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名家如卢克莱修、贺拉斯、奥维德等从不妄自菲薄,都说得很有自信。近期的如但丁、莎士比亚及许多其他著名作家,也莫不如此。一名作家不了解自己的伟大所在,又怎能产生优秀的作品?天下绝无此理。那些谦称的无价值的作家,只是绝望的无能力者用以自我安慰的歪理罢了。某英国人说过一句话,乍听来似乎有点滑稽,但却不无道理,他说:“merit(真价)和 modesty(谦逊),除第一个字母相同以外,再无共同之点。”所以,我不禁常常怀疑,大家要求谦逊的这种想法是否正确。柯尔纽说得更直接:“虚伪的谦逊,不能寄予它太多的信任。我深知自己的价值所在,别人也相信我所谈的事情。”歌德也不客气地说道:“只有没用的奴辈才谦逊。”也可以说,口头上经常念叨:“谦逊哪!一定要谦逊!”这些人才是真正无所作为的人,才是完全无价值的奴才,是人类之中愚民团的正牌会员。这是因为,只有存在自身价值的人,才能了解他人的优劣所在。当然,我在这里所说的“价值”是指真正且有真实价值的事情。
我真希望全世界上的那些碌碌无为、没有任何专长的人完全消逝。这些人一接触到他人的目光,就好像置身拷问台一般,苍白或青黄色的嫉妒烈焰啃噬着他们的心灵。因此,他们想剿灭天资卓越的人,如果遗憾地不得不让他们生存下去不可,也会想方设法隐蔽或否定他们的专长,不,应该是说要他们放弃自己的专长。我们耳边之所以经常会响起对谦逊的赞辞,道理也就在此。谦逊的赞美者,一遇见具有某种真价值的东西,便马上利用机会,从而想尽办法使它窒息,或者遏制它不让世人知道,谁又会揣测到他们的居心呢?因为这正是对于他们理论的实习。
再说,文学家也像艺术家那样,虽随时随地为我们提示的是个别的事物或几个个体,但是他所认识的以及想要我们认识的是(柏拉图的)理念,是全体种族。因此,文学家所描绘的形象中表现的是人的性格以及境遇等的“原型”。描写故事的小说家和戏剧作家,就是从那些人生中提取的个别事物,精细地描写其个性特征,并由此给我们的人生以全面性的启示。其实,他们处理的事情,表面上是个别的东西,实际上却是无论何时何地都存在的事情。文学家——特别是戏剧家们编写的词句,不但可以当做具有普遍性的格言,在我们实际的生活中往往也很适用,其理由也就在于此。文学和哲学之间的关系,犹如经验和实验科学二者的关系一样。经验是通过个别的实例来表示现象,而科学则是以一般的概念统括全体的现象。同理,文学是通过个别的事物或实例来让我们知悉万物的(柏拉图的)观念。
而哲学是教导我们从事物的内在本质去认识其全体性和普遍性。从这点来看,文学不但具有青年热情奔放的特质,同时还带有老年人持有的老成稳重的气氛。实际上,文学花朵的盛开绽放,亦唯有在青年时代;文学的感受力也是在此时屡屡获得激情。青年们大都喜好韵文(诗),有些人的那种狂热劲儿,简直就像是对待三餐那样,缺它不可。这种倾向会随着年龄的递增加而逐渐降低,但一到老年则喜好散文。由于青年时期怀有的这种文学倾向,相对于现实的见解和抱负而言,很容易遭受毁灭,大概是因为文学和现实差距甚大,文学中的人生是其乐无穷的,是没有痛苦的。现实则刚好相反,即使生活中没有痛苦,也毫无乐趣;然而若一味地追求快乐,又没有不痛苦的道理。虽然青年们接近文学比接触现实来得早,但为了达到现实的要求,不得不将文学放弃。这就是最出众的青年常常为不愉快所压服的主因。
韵律和韵脚虽然是一种拘束物,然而它们也是诗人身体的一种“被覆”,穿上这一套“被覆”,说些其他人所不敢说出的心声也无妨,它令我们热爱的原因就在于此。诗人对自己所说的事情只负有一半的责任,其他一半则由韵律和韵脚分摊——其中的韵律只是旋律,它的本质在于时间,而时间本来就是纯粹的直观,所以,用康德的话来说,它只具有纯粹的感觉性。与之相反的,韵脚却是用感觉器官来感觉,它是属于经验的感觉性。所以旋律远比韵脚更具气质和品格,所以古希腊罗马人也因此而轻视韵脚。韵脚的起源,是来源于古代言语的颓废,以及言语的不完整性而产生。
法国诗歌贫弱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于没有韵律单有韵脚,为了隐匿这种缺憾而以种种手段制造出许多玄虚而又不切实际的规则,使韵脚变得更加困难,由此也更加助长了内容贫弱的产生。例如,两个单词之间禁止母音重复,并且不准使用某些词汇等,总而言之,可谓是花样繁多,不胜枚举。近来,法国的诗人们已在努力消除各方面的限制——我觉得世界上任何国家的语言都赶不上拉丁语所带给人的那种韵脚明快、有力的强烈印象,中世纪采用的韵脚拉丁诗更是具有特殊的魅力,这是由于拉丁文的词汇优美而又完全,是近代诸国语言所无法企及的,所以,韵脚这个装饰品,原本为大家轻蔑,唯独拉丁文附上它,方能显出其优雅之趣。
在若干句子之中再响起同一个音韵,或者把句子表现得如同旋律的拍子,强加上这类孩子气似的目的,不论对于思想还是表现手法而言,都会受到一层拘束,严格地说,这才是对于理性的一种反叛,但若不实行这些暴力,又不会产生出韵文来(即使偶尔有之,也不会太多),所以,在其他的语言中,散文远比韵文易于理解,假如我们能看到诗人的秘密工厂就不难发现:韵脚求思想比思想求韵脚的运用多出十倍以上。换言之,韵脚远在思想之前的场合居多,若思想在前又坚决不让步,就会难以处理了。但是考之韵文术则不会如此,它能够把所有的时代、民族都拉到自己的身旁。韵律和韵脚对于人心所起的作用很大,它们所特有的神秘诱惑手段效果也非常明显。我想其中的原因是高明的韵文表达思想运用的词汇,早已被预造出来,诗人不过只付“寻找”之劳而已。平淡无奇的内容配上韵律和韵脚,乍读起来好像也颇有一番意味深长的味道。
就像相貌平平的少女利用化妆的手段,也颇能惹人侧目而视的。就像偏颇、错误的思想一旦写成韵文,也会觉得似乎有道理一样。从另一方面分析,即使是名家的诗句,若全部改成散文也会韵味大减。只有“真的”才是美的,若能把真理的最美丽的装饰拿掉,赤裸裸地将其表达出来才是最为可贵的。散文能表现出伟大而美丽的思想,所以比韵文的效果更具真价,道理即在于此。韵律和韵脚中那些琐碎的、小孩子那些幼稚的方法,能够产生如此强力的效果,实属令人意外,因此也极具研究的价值。依我的推测,它的原因大概是这样:原本听觉所直接感受的只是词句的音响,再附上旋律和韵律,就好像已成为一种音乐,所以,它本身已取得某种完整和意义,已经不是手段,不再只是指示事物的符号——即它不再是言语意义的符号,而是为了它自身的存在。此外,这个音响的唯一任务是“悦耳”,在完成此任务的同时,也满足了读的一切要求。
因此这个音响所表达的思想,到现在就成了附加物,就像是音乐的歌曲配上的歌词一样。那又像是从天而降的意外赠物,这里没有任何的请求或希望,所以很容易让我们欣然接受。这里若再有散文中所表现的思想价值,恐怕就更令我们着迷了。在我幼小时,常常只因为某诗的音韵很美,实际上对于它所蕴涵的意义和思想都还不甚了解,就这样凭借音韵硬是把它记下来。任何国家都少不了只有好的声韵却毫无意义的诗歌。例如研究中国文学的戴维斯,在他所翻译的《老年得子》(于1817年发行。剧中描写的是,没有子嗣的某位老人,为了得子而纳妾,虽然如愿以偿地生了男孩,但此间却发生了许多家庭风波)的序文中写到,中国的一部分戏曲是可以用来歌唱的韵文,还附带说:“这些文句的意义通常是暧昧的,用中国人自己的说法来说,这些韵文的主要目的在于‘悦耳’,要忽略其意义,并且经常为了保存谐韵而牺牲意义。”看了这段话,大家应该都会联想到希腊悲剧中的几乎谁都不明其意的“齐唱”。
真正的诗人,不论地位高级还是低级,他们的直接标志是韵脚自然,毫不勉强。这就是说,他们的韵脚仿若天成,自自然然地表现出来,他们的思想在头脑中成熟之后才去找韵脚,这才称得上是真正的诗人。那些真正的散文作家是为了思想而寻求韵脚,滥作家们则为了韵脚而搜索思想。通过阅读两首有韵脚的诗进而能够从中发现,何者以思想为主,何者以音韵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