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用爱读懂孩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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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教孩子最忌走老路子(3)

其次,如果自己不喜欢的某人曾对自己家或对自己有过恩惠,那么就不可以不喜欢他(她),应该改变自己的情感去接受他(她)。

原本,教育孩子不把伤人的话说出来是对的,问题是,我们给孩子的解释太糟糕了。那种从功利出发的现身说法和谆谆善诱,最终只是将孩子的情感引向了以利益为评价标准的道德观。

而努力去制止与改变孩子的感情则更加谈不上尊重孩子。

所以,这并不是健康的德育,而是跛脚的德育。

目前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我们都缺乏良好的有效的符合人性的真正道德的“德育”,而更多的是僵化的教条和刻板的说教。

真正的道德一定是美的,并且,是符合人性的。

既要符合人性,就要承认,人的情感是复杂的也是微妙的,我们的确会没什么来由地喜欢一个人或不喜欢一个人。

家长可以问下自己,你难道是按道理来决定自己的情感吗?当年你是不是按道理来选择专业、选择工作、选择兴趣爱好的?你是不是按道理来选择朋友选择爱侣的?

我想,应该不是。

除非一个人的右脑被切除,不然就绝不可能只按道理来生活。

所以,孩子可不可以不喜欢小姑?当然可以。

区别是,不喜欢一个人不意味着可以不尊重一个人。

所以,是的,孩子,你可以不喜欢小姑,但,你必须尊重她。

让孩子明白,我们无法轻易改变自己的感情,但是,我们有责任控制自己的行为。

家长可以询问孩子为什么会不喜欢小姑,只是询问的目的是要了解孩子的遭遇和感受,是为了进一步的沟通与互动,而不是为了找一个缺口灌输成人的说教。

家长可在认真倾听后告诉孩子,你理解他的感受,尽管你可能并不赞同他的看法,但你尊重他的感情。然后,引导孩子如何去面对和处理这分“不喜欢”。

“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班里一个同学说你的新鞋不好看,丑死了,没他的鞋子好看,说了一遍还没完,还接着跟别的同学也这么说,结果你一气之下就伸脚踩了他的鞋子?”

“你还能记得当时你有多么气恼吗?”

“虽然那件事情爸爸妈妈批评了你,但那是因为你踩疼了别人的脚,对你当时的气恼爸爸妈妈是理解的,那个同学可以不喜欢你的鞋子,但他不应该不尊重你,是吗?”

“所以,喜欢不喜欢谁或者喜欢不喜欢哪样东西都只是自己的感受,都是可以的,但尊重不尊重他人就不仅仅是自己的感受了,它体现出我们的言行是良好的、友善的,还是自私的、令人不快的,它会直接引起别人的感受。”

“不尊重别人的言行就会引起别人负面的感受,像生气、恼怒、难过、伤心、愤恨等,这都将给别人带来内心的伤害。”

“孩子,你愿不愿意自己的行为伤害到别人?”

“是的,我们都不愿意,就如我们不愿意别人伤害到我们一样。那就记住,你可以不喜欢小姑,但,一定要尊重她。”

此类问题的处理中还有一个家长应注意的地方:别充当孩子的同谋甚至是挡箭牌。

家庭教育中父母的行为往往反应出一个问题,即失“度”。家长无论选择哪种教育态度和教育行为,总是无法把握一个适宜的尺度,往往不是做得太过就是做得不够。

类似此案例,家长大都会选择维持他人的尊严,这本没错,但过分的是要求孩子压抑和改变自己的感情;一旦遇到民主、宽容的家长,能够重视孩子的感情,允许孩子不喜欢某长辈,这时便会往另一边倾斜,即因自己首肯了孩子的态度而不自觉地充当孩子的同谋甚至是保护伞、挡箭牌。

比如,当孩子不喜欢的某位长辈请客或者来访,孩子不愿与其亲密共处时,家长不是让孩子自己去处理,而是帮助孩子出谋划策,甚至代替孩子找借口回避。也许家长的初衷是好的,是怕孩子言行不妥暴露了真实感情,既伤了对方的自尊也伤害了父母与对方间的良好关系,为保险起见,还是父母出主意解决更稳妥更安全。

但这种做法的结果却是:

孩子没有能力处理自己的负面情绪;

养成孩子对难题采取回避和责任转移的行为方式;虽然“不喜欢谁”的感受为父母所接受,父母竭力粉饰的表现让孩子无法对自己的这一感受坦然。

所以,此刻父母的过度保护实质上却是一种“不足”,是对孩子情感选择所给予的尊重、支持与信赖的不足。

家长良好的反应首先是让孩子对自己的决定坦然,其次是让孩子对自己的选择负责,而其间,父母不仅要通过自己的态度告诉孩子,你尊重他的感情,还要向孩子传递一种信息,即你相信他有能力处理自己的事情。

当然,孩子最初很难将此类问题处理得体,难免有捉襟见肘的时候,比如,明明想用一个理由婉拒对方的约请,却又没能抵挡住对方一再的热情劝说而答应,此时家长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要明白此刻孩子的内心是很窝火的,所以,别用劝诫去激惹他,保持平静反而更有利于平复孩子的心情,对孩子报以安详的微笑,或者轻柔地拍拍他的肩或背,平静地说,没关系,下次你会处理得更好。

在别人面前不要先数落孩子

一位年轻的妈妈在公交车上神情激动地指责着坐在身侧的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儿子:“你看你这次作业错得多离谱,连这么简单的减法都能做错,脑子干什么用的?平时告诫你的话你都听到哪去了?猪脑袋里去了?”孩子被羞辱得抽泣起来,妈妈不仅没停下来,反而更生气了,用手指指点起孩子低垂下的额头:“哭,就知道哭,错这么多、错成这样你还有脸哭……”

好友来访,问及对方孩子近况,对方表示自家女儿很懂事,不大让家人操心,主人便开始数落尚在现场的儿子:“你看刘叔叔家的女儿多省心,你还比她大一岁呢,怎么一点儿都没长进?学习马马虎虎不肯用心,也不认真做作业,不是看电视就是玩游戏,这么大孩子了还被老师罚站,也不嫌难为情……”

不少文章用类似情节来说明“人前教子”是多么不尊重孩子,伤害孩子的感情,故而应被摒弃。

然而,严格地说,以上情形其实并不属于“人前教子”的范畴,因为即便是古人所说的“人前教子,背后教妻”,这里的“教”也是指教育、教导,而不是教训、呵斥与羞辱。当众对孩子进行指责、中伤、贬低、揭短,其实是种语言暴力,根本谈不上“人前教子”。

而我想说的是日常生活中普遍为人们所接受并赞许的“人前教子”。

在此,我们不妨援用案例《有时候要坦然说不》中的情节:

早上,大班幼儿王启扬穿了双新鞋上学,他高兴地向同伴展示他的鞋子,告诉他们是爷爷买给他的。另一幼儿童宇则不屑地说:你的鞋子一点儿都不漂亮,很丑,我的鞋子才好看,说罢亮起自己的鞋子,并很老练地炫耀自己的鞋子是什么牌子,从专卖店里多少钱买来的。

开始,王启扬只是感觉受挫,但,随着童宇向陆续进班的其他幼儿多次重复同样的表示后,王启扬被激怒了,一气之下伸脚就踩向童宇引以为自豪的鞋子。结果,童宇的脚被踩疼了,哭着向老师告状。老师随即批评了王启扬。

傍晚,家长们纷纷来接孩子回家时,童宇以及老师又将此事反映给了双方家长,显然,这时候,人们的预期都是在等着王启扬家长的表态。

一般来说,只要王启扬的家长不是那种十分护短的父母,他都会让孩子向童宇道歉,当然,是当着班级老师、童宇家长以及在场的其他家长和小朋友的面。来自于现实生活中的大量事例表明,类似这种情形的“人前教子”被认为是得体的、正当的,甚至是良好的、必需的。

当面教子的本意我想大约是令孩子即时清楚自己所犯的错,让其印象深刻。但其中很大因素,是家长为了维护自己良好的社会形象,那一时刻,家长觉得自己必须表态,因为,这样才能显示犯错方的诚意,才能让对方受伤的感觉得以平复,才能让大家看到自己是多么负责任、有教养的父母,如此这般才算对众人有了交代,才能令父母获得社会的认同与尊重。说到底,家长本质上关注的其实还是自己的自尊与需要。

而其中,孩子的感受被忽略了。为什么?难道只是因为在成人的眼里他惹了祸,就失去了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了吗?

在我们面对孩子间的冲突时,往往有一个误区,即以结果论对错。比如,原本两个孩子在相互嬉闹,也许双方都做了同样的动作,只是一个孩子承受得了没哭,而另一个孩子承受不了哭了,哭了的孩子就成了受伤的孩子,没哭的就成了惹祸的孩子。这对孩子而言实在有失公允。

而我们也应同时认识到,孩子间的冲突和成人间的冲突是有根本区别的。首先,孩子间的冲突常常是互动的结果,其次,孩子间的冲突常常并非出自主观故意,更没有主观恶意。

而作为家长更应该了解,现阶段幼儿间的冲突之所以比较频仍,是有其各种原因的。

首先,家庭环境因素。

分享、分担、互助、等待、协商、相互妥协……这些都是幼小时在群体中才能养成的行为,而现在的孩子大都是独生子女,入园前无法从与兄弟姐妹相处获得与人交往的经验。特别是四二一家庭结构下养育出的孩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从小生活在一个以自己为焦点为核心的世界里,大人对孩子有求必应,事必躬亲。以致孩子心目中只有自己。这样教育出来的孩子自然会形成以自我为中心,不为他人着想的思想意识。

其次,孩子的年龄因素。

幼儿时期的孩子由于他的年龄特点,他们的认知水平还很低,而且这个时期的幼儿大都具有强烈的自我中心意识,由于生活经验的缺乏,所以他们的道德认识和行为意识常常脱节,缺乏合作意识,易于与他人发生冲突。表现在活动中一旦与人发生纠纷时就会还以颜色,并且不愿意承认错误。

再次,幼儿的个性差异因素。

幼儿由于遗传素质、后天的教育和环境不同,幼儿的类型、气质和性格也会千差万别。如有的孩子性情温和沉静;有的孩子脾气急躁好动;有的孩子胆小懦弱回避冲突;也有的孩子豪爽大方爱出风头,等等。在集体生活中个性差异往往是幼儿间人际冲突的基本起因。

所以,在处理孩子间的人际冲突时老师或家长要特别注意,一、不以结果论对错。二、不对孩子的行为草率地给予道德评价,轻易贴上“不友好”、“爱欺负小朋友”这样的道德标签。三、记住霍姆林斯基说过的话:“任何时候都不要揭发幼儿不良的应受指责的行为,不要急于把儿童的缺点在集体面前当众宣布,应该让幼儿表现出克服缺点的内在的精神力量,让集体首先看到他好的方面,这就是教育的艺术。”

父母之所以为父母,首先就负有保护孩子的责任,不只是冲突中弱势的一方需要保护,惹祸的一方同样需要保护——既然连犯罪嫌疑人都有律师为其辩护以保障其合法权利,为何我们幼小天真的孩子却要因其小小的过失而遭受当众的责罚?现实生活中,当孩子遭到他人投诉时,绝大多数父母不仅选择“人前教子”,“教子”时亦没有维护孩子权利的意识,甚至忽视和剥夺孩子为自己辩解的权利。

那么,教育究意为了受教育者的利益,还是为了教育者的利益?

别忘了教育的主体是孩子,孩子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因而,每当家长认为有教子的必要时,请努力遵循以下规则:

孩子有不良举止时若家长也在现场,家长需要做的是及时叫停,如果孩子是出于无心之失,家长无须过度强调孩子的错误,重点是告知或演示适宜的行为供孩子学习,并替代之前的不良行为。如果孩子是有意为之,可平静地将孩子带离现场再予教育。

若孩子惹祸时家长不在现场,当他人或弱势方前来投诉时,家长一定要记得让孩子回避。因为投诉方极可能在情绪和用语上有诸多过激的表现,让孩子当场承受这一切本身就是一种变相的伤害。

而且,家长要避免先入之见,在没有听到孩子的亲口讲述之前,不能因一方的言辞就做出判断和表态。家长的冷静、沉着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家长已然是个怒气冲冲,对孩子下了单方面判断的父母,孩子则会进行相应的防御或抵抗,从而无法正视已发生的事情。

爸爸(妈妈)诚恳地接待投诉者,同时,平静地对孩子说,爸爸(妈妈)和叔叔有点事情要谈,你先进自己的房间玩一会儿。

听对方说完后,不要当着对方的面急着把孩子叫出来质问,孩子无论从气势上还是语言上都不是成人的对手,别指望这是场公平的质证。所以,仍旧诚恳地对投诉者说,你说的情况我了解了,很抱歉孩子惹了祸,给你们添了麻烦。请你留下你的联系方式,等我和孩子谈过后再联系你。

这之后,切忌不要先下结论,不要给孩子兜头一顿教训后再喝令孩子认错,一定要先给孩子一个陈述事情始末的机会,在孩子陈述时,家长注意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孩子讲述中家长可以用询问来澄清某些细节,但态度要平和,不要带着情绪粗暴地打断孩子的表述。

至于孩子说完后家长如何表态如何处理,则属于另一个话题了。

家长的石头孩子的脚

父母甲:我家宝宝3岁了,刚上幼儿园,可每天都哭着去,前几天还好,哭也跟着走,这几天都抱着我的腿不撒手,早上起床第一句话就是:“妈妈我不上幼儿园。”而且去了也不怎么跟小朋友交流,这怎么办?怎么才能减轻孩子的压力,怎么培养他与人交流?

父母乙:儿子两周岁了,这几天刚上幼儿园,每天哭个没完,一定要我妈陪在旁边才行,真是拿他没辙了。狠心地把他丢在那里,但他就一直哭到你出现为止,各位有好的方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