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光在山林之间穿梭飞舞,卷起了一阵青色的疾风,所到之处,树木为之摧毁,山石为之碎裂。
“灵风剑”的锋芒,实在是锋利,上面的“灵风大阵”,运转到极致,飞行之间只看得到一条青色的影子。
哧啦!
心意一动,“灵风剑”立刻停止了运转,悬浮到自己的面前,落到剑囊中静静不动。
“果然是一剑在手,鬼神不留,如果到世俗中去,我这一剑足足可以对付千人劲旅,除非他们事先埋伏好,强弓硬弩,火药一起上,把我本身击杀。”
演示了一遍“灵风剑”的威力,方堂镜意犹未尽的收了。
他知道,现在如果到世俗中去,已经不怎么怕军队围攻了。
一般肉身境的高手,就算修炼到了十重神变的境界,也害怕世俗军队的围攻。一支千人大军,其中夹杂一些肉身五重神力境界的高手,刀枪剑戟,强弓硬弩,足可以把十重神变境界的人轻松围杀。
但是如果有了灵器在手,一剑飞舞,数里之外就破人破甲,轻松无比,千人大军根本无可奈何。
灵器就是千人敌。
现在方堂镜得了“灵风剑”,实力大增。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口“灵风剑”防身差了一些,如果面对密集的箭雨,还是没有办法一一拦截。
更不能载人飞行。
只有宝器级别的飞剑,真正的宝贝,才攻守兼备,能够分光化影,变化多端。
比如突然变化成为一团透明的大钢球,把人包裹在其中,承载人急速飞行,抵挡各种兵器的斩杀,沉入水底,遨游水底世界。
不过宝器级别的法宝,太难得,每一件都可以引起腥风血雨,不是机缘巧合,或者门派重要人物,根本无法得到传承。
宝器炼制的时候,一是需要特殊材料,二是需要神通九重,十重的强者,或者是踏入长生秘境的绝世高手。
“灵器已经难得,宝贝更是先不去想他了。这口灵风剑已经被我炼化,不过莫师姐那几个人那里还得有一番说词……”
演练完这一切,方堂镜又通过“万兽牌”把鹤仙子叫了来,载着自己回到紫电峰上,安安静静休息了一晚上。
第二天,他骑着“鹤仙子”直飞羽化山中央的平原,在平原之外约定的地方,他就看到了刘康和“红怡郡主”身边也各自站了一头仙鹤,体型庞大,只是没有“鹤仙子”这么丰神俊朗而已。
“看来红怡郡主,刘康这两人,也有和一些真传弟子有关系。加上大小姐方清雪已经去了瀚海沙漠,莫非这次妖魔两道,指使沙匪进攻蓝月国,还有其它的原因?羽化门,一百零八位真传弟子之间也相互有争斗,看来我得加倍小心了。”方堂镜心想。
不久后,内门弟子、山河榜排名第十位的原剑空出现,并且统管了“大德皇室”宝亲王那伙人,还有以莫师姐为首的几个内门弟子。
当然,方堂镜、红怡郡主和刘康这种硬是想要凑进去加入队伍的人,也就注定不受太多的待见。
特别还是方堂镜恶了宝亲王,还抢走了莫师姐队伍中人的一把灵器,早就使事情发展到面不和心也不和的地步。
这支不和队伍中的这些人都一一深深看了方堂镜,然后一个个都骑鹤而去。
“方堂镜,你要小心一点,这次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或者,你可以不去。”红怡郡主眼神把一切都看了个清楚。
“自然要去,不历练,怎么成才?我还想进入内门呢?以后山河榜上,未必没有我一个名字。”方堂镜把九窍金丹融合后,潜意识之中带了一丝黄泉大帝的霸气,说话之间,有强大的自信,感染着别人,已经完完全全脱离了那种猥琐,胆小,什么都顾忌的奴仆性格。
“这些人要对付你,我绝对不会袖手旁观。不过面对妖魔的时候,他们不敢过分。”刘康弹指道:“我们主要是借助他们的灵器,抵挡住那些魔人之中的魔将飞天夜叉。”
“走!到达瀚海沙漠中再说。”
方堂镜起身上了鹤背,飞上天空,跟在莫师姐,原剑空一干人后面,心中却揣摩着一些事情。他知道,自己收取了一件灵器,还暴露了身上藏有一件厉害法宝的信息,已经是杀身大祸。
这群人,虽然都是羽化门的弟子,但在世俗之中,无一不是阴狠毒辣的枭雄,门阀,绝对不是好好先生,要知道,皇室的杰出子弟,才能够送入羽化门。这些人,不但才智一流,心狠手辣也绝对是一流。
现在这些人不敢对自己动手的原因不是因为门规,而是方清雪的威慑在那里。
方堂镜可不相信什么同门情义,同门情义在灵器面前,比纸还薄。羽化门招收弟子,并不招收平民百姓,平民百姓老实巴交,也许还不会为法宝相互算计,勾心斗角,皇室门阀弟子则不同,从小受的教育就是人情事故,勾心斗角,历练得油滑无比,看重利益,早就把朝廷,门阀之中的习气带到了羽化门来。
方堂镜心中知道,也许自己到达瀚海沙漠之中,就会被借刀杀人,夺取走身上的灵器。
他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呆在羽化门中不出去。不过这也会被一些人找茬子,借机教训自己,下场依旧是被夺走灵器。
还不如越混乱越好,乘机浑水摸鱼。
况且,他现在需要的是大量实战!生死之间的历练,才能够激发精神,进入肉身第九重通灵之境。
实际上,在方堂镜的理解中,这主要应该是要利用和激发平时为了保护自身而受限的潜力,否则力量也不会凭空而来。
而他的SEED状态,会加速潜力的爆发和利用。
也就是说,方堂镜确实已经离晋升肉身境九重只差一个契机而已。
他很清楚,这个契机并不会太过遥远。
即使不是这次敌人所导致的,也一定会是自己人所导致的。
自己那些本就不和的“同伴”,可是最想要找他麻烦的人。
到时候,也不怕没有突破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