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叙述这些话的时候,无意地瞥见那小子的裤裆处鼓囊囊的。我轻笑了,心想,眼前这个小子还稚嫩得很。
那小子涨红着脸,尴尬地指了指我:“你继续说……说正题……”
“后来,我将做事的时间改在了白天。我发现白天偷盗可以更加肆无忌惮,我慢慢地不再只盯着财物,而是好奇于探索一些隐私和秘密。每次进入一个房间,我都会首先去寻找相册,我从一组组照片中认识了房间的主人,然后想象着为这些人物编织一些故事,就像写小说一样。每次望着那照片上幸福的男男女女,我都会在房间里找一瓶酒灌下肚,要是晕了,还会在主人的床上躺一会儿。即使醉了,我依然会十分清醒地告诫自己,千万不能睡着。酒精的作用毫不讲理地让我回想起过去。我是个孤儿,我从来不知道我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只知道自我记事起,我就在这座城市里流浪……”
“哦,原来你是个孤儿……”他好像饶有兴趣。而身边的王警官则别有情绪。
“我是个狼狈的家伙,我在苦闷和失望中想到过死,甚至连怎么死都思谋过:绳子?刀子?毒药?可我还是恋着生,不曾去试过哪种死法……可能是因为我害怕死亡或是……”
“或是因为爱情?”他猜测道。
“莫谈爱情。”我笑了,学着王警官的腔调轻晃着脑袋。但在内心,我没有否认,当然他的猜测也不尽然。
我以前从来没想过女人。在我的印象里,女人就是城北馄饨店的老板娘。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她常常说要招我当伙计,然后把我叫进店里的烧火间,解下我的裤带,然后两只手直截了当地放在了我的屁股上,看着我屁股上的两点印记发笑。我不自然地说:“这是胎记,娘肚子里带出来的,有什么好笑的!”我试图摆脱她,但手却被她紧紧攥住……我的身体像发了烧一般火烫,身子颤栗了几下,感觉有一股暖流从体内喷涌而出。她帮我系好裤子,起身从热气腾腾的锅里舀一碗馄饨给我吃,然后就跑到水龙头前干呕,掏心挖肺似的,有时还骂咧咧地:“跟羊尿似的!”
我常常在肚子饿的时候想到她,然后就走到城北从她店门口过,只要她老公不在,她都会冲我招手,然后我就心不在焉地晃晃头。她就会走到我跟前贴着我耳朵说:“给你吃馄饨。”然后就牵着我的手进去。我的脑子里像是一锅沸腾的水,咕噜咕噜冒着泡。她老公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这个长得跟火鸡一样滑稽可笑的中年男子竟有着浑身的气力,他狠狠地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往灶口里送,柴火瞬间烧着了头发,一股刺鼻的臭味呛住了我的鼻子,我猛烈地咳嗽。老板娘张牙舞爪地哇哇大叫着,像一只受惊不轻的野鸭一头扎进了水缸。
那个男人上前卡住我的喉咙,将我提在半空,照着我的脸就是几个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