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爱卿诗集·涅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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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中州蒙难记(4)

控告人于1013年8月中旬接到贵院某检察官发来的《委托诉讼代理告知书》并已按程序要求签名摁印回寄贵院,同信附有一份《刑事附带民事申诉状》。按理说,此事已告一段落,接下来该按照国家法律进入司法程序。但控告人思前想后,觉得贵院发来的《委托诉讼代理告知书》上所书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罪名似有不妥,欲与某检察官及检察长商榷。

《委托诉讼代理告知书》原文:

卿某:我院已收到某市公安局某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你被杜某、杜某非法拘禁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

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又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再容控告人复述一遍案件经过:

5月10日……卿某应中介人吴某的再三邀请前往河南。行前,吴某说,河南某企业请求…… 到达郑州机场,卿某与吴某安排的中介人马某汇合后一同前往某市,见到……

5月11日,卿某等人随杜某乘坐杜某的别克商务车前往……。到达后,接到中介人寇某,一同住进……商务酒店。

下午,卿某……

至此,……与……交易无法成交。同杜某及张某等人回到酒店后,卿某发现酒店走廊上大门口已经有社会青年监视,其中一个社会青年还来到卿某的房间要卿某交出身份证。中介人吴某、马某、寇某三人也同时感到了危险。寇某说,杜某要我们四人赔偿40万元,我们走不了了,已经被控制了。寇某当着卿某的面打电话要家人打钱到自己的卡上。此时,不时有社会青年走进四人的房间,言语恐吓。吴某迫于压力……在马某按照杜某的意思写成的赔偿承诺书上签字,卿某也在承诺书上签上……的字样……然后,大家坐上杜某的别克商务车一同前往某市,同去的有张某等。

当日,大家到达某市入住杜某安排的酒店时,中介人马某见杜某安排了20来个社会青年前来,感到恐惧,寻机溜掉。

……吴某、寇某、卿某三人随即被杜某带回酒店,三人的手机被社会青年收走,又被带上车开往某市郊外一个荒郊野地。三人均遭到社会青年的辱骂和殴打,社会青年的人数不低于20人,围住三人。张某怒吼要三人赔偿100万元。

张某命令身后一个社会青年拿来一部手机,说打完手机就把号码卡扔掉,然后,命令卿某打电话筹钱。打电话时,卿某声音稍微有点颤抖,张某立即上前夺回手机,用脚踢打卿某,辱骂卿某是在用表情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