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线操纵风筝比赛,除采用本规则第一至第六章的条款外,另制定以下特殊规定。如本规定与一至六章条款有出入,以本规定为准。
(二)复线操纵风筝不分型,不评工艺分,允许购买商品风筝参赛。
(三)复线操纵风筝的引线,最少须两根。
(四)复线操纵风筝的竞赛方式:
1.个人赛:一人一只或多只风筝。
2.团体赛:每队2—3人,每人一只或多只风筝。
(五)复线操纵风筝的放飞为单个放飞,其顺序由临场抽签决定。比赛时间为5分钟。
(六)复线操纵风筝的动作规定
比赛分规定和自选图形动作。
1.个人赛
(1)规定图形:按评分细则制定的图形进行比赛,风筝在空中运行的轨迹应与规定的图形相似。
(2)自选图形:运动员自定,赛前向工艺、放飞裁判长申报。自选图形不得与规定图形相同。
2.团体赛
(1)全队协同放飞,使风筝同步运行并做相同的动作,充分展示全队操纵风筝的技术水平。
(2)规定图形:按评分细则制定的图形进行比赛,各人操纵的风筝在空中运行的轨迹应同步一致,并且和规定的图形相似。
(3)自选图形:参赛队自定,赛前向工艺,放飞裁判申报,不得与规定图形相同。
(七)放飞次数
每名运动员(队)进行两轮放飞,取其中最佳成绩为其成绩。
(八)助手人数
每名运动员配两名助手。一名托举风筝,协助起飞;一名在运动员身旁用旗语给裁判员示意动作图形。
(九)动作的完成
规定和自选图形,均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各参赛图形之间可自由飞行。运动员在做每一规定或自选图形前应大声报告或由助手用旗语示意作为某动作的开始信号。在规定的5分钟时间内完成全部动作图形(含起飞)。
(十)放飞评分
1.评分组由5名裁判员组成,分别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间3名裁判员的平均分为运动员的得分。
2.每名裁判员依运动员完成每个动作的准确度,控制能力,节奏等判分。
3.未按规定顺序完成的动作或漏做的动作不予评分。
4.运动员应按规定的放飞区域内操纵风筝,不得超越四周的边线。凡越线完成的动作,不予评分。越线的标准是两脚完全离开边线。
5.凡超过规定时间完成的动作,不予评分。
6.完成起飞后的风筝,如再次落地(含装饰物和“尾巴”),判比赛结束。
7.团体赛时,裁判员应把一个队视为一个整体进行判分。
(十一)评分细则
1.起飞10分
风筝全部离开举风筝助手的手和地面,即为完成起飞。起飞失败一次扣5分。第二次起飞失败再扣5分,第三次起飞只计放飞分,三次起飞均失败取消放飞资格。
2.规定动作60分
(1)顺时针圆两个,要求动作柔和圆滑,圆周大小一致。每成功一个5分,满分10分。
(2)逆时针圆2个,要求同(1)。每成功一个5分,满分10分。
(3)正三角形2个,要求三边等长,转角相等,飞行轨迹重合。每成功一个5分,满分10分。
(4)正方形2个,每个5分,共10分。要求四边笔直等长,转角相等,飞行轨迹重叠。
(5)水平8字2个,每个5分,共10分。要求飞行动作从两圆切点开始并结束,每个8字由两个同样大小,彼此相切,并在同一水平线上的圆组成。
(6)垂直8字2个,每个5分,共10分。要求每个字由两个同样大小,彼此相切,并在同一垂直线上的圆组成。
3.自选动作30分
自选动作图形3个,各队自报。每个动作10分。
以上是国际专业的风筝比赛详细规则,作为业余爱好者,可以制定一些简单的规则进行放风筝的小比赛。
比如说,可以制定为:
1.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放飞。
2.选手放飞时间为15分钟,看谁放的风筝高(相同高度则看远度)。
3.放飞过程中若发生缠绕,要收起风筝重新放飞。
4.所放风筝必须完整收回,否则不能获奖。
当然,作为普通的风筝爱好者,在平时活动中也可以制定一些详细的业余比赛规则,可以自行调整规则,下面给出一个较公平的风筝友谊赛的比赛规则:
(1)比赛将组织裁判现场评判,以哨为信号。(开始、10分钟、20分钟结束)
(2)不能在10分钟内放飞,淘汰。
(3)起飞后,助手必须离开跑道,并在放飞过程中不得直接帮助参赛选手。
(4)比赛时长为20分钟。
(5)完成起飞后的风筝,裁判员依据风筝的稳定性、高度和参赛者的操纵技能评出一、二、三等奖各3、5、7名,并颁发奖状和奖品。
评分细则:
1.风筝外观10分;
2.风筝起飞是否平稳20分;
3.风筝飞行是否稳定20分;
4.风筝定高是否稳定20分;
5.空中放飞技术20分;
6.风筝创新10分。
犯规细则:
1.风筝的起飞只能由参赛者及其助手手工操控,不能借助其他人或机器;
2.放飞风筝时参赛者只能站在规定赛场区域内;
3.不得恶意与他人的风筝碰撞、缠线;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风筝作为我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象征着和平友好。风筝比赛是一项象征友谊的活动,筝友们在比赛中除了要掌握必要的风筝技术与技巧之外,还要懂得去感受风筝带来的乐趣,懂得去收获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