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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儿童总会活在父母的误解里(4)

3岁前儿童的教育应基于两点:

第一,训练儿童动作的发展。

3岁前儿童的动作发展与智力发展密切相关。3岁前孩子动作的发展有一个从大到小、从粗到细的过程,比如,孩子刚开始时只能用整个手或手臂去拿东西;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孩子就可以用大拇指和食指去拿很细小的东西。孩子的这种动作变化是与大脑层运动神经的发展相一致的。多让孩子拿取各种小东西、小玩具,让孩子去观察各种事物,既可以通过动作和活动去促进大脑神经的成熟,也可以让孩子在拿取物体的过程中知道各种事物的性质。

第二,注意儿童语言的发展。

语言是获取知识、发展智力的一个重要途径。父母要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的语言能力。从孩子一出生起,父母就要给孩子讲故事,阅读优美的文章,不断地对孩子说话。等到孩子会说话时,父母可以采取与孩子谈心的方式训练孩子的语言能力,并注意让孩子在娱乐中学习语言,增长智力。

总之,不是要不要孩子进行“早教”的问题,而是如何看待儿童的智力,如何对儿童进行早教的问题。

还在跟孩子苍白无力地“讲道理”?

儿子彬彬才刚刚两岁出头,但是,从他1岁多我就发现他属于那种俗话称“油盐不进”的孩子,什么道理都没用。他犯什么错都不能说,一说就发脾气,手里有什么就扔什么(现在还只有这个表现)。事情过后你教育他,问他改不改,他倒是回答改,但当出现同样的事情时,他的承诺就不见了,取代的又是扔东西和哭闹。为此我心平气和地和他沟通过很多次,无奈的时候也说过他,骂过,打过……全都无用!有高手可以帮帮我吗?谢谢!

解读:当父母头疼自家的孩子“不讲道理”或者“听不进道理”时,他们没意识到,其实自己教育的误区正是和学龄前儿童“讲?e008道理”。

儿童的道德水平发展受认知能力的限制,而认知能力又受生理成熟度的限制。也即是说,只有在儿童的生理发展到某一成熟度时,认知能力才能提升到某一高度,而儿童的道德水平同步发展到这一高度,无法超越。

儿童的脑的各部分发展不是均衡的,而是从低到高进行的。皮层下组织——首先发展,而脑皮层——即控制较高级的心理功能的部分——最后发育,并且在儿童期继续发育。

而脑皮层的内部发育也是不均衡的,例如:与视觉有关的枕叶的发育比与注意力和计划相关的前额叶要早得多。

2~7岁儿童的认知水平尚处于前运算阶段,这个时期儿童的认知开始出现象征(或符号)功能(如能凭借语言和各种示意手段来表征事物)。但此个阶段儿童还不能形成正确的概念,他们的判断受直觉思维支配。这期间儿童的思维为刻板性思维,逻辑推理也属前逻辑推理,它们的特点已在第二章里描述。

学龄前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如何呢?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出生~3岁)。这一年龄时期的儿童对问题的考虑都还是自我中心的。他们不顾规则,按照自己的想象去执行规则。他们并不真正理解规则的含义,分不清公正、义务和服从。他们的行为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

第二阶段:道德实在论阶段(3~7岁)。这是比较低级的道德思维阶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单方面地尊重权威,有一种遵守成人标准和服从成人规则的义务感。其基本特征:一是绝对遵从父母、权威者或年龄较大的人。儿童认为服从权威就是“好”,不听话就是“坏”。二是对规则本身的尊重和顺从,即把人们规定的规则,看做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皮亚杰将这一结构称为道德的实在论。

第二,从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而不是根据主观动机来判断。例如,认为打碎的杯子数量多的行为比打碎杯子数量少的行为更坏,而不考虑有意还是无意打碎杯子的。

第三,看待行为有绝对化的倾向。道德实在论的儿童在评定行为是非时,总是抱极端的态度,或者完全正确,或者完全错误,还以为别人也这样看,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看问题。

第四,赞成来历的惩罚,并认为受惩罚的行为本身就说明是坏的,还把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相混淆,认为不端的行为会受到自然力量的惩罚。例如,对一个7岁的孩子说,有个小男孩到商店偷了糖逃走了,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问孩子“汽车为什么会撞倒男孩子”,回答是因为他偷了糖。在道德实在论的儿童看来,惩罚就是一种报应,目的是使过失者遭遇跟他所犯的过失相一致,而不是把惩罚看做是改变儿童行为的一种手段。

当父母掌握了以上内容后,就该明白:这阶段的儿童并不能理解和消化父母的“道理”,当孩子对父母点头时,是根据父母的态度做出的反应,而不是谈话的内容。当孩子说“好”时,也是依父母态度做出的附和,不代表他的表态,更不代表是他的承诺。所以,孩子在接受了父母的教育后“出尔反尔”几乎是必然的事。

并不是儿童的拒绝导致他对道理“油盐不进”,而是父母道理的存在方式不溶于儿童此刻的体质,所以,他们吸收不到。

跟孩子讲道理的几种方式

形式之一,故事与游戏

示例1:故事《靠自己》

小蜗牛问妈妈:为什么我们从生下来,就要背负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

妈妈:因为我们的身体没有骨骼的支撑,只能爬,又爬不快。所以要这个壳的保护!

小蜗牛:毛毛虫姐姐没有骨头,也爬不快,为什么她却不用背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

妈妈:因为毛毛虫姐姐能变成蝴蝶,天空会保护她啊。

小蜗牛:可是蚯蚓弟弟没有骨头,爬不快,也不会变成蝴蝶,他为什么不背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

妈妈:因为蚯蚓弟弟会钻土,大地会保护他啊。

小蜗牛哭了起来:我们好可怜,天空不保护我们,大地也不保护我们。

蜗牛妈妈安慰他:“所以我们有壳啊!我们不靠天,也不靠地,我们靠自己。”

解读:儿童的“泛灵论”及丰富的想象使得他们对故事和游戏中的寓意能感同身受地接受与吸收,基于抽象逻辑的道理反而是他不理解的。

然而,目前国内的故事说教的意味太浓,而家长及老师在讲故事的时候“传道”“授业”的目的过于强烈与明显,反而忽视了“解惑”的意义。

其实,一个美好的故事本身就具有渗透力和穿透力,何况,克制住自己片面、僵化的“布道”,让儿童自己从故事中体味和汲取营养才真正体现教师的素质及教育的素质。

画龙点睛是种灵气,但“点”了后若再去“描”就成了匠气,反而是败笔了。

给儿童讲故事时注意:首先,别选自己都不喜欢的故事,打动不了父母的故事也很难打动儿童;其次,别去画龙“描”睛,克制自己试图教化儿童的欲望。

形式之二,变理性为感性、化无形为有形

示例2:小狗也难受

卡尔·威特看到儿子小卡尔由于喜欢一只小狗,便拽小狗的尾巴玩。卡尔伸出手拉住了儿子的头发,感觉不舒服的小卡尔扭头看爸爸,这时,卡尔问儿子:“我拽着你头发你觉得难受不难受?”小卡尔表示难受,卡尔点点头,告诉他:“小狗也觉得难受。”

于是,小卡尔松开了小狗的尾巴,爸爸也松开了他的头发。

解读:学龄前儿童自我中心的特点使他们无法从他人的立场看问题,而形象思维也很难理解抽象的道理,所以,对这个阶段的儿童讲道理时需要变理性为感性,让儿童能够感同身受。同时,也需要化无形为有形,即把抽象的事物转化为形象的事物。

这里,对小卡尔而言,“小狗会难受”是件无法体会的抽象的东西,所以,即使当时他听爸爸的话放了小狗的尾巴,哪天趁爸爸不在的时候他仍会去拽小狗尾巴玩,不是孩子玩劣,是他不明白小狗是怎样的难受法。然而,当他自己被爸爸扯住头发后,他理解了。

这里需注意的是,父母的态度很重要,不要用苛责或惩罚式的态度与语气,而要保持平和,要给孩子这样的印象:父母拉住他的头发就像他拽小狗尾巴一样是没有恶意的,只是为了让他明白小狗的心情。这就够了,事后不要追加说教。

其实,儿童远比我们以为的聪明,也远比我们以为的善良,只要成年人没有用错方法使错力气,儿童真的是可以做到自律的;而且,比成年人做得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