爱珍被一名护士敲开门,说有急救病人需要纱布,蒋爱珍急忙和她去取纱布。这时,早已准备好“捉奸”的对立派们闯进了房间,但是没能找到他们臆想中的任何可疑迹象,更没有捉到张国政。

事后,对立派成员之一的李佩华毫不避讳地说:“我们失败了。现在只好硬着头皮干下去,干成啥样就啥样,弄不倒也要弄个臭!”

此后半年,关于蒋爱珍和张国政男女关系不正常的谣言,通过医生李佩华、谢世平、钟秋等人的传播在医院尽人皆知,侮蔑的大字报和不堪入目的漫画也不断地贴了出来。“文革”期间人们遗留下来的诽谤诬陷人、肆意侵犯公民名誉权的风气在对待蒋爱珍一事中再次发作。

事发两周后,144团派工作组到医院进行调查,调查组组长杨铭三以前和张国政闹过矛盾,他也偏袒李佩华、谢世平一方。接下来,凡是为蒋爱珍说话的同事纷纷被调离单位或责令写检查,甚至和她谈恋爱的一名男医生也被杨铭三警告:“你不能跟她谈了。”

蒋爱珍曾坚信,只有依靠组织才能解决好问题。当她找到杨铭三时,杨铭三说:“光凭你同张国政的接触,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后来她又找了石河子地区派往144团的工作团团长,同样被冷冰冰地挡了回来。

蒋爱珍杀人的前三天,在调查组会议上,李佩华甚至拿出他和谢世平署名的报告宣读,要求团党委对蒋爱珍做妇科检查。

被要求妇检3天后,民兵排长通知蒋爱珍参加打靶。打靶当天,蒋爱珍领到一支步枪,她又从箱底翻出过去打靶留下的8颗子弹,找到李佩华说:“李医生!你不是要我死吗?叫你造谣!”一扣扳机,李佩华倒下。接着蒋爱珍又枪杀了李佩华的妻子戴淑芝和医生钟秋。之后,蒋爱珍被群众包围在球场上,相持了一个多小时后,她终于被逮捕了。

情与法的审判

蒋爱珍被捕后,团领导认为,蒋爱珍杀人发生在运动中,应定为“反革命杀人”。对被杀的3个人,团党委决定追认为烈士,蒋爱珍一审被判死刑。这一结果引发了很多群众的不满。

《人民日报》的报道发表后,编辑部在5个月内收到各界来信1.5万余封,这些来信从不同角度提出:蒋爱珍杀人犯罪,应依法惩处;但她不是反革命分子,希望从轻判处;对诬陷蒋爱珍的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石河子中院也收到大批同样内容的来信。

《人民日报》曾发文指出,之所以如此多的人同情蒋爱珍,不是同情她杀人,而是同情她先前的无辜受害,同时表达了人们对“文革”期间任意诬陷人、迫害人的行为,对严重官僚主义作风的痛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