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明太祖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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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一介武夫(2)

要说朱棣不喜欢蓝玉这样缺乏人生智慧的武夫,肯定没错,但要说蓝玉后来是因为朱棣挑拨而失败,就有点说不过去。蓝玉虽然飞扬跋扈,可跟朱棣并没有什么矛盾。如果说因为他跟太子有亲戚关系,这更无稽——明初的时候,皇室和功臣都是亲戚套亲戚的,朱棣的王妃是徐达的大女儿,可是他大舅子徐辉祖就是太子死党。再比如常遇春的女儿嫁给了太子朱标,常遇春的儿子,又娶了冯胜的女儿,蓝玉还是他们的亲舅舅。朱元璋的几个大儿子,也都娶了功臣的女儿,秦王朱樉娶了卫国公邓愈的女儿,鲁王朱檀娶了信国公汤和的女儿,代王朱桂娶了徐达的二女儿,辽王朱植娶了武定侯郭英的女儿,这完全是政治婚姻,所以明初的功臣之间,不仅是当年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还总能攀上点亲戚关系,于是就形成了朝廷势力盘根错节的局面。要说起来,这种局面的形成,都跟朱元璋有一定的关系。

虽然大家都有亲戚关系,可是到了关键时刻,出事了,谁也顾不上谁,反倒因此受到牵连,成为政治结党的证据。

所以说,蓝玉最终出事,正是他自己造成的。有一种说法:“玉存则可以无燕。”是说如果蓝玉没有出事,那么朱元璋死后,他一定会支持维护皇太孙朱允炆。他不是能打仗吗,那朱棣也许就打不过他,也就夺不了朱允炆的皇位了。可要真的是那样,一是他也未必打得过朱棣,二是他如果打胜了,就他那跋扈的样子,还不骑到朱允炆头上去了?到那时候不定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历史不能假设,假设会有若干结果,所以我们也就不去猜了。

总之,蓝玉这样莽撞的性格和这么跋扈骄纵的作风,不招来祸殃那才算是怪了。

三、兔死狗烹

洪武二十六年,也就是公元1393年,锦衣卫指挥蒋献告蓝玉谋反,朱元璋命廷臣会审,结果蓝玉不服。

我们想想,也确实如此,如果说蓝玉种种骄纵行为,应该判罪,我想他也不会有什么不服,可是硬说他谋反,他就不服了。但是不管他服不服,最终的定罪还是谋反,被凌迟处死,株连三族。

从史书记载来看,对蓝玉的审讯实在有那么一点戏剧性。当时吏部尚书詹徽跟着皇太孙一起审讯蓝玉,作记录。蓝玉不服,詹徽就厉声斥道:“快交代,别连累他人!”于是蓝玉就大声呼道:“詹徽就是我的同党!”詹徽立刻就被牵入蓝党,从审讯者转瞬间就变成了被审讯者。

当时胡惟庸的那个案子还刚刚清查完毕,蓝玉的这个案子又起,所以明朝人把这两个案子连到了一起,称之为“胡蓝之狱”。不过我认为,这两个案件性质各有不同,不应该统称为“胡蓝之狱”。胡惟庸案是胡惟庸案,蓝玉案是蓝玉案,两个案件两码事,因为这两个案件的起因大不相同。

胡惟庸案是朱元璋代表的皇权和胡惟庸、李善长代表的相权之间的矛盾所引发的,因此在那次案件以后,就开启了有明一代官制的变化。

蓝玉案就不一样了。这次案件只是朱元璋对功臣的一次扫荡清洗,是因为朱元璋感到这些功臣威胁到了他朱姓对皇位继承的安排。既然有“存玉以无燕,不存玉以有燕”之类的说法,可见蓝玉在朱元璋的皇位继承人安排问题上陷入得实在够深的了。皇位继承问题是帝制时代最敏感的问题,别人避之犹恐不及,你蓝玉居然要自己去掺和,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当然,对于蓝玉案,长期以来,有一种主流看法:朱元璋制造胡惟庸案和蓝玉案,用老百姓的话说就叫“卸磨杀驴”,用文人们的话说就叫“兔死狗烹”。意思也就是说,朱元璋制造“胡蓝之狱”杀了那么多功臣,是因为他觉得天下太平了,这些功臣没有用处了。尤其是蓝玉案,到这时候,天下真的全都平定了,几乎没有仗可打了,留着这些功臣武将,除去会威胁朱元璋后人继承皇位的安全之外,没有什么作用,所以朱元璋就大开杀戒了。

是不是这样的呢?我认为不排除有这方面的因素。自从蓝玉在捕鱼儿海大败元军、生擒元主次子和后妃多人,元主脱古思帖木儿只带了几十人逃走后,北方形势就发生了较大变化,威胁明朝的北元势力一蹶不振,朱元璋可以开始考虑整顿内部的问题了,于是从蓝玉下手。上一次是从文臣胡惟庸下手,牵连了大量武臣;这一次是从武臣下手,牵连了众多文武官员。

如果说对文臣下手,无论如何还有权力之争,那么对武臣下手,针对的就只能是对军权的掌控。可是关于明朝军权掌控的问题早在胡惟庸案的时候就已经解决了。朱元璋建国前后,曾设大都督府,掌管军队。胡惟庸案发,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领京师和外地的都司卫所军队,除了朱元璋以外,没有谁能统领全军,而且军队调动权归于兵部,就相当于今天的国防部,国防部长由文官担任,这样,军队的管理权和调动权就分开了,这就起到了防止有人利用军队搞名堂的作用。所以后世史家修正史评论蓝玉案时曾说:

治天下不可以无法,而草昧之时法尚疏,固事势使然。论者每致慨于鸟尽弓藏,谓出于英主之猜谋,殊非通达治体之言也。夫当天下大定,势如磐石之安,指麾万里,奔走恐后,复何所疑忌而芟薙之不遗余力哉?亦以介胄之士桀骜难驯,乘其锋锐,皆能竖尺寸于疆场,迨身处富贵,志满气溢,近之则以骄恣启危机,远之则以怨望扞文网。人主不能废法而曲全之,亦出于不得已,而非以剪除为私计也。

(《明史·赞曰》)

这段话意思是说,蓝玉被杀,不能说什么“鸟尽弓藏”,到了天下平定的时候,这些武夫们身处富贵,桀骜不驯,违法乱纪太多。皇帝也不能姑息,也是出于不得已,目的并不是想要剪除功臣。这虽然是清代官方的观点,站在了朝廷的立场上,不过说得也并非全无道理。

但是有一点他们都没有说,那就是蓝玉还卷入了朱元璋立储安排的矛盾斗争之中,这恐怕也是他致祸的原因。

蓝玉案发生于洪武二十六年,也就是公元1393年,旧历二月,很快就牵扯出了开国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会宁侯张温、普定侯陈桓、怀远侯曹兴、宣宁侯曹良臣、西凉侯濮玙、东平侯韩政、全宁侯孙恪、纳哈出的儿子沈阳侯察罕、东莞伯何荣、徽先伯桑敬,还有都督黄辂、汤泉、马俊、王诚、聂纬、王铭、许亮、谢熊、汪信、萧用、杨春、张政、祝哲、陶文、茆鼎十余人,大都是蓝玉的部下将领。朱元璋为此再次公布《逆臣录》,《明史》说:“凡列名《逆臣录》者,一公、十三侯、二伯。”

(《蓝玉传》)

蓝玉部下将领都是他带出来的,虽说大都是莽夫,违法乱纪也少不了,但是打仗是好手。所以,处理蓝玉案后,能打仗的将领没有了。史书中说,经过这一次清洗,“于是勇力武健之士芟夷略尽,罕有存者。”

(《明史·蓝玉传附曹兴传》)

文臣中受到牵连的主要有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一个管官员的组织部正部长,一个管财政的财政部副部长,都是重要干部。这时候已经不设中书省了,也没有丞相了,全国一共只有六个部,部长就是最大的官了。这一次对于文官的追治虽然不及上一次的胡惟庸案,但是也多有株连。

蓝玉案中被株连的还有一些不相干的文人,比如当时的名士王行,在元朝末年就很有名气了,曾经在当时的大富豪沈万三家里教过书。沈万三多有钱呀,可是多给他钱,王行却从来不要。明朝初年,王行就隐居不出了。后来因为他的儿子在京城服役,他前去看望,被蓝玉知道了,蓝玉也听说过王行的名声,就把他请到家里教子弟们读书。他不过是一个家庭教师,可是就这关系,结果也牵连成为蓝党被杀了。王行虽然有点冤,还算是多少有点关系的,还有什么关系也没有的,也被牵连其中,飞来横祸。有一个名叫孙蕡的名士,就因为曾经为蓝玉题过画,也被定为蓝玉同党。孙蕡这时候已经因为别的罪被发配到辽东了,结果还是因为被定为蓝玉同党而被杀。

蓝玉这场大案株连了多少人呢?史书中记载说大约杀掉了一万五千人,也有的书中说株连了两万人。加上上一次的胡惟庸案,一共株连杀戮了四五万人,其中大多数是官员和他们的家属。

明初的这两场大杀戮,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朱元璋也成为人们印象中的一个暴君,因此人们把许多莫须有的事情也都加到了他的头上。比如说他的发小、后来帮他打天下的第一功臣徐达,也被朱元璋猜忌。徐达生病,背上长了疮,据说这种病最忌吃鹅肉,可是他病重的时候,朱元璋偏偏派人给他送去蒸鹅。徐达知道这是朱元璋要他性命,流着泪吃下,病发而死。中医虽然有得病忌食的说法,但是长疮吃鹅肉就能要命,不知道有没有医学的依据。如果徐达真的是因此而死,那恐怕也是从中得到朱元璋的暗示,因失望病发而死,未必就是吃鹅肉的缘故。

朱元璋评价徐达说:“受命而出,成功而旋,不矜不伐,妇女无所爱,财宝无所取,中正无疵,昭明乎日月,大将军一人而已。”

(《明史·徐达传》)

遵守命令,攻无不克,不自大不自夸,不好女色,不爱财宝,这不就是一个完人吗?更重要的是徐达识时务,史书中还记述说:“达言简虑精。在军,令出不二。诸将奉持凛凛,而帝前恭谨如不能言。”

(《明史·徐达传》)

既有本事,又做人低调,朱元璋实在没必要那么早毒死他。

另一位低调的功臣是当初写信给朱元璋,让他投军的汤和。朱元璋封功臣,汤和只封了侯,多年以后才晋爵为信国公。汤和平时为人挺沉稳的,就是有一个毛病,爱喝酒,酒后说话就难把握分寸了。当年打天下的时候,他守常州,向朱元璋请示点事,朱元璋没答应,他回去喝多了,埋怨说:“我守这座城,就像是坐在屋脊上,向左也不是,向右也不对。”话传到朱元璋耳朵里,朱元璋就记恨他了。不过汤和能总结教训,到了晚年,看到那么多功臣都被杀了,胆战心惊,做事格外小心。史书中说他:“和晚年益为恭慎,入闻国论,一语不敢外泄。媵妾百余,病后悉资遣之。所得赏赐,多分遗乡曲,见布衣时故交遗老,欢如也。”因此“当时公、侯诸宿将坐奸党,先后丽法,稀得免者,而和独享寿考,以功名终。”

(《明史·汤和传》)

他大概是明朝开国功臣中少有的几个善终者之一。

朱元璋是从放牛要饭当和尚起家打天下的,明朝的开国功臣当中,很多人都是他小时候的伙伴,大家从小一起长大。有的虽然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可也是早年参加到红巾军中一起打仗的战友,有些人当年在红巾军里面地位还比朱元璋高些。虽然后来朱元璋成了领导,他们之间有了上下级之分,建国后更是有了君臣之别,可是长时间你我兄弟生死战友的关系,一时也很难更改。这在当初打天下的时候还没什么,等到朱元璋当了皇帝,他就会感到不那么舒服了,而且他会担心他们合起伙来不好对付。不过,这个天下是朱元璋带着大伙打下来的,朱元璋是他们的头儿,威信越来越高,这种情况是慢慢发展的结果,谁也改变不了。我们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并没有人想改变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当时并没有人想造反。可是朱元璋想,这些人即使不会造我的反,等我死了以后,他们会不会造我儿子的反呢?这也正是朱元璋最担心的事,所以他宁肯错杀功臣,也要保住朱家的天下。这在传统的帝制时代是必然的事情。洪武二十五年,也就是公元1392年,太子朱标从西北巡视回来后病故,朱元璋改立朱标之子朱允炆为皇太孙,再次确定了皇位继承人。而第二年就发生了蓝玉案,这显然不是偶然事件,而是朱元璋为继承人所做的安排。

蓝玉案没有像胡惟庸案那样长时间追查余党,到这一年九月,朱元璋下诏说:“胡党蓝党,除已捕在官者外,其未发,不究。”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十三)

这份诏书很有意思,就是说对隐藏下来没有发现的胡蓝党羽就不再追究了。这算什么事?这伙人到底有没有图谋反叛?其实这一份诏书就把朱元璋的心思说了出来——本来就没有什么造反之事,到这时候人也杀得差不多了,该收手了。这么重要的一份诏书,明朝人官修的《明太祖实录》中居然不记,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朱元璋文过饰非的声明。

尽管有了这份诏书,可势高权重的武臣仍然没能逃过被诛杀的命运。蓝玉案发第二年,颍国公傅友德被朱元璋赐死,赐死就是让他自杀。这种赐死跟处死不一样,虽然都是死,算是较轻的处理,所以到明中叶,嘉靖皇帝还批准了在云南为傅友德建立祠堂,起个名字叫“报功”。宋国公冯胜也是被赐死的,史书中记:“太祖春秋高,多猜忌。胜功最多,数以细故失帝意。蓝玉诛之月,召还京。逾二年,赐死。”

(《明史·冯胜传》)

这时候已经是洪武二十八年,也就是公元1395年,朱元璋六十八岁,功臣宿将们的威胁基本解决了,明太祖可以松一口气了。

可是旧的麻烦解决了,新的麻烦又出来了。什么新麻烦呢?我们下一次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