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帝师传(中国古代名人传奇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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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直言进谏 帝王明镜 魏征(2)

回顾魏征这一段坎坷的人生道路,四易其主的政治选择,这其中充满了多少辛酸和无奈。有人曾对魏征这一段的经历嗤之以鼻,认为他在政治上不能从一而终,但仔细分析,魏征每一次的选择后,不管当初是自愿的还是被迫,都能忠心耿耿的辅佐他所跟随的主公。这说明魏征不同于那些在政治上见风使舵的小人,而是一个真性情的人。比如,魏征在跟随李渊后,得知李密被杀,不避李密曾经反叛李渊,自己参加这样的活动可能会受到牵连的嫌疑,亲自参加了安葬李密的仪式,而且为李密撰写了《唐故邢国公李密墓志铭》,字里行间表现出无限的赤诚之心。又如,玄武门之变,魏征跟随李世民后,还请求李世民的恩准,厚葬了太子李建成。俗话说得好:

良禽择木而栖,人选明主而从。历史并不会因为这些小节而消减了一个人的功绩,客观的来看,魏征和李世民这一对君臣的组合,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真是黄金搭档,开创出了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一页——贞观之治。

小试牛刀得到信任

玄武门兵变后三个月,李渊宣告退位,做起了太上皇。武德九年(公元626年),李世民即位,为唐太宗。

李世民上台后,就提拔魏征担任了谏议大夫一职,这是一个专门向皇帝提意见的官。这个官可不好当,俗话说“伴君如伴虎”,遇到明君还好,若是遇到昏君,谏议大夫的头往往是很难保住的。看来,李世民是非常看重魏征的,并且李世民是一个年轻的君主,正如他自己常说的,自己是一个马上皇帝,过去常年在外征战,会打天下,但对于治理天下却没有一点经验,所以他也迫切需要一个内行人能够在国家事务的各个方面能够对他提出监督和忠告。

因为魏征本来并不是唐太宗的亲信,开始时唐太宗对他还存有戒心。但此后魏征做了一系列的事情,终于打消了唐太宗对他的疑虑。首先是魏征帮助李世民巩固了刚成立政权之后颇为不稳的局势。因为当时太子李建成虽然被杀,但他和李元吉在各地的追随者还很多,李世民对此采取了镇压的办法,所以一时间弄得人人自危,为了保全性命,都在商量着找准时机谋反的事情。看到这种情况,魏征向唐太宗建议道:“在这种形势下,您应该不计前嫌,因为这些人群龙无首,也难以形成什么大的气候,您不如对他们网开一面,这样就能把叛乱扼杀在萌芽中了。”唐太宗认为魏征的话很有道理,就下令对李建成和李元吉的旧部下,一律赦免,不再追究过去的事。并且派魏征作为特使,到河北一带去安抚李建成和李元吉的旧部。

魏征临出发的时候,唐太宗授命他可以遇到问题随机应变,自行处理,不用随时向自己汇报,给了魏征很大的权力。魏征就带上人,去河北一带执行任务。当了到了磁州(今河北磁县)的时候,遇到两辆驶去长安的囚车,看到车中锁着的两个人是李建成的护卫将军李志安和李元吉的护军李思行。原来这两个人自从玄武门兵变后,乘乱从长安逃到了河北,被逮捕准备送到长安治罪的。魏征看到这种情景,计上心头,就同他的副使李相客商量说:“在我们动身出发前,皇上已经下了诏令,对李建成和李元吉的旧部一律赦免,不再追究他们的过错。如果现在又要把李志安和李思行两人押送到长安治他们的罪,那么其他人谁还再相信皇帝的诏令呢,又怎么能安心归顺呢?现在我们虽然是带着皇帝赦免的诏令去招安李建成和李元吉的余部,又有谁会相信呢?我们不如把他们俩放了,不再问罪,让别人都看到我们的诚意,让他们亲身感受到朝廷的宽大政策,在这种情势下,其他人也就会归降了。古的时候,大夫出使,虽然君主不在身边,但只要这件事是对国家有利的,就可以自己做主。况且,我们在出发的时候,皇上给了我们见机行事的权力,我们应该把握机会,妥善处理突发的状况啊!”李相客很同意魏征的说法,就立即下令释放了李思行等人,并把这件事情汇报给唐太宗,太宗认为他们做得很对。就这样,在唐太宗的大力支持下,魏征很圆满地完成了安抚河北的任务,稳定了当时的局势,为初唐政治、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因为这件事处理得很妥当,魏征更加得到了唐太宗的器重。

俗话说得好“树大招风”,由于魏征越来越受到唐太宗的信任,朝中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非常嫉妒魏征所得到的恩宠,于是他们开始在唐太宗面前散布魏征的坏话,说魏征纵容自己的亲戚为非作歹,应该严惩他。唐太宗并没有偏听偏信,而是委派御史大夫温彦博去查处这件事情。因为这些纯属是诬告,所以根本就查不到任何的真凭实据。但是温彦博仍然向太宗报告说:“虽然没有查到任何的证据,但是魏征作为国家的大臣,就是因为平时不能处处检点自己,避讳嫌疑,所以才受到了别人的诽谤。所以说,他虽然没有包庇自己的亲戚做坏事,但也应该受到责备。”唐太宗认为这种说法也有道理,于是就派温彦博向魏征提出警告,告诫他要为人处事注意谨慎、检点些,避免招致无谓的言论。魏征对此当然非常不满,第二天他就跑去对唐太宗说:“我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君臣只有彼此以诚相待,才能共同把国家治理好。所以说如果做臣子的置国家大事于不顾,平时只是一味的考虑检点自己行为,避讳嫌疑,讨得君主的欢心,朝中上下如果都这样,国家怎么可能振兴呢?”唐太宗听了,恍然大悟,认为先前支持温彦博的意见不是很妥当,连忙说:“你说得很对,我做错了!”魏征看到唐太宗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当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进谏的机会,他又接着说:“您希望我做一个良臣,还是希望我做一个忠臣呢?”唐太宗对这样的提问觉得很纳闷,不解地问道:“这二者有什么区别吗?”魏征回答说:“良臣辅佐君王,美名传万代,君主也会得到极高的声誉,可谓子孙相传,流芳百世,如周公辅佐成王就是明证;但忠臣辅佐君主,因为直言劝谏,得罪君主被杀身亡,君主也将得到一个昏庸的恶名,国破家灭后,自己只是得到了一个空名。如比干忠言直谏,被商纣王挖心惨死。这就是良臣和忠臣的不同。我希望您能让我做良臣,而不是成为一个忠臣。”魏征的这番话,掷地有声,表明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和一心辅政的决心,也进一步消除唐太宗对自己的猜疑,唐太宗终于被魏征的话打动了,连连称赞魏征的话很对,并因此赏赐给他绢五百匹。从此,这对彼此信任的君臣开创出初唐的一片大好盛世。

直言进谏一代诤臣

魏征的直言进谏在当时是非常著名的,据《贞观政要》记载统计,从贞观初年到十七年魏征病故为止,魏征曾经五十次向太宗面陈谏议,向太宗呈送奏疏十一件,一生的谏诤多达数十余万言。其次数之多,言辞之激切,态度之坚定,都是其他大臣所难以企及的。这其中涉及到政治、经济、赏罚、刑法、对外关系,乃至皇帝私生活等诸多方面。魏征的进谏一般都能得到唐太宗的鼓励和支持,所以达到了知无不言的程度。正是由于魏征仕途坎坷,且阅历丰富,对社会问题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因而也就造就了他的经国治世之才,且他的为人耿直不阿,遇事无所屈挠,在皇帝面前也敢于说真话,所以对于魏征的直言进谏,唐太宗曾褒奖他说:“爱卿所进谏的事务,多达二百余事,要不是精诚为国,又怎么能做到呢?”不久,迁魏征任尚书左丞。贞观三年(629)加封魏征为秘书监参知国政,晋封郑国公。这都说明唐太宗对魏征的进谏是欢迎的。

所以说,后世人对这段“魏征直言敢谏,唐太宗虚心纳谏”的史实极为推崇。正是魏征坚守为臣之道,从容陈词,数十年如一日的直言劝谏,才使唐太宗在当时百废待兴的基础上开创出良好的政治局面。我们分别从几个方面举几个实例。

1、政治上,立场坚定,如果是对的,就一定坚持到底。

如武德九年(公元626年)十二月,唐太宗刚刚登上皇位不久,为了扩大兵源,颁下诏令,在民间中征召十六岁以上的健壮男子入伍。但是魏征极力反对,因为当时唐朝的法令规定,十八岁的男子才开始服兵役。太宗看到魏征违抗自己的命令,十分生气,责问魏征为什么不服从自己的旨意。魏征说:“放干水池去捕鱼,虽然今年得到了鱼,但是明年就再也不能捕到鱼了;烧毁森林去捕野兽,虽然今年捕到了野兽,但是明年就再也不能捕到野兽了。军队的质量不在士兵数量的多少,而在训练质量的高低,如果训练得法,士兵可以以一当十,您又何必为了充数,而把不够年龄的人也拉来当兵呢?您这样做的后果只是会失信于民,您想一下,您刚即位不久,正是需要依靠人民力量的时候,您若一意孤行,以后陛下再发布法令,又有谁会服从您呢?”唐太宗听了很不高兴,反问道:“我有什么失信于天下的事?”

魏征举了很多的例子,说明唐太宗即位之后已经办了不少失信于民的事了。终于,在魏征摆事实、讲道理的苦口劝说下,唐太宗意识到自己这样做的严重性。于是他取消了这个决定,并对魏征说:“我原来以为你总是太顽固,总是说些让朕下不来台的话,但是今天朕听了你的话,觉得很有道理。确实,国家如果政令前后不一,就会使百姓不知所从,那么治理好国家就成了一句空话。”于是立即下令停止征召不满十八岁的男子,并赏赐给魏征金瓮一口,以示奖励。

2、经济上:节约开支,深切关心下层人民疾苦。

魏征在经济上采取的安民政策,主张与民休息。他认为隋朝之所以很快就灭亡了,根本原因是它扰民太多,初唐虽然不如隋朝那样富裕,但社会却很安定,就是与民休息的结果。所以,当唐太宗要花费很多的金钱修建新的宫殿的时候,魏征上书反对说:“人民之所以反对隋炀帝的统治,推翻了隋朝,就是因为这个皇帝整天想着的是如何满足自己的享乐,驱赶天下的百姓为他去修建很多的宫殿台榭,使得大家无法活下去,就共同反对他。现在现有的宫殿亭台,已经足够居住了。如果您没有忘记隋朝灭亡的教训,就应当把大的宫殿毁掉,搬到小的宫殿里去住,这是最好的办法。但如果您舍不得毁掉这些宫殿,就应该住在现有的宫殿里,不要再役使人民去修建什么新的宫殿。如果您一意孤行,不想到天下百姓生活的艰难,不满足旧的宫殿,在此基础上又要扩建新的宫殿,只是追求华丽和享乐,这就会增加百姓的劳役负担,这样做的后果只会重蹈隋朝灭亡的覆辙。”

唐太宗听了,很受触动,于是就停止了新宫殿的修建,而是把修建宫殿的材料送到那些遭受到水灾的地方,帮助受灾的农民修建了住房。这些都反映了魏征的民本思想,确实,只有在经济上真正关心人民,经济繁荣,国家富强,政治才能稳定。

3、赏罚上,要公私分明,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

魏征经常说:“当给人奖赏的时候,不要忘记那些被疏远的人;当处罚别人的时候,也要做到不包庇与自己很亲的人。在执行赏罚的时候,要以公平为规矩,以仁义为准绳,这样才能让人心服口服。”贞观初年,濮州刺史庞相寿,因为贪污被人告发,要求立刻返还赃款,还因此被解除了刺史的职务。但庞相寿曾经是原来唐太宗秦王府的人,所以他就向唐太宗求情,希望能原谅他。

唐太宗很念旧情,派人转告他说:“你是我的老部下了,你的为人我很清楚,贪污大概是因为穷的原因吧。现在我再送给你一百匹绢,也恢复你刺史的职位,以后注意不要再贪污了。”从唐太宗的这种处事办法来看,没有做到公私分明,显然是不顾法律而徇私情,这样做的后果是不利于国家法律的顺利执行。魏征知道这个情况后,就上书反对说:“庞相寿因为是您过去的老部下,他犯了贪污罪不但能够逃脱惩罚,而且还得到很多的封赏,这样做是很不合情理的。您过去秦王府的部下很多,如果他们都以此来贪赃枉法,胡作非为,社会任这种情势发展下去,只会使廉洁的官吏感到害怕,造成恶劣的影响。”魏征分析的头头是道,唐太宗不得不改变了对庞相寿的处理。总之,通过这件事情,表现出魏征在对待赏罚问题上的态度是,实事求是、公正严明。又如贞观七年(633年)魏征出任侍中一职时,尚书省积压了一批很长时间都没有得到解决的案件,因为办案的人员意见不统一,所以案件一直都没有处理。唐太宗非常信任魏征,认为魏征办事一直以公平著称,就让他去解决这个问题。虽然魏征对法律常识并不是很熟悉,但是他在审理案件的时候能从案情的事实出发,实事求是地去断案,如果事实不足的就不再追究,予以结案。因为他处理事情根据事实,所以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妥善处理,最后结果使大家都很满意。这说明,魏征办事情没有私心,在执行赏罚的时候能维护法律的尊严,甚至连皇帝的面子也不给,是个讲直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