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可调整的钉住汇率政策到爬行钉住的汇率政策,再到宽幅波动的汇率政策,我们可以发现,一种固定汇率制度正在汇率政策的这种静悄悄的变化中逐步演变成为浮动汇率制度。而从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这两个极端出发,根据这两种汇率制度之基本因素的不同比例的组合,便有了以上三种具有代表性的中间选择的汇率政策。其中,就可调整的钉住汇率政策而言,其固定汇率制度的因素要多于浮动汇率制度的因素;就宽幅波动的汇率政策而言,其浮动汇率制度的因素要多于固定汇率制度的因素;而爬行钉住的汇率政策则处于一种中间选择的中间状态。
14.4.5浮动汇率制度下的有效汇率政策
当各国的汇率政策经由以上所述的各种变化而走向宽幅波动的汇率政策时,由布雷顿体系所支持的固定汇率制度也就随着该体系一起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从20世纪80年代起,几乎所有的工业化国家都开始走上了浮动汇率的道路。
在1973年以前的固定汇率制度下,各国金融当局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何时以及怎样通过爬行钉住的汇率政策来改变一国的平价。但在世界货币体系由固定汇率制度转变为浮动汇率制度以后,所要解决的新问题则是钉住什么的问题。当主要国家的货币都相互钉住时,钉住美元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必须钉住其他主要国家的货币,这对美国来说或许还有一些道理,但对钉住美元的小国来说,却没有任何理由值得这样去做,因为跟随美元一道去围绕主要国家的货币上下浮动纯粹是对本国经济的冲击。因此,在现行的浮动汇率制度下,各国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为减少由世界主要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所带来的损失,一个国家究竟应当钉住什么?是钉住一种主要货币;还是一揽子钉住。
广义地说,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只能是:各国应当努力通过钉住一揽子货币来稳定它们的有效汇率。所谓的有效汇率可以被定义为一国的贸易伙伴和竞争对手之双边或多边的汇率之贸易加权几何平均数。稳定有效汇率的这种做法,虽然不能完全消除由世界主要货币的汇率变动所产生的对于本国个别工业部门和厂商的竞争地位与出口成本的影响,但这些影响至少在整个经济中因加权平均的有效汇率政策的实施而趋于抵消,从而不至于破坏整个宏观经济的均衡。
当然,选择一揽子钉住的有效汇率政策也可能带来损失。例如,当个别厂商的主要贸易对象国的货币汇率出现超出平均水平的汇率波动时,就可能带来汇率风险。然而,这种损失究竟会对一国的福利产生多大的影响,还要将它与实施一揽子钉住的汇率政策的宏观经济收益进行权衡后,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最后,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实行浮动汇率政策也许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这是因为,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都具有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国内资本市场缺乏纵深等经济特征,由此带来的主要问题是,包括跨国公司直接投资与证券市场间接融资在内的资本流动性极差。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若选择浮动汇率政策,那么因浮动汇率政策所导致的经常性的汇率波动是不可能通过资本流动来将其抵消的。其结果是,整个宏观经济将会因为汇率的不停波动而失去稳定性。
14.5国际货币合作与通货区
14.5.1国际货币合作的目的
几乎每一个主权国家都想在当前这样的一个充满竞争的国际货币领域中同时得到以下三个东西:第一,与主要贸易伙伴国的较为固定的汇率;第二,自主的货币政策;第三,受到控制的资本流动。然而,就像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一样,在现今的浮动汇率制度下,一个不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的国家,是不可能同时得到以上这三种东西的。
正如我们在以上的分析中已经表明的那样:在固定汇率政策下,一国的货币政策是缺乏弹性的,从而是不自主的,一国要想得到一种相对固定的汇率,就必须部分放弃其国内货币政策的自主性;假如一国改而采取钉住主要货币的汇率政策,尽管其国内货币政策的自主性与汇率的稳定性可以提高,但是它将因此而面临资本流动失控的局面,这是因为在钉住汇率政策下,汇率的变动是缺乏弹性的,只要外国的利率出现一个较大幅度的波动,就会出现大规模的投机性资本流动。
为了解决以上所面临的这些两难问题,出路只有选择国际货币合作的政策。例如,就像欧洲共同体国家所做的那样,建立货币联盟;或者像麦金农与蒙代尔所建议的那样建立最适通货区。
14.5.2国际货币合作的形式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日趋一体化,在有关国际货币合作的文献中,货币一体化这一名词所出现的概率也越来越高了。但是,迄今为止,经济学家对于什么是货币一体化仍然没有提出一个能为大家所接受的,并且能够准确反映国际货币合作现状的定义。因此,在这里,我们只能就国际货币合作的程度之高低区分出几种较为典型的国际货币合作形式。
(1)汇率联盟(Exchange Rate Unions)。国际货币的这种合作方式包含以下一些合作内容:所有参加合作的成员国相互之间实行一种不可改变的固定汇率,且不允许作边际调整,各国国内的货币政策可自主选择。这样的国际货币合作显然需要对资本的自由流动加以控制,否则,任何一个成员国在改变其自主的货币政策而导致成员国间出现利率差异时,因汇率固定而必然要产生的投机资本的流动,就会使成员国之间的那种固定汇率无法得以维持。因此,这样的国际货币合作,事实上只是部分地解决了以上所说的两难问题。
(2)名义汇率联盟(Pseudo Exchange Rate Unions)。这个概念是由考尔顿(Corden)于1972年首先提出来的,它描述的是这样一种国际货币的合作形式:同盟成员国相互之间实行固定汇率,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并保证在货币政策上进行合作,但是,不实行货币政策的一体化。然而,正如我们在以上的分析中已经指出的那样,只要资本是可以自由流动的,那么要保证成员国之间的固定汇率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也就是考尔顿为什么要把这样的国际货币合作称为名义的或虚假的汇率联盟的理由所在。
(3)货币一体化(Monetary Iategration)。这种国际货币合作的形式有时也被叫做通货区。它包括以下的合作内容:成员国采用单一汇率,即固定的,且不可作边际调整的汇率;货币一体化,即没有外汇管制,货币可以自由兑换;金融市场一体化,即资本可以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共同的货币政策。
马斯特利赫特条约签署之后的欧洲货币体系,就是这样一种国际货币合作形式的典型例子。
(4)货币单一化(Monetary Unification)。这一国际货币合作形式由以下三个要素构成:货币一体化;单一储备;再加上一个共同的中央银行。在这样的国际货币合作形式下,成员国没有汇率与货币政策的自主权,汇率水平与储备数量的多少,均由成员国共同的中央银行来决定。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外汇支付与平衡也由这个货币共同体负责处理。每个成员国的金融当局只能拥有少量的储备用于日常的周转。
从以上四种不同类型的国际货币合作形式来看,它们都不能使成员国同时得到上述的三种东西,即:较为固定的汇率;自主的货币政策;以及受到一定控制的资本流动。充其量只能满足参与国的两种要求:或者是固定汇率加自主的货币政策;或者是固定汇率加可控制的资本流动。既然如此,为什么仍有那么多的主权国家倾向于某种形式的国际货币合作呢?对此,必须通过国际货币合作的成本-收益分析,才能作出较为合理的解释。
14.5.3国际货币合作的成本与收益
(1)国际货币合作的收益。
国际货币合作的收益主要来自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可以降低贸易的汇率风险;二是可以减少货币兑换与资本流动的交易费用;三是可以实现国家与产业的规模经济。
对于各国的贸易商来说,一种不稳定的汇率是它的主要风险。对于厌恶风险的贸易商来说,由汇率变动而引起的风险增加也就是它的成本的增加。
其结果势必会引起贸易的萎缩,进而导致收入的下降。现在,各国若能通过国际货币合作而形成一种相对固定的,甚至是单一的汇率,那么影响各国贸易量与收入水平之高低的汇率风险就会随之而消失。其结果将是成员国之间贸易量的增长与国民收入的增加。
在无国际货币合作的情况下,由于各国的货币不能自由兑换与流通,贸易商的资金融通与资本的跨国流动都须支付交易费用,特别是在外汇与资本管制的情况下,这种交易费用是很高的。当这种交易费用高到足以吞食掉贸易与对外投资所产生的利润时,它就会对一国的贸易与有收益的国外投资构成伤害。同样,当各国通过国际货币合作而使货币与资本可以自由流动时,这种交易费用就会大大减少,贸易与资本流动就会因此而受到刺激。
不仅如此,随着货币流通的交易费用的减少,外汇的流通价值提高了,而它的持有价值则相对下降了。这样人们就会减少外汇的持有量,进而导致整个国家储备量的减少与持汇成本的下降。这种由货币流通的交易费用下降所产生的挤出效应,也应当被看成是国际货币合作的一种收益。
最后,伴随着国际货币合作而来的汇率与货币的一体化,还将使一国的货币难以被人投机,这不仅是因为成员国的汇率与货币收益因国际货币合作而趋于一致了,而且还因为这种一体化的货币的绝对规模变大了,即,合作前的小货币变成了合作后的大货币,以致国际投机者没有那么大的力量,能够针对这种规模庞大的一体化货币制造差价。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国家规模经济。此外,经由货币一体化而实现的市场内部化,无论如何要比通过贸易协定或跨国公司直接投资而实现的市场内部化更为有效,更加有利于国际分工的发展与产业规模经济的实现。
(2)国际货币合作的成本。
国际货币合作的成本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参与合作的成员国将因此而失去汇率这一原本可以用来对本国宏观经济进行调整的政策变量;其二,参与合作的成员国也将因此而失去独立的货币政策。
一国参加国际货币合作以后,它在汇率政策上就再也没有任意选择与改变它的权力了,而这对于那些因要素禀赋从而贸易结构处于不利地位的国家来说,它们就将面临贸易项目的冲击(Terms of TradeShock),结果合作前的汇率冲击并没有因参与国际货币合作而被消除,只不过采取了一种新的表现形式而已,即合作前的汇率冲击被合作后的贸易项目冲击所替代了。
另一种参加国际货币合作的成本是:各国因汇率与货币的一体化,特别是固定汇率的合作纪律,将失去本国独立的货币政策。这样,当本国的菲利普斯曲线的替代率与其他成员国不同时,就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中的某一种,即:或者是承受高于其他成员国的通胀率;或者是承受高于其他成员国的失业率。
(3)改变成本-收益关系的政策措施。
以上所分析的国际货币合作的收益与成本究竟大小如何,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是,人们至少可以通过改变国际货币合作的成本-收益关系,来使一个已经形成的合作体系继续存在与发展下去。
这里,最重要的政策措施就是在国际货币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经济合作的领域,通过经济的一体化来增加货币合作的收益,降低货币合作的成本。尽管经济一体化所导致的国际货币合作收益的增加很难直接观察到,但它对于降低国际货币合作的成本来说则是显而易见的。例如,若能通过经济一体化实现要素在成员国之间的自由流动,那么上面所提到的,作为国际货币合作之成本的贸易项目冲击就将不复存在。这是因为,由国际货币合作所造成的贸易项目冲击,原本产生于参与国的某种特定的要素禀赋,若允许要素自由流动,那么该成员国之易于招致贸易项目冲击的要素禀赋与贸易结构就会得到改变,冲击也就会随之消失,从而由这种冲击所造成的国际货币合作的成本也将挥之而去。我们在这里所作的分析也可以用来说明,欧洲共同体为什么在建立了通货区之后,还要通过签署马斯特利赫特条约,进一步推行整个经济的一体化。
至于上文中所提到的另外一种成本,即由国际货币合作所引起的货币政策独立性的丧失,仔细分析起来不能算是一种国际货币合作的成本支出。正如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已经证明的那样,在固定汇率下,一国独立的货币政策对其本国收入的变动并没有什么影响。既然一国在参加国际货币合作时已经决定放弃浮动汇率,那么它还硬要坚持独立的国内货币政策也就没有多大实际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