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易经的智慧:易经大全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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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周易》卷之一 (14)

[彖传]卦名同人者,卦体六二,以柔正应乾刚,正而得位,以柔中应乾刚,中而得中,君臣同心,彼此无间,此所以为同人也。

《大全》冯厚斋曰:孔子赞《易》五阳一阴,卦则以一阴为主,明卦名义,自是孔子之例,非经之本旨也。至《序卦》乃云与人同者,物必归焉,则经之本旨也。《蒙引》得位,正也。不以位言,当主义理言。此卦取同人之义,非以其位同,以中正之道同也。若大有,孰所有者,大上取论须说指位,况名曰尊位乎?

[一节]同人于野,固可以得亨矣。而所谓涉大川者,于卦何所取哉?盖大同固无所不宜,而涉川尤贵于能健,卦德以健同行,十足济变大同,固有其助,而在我又有其才,此所以利涉也。又曰利君子贞者,于卦何所取哉?卦德内离文明,则能晰理而审夫大同之义,外乾刚健,则能克己而尽夫大同之道。卦体中正,则我以道同诸人,而非私昵,有应则人亦以道同于我,而非私比。凡此皆君子之正道也。惟此君子之正,为能通天下之志,天下人不同而同此志,志不同而同此理,得其所为正,即得其所为通,此之谓大同之道,所以致亨而利涉与?

《大全》朱子曰:乾行也,言须是这般刚健之人,方做得这般事,若柔弱者,如何会出去外面同人,又去涉险?《存疑》乾健也,健则不屈于物欲,故无偏私之累,而能同人,能乾而行,所以成于野之公而亨且利涉也。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天在上,而火炎上,其性同也。类族辨物,所以审异而致同也。

[彖传]天与火,合其性相同,同人之象也。君子以为欲致大同,无如审异。盖人不一族,自有其类,宜因而类之,殊其名分,分其职业,使各居其方而不混焉。物不一物,自有其辨,宜因而辨之,察其性体,别其材质,使名得其所而不乱焉。夫然后人安其分,物止其所,则不苟同,乃所以致大同之道也。

《大全》冯厚斋曰:如士大夫之族,为士大夫农之族,为农工商之族,为工商此类族也。裸生为裸物,羽生为羽物,鳞介之生为鳞介之物,此辨物也。《蒙引》致同,全在审异上。若不审其异,则混淆杂乱,反不同矣。类族如六德者,均为诸侯,三德者,均为大夫之类。辨物如章服器用之属。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同人之初,未有私主,以刚在下,上无系应,可以无咎,故其象占如此。

[初九]同人之初,则未有私主,以刚在下,则已无私心,上无系应,又于人无私与,故能致合爱之量而无有乎视疏厚薄之殊,有同人于门外之象,占者如是,则不牵于私情,不昵于朋比,何咎之有?

《大全》胡云峰曰:同人与随之初,皆易溺于私,随必出门而后可以有功,同人必出门而后可以无咎。《存疑》于门,其象也。非真出门外去同人也。无内外,无尔我,随其人之来,而皆与之同,亲疏厚薄亦随其分而处之,不于其中有所偏昵,犹出门外去同人,而无父子兄弟妻子偏昵之私也。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初象]于门何以无咎?言出门外去同人,无私系而能同人者也。内不失己,外不失人,谁得而咎之?

《存疑》出门同人,是解同人于门,明于门为出门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宗,党也。六二虽中,且正,然有应于上,不能大同,而系于私吝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六二]同人之道,贵广不贵狭,尤贵公不贵私。六二虽中且正,然有应于上,是有所私系,而亲我者则同之,疏我者在所弃,有同人于宗之象。占者如是,所感不广,所应亦狭矣,故吝。

《大全》冯氏曰:以卦体言之,则有大同之义,以爻义言之,则示阿党之戒。《程传》诸卦以中正相应为善,而在同人则为可吝,故五不取君义。盖私比非人君之道,相同以私,私为可吝也。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二象]同人之道常以大下为一家,同人于宗,心有偏主,其如君子之贞,何乃吝道也。

《大全》胡临川曰:六二爻众阳之所与,而独同于五,所同者私狭而不公,广其为道,可吝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刚而不中,上无正应,欲同于二而非其正,惧九五之见攻,故有此象。

[九三]九三刚而不中,则德径不善,而妄于求同,上无正应,则独立无与而急于求同,故二与已虽非正应三,欲同之而惧五之见攻,于是,内怀不测之险,外起窥伺之图,然理既不正,势又不敌,虽久而莫敢癸也。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之象。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言不能行。

[三象]伏戎于莽者,欲同于二而惧攻于五,将逞其智力以敌五之刚强也。而三岁不兴者,由其敌刚,非惟于理不正而势不敌,安能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刚不中正又无应与,亦欲同于六二而为三所隔,故为乘墉以攻之象,然以刚居柔,故有自反而不克攻之象,占者如是,则是能改过而得吉也。

[九四]九四刚不中正在已,无善同之道,又无应与,在人无可同之群,亦欲求同于二而为三所隔,是三有墉象,四乃越三而攻取之,以求非正之交,幸其居柔则能悟,妄攻非分之难,有乘墉勿克攻之象,能改过而迁善丕也,召寡而贾祸,何吉如之?

《蒙引》乘其塘隔三攻二,非直攻三也。弗克攻非,让与三以二,自是五正应义屈于五,曰反而弗之攻也。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乘其墉矣,则非其力之不足也,特以义之弗克而不攻耳,能以义断困而反于法则,故吉也。

[四象]四乘其墉而弗克攻者,岂力之不足哉?特以二为五之正应,义勿当攻而自止也。其弗克攻而得吉者,正以义之所在,即则之所在,制于义而不得通,于是自止其攻,而归于义理之正,有不吉乎?

《蒙引》困字在义弗克上来,见其义之弗克,则自然有假困心衡虑处,则字是上句义字。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五刚中正,二以柔中,正相应于下,同心者也。而为三四所隔,不得其同然,义理所同,物不得而间之,故有此象。然六二柔弱,而三四刚强,故必用大师以胜之,然后得相遇也。

[九五]五刚二柔,中正相应,始为三四所隔,不无间阻,象先号咷焉。义理所同,物不得而间之,始虽不免于睽,而终得自然相合,象后笑焉。然六二柔弱有难,扶植三四,刚强未易,取胜唯五,刚果独断,全用威严,以胜三四,然后二得上进而无挠,又有大师以克之,而后得相遇之象,此为号咷之所以免,而后笑之所以得也。

《存疑》九五不取君象,《程传》云:人君当与天下大同,而专应于二,非君道也。又先隔则号咷,后遇则笑,是私昵之情,非大同之体,二尚以同宗为吝,况人君乎?若《彖传》则取其善者言,故曰孔子之《易》也。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直谓理直。

[五象]同人之先号咷而后笑者,中正相应,同德相孚,其理直也。然必大师克相遇者,邪正不两立,必相克而后相遇,必大师而后相克也。

《蒙引》先字兼后笑。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居外无应,物莫与同然,亦可以无悔,故其象占如此。郊在野之内,未至于旷远,但荒僻无与同耳。

[上九]上九居外,则无事任无应,则无交与,非不欲与人同也。但人不与同耳,故其象为同人于郊,荒僻无人之境,独立无与者,似之无合,则无睽如二之吝,三四五之争,则皆无矣,故无悔。

《大全》朱子曰:同人于野,是广大无我之意,同人于郊,是无可与同之人。《蒙引》上九实无所与同,同人字直带卦名说来,如上六振恒之类。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上象]同人之志,必通天下而后得,今同人于郊,居荒僻之地,而物莫与同。修身讲学,谁与相资?历涉难险,谁与共济?是行有未通,而志未得也。

大有 乾下离上

大有元亨。

大有,所有之大也。离居乾上,火在天上,无所不照,又六五,一阴居尊得中,而五阳应之,故为大有。乾健离明,居尊应天,有亨之道,占若有其德,则大善而亨也。

[大有卦全旨]绳按:大有不易,期刚健文明为德之体,应天时行,为德之用,致有者有其本,大有亦不可恃五之威信,并用上之信任尚贤,保有者有其道初之无害处,大有而不侈。四之匪彭,处大有而大盈,九二乃宰相,当大有而任重之事,九三乃诸侯当大有,而朝享之事。乾侮于亢泰,吝于乱,盛治备福,孰若大有哉?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

以卦体释卦名义,柔谓六五,上下谓五阳。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以卦德卦体释卦辞。应天,指六五也。

[大有彖]乾下离上,卦象见一人照临乎天下,卦体见天下会归乎一人,所有之大,故为大有。夫大有,势也,治有德也。卦之德体,不特有可为之势,又优治有之德。占者有是德,则凡礼乐刑政制作,无不尽善。大善而无元,而行之四海,亦无不从令服教而亨矣。

《翼注》:元亨宜先讲理上大善,后讲亨通,与他卦作大亨解者不同。

[彖传]卦名大有者,卦体六五之柔,得至尊之位,有大中之德,致有之道,无所不备,由是而上下五阳皆来应之,百官钦若,万民从之,而所有。至大无外,故曰大有。

《蒙引》只是中而曰大中者,以大有之时而居尊位,故其中亦为大中,非寻常之中也。大字从卦上来。

[二节]词曰元亨,岂幸致哉?良以有其德耳。治有,非刚不断,非明不烛,非应天无以妙。刚明之用,卦德乾健,离明则不屈于物欲,而强毅足以裁决,万机不惑于义理,而睿知足以周知万物,卦体居尊应天,而凡刚健之所敷施,文明之所旁达,无非顺天理之当然,而与时宜之,于是施之政教命令者,尽善尽美而四达不悖矣。大善而亨通也。

《大全》胡双峰曰:彖词自柔得尊位以下,专主六五一爻,以论人君之位,能有众阳之大;自其德刚健以下,实兼上下两体以论人君之德,能致元亨之治也。《蒙引》其德就人事说,兼卦德卦体所言者。《存疑》天者,理之当然也,理之当然处,便是时,天之所在,即时之所在,非应天之外又有时行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火在天上,所照者广,为大有之象。所有既大,无以治之,则衅孽萌于其间矣。天命有善而无恶,故遏恶扬善,所以顺天,反之于身,亦若是而已矣。

[象传]乾下离上,火在天上,所照者广,大有之象。所有既大,则善恶不齐,衅孽之萌,皆起于赏罚之不明,善恶之无劝惩,其初甚微,其终至于不可御,唯未恶未著,即遏而绝之,不使滋长,善虽隐蔽,终显而扬之,使其变为此,非有他,天命之性有善无恶,恶是他性所无者。从而遏之。善是他性所有者,从而扬之,以顺天本然之休命而已。

《存疑》顺天休命,不是奉行天命惇庸命讨之意,亦不是遏恶扬善。欲以顺,全在人之天,命,只是浅说。谓遏恶扬善,皆是因人性之本然而治之,仿佛行所无事意思。

初九:无交害,匪咎。难则无咎。

虽当大有之时,然以阳居下,上无系应,而在事初未涉乎害者也,何咎之有?然亦必艰以处之,则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初九]大有之时,民物丰盛,骄侈浸生,易涉乎害者也。初九,阳则刚毅而心有守,居下则处卑而志未盈,无应则无内,如之交浮侈之心未作,在事初则新与事接,勤俭之心未变,是以未涉骄侈之失而无咎。然此特其初之善耳。人情易肆,守终为难,一或不慎,咎终免乎?必思艰难,兢业晏安,则思樽节,盛满则思挹损,惟恐一入于骄侈而害随之,则终免于咎矣。

《大全》胡云峰曰:无交害大有之初,如此,艰则无咎。大有自初至终,皆当如此。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初象]处大有而无交害者,以大有初九,阳刚有能守之德,居下无尚大之心,无应不涉乎私,交在初,未履乎盈满,所以骄侈未萌,无交于害也。

《存疑》只举大有初九本义以阳居下,上无系应,而在事初,皆举之矣。与比之初六有他吉也一般。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刚中在下,得应乎上,为大车以载之象,有所往而如是,可以无咎矣,占者必有此德,乃应其占也。

[九二]九二刚中,得应于上,在人则是才德之茂,承委任之隆,用能竭其忠智,以任天下之事,有如大车以载物者,有所往而如是,则能胜任而免责矣,何咎之有?

《大全》张中溪曰:伊尹任天下之重,此爻足以当之。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二象]器小任重,鲜有不败,二之象为大车以载,是器大胜重任,物克积于中,而不至于覆败也。以彼刚中之德,克胜上任而无偾事之虞,不犹是哉?

《蒙引》只以大车之象言,而取象意,见于言外。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亨,《春秋传》作享,朝献也。古者亨通之亨,享献之享,烹饪之烹,皆非亨字,九三居下之上,公侯之象。刚而得正,上有六五之君虚中下贤,故为享于天子之象。占者有其德,则其占如是,小人无刚正之德,则虽得此爻,不能当也。

[九三]三居下体之上,为三阳之长,公侯之象也。以刚正之德,遇下贤之君,是才德之茂,克谨侯,度勋劳,升于主室,人君从而优礼之者也。是三以所产方物,朝献于天子,被遇亲接,蒙晏享之盛,有亨于天子之象。占者唯有德之君子当之,若小人无刚正之德,而遇好疑之君,则亦无由朝献于天子而得其礼遇也,故曰小人弗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