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西方的没落
1619100000076

第76章 国 家(乙)国家与历史 (5)

朝代国家和城市国家都必须先有城市本身的存在。但区别在于:尽管西方政府的所在地可能远远不是(并且经常不是)国土上最大的城市,却是政治张力领域中的一个势力中心,因此不管在怎样遥远的角落所发生的每一事变都广泛地震撼着全国;而在古典世界中,生活则紧密而又紧密地聚集在一起,直到它形成统一运动——政治世界中欧几里得型的追求形式的意志的极致——的奇异现象。除非并直到民族有形地凝聚在一块,作为一个实体的时候,国家是不可想象的;国家必须被看见,并甚至“一眼”就看见,并且,当浮士德式的倾向越来越减少朝代中心的数目时——因而马克西米连一世甚至能看到他家族的在朝代上稳固的世界帝国朦胧地出现在远方——古典世界却分解成无数小据点,这些小据点几乎从刚一出现就开始去做,对古典人类来说几乎是自给自足政策的思想和最纯粹的表现所必需的事情——即互相毁灭。

统一运动连同其结果,城邦类型本身的创造物,是贵族的专门事业。创建古典城市国家的是贵族,并且只为他们自己建立;使城市国家具有形式的是乡村贵族和城市贵族的聚拢。各职业阶级业己登场,从阶级观点来看农民不再算数了。更由于贵族的权力集中在一点,封建时期的王权就被破坏了。

根据对希腊的这些观察,我们不妨试述一下上古罗马的历史梗概,尽管其是否正确无疑还有待证明。罗马的统一运动——泛布的贵族家族的集合——是和城市的“建立”相一致的,“建立”城市是公元前七世纪初埃特鲁里亚人所担任的一种事业。面对卡庇托尔丘的王室要塞,长期以来在帕拉丁丘和奎里纳尔丘还有另外两个村落。古代的女神茹麦娜和埃特鲁里亚人的茹马氏族属于这些村落中的第一个;第二个村落的种是男神奎莱纳斯。罗马人和“奎莱提兹人”的双重名称以及依附于这两座小山的赛里和鲁佩尔库斯的双重祭司团,就是由这些村落发生的。

既然被称为拉姆奈斯、提梯斯和路凯列斯的三个血族大多是一切埃特鲁里亚人的住地所共有的,那么它们一定曾存在于我们此处所涉及的那两个村落之中;因而这人一方面就说明了骑士百人团、军团司令官和贵族性的贞女祭司的数目所以是六的缘故,同时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行政长官(或执政官)的数目所以是二的缘故,这两位行政长官(或执政官)还在很早的时候就作为贵族的代表隶属国王之下并逐渐地剥夺了国王的所有权力。到600年时,罗马的政体一定早已是“父亲们”的强大的寡头政治,伴有一作为傀儡领袖的有名无实的王位。这样一来,放逐国王这种较早的理论和慢慢分解王权这种较晚的理论,终归能够并存了。当涉及塔尔昆的僭主政治的覆灭时,生效的是前一理论,塔尔昆的僭主政治如同古典世界的其他各地一样,例如在雅典,在公元前六世纪中前后底士特拉妥已经跟寡头政治开始对抗了;当涉及荷马时期的王权(限定说)的封建权力在所谓“创立期”即危急期以前被贵族的城市国家缓慢瓦解时,后一理论生效了,行政长官可能就是在这个危急时刻出现的,就像执政官和监察委员出现在其他地方一样。

这种城邦与西方阶级国家(具有贵族、僧侣和高级市民)一样是严格贵族化的。属于它的民族的剩余部分只是它的客体,然而在西方是其政治关切的客体,而在古典世界则是政治冷漠的客体。因为在这里“及时行乐”是寡头政治的箴言,也是其他事物的箴言。“及时行乐”的精神在忒俄格尼斯的诗篇中和克里特人希布里阿斯的诗歌中响亮地把自己表现出来。它使古典的财政直至其最后的时期——从波力克剌提对自己人民惯常施付的海盗行为到罗马三雄的公敌宣告——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只顾眼前的临时占有资源。在法学方面,它以无可匹敌的逻辑体现在罗马敕律中对行政长官一年任期的限制。最后,再用抽签方法——对机遇女神泰基的一种崇敬——递补军事的、法律的和行政缺位(尤其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官位)的不断增加的实践中,这种精神也可以看到。

这就是古典世界在政治上“具有形式”的方式,从而相应地也是古典世界的思维方式和感情方式。不存在例外。埃特鲁里亚人和多里亚人以及马其顿人一样受其支配。当亚历山大及其继承人把他们的希腊化城市星罗棋布在东方的时候,他们并非出自有意识的选择才这样做的,因为他们不可能设想出任何其他的政治组织形式。安提亚克一定存在于叙利亚,亚历山大里亚也一定存在于埃及。在托勒密诸王以及稍后在罗马皇帝的统治下,后者确实不仅在法律上而且无疑在事实上是一个大规模的城邦——因为那久已回复到无市镇的费拉状态并依据远古先例来管理的外面的乡村,就像异国的边陲一样守在它的门口。

罗马帝国不过是在巨大的城乡统一运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最后的和最伟大的古典城市国家而已。在玛尔库斯·奥理略时代,修辞学家亚立斯泰德能够以充分的理由说:罗马帝国已经“以一个城市的名义把这个世界集合在一起:一个人无论出生在帝口的那一处,他们住的地方都位于帝国的中心。”就连帝国中被征服的居民——漂泊的沙漠部落、阿尔卑斯山的山谷村落,也组成了城社。李维始终用城市国家的形式来思考,并且对塔西佗来说,完全是不存在行省的历史。当公元前49年庞培在凯撒面前引退,放弃在军事上不重要的罗马并到东方去就地建立一个坚固的作战基地时,他的失败命运就已经注定了。在统治阶级看来,既然他抛弃了罗马,也就抛弃了国家。对他们来说,罗马是至高无上的。

在原则上这些城市国家是不能扩展的。它们的数目可以增加,但是它们的范围却不能扩大。认为罗马的门客转变为有投票权的平民,以及乡村部落的创设含有破坏城邦观念的意义,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在罗马如同在阿提卡一样,国家的全部生活依然如前地限定在一个地点,这个地点就是希腊的市场,罗马的广场。那些被授予公民权的人们无论住在多么遥远的地方——在汉尼拔时期可能是意大利的任何一个地方并后来可能是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他们当中每一个人的政治权利的行使都视他是否亲自出席广场而定。所以,大多数公民并非在法律上,而是在事实上对政治事务没有影响。因此,对他们来说公民权的意义不过是服兵役的义务和享有城邦的国内法罢了。但是甚至对于到罗马来的公民,政治权利也受到了第二次的和人为的统一运动的限制。这次统一运动是在赋予农民公民权之后和作为其结果而出现的,它只能理解为一种保持城邦观念完全不被削弱的不自觉的努力。无论数目多少,新公民都被登记在极少数的部落中(根据朱里乌斯法,数目为8个),因而他们在民会中跟享有旧公民权的公民相比永远居于少数的地位。

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个civitas(城社)自始至终都被视为一个实体。凡不属于其中的人,都在它的法律范围之外,是一个异邦人。位于人们的这个团体之上的是诸神和英雄们,位于其下的是奴隶(据亚里斯多德所说,奴隶完全不被称为人类)。但是个人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政治野兽,在以扩张感思维并生活在扩张感之中的我们看来,它是一种十足的奴隶身份;他仅由于具有一个别的城邦的成员身份,才存在着。由于这种欧几里得式的感觉,作为一个独立自足的实体的贵族在最初是和城邦同一意义的——的确相同到这样一种程度,甚至在十二铜表法中,贵族和平民之间的联姻也遭到禁止;并且斯巴达的监察委员们,按照古代的习俗,刚就任时,首先就对希洛特人宣战。每当非贵族的人因为革命而变成德谟(人民)时,关系就倒转过来了——但它的意义仍然没有改变。

政治实体在对外关系方面,也像在对内关系方面一样是整个古典历史中全部事件的基础。数以百计的城市,互相埋伏伺候着对方,每一个城市都尽可能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成为自我聚集的,动辄就撕咬起来,假借最不值一提的借口互相开战,并把消灭对方国家作为战争的目的,而不是以扩张自己的国家作为战争的目的。战争以毁灭敌人的城市并屠杀或奴役其公民而结束,恰如革命以杀戮或放逐失败者并由胜利的党派没收其财产而结束。西方各国间的自然状态是纵横交错的密切外交关系。这种关系可能为战争所破坏;但是古典的国际法却假定战争为正常的状态,这种正常的状态不时为和平条约所中断,而宣战不过是重建政治的自然状态而已。只有这样,那些四十年和约与五十年和约,spondai(盟约)——如公元前421年的著名的尼细阿斯(雅典领袖)和约,才成为可以理解的——其意义就是暂时的保证条约。

这两种国家形式,连同适合于每一种的政治形式,到早期结束时获得了保证。国家观念战胜了封建联合,但是形成国家观念的是各个等级,而且民族只有作为它们的总体才具有政治存在的意义。

伴随着晚期的开始,决定性的转变出现了,在出现了这种转变的地方城市和乡村处于均势的状态,并且城市所特有的势力——金钱和智力,已经变得如此强大,以致他们认为作为无等级的他们已经成为旧日诸等级势均力敌的对手了。此刻国家观念终于超越各个等级并开始在各个等级的位置上树立民族概念了。

国家已经沿着从封建联合到贵族国家的前进道路战斗,并赢得了它的各项权利。在贵族国家中,等级只是和国家互相联系而存在,而不是相反,国家只是在关系到等级时才存在;但另一方面,事物的性质却是这样的:只有当民族是按阶级排列的时候和到了民族是按阶级排列的程度,政府才同被治理的民族相遇。每个人都属于民族,但只有中坚分子才属于阶级,而且在政治上只有这些人们才是有价值的。

但是国家越接近于其纯粹形式,越成为绝对的——也就是不依赖任何其他形式理想——那么民族概念对阶级概念的打击也就越沉重,并且这样的时刻业已到来,此时民族已被当作民族来治理,“身份”的区别也成为纯粹社会性的了。针对着这个变迁——它体现了一种变化的必然性,是不可避免的,无法挽回的——从前的贵族阶级和僧侣阶级再一次努力抵抗。对他们来说,现在每一件事情都处在危险中——英雄的事物和神圣的事物、旧法律、品位、血统——并且从他们的观点来看,又能反对什么呢?

在西方,这种旧等级反对国家权力的斗争采取了福隆德党的形式。古典世界里没有代表未来的朝代而且只有贵族具有政治的存在,我们在那里发现的国家观念的朝代的或近似朝代的化身事实上自我形成了,并且在民族非特权部分的支持下,第一次使民族的非特权部分上升为握有权势的人。这就是僭主政治的使命。

在这个从阶级国家到专制国家(它除了自身的有效手段以外不容有别的有效手段)的转变中,西方的各个朝代——埃及和中国的各个朝代也是一样的——向无等级者求援,从而承认无等级者是一股政治力量。反对福隆德党的斗争的真正重要性就在于此,在这场斗争中,起初大城市的有势力不能不看到这对他们自己是有利的,因为统治者在这里是作为国家——对全体的关切——的代表出现的,并且他同贵族作战是因为贵族想要维持作为一个政治量的等级。相反,在城邦中,国家单纯存在于形式之中,并不包含世袭的首领,但是由于根据国家观念而使无阶级的人们发挥作用的需要就产生了僭主政治,在其中,贵族自身的一个家族或派别承担朝代的任务;假如没有僭主政治,则第三等级方面的行动是不可能的。后来的古典历史家距离这个过程是太远了,以致不能了解它的意义,并仅依据私人生活的外观对待它。事实上,僭主政治是国家,而寡头政治则在阶级的旗帜下反对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