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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击剑

提起击剑,人们马上会想到阿兰·德龙扮演的大侠佐罗。佐罗那精湛的剑术、敏捷矫健的身躯和为民除暴的侠义行为使人难以忘怀。欧美各国也有很多小说、戏剧、电影描述过击剑情景,如电影《王子复仇记》、芭蕾舞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小说《基督山恩仇记》等,可见,欧美人民很是推崇和喜爱击剑。

西方最早关于击剑的记载,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190年的古埃及。在一些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如中国、伊朗、巴比伦、希腊、罗马等都有专门人员从事剑术竞技,但使击剑发展成为一项体育运动,却是在中世纪的欧洲。

14世纪,在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出现了一个令人眩目的骑士阶层,他们以精湛的剑术纵横天下,博得广泛的美誉。剑在中世纪的欧洲是被视为神圣的,击剑也被认为是骑士的七种高尚情操之一。西班牙被认为是现代击剑运动的摇篮。此后,各国贵族纷纷效仿,一时间击剑成为上流社会趋之若鹜的时尚,以至于发展到贵族之间解决纠纷动辄拔剑相向、一剑定生死。

中世纪的击剑决斗,也有一定的礼仪规则:决斗前双方要选定助手、证人,组成仲裁,并由他们商定决斗的时间、地点、武器,及处理善后事宜。交锋前,双方要举剑于眉间向对方敬礼致意,生死之争也都不失骑士风度,这些礼仪一直沿用下来。1570年,法国的亨利正式为击剑运动制定了相关的规则。击剑以规范的形式得到了迅速发展。

1588年到1601年,法国决斗成灾。十余年里,巴黎就有8000名贵族、绅士在决斗中毙命。一言不和,便以决斗定胜负。“我们去郊外吧”成为人们最熟悉不过的挑战语言。为了制止上流社会巨大的人员伤亡,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宰相黎塞留曾发出禁令不许击剑决斗;1627年还曾因此将一位公爵处决,但也仍未平息决斗热。为了满足人们的决斗热而又不至于伤人,人们于是设计出一种轻巧、剑身呈四棱状的剑。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武器的使用,击剑逐渐失去了军事价值,越来越向强身健体、表演比赛的方向发展,变成了一种体育运动项目。1643年前后,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对当时法国的击剑服装和器具做了统一的规定,并将巴黎资格最老的6名剑术师封为“世袭贵族”。由此,击剑作为一种体育竞技项目初具雏形。

在1896年第一届奥运会中,击剑就被列为正式的比赛项目,到如今共有花剑、重剑、佩剑三个剑种的男女个人和男女团体项目的比赛,都是世界锦标赛的正式比赛项目。其中,女子佩剑项目是1999年首次设立的。

现代击剑所用的剑与中国古代的剑大同小异,但不开刃,剑身用特别的弹簧钢材料制成,剑条可以连续弯曲1万次以上,剑尖为直径5—8.8毫米的圆,刺劈到身上不会发生伤害事故。运动员身穿内有护具的白色击剑服,头戴护面,手戴皮手套,再加上严格的规则限制和处罚条例,使得击剑变成了一项精彩激烈而又安全的运动。

击剑一般是双人对抗比赛。比赛时,双方运动员比赛服内有手线并与拖线盘内的电线和裁判器相连,形成一个环行电路。当一方击中有效部位,使剑尖达到有效压力时,裁判器的灯就会显示击中信号。按规则,循环赛有效刺击次数为四分钟内五次击中,淘汰赛为九分钟内十五次击中,以最先击中对方达有效次数,或以时间到后击中对方次数多者为胜;团体赛,最先击中对方达45次的团队为胜。

击剑的技术性强,手上动作变化复杂,步伐移动快而频繁,攻防转换快,击剑运动员要在快速、复杂、多变、激烈的对抗格斗中完成一系列攻防动作。而这些动作均是以力量、速度、柔韧、协调和耐力等各种运动素质为基础的。

击剑运动有三种武器,即重剑、花剑、佩剑。这三种武器的有效击中点及比赛规则各有不同,每种武器都有其竞技特点。花剑最初用于战斗训练,更具运动性;佩剑则源于骑兵使用的弯刀,速度最快;重剑是由决斗剑演化而来,更需要技巧和准确性。

花剑长110厘米,其剑身部分长90厘米,重量不超过500克,护手盘小。花剑的末端装有电钮,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能刺,不能劈打。当运动员刺出的力量大于500克时,剑头的开关就接通。击中对方金属背心时,裁判器会显示红或绿色灯,击中无效部位则显示白灯。其每刺中一剑有效部位可得一分。

重剑长度与花剑相同,重量770克,护手盘大。比赛采用电动裁判器。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能刺,不能劈打。当运动员击中力量超过750克时,裁判器才会显示彩色灯的信号。其得分与花剑相同。

佩剑总长105厘米,剑身长88厘米,重量500克,护手盘为月牙盘。佩剑的剑尖为圆形,既可刺又可劈。在佩剑比赛中,腰部以上部分(除后脑)均为有效部位。每刺中或劈中对方有效部位时裁判器显示彩色灯,得分与花剑相同。

由于击剑源远流长,既神秘典雅,又惊险刺激,且健身价值很大,因而受到各国人民喜爱。我国一直是亚洲击剑强国,在近年的国际大赛上有多项剑种进入前三名,甚至夺得金牌,已对欧洲传统击剑强国构成了较大挑战。中国击剑已向世界一流强队开始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