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中华青少年成长必读集萃:一分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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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足智多谋的韬略(5)

海金斯警长为什么怀疑吉列杀害了老人呢?

老人的口袋里只有一枚金币,不会发出丁的响声,说明吉列在撒谎。

女教师之死

贝尼卡是一个女教师。她为人善良大方,别人有什么困难,她总是热情地帮助。在学校里,她深受学生和同事们的爱戴,年年被评选为先进。她有一个姐姐,要比贝尼卡大5岁,可是贝尼卡的爸爸总是说:“贝尼卡比她的姐姐更懂事呢!”

有一天早上,上课的时间已经过了,可是贝尼卡却没有到教室里来。学生们都觉得奇怪,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呀!他们去找教务主任,教务主任打电话到她的家里,电话没有人接。教务主任不放心,赶到贝尼卡的家里,拼命按门铃,却没有人来开门。教务主任觉得有些不对劲,只好打电话给警察局。

哈里警长接到电话,几分钟后就赶到了。他问清楚了情况,凑近房门,看了看门上的“猫眼”,那是一个探视孔,房间里面的人,可以通过“猫眼”看到外面的人,但是外面的人却看不到里面的人。

哈里警长又按了几次门铃,还是没有人开门,他叫来大楼管理员,打开了房门,这才发现贝尼卡穿着睡衣,倒在血泊中,胸口插了一把刀。根据检查,死亡的时间大约在昨天晚上20:00。大楼管理员查看了记录,然后告诉哈里警长:“昨天晚上,先后有两个人来找贝尼卡,一个是19:50来的,是她的姐姐,另一个是20:10来的,是她的女同事玛莎,两个人都说,按门铃以后没有人开门,以为贝尼卡不在家,就离开了。”哈里警长思考了一会儿,对身边的警员说:“来访的两个人当中,有一个就是杀害贝尼卡的凶手!而这个人就是她姐姐!”

哈里警长为什么说她的姐姐就是凶手呢?

凶手是她的姐姐,因为有人敲门以后,贝尼卡先会通过“猫眼”看来访者是谁,如果是同事,出于礼貌,贝尼卡一定会更衣后才开门,只有是自己的姐姐,才会穿着睡衣开门。

台阶上的老裁缝

一天早上,警长哈里在大街上巡逻。他是一个老警察了,对这里的每条道路、每户人家,都非常熟悉。他,慢慢走着,碰到熟人,就微笑着说一声:“早上好!”人们看到他,也都感到很亲切,似乎有了安全感。

哈里警长拐了个弯,前面有一幢面向大街的小楼,住着老裁缝戈里先生。戈里先生的手艺相当不错,据说总统出国时穿的服装,都是他做的呢。哈里警长想,下个星期儿子要举办婚礼,我应该做一套黑色礼服,对了,就找戈里先生吧。

哈里警长正这样想着,突然,前方传来一声枪响。他抬头看去,只见戈里先生站在他家的台阶上,脸朝着家门,慢慢地倒下去。哈里赶紧奔过去,发现老人的背上中了一枪,鲜血从伤口涌出来。戈里先生喘息着睁开眼睛,嘴唇颤抖着,好像要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就停止了呼吸。

哈里警长放下老人,转身查看四周,看到马路对面有两个人,就大声命令:“我是警察!你们都举起手,慢慢走过来!”

两个人走了过来,哈里警长开始询问。其中一个是年轻人,他说:“我是个司机,刚上完夜班回家,听到枪声,回头一看,有个老人慢慢地倒了下来,其他的,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另外一个是中年人,他说:“我每天早上都要跑步锻炼,刚才正好跑过这里,随意瞥了一眼对面,看见老人正在锁门,忽然枪响了……”哈里拿出手铐,铐住了中年人,严厉地说:“你有枪杀老人的嫌疑,跟我到警察局去说清楚吧!”

为什么哈里警长认为是中年人枪杀了老人?

老人脸朝门站着,别人不会知道他是在锁门还是在开门,只有一直盯着老人看的人,才能知道老人是从里面出来,正在锁门,所以中年人是嫌疑犯。

雨夜的报案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大地笼罩在漆黑的夜幕中。小镇上的人家都熄了灯入睡了,只有几盏路灯,射出昏暗的灯光。这时候,警察局里却灯火通明,高斯警长和几个警员,正守候在电话机旁值班。因为根据经验,越是这样的天气,越是会发生案子。

果然,电话铃声响了。对方是一个男子,他好像受到了很大的惊吓,颤抖着声音说:“警察……局吗?不……不好了,我在……小镇的河边,发……发现了一具尸体……”高斯警长马上带上两个警员,驾着警车冲进雨幕,往河边飞驰而去。

在车灯的映照下,远远看见河边有一个人影,高斯警长他们下了车,打着手电筒,来到小河边。这时,他们看清了那个人影。他是一个瘦高个儿,全身上下,从头发到衣裤,全都是水淋淋的,完全湿透了。他脸色苍白,神情很紧张。高斯警长拍拍他的肩头,让他先稳定一下情绪,自己蹲下来查看尸体。过了一会儿,瘦高个不那么紧张了,开始报告说:“刚才我在河边走,忽然脚下一滑,跌进了河里,幸好我会游泳,游到岸边的时候,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具男尸!”一个警员问:“天这么暗,你看清是男尸吗?”瘦高个儿说:“幸好我口袋里带着火柴,我划亮了火柴一看,他的脖子上有两道刀伤,浑身都是血,已经死了,我害怕极了,就赶紧跑到电话亭,给你们报案了。”

另一个警员还想问什么,高斯警长却果断地说:“不用再问了,他就是嫌疑犯,把他铐上,回警察局!”

为什么高斯警长会怀疑报案人就是凶手呢?

报案人从河里游上来,衣服全部湿透了,火柴肯定划不着了,说明他是在撒谎,是他自己杀了人,再假装报案,想蒙混过关。

谁安放的录音机

希耳公司研究开发出一套新软件,将要应用在空军的战斗机上。这是国家一级保密的项目,国外的情报机关不惜重金,要收买公司的人员,窃取软件的情报。这天下午13:00,在公司的会议室里,举行了新软件的论证会。

会议是在绝对保密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开到一半,有个工程师不小心把笔掉到地上了,他俯下身子去拾,却发现桌子底下有个奇怪的小盒子,拿起来一看,竟然是用来窃听的微型录音机!

总工程师马上宣布会议暂停,并向警方报了案。摩恩探长迅速赶到现场,他先检查了录音机,录音带上开始没有声音,2分钟以后,听到轻微的关门声,又过了10分钟,听到很多人进来的脚步声和说话声。摩恩探长推测,安放录音机的时间,大约是在12:45。根据调查,当时有可能进入会议室的,一共是两个人。探长和经理一起,在经理室分别找他们谈话。

首先进来的是女秘书,她说:“我12:40进会议室,把文件放在桌子上,就马上离开了。”经理看了看她的脚,生气地问:“公司规定上班应该穿平跟鞋,你怎么穿高跟鞋?”女秘书红着脸说:“今天起床晚了…赶着上班,穿错了。”

接着进来的是男清洁工,他说:“我进会议室擦了桌子,就出来了。”探长还没有问话,经理指着他脚上的网球鞋,生气地责问:“你怎么也不按规定穿平跟鞋?”清洁工支支吾吾地说:“我……中午去打网球,忘了换鞋了……”询问完了,摩恩探长告诉经理:“我知道微型录音机是谁放的了。”

你认为谁是放录音机的案犯呢?

是清洁工,他穿的是网球鞋,录音带上不会留下脚步声,而女秘书穿的是高跟鞋,如果是她作案,录音带上一定会留下皮鞋的脚步声,因为她最终要取走录音机,不会担心脚步声被录下来而轻轻走路。

南美洲的大象

非洲撒哈拉沙漠,是世界上非常著名的沙漠探险地。为了能够征服它,无数的勇士来到这里,进行挑战极限的活动。

一天,负责救助的当地黑人警察布鲁姆和他的助手正在沙漠腹地开车进行巡视,突然,他看见沙漠中躺着两个人,布鲁姆急忙停下车,来到了两个躺着的人跟前。他用手一摸,发现两个人都早已死亡。两个人的背上都挨了数刀。

布鲁姆马上开始检查尸体,从两个人的兜里,布鲁姆发现了这两具尸体的身份:两个人都是美国人,住在纽约,是美国一家沙漠探险俱乐部的会员。

布鲁姆让助手继续清理现场,然后,他便将这两具尸体的资料传到了总部。总部马上通过国际电报,通报给了美国纽约警察局。

纽约警察局对这起案件极为重视,马上成立了专案组,由汉斯担任组长。

经过仔细的调查,汉斯认为死者之一的麦劳斯先生的侄子约翰有重大嫌疑。于是,汉斯便驱车来到了约翰的住所。约翰很友好地接待了汉斯。他把汉斯让进屋里,然后问道:“尊敬的汉斯先生,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是的,找你核实一件事。你叔叔麦劳斯先生最近去了哪里?”

“他去了非洲,又是去探险了。”约翰回答道。“我听说你也去了非洲,是陪你叔叔一同去的。”汉斯问道。

“不,我没有去非洲。本来我打算去的,可是,就在我要陪叔叔去非洲的时候,我的几个喜欢旅游的朋友硬要我陪他们一同去南美洲,我只好放弃了非洲,而去了南美洲。”

说到这,约翰从柜子里拿出了一张照片,又继续说道:“你看,这是我在南美洲与大象照的合影!”

“够了。亲爱的约翰先生,我看你叔叔的死,就是与你有关。”接着,汉斯指着照片上的大象说了一番话,约翰不得不低下了头,并承认了叔叔就是他杀死的真相。

汉斯为什么讲了一番大象的知识,约翰就承认了犯罪事实呢?

世界上亚洲有大象,非洲有大象,而南美洲却没有大象。

林肯手迹

索斯比拍卖行,是美国著名的拍卖行。曾经拍出过无数的艺术珍品。

这一天,索斯比拍卖行又是人头攒动,人们知道今天将有林肯的手迹当庭拍卖。对于收藏家们来说,能够收藏到林肯总统的手迹,那将是十分荣耀的。

上午9:00,拍卖会正式开始。女拍卖师南希款款地走上拍卖台,她从一个卷轴里拿出一张残缺不全的破纸,然后说道:

“现在我把林肯的这份手迹上的内容,给大家念一念:‘在葛底斯堡的公共广场,乐队奏着乐曲,人声鼎沸,大家唱着国歌涌向……’下面的字迹已经被撕去了,看不到了。但最底下的签名却很清楚:‘阿·林肯。’下面现场的收藏家们可以竞价了!”“我出50万!”

“我出100万!”

“我出150万!”历史学博士弗莱也举起了手,他由于一直都在研究林肯,因此,对这件林肯的手迹更是情有独钟。于是他举起了右手,并直接就喊出了500万的高价。

现场的所有人都被他的高价镇住了,情不自禁地放下了手,不再与他竞价,并欢呼着为他叫好。

这样,弗莱博士便顺利地拍到了林肯的手迹,当晚,弗莱博士十分高兴,他请他的朋友检察官温斯特来到家里,让其欣赏林肯的手迹。

温斯特也为老朋友能够收藏到林肯的手迹而高兴,可当温斯特拿起手迹,展卷一读之后,脸当时就变了色,禁不住地说道:

“亲爱的老朋友,这份手迹一分钱也不值,因为它是假的呀!”

温斯特为什么说林肯手迹是假的呢?

因为林肯执政时期,美国还没有国歌,著名的歌曲《星条旗永不落》在林肯时代只是一首很流行的美国歌曲,直到1931年才正式被定为美国国歌。而手迹当中却说“唱着国歌”,显然这是假的。

一杯冰汽水

很小的时候,斯汀娜就喜欢听爸爸讲故事,她爸爸是探长,常常给她讲探案故事。受爸爸的影响,上大学的时候,她就学着写探案小说,然后寄给一家出版社,没想到,出版社竟然出书了。她的小说很快被抢购一空,于是,她一部接着一部写下去,很快成为畅销书作家。

有一天,斯汀娜很晚才回家。四周静悄悄的,她一边开门,一边还沉浸在小说的恐怖情节里:“开门的时候,身后窜出一个黑影……”忽然,她觉得身后真的有个黑影,心口怦怦乱跳,马上仿照小说里的情节,掏出防身用的水果刀,回身向黑影刺去,黑影“扑通”倒下了,她仔细一看,竟然是大楼管理员,被刺中心脏,已经死了。眼看闯了大祸,她看看周围没有人,用她惯于编造情节的脑子,想出了一个逃脱的妙计。她回到家里,拉下了电闸,偷偷地留走了。

第二天,斯汀娜接到福森特探长的电话,要她马上回家。她回到别墅,探长已经等在那儿了。探长说了发现凶杀的事,问她:“昨天你在家吗?”斯汀娜是编故事的老手了,她说:“探长先生,我家里的电路坏了,电脑不能用,所以这3天里,我一直住在母亲家呢。”

福森特探长点点头说:“您的父亲以前是我的上司,我是看着您长大的,您是不会干违法事的,哦,我忙到现在,渴坏啦!”斯汀娜一听,轻松地打开冰箱,倒了一杯冰汽水给探长。

福森特探长喝了一口,拿出手铐说:“很对不起,尽管您父亲是我的上司,不过您犯了罪的话,还是要逮捕您。”

福森特探长怎么会马上判断出是斯汀娜杀了人呢?

斯汀娜说家里停电3天了,可是实际上只停了一个晚上,冰箱里的汽水还是冰凉的,福森特探长喝了以后,知道她在撒谎。

翻下悬崖的吉普车

西拉蒙是一名间谍,这一天,他得到一个消息:今天半夜里1:00左右,S 国的情报官,将要驾驶一辆吉普车,带着一份绝密文件,经过5号盘山公路。西拉蒙马上决定,在公路上堵截住情报官,抢走绝密文件。

夜深了,公路上几乎没有车辆来往。西拉蒙坐在一辆卡车里,关闭了车灯,隐蔽在路边。他看了看夜光手表,已经半夜1:00了。这时候,远处传来汽车马达声,接着,灯光越来越近,他看清楚了,就是那辆吉普车。他立刻打开车灯,发动马达,打算去拦截,谁知道,吉普车“突突突”叫了几声,自己停了下来,情报官跳下车,骂了一句:“见鬼了,忘了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