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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解析古代官场政事·揭示法典制度(10)

处死殉葬人的手段有多种,比如毒死、逼其上吊、活埋、砍头等。据说被水银毒死的殉葬者的尸体会长久不腐。因此,明太祖朱元璋的殉葬宫妃们就是被强行灌食水银毒死的。活埋即将殉葬者捆绑,而后活埋,有时为了让其失去反抗能力,还会给殉葬者使用麻醉剂等类似药物。早期,处死殉葬者的方式多为砍头。考古研究发现,古代奴隶主的墓葬中经常会出现殉葬者的头被规律地摆在一起,而尸身被摆在另一处。古人筑墓有用人头作祭的习俗,即将人头砍下与猪头、狗头等摆在一起,当作“牲”来祭用。后世讲究留全尸,就直接将殉葬者放血刺死。

处斩犯人为何要在“秋后”

关于刑杀与时令的论述最早见于《礼记·月令》,即“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而关于“秋冬行刑”则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古人认为万事万物都是上天的赐予,人类的一切行动都应符合天意,司法也应适应四时,顺应天意。春夏乃万物生长之时,秋冬则是肃杀蛰藏的季节。西汉的儒学大师董仲舒继承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并逐渐创立了一套“天人感应”的理论。在他的理论学说中,“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古人认为天意是“任德不任刑”,而且是“先德而后刑”。

五行之中,春、夏、秋、冬分别代表木、火、金、水,土为四季的最后一个月,有蕴藏万物之意。秋季被赋予很多金的特性,即决断、萧杀、冷漠、威严等。因此,古人认为在秋季处决犯人是顺应天意,契合金锋利、果断、威震四海、肃杀万物的特性。在秋季,统治者可以给反动势力有力的打击,令其无反抗之力。故古时朝廷处斩犯人要在秋后。

“午时三刻”行刑的意义

“午时三刻”是将近十二点之时,此时,太阳在天空的正中央,地面上的影子最短。古人在“午时三刻”行刑,意义就在于人们对“午时三刻”的理解。其说法大约有三种。

一说,“午时三刻”时,阳气最盛,人的影子最短,迷信说法中,是用旺盛的阳气来冲淡杀人的阴气。在古代迷信的看法中,人们认为杀人是“阴事”,无论罪犯是否是罪有应得,他的鬼魂都有可能会来纠缠与被处死罪犯有关的人。所以,古人选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可抑制鬼魂出现。

二说,人在“午时三刻”时,精力最萧条,处于一种“伏枕”的边缘。这时行刑,犯人在昏昏欲睡的时候被斩首,也会减少痛苦。如此,“午时三刻”行刑也是为了犯人考虑。

三说,旧时的小说有“午时三刻开斩”一说,此时阳气最盛,阴气及时消散,迷信认为此时行刑,受刑之人“连鬼都不得做”。重犯以及十恶不赦之犯,必选在午时三刻问斩,让其连鬼都做不得。皇城的午门阳气最盛,因此,古时推出午门斩首者,通常不计时间,受刑的罪犯也不能做鬼。

“腰斩”是什么样的刑罚

“腰斩”是用重斧从受刑人的腰部将其砍成两截。《史记·商君列传》中记载:“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

周朝时期,逐渐以“砍斫”取代“烹饪”,出现车裂、斩和杀三种死刑。其中,“斩”就是腰斩,“杀”就是后来的斩首。最初的腰斩行刑时是用斧或钺,后逐渐用刀,之后用铡刀。铡刀刃利背厚,不易磨损,对刽子手的杀人技术要求也不高。包龙图那个著名的三口铡刀,就是腰斩时用的,将人的身体截成两段,使之身首异处。而非像电视上所演,用来斩首的。

腰斩时,受刑人必须裸体,露初腰部,伏在铡床上,正所谓“刀俎之间,我为鱼肉”就是如此。一般人受腰斩之前,就已经被吓死了。但就是有一些人胆大无畏,在腰斩之时也怒目相斥。

楚汉相争时,韩信因犯军法当受腰斩。一同被腰斩的有十三人,轮到韩信时,他居然仰躺在砧板上,两眼直视刀刃,大呼:“刘邦那小子不是要夺天下吗?为何还要斩壮士!”夏侯婴是监斩官,闻听此言,不禁佩服韩信的勇气和好壮,高喊“刀下留人”,不但没有杀韩信,还将他推荐给刘邦,让韩信做一个管粮饷的都尉。

据《史记》记载,汉代有一个叫张苍的人,因犯法被处腰斩,他体格高大,肥胖得如葫芦一样。受刑时,监斩官王陵看张苍肥肥胖胖,分外出众,着实一个美男子,就禀告刘邦,赦免了他。之后,张苍立了大功,并荣升为宰相。

腰斩是从腰部将人截成两节,因为人的脏腑都在身体的上部,腰斩后,人的大脑仍旧清醒。如果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动手或者将腰斩之人的上半身放到一块桐油板上,血液不能流传,受刑人的呼吸就能够延续两三个小时,非常残忍。所以,犯人的家属通常会打点一下刽子手,让他从上面一点下手,让受刑人快点断气。

雍正帝时,俞鸿图被处腰斩之刑,他被腰斩后,没断气时,用自己的血连续写了七个“惨”字后死去。雍正听说之后,觉得腰斩之刑太过残忍,下令废除此刑。

“车裂”是谁发明的

车裂,俗称五马分尸,也称为五牛分尸,即将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套有马匹的五辆车上,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最终将人的身体撕裂成五块,即为车裂。车裂被叫做五马分尸或者五牛分尸,是因为有时在施行车裂之刑时,用的不是车,而是五头牛或者五匹马。

古时将车裂称为车辕。《周礼·秋官·条狼氏》中有:“誓驭曰车轘。”前人的注解是:“车轘,谓车裂也。”也就是说,早在周朝之前就已经出现了车裂之刑。据说,车裂是大禹发明的古刑之一。而秦代政治家商鞅因遭权贵陷害,车裂而死,称为历史上被施用车裂之刑的第一人。

“具五刑”就是大卸八块吗

“具五刑”俗称为“大卸八块”,是秦汉时期一种极端残忍的肉刑与死刑并用的刑罚。“具五刑”是指对一个囚犯同时施用五种或几种刑罚。《汉书、刑法志》记载:“当夷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袅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即实行该刑罚时,先在受刑人脸上刻字,再割其鼻,砍掉左右脚,然后用鞭杖或竹板将受刑者活活打死,之后把头割下来,挂在木杆上示众,最后再将其尸体剁成几块,如果罪犯是受诽谤或者辱骂的人,要先将其舌头割掉。

也有说法是,“具五刑”与车裂相似,本意是指将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也就是将人“大卸八块”,即受刑人被杀死后,把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史记·李斯列传》载:“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李斯于秦二世二年七月,被“具五刑”,死于咸阳,并被诛灭三族。西汉的开国功臣韩信也是被处“具五刑”而死。

“请君入瓮”是哪种刑罚

“请君入瓮”这一成语源自唐朝的一种刑罚,即取一个大瓮,然后将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将大瓮烧烧热后,将受刑人放进去,将其致死。

武则天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治统治,经常采用严酷的刑罚,铲除异己。因此,朝廷中的酷吏也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刑讯逼供的刑罚,借机陷害并除掉自己的政敌。周兴和来俊臣就是当时有名的酷吏。一次,有人向武则天告密说周兴伙同丘神勣谋反。武则天则派来俊臣审理此案,并给出了审案的期限。

一日,来俊臣故意请周兴喝酒。两人在饮酒期间,来俊臣故意愁容满面的问周兴:“唉!最近审问犯人总是审不出结果,请问老兄,最近可想出什么新绝招?”周兴一直对刑罚有研究,这时,他得意地说:“我最近发明了一种新的刑罚,就是用一个大瓮,将其四周堆满炭火,将其烧红,再将犯人放进去。相信再顽固的人也承受不了这种滋味。”

来俊臣听后,命令手下取一大瓮,将其用炭火烧红。然后,来俊臣脸一沉,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今天我来审问你,如果你不老实招供,那我就只好‘请君入瓮’了。”周兴见状,惊慌失措,只好俯首认罪。

“刖刑”是什么样的刑罚

“刖刑”是我国古代刑法之一,又称剕刑,夏朝称膑,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刖刑是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也是清朝的十大酷刑之一。实行刖刑时,行刑人砍去受刑者的左脚、右脚或者是双脚。也有的说法是削去受刑者的膝盖骨即膑骨,让其不能站立。

早在周朝,刖刑就作为肉刑的一种,被奴隶制社会所继承并沿用至春秋战国之后。秦时,刖刑称为断足或者斩趾。汉文帝时,将应断右脚的刑罚改为死刑,应断左脚的改为笞五百。

据史料记载,战国时期的孙膑就是因为受刖刑,将本名孙宾改为孙膑。《史记》记载,魏惠王时,孙膑的同学庞涓是魏国将军,他嫉妒孙膑的才能,并设计将其陷害,即“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由此,孙膑将本名孙宾中的“宾”改为“膑”。《潜夫伦》记载:“孙膑修能于楚,庞涓自魏诱以刖之。”关于孙膑受刑的说法不一,有说是被砍断双脚,有说是被剔去了膝盖骨。

“梳洗”之刑的发明者是谁

“梳洗”之刑,是指用铁刷子把人身体上的肉一块一块地抓梳下来,直到受刑人肉尽骨露断气为止。据史料记载,梳洗之刑的发明者是明太祖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行梳洗之刑时,行刑人将受刑人裸体放在铁床上,然后用滚开的水在受刑人身上浇几遍,再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受刑人身上的皮肉,直到其最终咽气。

根据《旧唐书·桓彦范传》中记录,武三思曾经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乃令左右执缚,曳于竹槎之上,肉尽至骨,然后杖杀。”武三思命左右将桓彦范在竹槎上拽来拽去,直至肉紧露骨,最后将其杖杀。

“缢首”的刑具是什么

“缢首”是清朝十大酷刑之一。在我国古代,实行缢首之刑时,行刑人用弓套住受刑人的脖子,弓弦朝前,行刑人在背后,旋转弓,弓转得越来越紧,直到受刑人断气为止。据相关史料研究,岳飞就是这样死于风波亭。因为岳飞是功臣,要保留全尸,不能斩首,因此,实行了缢首之刑。而南明永历帝桂王朱由榔,被清兵追杀而逃入缅甸,后在昆明被吴三桂亲手缢杀。

“凌迟”是如何演变出来的

民间俗语中的“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凌迟最初的意思是用来形容山陵的坡度慢慢降低。在刑罚上,凌迟是指将人处死时,将其身上的肉一刀一刀的割掉,令其在痛苦中慢慢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