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中华青少年成长必读集萃:一分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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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足智多谋的韬略(12)

凭二人负伤的部位。好人追赶坏人,必然从后背抓,坏人回身反抗,一定会当胸打在好人前面,坏人再跑,好人还是从坏人背后打坏人;坏人返身反抗,必然打到好人前面,所以胸前伤重的是好人,背后伤重的是坏人。

一字之差

清朝年间,有一个商人娶了一个妻子。商人是做运输生意的,经常要走南闯北。有一天,商人又要出远门了。对他的妻子说:“我常年不在家,父母年纪大了,需要你照顾,妹妹又非常任性,不会做事,这个家就全靠你啦!”妻子的娘家很穷,所以她从小就很会做家务,砍柴、挑水、做饭,什么都干。她对丈夫说:“你放心吧,我一定会服侍好公公婆婆,照顾好小姑的。”

商人走了以后,善良温柔的妻子,天天早起晚睡,忙里忙外地做家务,重活轻活什么都干,可是仍然要受到婆婆和小姑的欺负。原来呀,婆婆嫌媳妇的娘家穷,小姑本来就又懒惰又自私,看到嫂嫂要来当家,就处处跟嫂嫂作对。

有一天,小姑看见嫂嫂在河边洗衣服,就故意找嫂嫂的麻烦。她拾了一块石头,“扑通”一声扔在河里,水花溅了嫂嫂一脸,嫂嫂生气地责怪小姑,小姑就破口大骂,姑嫂俩争吵起来。小姑恶狠狠地举起洗衣用的棒槌,猛力砸在嫂嫂头上,嫂嫂一下子倒在河边,没有喊出一句话,就断气了。小姑马上就被抓进了衙门,县官经过审问,叫来专门写公文的书吏,写了判决文书:“小姑用棒槌击死其嫂,判处绞刑。”婆婆闻听女儿要被处斩,赶紧拿出很大一笔钱,去收买书吏。那书吏收了钱,便偷偷地在判决文书的一个字上,又添加了一划。很快判决文书就呈报给了州府。州官看了以后,以为小姑是不小心砸死嫂嫂的,就改判了3年监禁。

几天后判决结果又传回到县衙,县官展卷一看,觉得非常奇怪,明明是砸死了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为什么州官要改判呢?他不禁又重新查阅了上呈文书,终于发现是书吏动了手脚,便立刻查办了书吏,重新判小姑死刑。那么书吏在哪个字上加了一笔,使小姑的罪责减轻了呢?

书吏在“用”字的一竖下面添加了弯钩,就成为“甩”字,变成小姑无意地“甩棒槌”砸死嫂嫂了。

水盆里的铜钱

南京城里的秦淮河边,有一个夫子庙。每年元宵节,都要举行庙会。庙会上人山人海,有唱戏的,有看戏的,有卖东西的,有买东西的,还有看灯和猜灯谜的,真是好热闹啊。

在夫子庙的旁边,有一长溜商品摊子,商贩们扯开大嗓门,吆喝着招徕生意。游客们这边挑挑,那边看看,看中了什么好的,就大声讨价还价。这些嘈杂的声音,反而增添了节日的气氛。在这些摊子中间,有两个摊子紧紧挨在一起,他们一个是卖菜油的,一个是卖青菜的。卖油郎嘴勤手快,服务热情,所以生意特别好,而卖菜郎呢,总是把烂菜冒充好菜,还短斤缺两,所以生意冷冷清清。卖菜郎却认为,是卖油郎抢了他的生意,一直怀恨在心。

有一天,有人来买油,卖油郎忙着招呼顾客,身边的钱箱没有锁,被卖菜郎看见了,他悄悄跑过去,伸手偷了一把铜钱,塞进袖口里。卖油郎一转身,正好看见了,气愤地责问卖菜郎:“你为什么拿我的钱?”卖菜郎却反咬一口说:“我没有拿。是你偷了我的钱!”

他们争吵起来,人们只好叫来了县官。县官问清了情况,对卖菜郎说:“你把袖口里的钱拿来,让本官看看。”卖菜郎把钱交给了县官,县官看了一眼,皱着眉头说:“哎呀,这钱也太脏了,还是先洗干净了,我再判吧!”

他让人把铜钱泡在水盆里洗,过了一会儿,县官看看水盆,马上就判断出,是谁偷钱了。为什么县官看看水盆,就知道谁是小偷呢?

卖油郎的手上沾了油,拿钱的时候铜钱上也会沾上油,县官看到水盆里的水漂着油花,就知道钱是卖油郎的了。

邱与丘

清乾隆二十四年的时候,广西苍梧县的县令王猛刚刚到任,就接到了一纸诉状。一向爱民如子的王猛看罢诉状,就将原告余阿吕和被告邱以诚传到县衙大堂。

王猛先询问原告余阿吕:“余阿吕,你当着本县令和邱以诚的面,再将所告之事向本官陈述一遍!”

余阿吕说道:“启禀大老爷,邱以诚曾在康熙五十五年的时候,从我那借走了20两银子,当时说定是35年后还,可现在35年已经过去了,邱以诚却分文未还,而且还否认他向我借过钱,故而我才写了诉状,请大老爷做主!”

王猛听罢,说道:“你的借据带来了吗?”“小人已带来!”余阿吕从兜里拿出借据,呈给了王猛。

王猛展开一瞧,确实如余阿吕所说,并且借据上还签过字,画过押。

王猛将借据放在几案上,又问邱以诚:“你可曾借过余阿吕的钱?”“请老爷明断,小人从来未曾借过他钱,我记得在3年前曾经向他借过一个铜壶,因为我不识字,只认识自己的名字,所以当时还是他替我写了一张借据,他又写了我的名字,我就依葫芦画瓢的照着他写的我的名字的样描了一个我的名字。大人,他手中拿的借据一定是我借铜壶的证据。”

在邱以诚回话的时候,王猛察言观色的注视着他,觉得这个邱以诚是个正人君子,是断断不会借钱不还的。

想到这里,王猛不禁把几案上的借据又拿了起来仔细地观看。

看着看着,王猛突然明白过来,他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大胆的余阿吕,你竟敢伪造证据欺骗本官,还想诈人钱财,还不从实招来,免得皮肉受苦。”

余阿吕还想狡辩,王猛说出了借据中的破绽后,他一下子垮了下来。

王猛是怎么看出借据中有问题的呢?

“邱”字在雍正初年以前,只作地名使用,而姓氏中一律用“丘”,而不用“邱”。到了雍正初年,为了避孔子(丘)的讳,作为姓氏的“丘”,才一律改为“邱”。而借据上写的时间是清康熙五十五年,那个时候,“丘”还不能写作“邱”。由此,县太爷王猛肯定那张借据是后来写的,也就是在“丘”改成“邱”之后的事。

一坛红枣

有一个商人积攒了不少钱。有一天,他要外出去做生意,家中没有其他人,于是他把一坛银子假说是红枣,封好了托邻居保管,说是很快就回来。

可商人一去,竟3年没有回来。一天邻居打开坛子,只见白花花的银子,就全部拿出来占为己有。

不久,商人回来了,邻居在坛子里装满红枣,照原样封口以后,还给商人。商人打开一看,银子变成了红枣,就问:“坛子里的银子呢?”

邻居回答说:“你交给我时说的是红枣,哪里来的银子呢?”

两人说不清,理不明,争吵起来,就一同来到了县衙。县官问邻居,邻居说:“他把坛子交给我时说是红枣,根本就不是银子。”县官仔细看了看一坛红枣,把桌子一拍,要邻居立刻把银子交出来,否则要用大刑。这时,邻居大呼冤枉,否认拿到银子。于是县官讲出了道理,使邻居无话可说,只好低头认罪。县官是如何判定的呢?

县官说:“商人外出3年,红枣早已干枯霉烂,现在红枣新鲜完好,明显是才放进去的。”这时邻居无话可说,乖乖地交出了银子。

替罪的瞎子

一天,一位瞎眼的中年男子来到县衙自首,说他因生气不慎失手打死了年老的父亲,要求胡县令给他治罪。胡县令听罢,便带领衙役一同去现场勘察。

到了瞎子家,只见一位白发老翁面朝黄土,倒在血泊中。胡县令验尸时,发现死者后脑勺有三个伤口,这些伤痕有规则地分开排列着,那老翁自然是招架不住来自3个不同部位的致命袭击。胡县令看到这一切,对瞎子说:“你杀了人,是要抵罪的,你这一去可再也别想回来了。家里还有什么人?叫他来和你诀别!”

瞎子脸色阴沉,过了一会儿,才低声说:“家里还有一个儿子。”胡县令便派人传唤他儿子来。

儿子来了,畏畏缩缩地站在瞎眼父亲身旁,一会儿看父亲,一会儿看众人,又不时瞟着倒在血泊中的祖父,双手不停地绞在一起。此时,胡县令大声说道:“你们父子有什么话快说吧,今天可是最后的机会了。”

听罢这话,儿子抓住父亲的手,低头呜咽起来,父亲也哭着对儿子说:“儿啊,以后可要好好做人。只要你今后好好过日子,父亲此去也没有什么牵挂了。不要想念我,我眼睛瞎了,也不值得想念。”说罢,瞎子就扭过脸去。那儿子神色凄然又慌乱。胡县令喝令儿子退下。

过了一会儿,胡县令又叫瞎子退下,传那儿子上来。胡县令铁青着脸,高声喝道:“刚才你父亲把一切都招认了,是你打死了你祖父,还想让父亲来抵罪。你知道该当何罪吗?还不快招供!”那儿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哆嗦着说:“我确实打死了祖父,但我父亲去投案完全是他自己的主意,这跟我不相干,请大人饶命!”说完连连磕头。

原来他家共有四口人,他还有位叔叔,那老翁由于大儿子是瞎子,所以常常偏袒小儿子。这孙子就记恨在心。有一天,趁祖父一人在家的时候,孙子抱起石头砸死了祖父。父亲回来后看到此情此景,不禁吓坏了,为了保住这条根,就想出了这么个替罪的主意。

胡县令是凭什么知道儿子是杀人凶手的呢?

父亲是瞎子,如果发怒打人,一般是乱砸一气;而祖父的三处伤口排列整齐,显然是明眼人干的;父子诀别时,儿子举动反常,说明是父亲替罪。

父与子

清朝康熙年间,忠若虚任余姚县令。他一天到晚坐在官府大堂上,开门听理诉讼,到了半夜也不休息。无论事情大小,倘若有所冤屈,都可起诉。一经起诉,就立即判断是非曲直,从不积压案件。

一天傍晚,一个中年人来控告其子不孝。忠若虚马上升堂,一审问,得知父子两代都是以皮匠为业。根据父亲控诉,儿子不守本分,家里常常缺米少柴,而他游荡无度,如果教训他,他就更加无法无天。忠若虚闻听缘由,便慢慢地说:“你们父子俩吃过晚饭没有?”父子俩都回答说:“没有。”于是忠若虚就吩咐每人给钱200文,很关心地说:“拿去,吃了饭再听审。”于是父子俩都出去了。

到了夜里二更天,忠知县突然宣布继续审案。忠知县先把父亲叫到堂上问道:“这位父亲,200文你用去多少?”中年人回答道:“还剩30文。”忠知县疑惑地又问道:“现在菜很便宜,你只吃一碗饭,为何只剩30文?”中年人叩头说道:“我有久治不愈的老毛病,饭后要吸一口鸦片烟,需用1钱左右,也在这里面开支了。”接着忠知县又传儿子上堂,问道:“200文你用去多少?”儿子回答道:“我只用去了30文,还有170文。”忠知县又是疑惑地问:“你为什么要这样节俭呢?”儿子非常淡然地回答道;“饭是饱肚子的,既然吃饱了就不用再花钱了。”

询问完了儿子,忠若虚已经全都明白了,于是他就对父亲说;“我已考察到你们父子来打官司的情由了。你的儿子只是一个皮匠,整天忙碌不停,还不足以供应你的需求,因此你就告他不守本分。现在本应惩罚你谎骗之罪,只是当你儿子的面给父亲用刑,你的儿子必不忍心,我也不忍心这样做。你立即回去,妥善处理好父子关系,努力做一个好老百姓。”父亲听了这段话,感动得抱着儿子哭泣起来,叩头拜谢而去。

那忠知县凭什么断定是其父诬告其子的呢?

忠若虚拿出200文钱,让父子二人出去吃饭,就是在测试父子二人平时的生活作风。如果吃饭用的银子多,说明他们平时生活浪费;吃饭用的银子少,说明他们平时生活节俭。父子两人的用钱多少,一下子便可知道控告的正确与否。

镰刀上的证据

一天,西平村的一个青年农民挑着两只水桶往山里走去。因为多日无雨,田里缺水,他想到那个刚刚被发现的泉眼边再接两桶山泉水。

走着走着,他忽然发现前面不远的山道边上躺着一个人。近前一看,他不由得惊叫起来,调头就往回跑。原来,他看见地上那个人的脑袋都被砍烂了。

案子很快被报知了官府,胡县令亲自带了几名衙役来到了发案现场。胡县令发现这里很僻静,是强盗经常出没的地方,便估计很可能是强盗谋财害命。可是,当他检查完死者的衣物时,又发觉不对。因为死者的衣物都在,而且身上还带着30两银子。

“若是强盗所为,哪能把银子留下呢?”胡县令一边想,一边继续检查死者身上的伤痕。当他发现死者身上有十几处镰刀伤时,心里明白了:“这是一起仇杀案。”

胡县令把死者的妻子叫到跟前问道:“你丈夫生前跟谁结仇最深?”

死者的妻子哭得像个泪人儿似的,听了胡县令的问话,竟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不要急,好好想一想,你丈夫生前没跟谁积有怨恨吗?”胡县令又语气平缓地问道。

死者的妻子抹了把眼泪,答道:“我丈夫平素与人从没争吵过,没有什么仇人。”

“你再想想,能不能因为别的原因?”胡县令仍然希望被害人的妻子能提供点对破案有价值的情况。

死者的妻子又想了片刻,还是摇头。

“好了,想不出来也无妨,我自有办法查明案情!”

胡县令说着就要走。就在这时,死者的妻子忽然想起什么,说道:

“大人,我想起来了。前几天,我丈夫找村子里的武明子结账,他没带银子来,我丈夫曾限期让他把欠的银子还清。”

“噢,武明子。”胡县令暗自记住了这个人的名字,又对衙役吩咐道:“速去村里传我的话,让各家各户立即把各自的镰刀都送到这里来,如若发现有隐藏者,一旦被查出,便按杀人凶手论罪惩处!”

衙役去村子里把人们都集合到一起,宣读了胡县令的命令。村里的人没有敢不服从的,都拎着自家的镰刀来到了发案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