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人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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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官本位的思想 (3)

就像我们所预料的那样,这一阶层在每个社区中都是极具影响力的人物。他们有着某些法定的特权和豁免权。督抚以下的任何地方官都无法干涉他们的这些特权,更不能裁减或者取消这些特权。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一阶层独立于地方官府之外,不受其约束。他们很是看轻从事体力劳动和经商,认为是非常不体面的事情。只有在迫在眉睫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他们才会拉下颜面去为衣食而四处奔走。因此,一般说来,这一阶层都是一些悠然自得自在逍遥之士。他们时间和精力都很充裕,整天研究琢磨将来该投到谁的门下,跟随谁的步伐,走哪条路子。同时,由于他们将自己看作是统治阶层的一部分,所以他们在品评任地方官的时候一般都比较适度温和,不会走极端。然而,他们对于公众舆论却是有着决定性的导向作用。他们组成了一个非官方却又是被特别认可的“陪审团”,随叫随到。清朝中央政府通过一系列的监察制度来和这一阶层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一般说来,朝廷十分看重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大多采纳。因为清廷意识到这些人的意见往往是民意的指向标,政府也深知民意不可违。

我们可以看出,这一阶层在整个社会生活中是起到了缓冲和调控作用,对于那些生性残暴、本性贪婪的地方官是有着重大的影响。首先,这一乡绅士大夫阶层自认为是社会中的统治阶层,他们中有很多人都在期望着有一天也能谋取一官半职。所以,他们在对贪官污吏进行评判的时候往往羞羞答答、避重就轻,“犹抱琵琶半遮面”;而在另一方面,这一阶层的家人、亲戚或者朋友却往往又是避免不了苛捐暴政,他们对于这些人的申诉求告又不能完全置若罔闻或者无动于衷。所以,这类人有时也会怒不可遏,仗义执言;对于地方官来说,他也不能过于放肆,因为他要取得乡绅士大夫阶层的道义支持,来维系自己的权威。所以我们说,无论是在大清帝国的什么地方,士大夫阶层都在社会生活中起到调节器、平衡摆的作用。

从乡绅士大夫阶层在官民之间起到的作用来看,我们不得不承认他们的介入对于形成好人政府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价值不可小视。但是在另一方面,我们认为他们在其他一些问题上也在起到了作用。而这些作用却是负面的影响,给国家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导致大量对外赔款的产生,并且不只一次将国家推到了战争的边缘。中国的士大夫乡绅阶层素以维护传统的道德教化、古老的风尚遗俗和天朝体制为己任。他们每人都把自己看作是孔夫子再造,是圣人的化身,都是智慧的源头、完美的典范。他们对孔子及其教化顶礼膜拜,惟其马首是瞻。

任何在那块天地的学问之外的都被视为罪恶的异端邪说,或者被视为一文不值的草芥。他们既冥顽不灵,又狂热盲从。因此,这一阶层实际形成了深闭固拒、作茧自缚的特性,因而也就成了历史前进途中的绊脚石。显然,我们有很充足的根据可以对他们进行指控:是他们煽动了百姓对外国人的仇视和反对,也是他们激起并造成了许许多多的暴力冲突,尤其是在那些将外国传教士作为重点攻击对象的事件中,他们更是起到了尤为重要的作用。虽然他们不无自豪地将自己视作维系天朝体制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影响力量,然而事实上,他们对国家的昌盛繁荣和健康发展是有着极大的负面作用。

为了褒扬地方官员的突出政绩,中国的老百姓发明了许多独特的方式。某地方官出行,假如在其前面开路的随从手里红色的绸缎伞是拿着而不是打着的话,那就表明此官员是一位深孚众望、百姓爱戴的好官。这种伞一般是由民众共同捐资修制的。他们在伞上刻上一些溢美之词,在署上全部捐献者的名字后,将其送给那位万民敬仰的父母官。有的时候,他们还将举行一个盛大的游行,将伞以这种隆重的仪式送到官府。此外,百姓还可能在一块匾额或者一条绸缎的绶带写上一些褒扬的话,然后敬献给他们所爱戴的地方官。1870年6月,天津的地方官就得到了万民授予的这样一把伞,另外还有一块和上面所说相似的匾。伞上刻着“万民之伞”之类的文字,表达整个天津民众对这位官员的良好祝愿;匾上刻的是“万民之活佛”之类的文字。民众用这种别出机杼的方式以大慈大悲的佛祖释迦牟尼来称呼接受者,那位他们的保护者。

这些异乎寻常的礼物显示了士大夫乡绅阶层幕后操纵力量的可怕和影响之巨。对此我们前文已经提到过。毋庸置疑,那把伞和匾,是在士大夫乡绅的点头授意之下送给天津那位地方官,对他的行动以示鼓励和奖赏。因为在那一敬献仪式仅仅三天之后,令人发指的天津屠杀事件就发生了。对于这一事件,我们可以这样说,正是士大夫乡绅以及他们对百姓的影响使其产生了令人震惊的后果:二十名外国人丧命于此,大多是妇女。她们被处死的方式让人不寒而栗,已超出了语言能所描述和叙说的能力了。那位地方官得到一把伞和一块匾额,但所换来的,却是流放阿穆尔河畔,充军服苦役。二十名当地人被处死,另外一些人受到其他形式的惩处。同时,清朝政府还赔款近500000两白银,并派遣了一个专门的代表团去法国道歉(在此作者对天津教案的叙述不尽符合历史事实——译者注)。

当一位游历者来到中国的某个城市时,他很有可能发现在牌楼上悬挂着几双形状不同、破烂不堪的靴子。这又是百姓对他们所景仰爱戴的官员表达心意的另一种非常独特的方式。当一位深孚众望的地方官任期届满、即将封印离职时,百姓便选派当地一些德高望重之辈为代表,来慰问这名官员,向他说上一些溢美之词,然后郑重其事地请求,留一双他的官靴给这个城市的百姓。这种请求被看作是至高无上的荣誉,从来不会有人会表示拒绝的。然后,这双靴子就在一阵敲锣打鼓、唢呐齐鸣声中被庄严地送到城门,悬挂在牌楼之上。它们在那里任凭日晒雨淋,直至腐烂脱落。

经常有许多事例表明,中国的民众对于地方官无理的敲诈勒索强取豪夺不仅表现得是相当的宽容,而且也有他们成功的反抗方式。我所知道的一件事情就能够说明以上结论不是无稽之谈。它显示了百姓们在一些事情的处理上采取的方式的独特性,他们的忍耐和克制,以及由此他们所取得的胜利。我们以此事例来作为本章的结尾,或许算是较为恰当的吧。

依照清朝的律法规定,政府要征收土地税,每亩地的数额是固定的。由于个人土地拥有量一般较小,单项的款额因而便显得微不足道。所以,百姓在交纳土地税时常常是不无例外地以铜钱代替银子。虽然每两银子对铜钱的比价是上下浮动不定的,但其基本比价总是维持在一比两千文的水平。实际上这一比价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是上下有所浮动,因此这就让地方官员有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市场上银子和铜钱比价的变化,在收取百姓的土地税时大捞一笔。在离北京城百里不到的某郊区县,那里的地方官数年来一直是以一两银子比四千文铜钱的比例来收取土地税——换句话说,通过征收土地税,地方官获得了一倍的利润。

对此人们没有说什么,总是认真交纳。因为就像我们早就指出的那样,百姓心里是明白的,地方官也要维持生存。但是换了一名新官之后,他将比率提高到了一比五千文,对此人们还是没有说什么,照旧是交纳;于是新官天真地以为自己的百姓没有脾气,好欺负,所以在数月之后,他将比价提高到了一比六千文。对此人们开始在私底下嘀嘀咕咕地发牢骚,但是税款还是依旧交纳;结果他再一次上调比价,达到了一比七千。于是百姓们怨声载道,议论沸腾,人们准备有组织地对此进行抵抗,但后来还是没有下文。在新官任期即将过半之时,他再一次下令提高比价以一比八千的价格征收土地税,这是百姓原本应交数额的四倍。

这一举动成了危机的导火索。人们马上举行了一个群众集合。会上决定写一份申诉状给皇帝,通过监察官员转呈至皇上那儿,列举他们所遭受的苦难,请求尽快将那欲壑难填的地方官撤职查办,以平民愤。因为县城里北京很近,会上还决定选派几名代表亲自送诉状至北京,以尽快解决此事。写好诉状之后,一个由三名声誉颇隆的乡绅组成的代表团便来到京城,亲手将诉状交给了都察院的负责官员。

清朝政府对于各种正式申诉状的形式、规格、写作方式等方面都有相当严格和繁琐的规定要求的。它们必须要用一种特殊颜色的特制纸张书写。行文的要求非常地规范和严谨,和一般文体大不相同。写好状子之后,必须依照一定的尺寸来折叠、装封,然后写上收状人的姓名地址等等,所有这一切都必须依照严格的规定来做。

然而那三名上诉者的处境将非常不妙。他们的诉状由于是有一两处无关大局的地方的书写没有严格按照规定,于是不仅原状被驳回,而且他们每人还挨了五十大板,同时还以藐视朝廷的罪名被罚了一小笔钱。他们垂头丧气,像斗败的公鸡一般回到了家乡。那地方知县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立即宣布再次提高地税的银铜比价,这次提高到了一比九千,来为自己取得的胜利庆贺。

但是,这位知县对中国的老百姓是太不了解了,他太低估了他们。人们马上又举行了一个集合,这次是更加仔细认真地起草了一份申诉状,并且又加入了知县新近的这一暴行。状写好之后,他们依然是派几名代表将其送至京城。这一次,他们终于胜利了。那位知县得到了他应有的惩处。他不仅被罢免了,并且是以后永不叙用。朝廷决定向该县重新派遣一位名声很好的清官。这位官员上任伊始,便召集了一个广泛的民众大会,让大家自由发表意见和看法,讨论确定一个合乎情理的地税比价。最后大家一致同意,银铜比价定在一比五千的标准。为了纪念此事,人们竖了一块花岗岩石碑在城镇中心的广场上,上面刻着某年月日,知县与百姓进行商议之后,一致同意,以后土地税的收取永远按照一两银子比五千文铜钱的比例,不得违反,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