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性感:一种文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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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无处不在的性感——色情文艺(3)

“蒸”作为一种公开合法的婚姻制度,大致在春秋后期趋于消失。到了汉代,收纳父亲的妻妾已被视为“禽兽行,乱人伦,逆天当诛”的大恶之行。例如西汉时江都王刘建、燕康王刘嘉之子刘定国等王室成员之死,其罪名中都有这一款。但在汉族周边少数民族地区,这类异辈收继婚仍然流行了很长时期,《史记》、《汉书》、《晋书》、《隋书》等史籍中记载了许多这类事例。汉代朝廷上虽然将“蒸”视为大恶,当涉及与周边民族的政治关系时却丝毫不反对变通,例如和亲的解忧公主在汉朝的指示下,与乌孙单于父子两代结了三次婚。(《汉书·西域传》)

汉代以后人们常用《礼记·曲礼》中“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一语来指斥“蒸”的行为。但历代贵族仍不乏实行此事的实例,较著名的如隋炀帝之收纳宣华夫人、唐高宗之收纳武则天等。

侄儿对叔伯妻妾的收继婚称为“报”。

孙辈对祖父辈妻妾的收继婚称为“因”。

这类异辈收继婚流行于春秋时代前期。在当时是公开进行的正式合法婚姻。《左传·宣公三年》载郑文公“报”其叔之妃陈妫事,《左传·文公十六年》载宋公子鲍“因”宋襄夫人事。“报”与“因”也经常是政治婚姻,而未必出于当事人之间的情爱。例如宋襄夫人已是老妇,她虽喜欢上了年轻俊美的公子鲍,公子鲍自然无意于此,但宋国人出于政治考虑却“奉公子鲍以因夫人”,最终宋襄夫人派人杀死了当时的宋国国君,再将公子鲍扶上了君位。

至春秋后期,“报”、“因”以及“蒸”这类异辈收继婚作为公开合法的婚姻制度已在汉族社会中消失,但在周边少数民族历史上,仍然留下了许多实行此类收继婚的记载。

“世界最终属于一夫多妻者”

马克梦在书中说了一句颇有“名言”架势的话──“然而,世界最终属于一夫多妻者”。不知这话有无深意?在动物界,我们确实经常可以见到,一只强壮有力的雄性担任兽群首领,它同时还独占一群雌性配偶。人从动物中进化而来,上面那幅兽群中的图景,仍是人类长久的记忆。所以在古代社会中,男性的性能力是力量和地位的象征,诸侯要“一娶九女”,天子则有“三宫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礼记·昏义》),外加随时可作、多多益善的猎艳。

由于西方社会曾长期实行一夫一妻制,那个社会中的学者认为一夫一妻制是发乎人类本性的,是亘古如斯的,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伴随着学术的进步,偏见和误解早晚要被更实事求是的结论所取代,在当代西方流行的人类学理论教科书中,可以看到如下陈述:“虽然西方社会和其他高度工业化的社会都不允许一夫多妻婚,但是它却存在于世界各地的大多数社会中。默道克(Murdock)世界民族志抽样调查表明,70%以上的社会允许一夫多妻婚。”(Carol R.Ember等:《文化的变异》)

何况在这个问题上,西方社会也没有理由被过分美化。虽然在法律上是一夫一妻,但照样可以有情妇、婚外恋、妓女之类的办法来“补救”。到了我们今天的社会,在法律上告别一夫多妻也接近一个世纪了,但上面那些办法一样也不少。尤其是“婚外恋”,实际上很难明确界定,为了将事情弄得温情一些,人们发明了诸如“红颜知己”、“贴心的异性朋友”(女士专用的表达法)之类的说法,听上去就容易接受多了。

男性之向往多妻,或者说“多配偶倾向”,很多学者相信是有生物学根源的。当然这种信念也经常受到女权主义者,或一些非女权主义的女性的痛斥。其实女性也未尝没有多配偶倾向,向往多夫的也大有人在。在这个问题上,男女同样应该是平等的。

从《同声歌》说起

说起汉代的张衡,有人首先会想到他是一个天文学家,紫金山天文台发现的一颗小行星(国际编号1802)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更多的人则想到他是一个文学家,他的《二京赋》、《归田赋》、《四愁诗》等都算得上中国文学史上的名篇。但很少有人想到他还会在性学史上占据一个颇为重要的地位──他留下了中国迄今所见最早的春宫图记载。这就是他的《同声歌》:

邂逅承际会,得充君后房。

情好新交接,恐懔若探汤。

不才勉自竭,贱妾职所当。

绸缪主中馈,奉礼助蒸尝。

思为莞蒻席,在下蔽匡床;

愿为罗衾帱,在上卫风霜。

洒扫清枕席,鞮芬以狄香。

重户纳金扃,高下华灯光。

衣解金粉御,列图陈枕张。

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

众夫所稀见,天老教轩皇。

乐莫斯夜乐,没齿焉可忘。

诗中以女性第一人称口吻,描述一个男子的妾洞房花烛之夜的经历和感受:

她和该男子的故事始于一次邂逅,她被收纳以充后房(成为众多姬妾中的一员)。初次性交使她感到非常害怕(恐懔若探汤),但她还是决定尽力扮演好她的性角色,她愿意成为男方家族的一员,获得正式地位(绸缪主中馈,奉礼助蒸尝)。

诗的后半部分,是女子在洞房中的所见和经历。重重门户次第关闭之后,就进入了她和那男子的二人世界。宽衣解带之际,她在枕旁看到了一系列的图,图中的内容是:“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众夫所稀见,天老教轩皇。”之后二人欢好交接的过程被诗人省略了,但写出了结果:“乐莫斯夜乐,没齿焉可忘”──洞房花烛之夜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欢乐,以至于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个夜晚。

这种前所未有的欢乐,当然就是性的欢乐。民间谚语有“一夜夫妻百日恩”之语,说的就是这件事。而这样欢乐的性生活,一定和她所见的那些图有关,所以至少从明代开始,王士禛等人就断定那些图是“列秘戏图也”,也就是春宫图。他们的结论(主要来自直觉)是对的,但是给出理由很不充分,他们只是根据张衡的另一篇作品《七辩》中有“假明兰灯,指图观列,蝉绵宜愧,夭绍纡折,此女色之丽也”的话来推断的。这也难怪,可以明确证明“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众夫所稀见,天老教轩皇”就是房中秘戏之图的历史文献,虽然早已存在,王士禛们却未来得及看见。

公元984年,日本人丹波康赖收集中国隋唐以前医学典籍,撰成《医心方》一书,是为日本历史上最著名的医书之一。书中卷二十八专讲房中之术,其中大量引用的一种著作,题为《素女经》,就是以“素女”向“黄帝”传授房中术知识的问答体写成。在问答中素女向黄帝讲述了至少二十四种不同的性交姿势和体位!而根据中国古代传说,黄帝有七个辅佐他的贤臣,其中之一就是“天老”;至于“轩皇”,只是黄帝的别称而已。所以毫无疑问,《同声歌》中那个女子在洞房花烛之夜所见的“列图”,就是展示各种性交姿势和体位的春宫图。但是《医心方》直到公元1854年方才刊刻行世,明朝人自然来不及看见。

春宫图

春宫图是以性爱活动为主题的绘画。很多人只取狭义的理解,将春宫图想象成是直接描绘男女性交的绘画,一说到春宫图,立刻想到“下流”。实际上许多并未直接描绘性交,但是描绘了性交前后的情景、裸体或展露性器的男女之间的调情以及其他性行为的绘画作品,也都属于春宫图的范畴。春宫图在艺术上同样有高下之分,雅俗之分。

在古代,以传授性知识、性技巧为目的的绘画,与专以煽情为目的的春宫图之间,并无绝对明确的界限。中国史籍中关于这方面的记载,从东汉《同声歌》以下,颇多空白。就实物而言,在中国国内多处发现的岩画中的某些图形,或可视为春宫图的简陋雏形。敦煌卷子伯卷2702号,或许是一个勉强的例子,上面有在情爱之中的裸体男女,但一望而知是信笔涂鸦之作。据记载,唐代大画家周昉画过《春宵秘戏图》,但实物早已不可见。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任何明代以前的成熟形态的春宫图实物。

晚明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春宫图空前繁荣的年代。产生于这一时期的春宫图卷和画册,有不少保存至今,为西方、日本和个别中国收藏家或机构所珍藏。这一时期的春宫图精品,以唐寅(号六如)和仇英(号十洲)二人的作品为代表,在艺术上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准,素为收藏家所珍视;以致后来许多二三流的作品都喜欢伪托此二人之名,而“十洲春图”则成为流行词语。这一时期还发展了一种非常精美复杂的套色木刻彩印技术,用来印刷春宫图──即使是这种印刷件也成为后世收藏家的珍藏对象。批量生产使得春宫图在当时广泛流传。进入清代之后,装潢精美的春宫画册仍然经常被作为馈赠达官贵人的高级礼物。

拼贴文字

明清时代对色情文艺的查禁

早先禁书目录往往涉及之书较少,仅在诏令之类文件中列举即可。后来到清朝之禁“淫书”,书目庞大,就要颁布专门的目录。这与西欧历史上罗马教廷颁布的《禁书目录》以及不断修订补充的情形非常相似。在明、清时期,查禁和声讨色情文艺是道学家们的一场持久的“运动”,禁书目录也可出于地方长官的衙门。比如清代特别有名的禁书目录就是所谓《丁日昌禁书目录》。

同治七年,江苏巡抚丁日昌下令严禁“淫词小说”。对“淫词小说”的禁令,从顺治帝起就屡见于上谕,但因对查禁对象仅有“淫词小说”之类的笼统指称,操作起来随意性极大。丁日昌则分两批公布了详细的应禁书目,共计268种。该书目中既有《红楼梦》、《金瓶梅》这类小说及其各种续书,也有《隋唐》、《北史演义》等讲史小说,还有《子不语》等笔记,同时确实包括了几乎所有色情小说和准色情小说。

颁布禁书目录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是对应禁之书如何处置。色情书籍从来都是与商业利润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书商印行这些书是谋利,利之所在,不是靠道德说教或因果报应的恐吓就能使之回头的。丁日昌有鉴于此,乃提出收购销毁之法:“……附设销毁淫词小说局,略筹经费,使可永远经理。并严饬府县,明定限期,谕令各书铺,将已刷陈本及未印板片一律赴局呈缴,由局汇齐,分别给价,即由该局亲督销毁。”即从书商手中收购(当然不会出高价)色情书籍及其印版,然后销毁。这样书商们也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收购色情书籍需要经费,钱从何来?丁日昌只说“略筹经费”,其实很难由政府出资。在清代《劝毁淫书征信录》中,可以见到《捐资设局收毁淫书公启》,说明士绅们想出了募集捐款的办法。江苏省施行上述办法之后,浙江等处也有仿行者。

另一方面,也曾在法律上规定了对“淫词小说”的查禁及犯禁的处罚,处罚条款在清代诸帝的上谕中屡次重申,但是看来都仅成空文——否则也用不着不断重申,更用不着声讨、批判、捐款购毁这类诉诸道德教化的手段了。就总体情况而言,这些出自中央政府、地方当局或民间组织的查禁行动,效果是非常有限的──而且这点有限的效果通常只能在一小段时间里保持;从长期来看可以说完全无效。

化色情为学术之又一例:高罗佩与明代春宫图

在国内外春宫图收藏者中,名声最大、学术成就最高的,或许当推荷兰汉学家高罗佩(R.H.van Gulik)。他本是职业外交官,因撰写《明代春宫彩印》和《中国古代房内考》两书而奠定了他作为汉学家的历史地位。高氏倾慕中国传统文化,他研究中国古琴,研究中国古代绘画,还娶了一位他十分倾心的中国大家闺秀水世芳做太太。他在西方世界最流行的作品,则是1949年初版的《狄公案》,这是以中国唐代狄仁杰为主角的侦探小说集,共15个中篇、8个短篇。其中既有西方侦探小说的技巧,渗透着西方的法律和价值观念,又充分反映了高氏对中国古代文化的体察和玩味,极具中西合璧之妙。高氏在日本购得一套晚明春宫图册《花营锦阵》的翻刻木版,他认为价值甚高,遂将决定其印刷出版,并附一篇关于中国春宫图艺术的概论。等他动笔一写,发现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他需要在这一领域作开创性的研究。于是1951年出版《明代春宫彩印》(Erotic Colour Prints of theMing Period,通常提到的《秘戏图考》是他自题的中文书名),因书中的主体是春宫图,当时高氏只在东京私人印刷了50部,分赠世界各著名大学、图书馆和研究机构。高氏既成中国春宫图之收藏大家,乃进而进行学术研究。他在这方面最常被西方论著引用的,是他对明代春宫图的统计。他在《中国古代房内考》中统计了12套春宫图册,共计300余幅作品,得到结果如下:

所占 类型及状态

百分比

25% 正常体位,女双腿分开,或勾住男腰,或腿搭在男肩上。男卧女上,或极少数跪在女大腿间。

20% 女上位,骑或蹲伏男上,脸相对或头足相对。

15% 女把腿倚在椅、凳或桌上,而男立其前。

10% 男自后插入,女跪其前。

10% 肛交,男立,女斜倚高桌上。有一幅为男坐板凳上,女背对男坐男膝上。

5% 男女面对面侧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