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读者文摘精粹版6:每天进步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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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永远有多远 (2)

他们的结婚计划被迫提前了六个月,婚礼的创意被削减到只剩骨架了。由于他们俩都是刚刚从学校毕业,没有多少积蓄,因此,大型的结婚典礼缩减到只剩下教区长、爱琳未婚夫的妈妈、爱琳的女舍监,还有他们俩。

在拉姆齐夫人的婚纱商店里,即使是一百二十美元一件的白色缎子结婚礼服也都售罄,于是爱琳只能买一件三十美元的白色休闲连衣裙来代替了。她于是又给拉姆齐夫人打电话。

“真不走运,”她说,“不过我倒是有个建议。如果那种白色的休闲连衣裙你心里不满意,我保证你穿那种可爱的伴娘礼服会很合适,那是你先前登记下的。你的朋友为你保留着它准备在婚礼上穿。”

那件伴娘礼服只需三十美元,而且,爱琳还可以在朋友的婚礼上继续穿它。如此看来,这个建议很明智。况且那件伴娘礼服也很漂亮。

然而,现在,当她展开这件绿色的伴娘礼服,却突然为不能在自己的婚礼上穿一件白色的结婚礼服而感到一阵悲哀的刺痛——白色是纯洁的传统标志,那正是她配穿也想穿的颜色啊。从逻辑上,爱琳对自己说,结婚礼服的颜色并不重要。

同时,爱琳沮丧地想,来参加婚礼的人本来就没几个,没有多少人会看到自己穿这件礼服,何苦不开心呢?

沐浴之后穿上这件礼服,爱琳的大脑坚持认为绿色一样好看,而她的心却怎么也不能被说服。她审视着镜子里的自己,满眼着到的都是伴娘,而不是新娘!她叹了口气,最后看了一眼她的舞鞋,那是一双擦拭过的白色的复活节轻便舞鞋,便开始下楼,到冰箱去取那束玫瑰花蕾,那是要放在她的护士专用的《圣经》上的。正在这时候,电话铃响了。

“孩子,我知道这是在请求你一个极大的恩惠,”塔比莎修女用她浓重的方言说道,“但是,你今天结婚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所有的病房。病人们要我问问你,你能否在去教堂之前穿着你的结婚礼服来看看他们?”

爱琳扫了一眼钟表,时间真的是太紧张了。就穿这件绿色的伴娘装去吗?唉!可是,三北医院的很多病人都已处在生命的晚期,而爱琳真的也很爱他们。

“当然,嬷嬷,”她听见自己说,“我马上就到。”

她抓起手袋和白皮《圣经》,然后跑下楼梯取了黄色的玫瑰花蕾。到了护士居住区和医院之间的停车场,她躲避着午后两点左右的阵雨形成的一汪汪积水,把长及脚踝的绿色塔夫绸伴娘礼服收拢至膝部,在过往汽车的喇叭声和开车人的欢呼声中跑着穿过了停车场。

电梯门打开时,爱琳看到个头不高、体态丰满的塔比莎修女正在迎接她:“噢,你看上去太可爱了!病人们都想见见你,”她说,“他们离死亡是这么近,需要感受到生命中生机勃勃的东西,就像婚礼。喏,不要担心,孩子,我会为你叫一辆车。你只需告诉我应该什么时候来接你就行了,我保证到时候让你在楼下并及时上车。”

而后,她穿着上了浆的白色教服一路小跑地跟在爱琳身边,随着爱琳从一个病房跑到另一个病房。

爱琳竭力不去担心时间,走到每一个病人跟前,跟他们聊上几秒钟。当她身穿塔夫绸礼服,头戴面网,衣裙窸窸窣窣地走进病房时,她惊讶地发现他们那一双双被癌症晚期的病痛折磨得毫无生气的眼睛,突然间闪现出愉快、明朗的光芒!

没有人在意礼服是绿色的。

没有人注意到那本来是为伴娘准备的服装。

他们一遍又一遍地赞美爱琳:“多美丽的新娘啊!”还向爱琳打听一些关于她未婚夫的事情。当爱琳告诉他们自己即将嫁的这个男人是多么的优秀时,她感觉得到自己的眼睛里闪烁着幸福的光芒。在离开之前,她拥抱了每一个脆弱的病人,亲吻了每一个发烫的面颊。

然后,爱琳穿着那件可爱的、绿色的结婚礼服,带着人们的祝福愉快地离开了三北医院。

那些存在于事物之中的美好与和谐,才能让人感受到一种真正的愉悦与满足,如果那些事物本身是丑恶的,畸形的,那么,无论如何也不能给人以真正的快乐。

别样红玫瑰

你知道,做父亲的真的有办法把一切都组合得完美。

——埃丽卡·科斯比

“花怎么还不来呀?”在起居室里,姐姐身穿婚纱,心慌意乱地踱来踱去。

“不知道怎么回事,宝贝。一小时之前花就应该送来了。不过,别着急,我相信不会耽误的。”妈妈安慰着凯茜,想使她安静下来。

“噢,不,摄影师已经到了,他早到了!”新娘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我需要花来拍照!”

辛迪当时十七岁,是姐姐凯茜的伴娘。作为一个总是梦想着有一天要结婚的女孩,她把姐姐的婚礼看成一个学习经验的机会。

那天早晨,凯茜几乎崩溃了。她早就把婚礼的每一个细节都仔仔细细地安排好了。请柬、印有姓名的专用餐巾和火柴,还预订了由白色玫瑰花、马蹄莲和满天星组成的花束……所有这些都提前一年就安排好了。凯茜唯一没有准备的是预料到婚礼这天会出乱子。

他们等啊等,等着鲜花到来。姐姐穿着那件典雅的结婚礼服,长裙的腰身收束得很紧,她的样子迷人极了。然而,对她来说,没有鲜花就意味着没有醉人的芬芳,而没有雅致的装饰、没有漂亮的照片、没有了可回忆的东西,也就没有了婚礼。

新郎经常被大家叫做“浪漫的痴情汉”,这并无贬义。他是那种不需要任何特殊理由就会留下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我爱你”的男人。婚礼的前一天晚上,他还给了辛迪的姐姐一只手镯,证明曾是个不可救药的浪漫情痴。

然而,婚礼当天家里却丝毫没有浪漫的气息。他们被困在一个充满绝望和紧张气氛的公寓里,辛迪注意到爸爸打开一扇窗户开始抽烟。看到这种充满压力的环境迫使一个两年以前就戒了烟的男人突然又恢复了抽烟的旧习,真是令人惊异。

门铃响了。一定是送花人!辛迪欣喜若狂地跑过去开门,却失望地发现是一个送快递的小伙子。辛迪用烦恼的语气问他:“有什么事吗?”

“凯茜·拉萨尔有一个快件,是她的未婚夫埃尔南发来的。”他说,试图引起辛迪的注意。

他捧出一束巨大的红玫瑰。爸爸那根点着的烟掉到了地上;他当即一把接过那束花,直奔楼上卧室,留下辛迪在门口签收。

“非常感谢。”辛迪对小伙子说,又赶紧冲着爸爸消失的方向喊道,“爸,那不是给你的,把礼物给凯茜!”真不知他上楼去干什么。

几分钟之后,爸爸笑逐颜开地回到了他们大家待的屋子,这是他表明一切都会顺利的惯常方式。接着,他分发给他们三把绚丽的花束,是他从新郎送的那束漂亮的红玫瑰里配出来的。

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爸爸还有埃尔南救了那天的场。

几乎没有多少时间了,摄影师开始按计划为新娘、伴娘和花童照相。只不过,用的不是婚礼花束,而是由爱、创造力和机智合成的花束!

就在他们去教堂之前,预订的鲜花终于送来了。姐姐兴高采烈地拿着自己设计的花束,花童挎着自己的小花篮,而辛迪则决定留着爸爸自创的可爱的红玫瑰花束,把该由辛迪拿着的白色花束给了妈妈。

十年之后,当他们再看姐姐的婚礼照片时,他们看到了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事实上,他们觉得非常有趣,有些照片上的花束是红色的,而另外一些则是白色的。但是每一次,他们都会回想起那好事多磨的一天。那一天令人激动、令人紧张,可是最重要的是,在这一天,一位新郎的浪漫姿态与一位父亲藏而不露的天才拼成了一束令人难忘的鲜花。

快乐的时候,我们可以欢笑歌唱;悲伤的时候,我们可以仰望星空;疲惫的时候,我们可以尽情酣睡……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心中有爱,一切都会变得美好!

上帝的安排

如果不是为了使彼此的生活更容易,那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呢?

——乔治·艾略特

珍妮和丈夫开车离开本州去参加珍妮挚友的女儿的婚礼,不巧在一条乡间小路上轮胎瘪了。看着丈夫换轮胎,珍妮心急火燎。她想早一些到达珍妮曾经去过的教堂。珍妮和这位挚友从年轻的时候就是好朋友,珍妮是她女儿贝丝的“珍妮阿姨”,她是珍妮三个孩子的“露丝阿姨”。

露丝·安的丈夫四个月前突然去世,这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然而,她坚持让贝丝按原计划举行婚礼。尽管露丝建议女儿另选一位亲戚送她出嫁?可是贝丝认定没有人能够取代父亲陪她走过教堂的红地毯。由于想到今天的婚礼难免会令人难受,所以珍妮希望能在结婚典礼开始之前逐一拥抱她们。

因此,当他们如此郁闷地迟到时,珍妮心里懊恼万分。

他们刚好能从敞开的圣殿大门进去,悄悄地坐在了男迎宾员为他们在后排加的两把椅子上。有那么一瞬间,珍妮沉浸在好听的管风琴乐曲和装点在每条长椅上的橘子花枝浓郁的芳香里。然后,珍妮怀着沉重的心情看到新郎、男傧相和四个伴娘中的三个已经来到了圣坛前。不久,第四位伴娘从他们身边飘然而过,走过教堂的通道。

又演奏了一段特别长的过渡音乐,珍妮看到风琴手不断地向敞开的圣殿大门张望,等新娘一出现就开始演奏婚礼进行曲。可她还是没有露面。新娘在哪儿呢?

十五分钟过去了,观众中涌起了一阵关切的低语声。新娘的妈妈坐在前排,没有办法出去察看情况,而珍妮的位置却正好可以跑出去,于是珍妮悄悄地溜出圣殿的大门。

进了教堂的门厅,珍妮就奔向会堂。她记得,通往新娘更衣室有两个急转弯。在第一个拐弯处,珍妮听见一对小拳头擂门的声音。在第二道拐弯处,她听见了贝丝叫喊的声音:“让我出去,来人哪!门把手脱落了,我出不去啊!帮帮我!”

珍妮跑到门前但是打不开门:“贝丝,是我——珍妮阿姨。不要着急,我马上找人帮忙。”

“噢,珍妮阿姨!谢天谢地!”

他们打开门之后,珍妮夸赞贝丝处变不惊、镇定自若。“我刚开始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她说。她收拢起自己的缎子长裙,一边跟珍妮跑过会堂,一边告诉珍妮刚开始的时候她哭了,可是很快她就感觉到她父亲的手放在她的手上。

“我知道这听起来有些怪诞,可是我听见爸爸说:‘不要哭,贝丝,一切都会顺利的。’”

不一会儿,在《翩翩美新娘》的乐曲声中.贝丝喜滋滋地走上了教堂的红地毯。珍妮坐在后排,心想,幸亏车胎瘪了,才让她在合适的时间坐在了合适的座位上。这是糟糕的迟到吗?哦不,珍妮觉得这更像上帝的特意安排。

我们常常会为一些事情后悔不已,或者抱怨,或者感慨,或者惋惜。其实,有些事情,并不是表面看起来那样不尽如人意的,或许在它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一份意外的收获,抑或一种久违的感动……

两只小猪的故事

我不仅渴望被人爱,还渴望听到有人说他爱我。

——乔治·艾略特

马修和埃米莉在上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就认识了,他们约会已经快六年了。无论他如何匠心独运,无论他的想法看起来多么敏锐而富有洞察力,他还是从来没有能够做出令她惊讶的事情。埃米莉喜好钻研,而马修则一贯天真单纯——这种搭配不太容易酝酿出令人羡慕的效果。

一次又一次,马修试图令她惊讶,却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

马修开始考虑如何进行一次期待已久的求婚,而他最大的愿望莫过于叫她惊讶。于是他开始了一个人的探索之旅——寻找一种匠心独具而又不同凡响的求婚方式。

经过反复思考,并结合朋友和同事的一些有趣的建议,马修决定把埃米莉的两个爱好——读书(她在研究生院的追求)和小猪(她从儿时起就最喜爱的动物)糅合成一本故事书的形式来求婚。马修的梦想是绘制并出版一本小人书,书里讲的是两只小猪——埃米和马蒂的故事,这个故事与埃米莉和马修的故事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