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
14969800000015

第15章 王子与贫儿(1)

王子和贫儿的诞生

十六世纪第二个二十五年当中有一个秋天,古老的伦敦城里有一个姓卡迪的穷苦人家生了一个他们所不欢迎的男孩。同一天,一个姓都铎的富贵人家有一个正如心愿的男孩诞生了。全英国的人也都欢迎这个孩子。大家早已热烈地渴望着他、期待着他,并且为了祈求他的诞生而向上帝祷告,因此他现在一旦真的出世,全国的人就几乎欢喜得发狂了。连稍稍相识的人都相互拥抱、互相亲吻、同声欢呼。大家都休假了,无论尊卑贫富,都大吃大喝地取乐,还跳舞、歌唱,非常快活。他们不分昼夜地一连像这样狂欢了好几天。白天,伦敦的景象真是热闹非凡,家家户户的阳台和屋顶上都有鲜艳的旗帜随风飘动,大街上有许多壮丽的队列游行。夜间的景象也很壮观,街头巷尾,处处都燃烧着大堆的祝火,四周围着一队队狂欢的群众,尽情作乐。全英国除了谈这个新生的孩子,皇太子安得霍·都铎而外,都不谈别的事情。这个孩子浑身裹着绫罗绸缎,对于外面那一切所谓的热闹情况都无知无觉,也不知道还有许多大臣和贵妇在伺候着他、看护着他——而且他也满不在乎。可是谁也没有谈到另外那个浑身裹着破布烂絮的孩子:托蒙·卡迪。他的出生陡然给这家穷人增加麻烦。除了他自己家里这些发愁的人谈到他而外,再也没有别人理睬他了。

托蒙的童年时代我们现在跳过若干年,来谈谈以后的事情吧。当时伦敦已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以那时候的规模而论,要算是一个大城市。全城有十万居民——有人认为还要多一倍。街道都很狭窄、弯曲而肮脏,尤其是托蒙·卡迪所住的那一带离伦敦桥不远的地方。那儿的房屋都是木头建筑的:第二层楼突出于第一层之外,第三层又把它的胳臂肘伸出第二层的范围。房子盖得越高,上面的面积也就越大。房屋的骨架是用结实的木料钉成交叉的形式,中间加上一些牢靠的材料,外面再涂上一层灰泥。房屋的主人按照各自的品味把屋梁漆成红色、蓝色或是黑色,这就使得那些房屋显出一副很雅致的气派。窗户都很小,嵌着菱形的小玻璃。窗门都像屋门那样,是向外开的,装的枢纽也像门上的一样。托蒙的父亲所住的房子在布丁巷外面一个名叫垃圾大院的肮脏小死巷里面。那所房子又小又破,东歪西倒,可是那里面却挤满了一些穷得要命的人家。卡迪那一窝在三层楼上占着一个房间。母亲和父亲在一个角落里有一张也算是床的床铺。可是托蒙和他的祖母,还有他的两个姐姐,波塔和娜埃,却不受拘束——全部的地板都归他们享用,他们爱在哪儿睡就在哪儿睡。屋里有一两条破得不像样的毯子,还有几捆又旧又脏的稻草,可是要把这些东西叫做床铺,似乎不大妥当,因为它们是乱七八糟的。每天早晨,这些东西老是整个儿被踢成一大堆,到了晚上,大家再从这一堆里去挑出来使用。

波塔和娜埃都是十五岁——一对双胞胎。她们是心肠很好的姑娘,满身肮脏,穿着非常破烂,愚昧透顶。她们的母亲也和她们相似。可是父亲和祖母简直是一对恶魔。他们只要有酒喝,就喝得烂醉。然后他们就互相打架,可是碰上谁就和谁相斗。无论醉与不醉,他们老是咒骂不休。约翰·卡迪是个小偷,他的母亲是个乞丐。他们把孩子们都教成了叫化子,可是还没有能够把他们变成小偷,在这所房子里住着的乌七八糟的穷人当中,有一位善良的老神父,被他从家里一下撵了出来。他就常爱把孩子们叫到身边,暗自教他们一些正当的行为。安德鲁神父还教授给托蒙一点拉丁文,并且还教他读书写字。他本想把这些东西也教给那两个姑娘,可是她们害怕朋友们的嘲笑,因为那些人一见她们俩将要学那些稀奇的学问,是决不会容许的。

整个垃圾大院里乱哄哄的一窝正和卡迪家里一模一样。酗酒、胡闹和吵嘴在那儿是家常便饭,每天晚上都是如此,而且几乎是通宵达旦。在那带地方,打破脑袋和饥饿是同样寻常的事情,可是小托蒙并不觉得不愉快。他的日子过得很苦,可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那种生活和垃圾大院所有的孩子们过的是一样的,因此他也就以为那是当然的、舒服的生活。他晚上空手回家的时候,知道他的父亲就要骂他一顿,再揍他一顿。等他打骂够了之后,他的祖母又要再来一遍,而且更加厉害。他还知道,到了深夜,他那饿着肚子的母亲就要偷偷地溜到他身边来,把她宁肯自己挨饿,给他省下来的一点半点可怜的面包皮或残屑拿给他吃。虽然她这种大逆不道的罪行每每被她的丈夫发觉,并且还要挨他一顿毒打,她也不管。

不,托蒙的生活是过得很顺当的,尤其是在夏天。他只去讨到够他自己活命的东西,因为禁止行乞的法律很严厉,刑罚也很重。所以他把许多时间用来听安德鲁神父讲那些关于巨人和仙女、矮子和妖怪,以及妖魔盘踞的城堡、豪华的国王和王子的迷人的古老故事和传说。他脑子里渐渐装满了这些稀奇的事情,于是有许多晚上,当他在黑暗中躺在他那薄薄的、发白的稻草上,又倦又饿,挨过鞭打之后还在刺痛的时候,他就展开他的想象力,津津有味地给他自己描绘着一座皇宫里的一位娇养的王子那种惬意的生活,因此不久就把他的痛楚都忘记了。后来就有一种愿望日夜在他心中萦绕,那就是要亲眼看见一个真正的王子。有一次他向那些垃圾大院的玩伴们谈到过这桩心事。可是他们非常刻薄地嘲笑他、挖苦他,以致他从此以后情愿把他的梦想留在自己心里。他常常读神父的旧书,并且还请他讲解,再把那里面所说的加以渲染。后来他由于梦想和读书的结果,心理上起了一些变化,他的梦中人物都非常漂亮,以致他渐渐地为他自己的破烂衣服和满身的脏肮而感到痛心,并且还希望自己能干净一些,穿得好一些。他还是照常到泥潭里去玩,并且也玩得很痛快。可是他到泰晤士河里去拍水玩,并且也玩得很痛快。可是他到泰晤士河里去拍水玩,却不像过去那样只为了游戏,而是因为河水可以把身上洗干净,使他开始发现了另外一种价值。

托蒙经常可以看到契普塞街的五月柱周围和市集上有些活动。间或逢着某一位不幸的要人由陆路或水路被押解到伦敦堡去的时候,他和伦敦其余的人还有机会看到军队的行列在街上通过。某年夏季有一天,他还在史密斯斐尔德区看见不幸的爱恩·艾斯裘和三个男人被绑在火刑柱上烧死,并且还听见一位前任主教给他们讲道,可是他对这位主教所讲的话并不感兴趣。是呀,托蒙的生活大体上是花样够多、也很够愉快的。

后来托蒙所读的关于王子生活的书和他在这方面的梦想竟对他发生了那么强烈的影响,以致使他不知不觉地扮演起王子来了。他的谈话和举动都变得特别斯文而有宫廷的派头,使他那些亲密的朋友非常羡慕,也觉得非常好玩。可是这时候托蒙在这些年轻小伙子们当中的威信一天天增长了。后来他在他们心目中终于成了一个超一等的人物,大家对他都怀着一种敬畏的心理。他似乎是知道得真多呀!他居然能做出和说出那么多了不起的事情!而且,他还那么足智多谋!他说的话和他的举动都由这些孩子们报告给他们的父兄。这些人也就马上开始谈论托蒙·卡迪,而且把他看成一个最有天才的非凡角色。成年的人们把他们的疑难拿来找托蒙请教,他的解答所表现的才智每每使他们大为惊异。事实上,除了他自己家里的人以外,在他所相识的人心目中,他都成了一位英雄——只有他家里的人一点也看不出他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过了不久,托蒙居然暗中组织了一个小朝廷!他自己当王子。他的亲近玩伴有的当警卫,有的当皇宫内大臣,有的当武官,有的当侍从和宫女的,有当王室的。这位假扮的王子天天都按照他从书本上那些传奇故事里学来的一些繁琐的礼节接受大家的朝拜。这个虚构的王国的国家大事天天都在御前会议上提出来讨论。这位假扮的殿下天天都给他的想象中的陆军、海军和总督们颁发敕令。

这以后,他就穿着那身褴褛衣服到街上去,讨几个小铜板,吃他那可怜的面包壳,再照例挨打挨骂,然后在他那一小把肮脏的稻草上躺下来,又在梦想中恢复他那虚构的荣华富贵的生活了。

然而他还是想见到一位真正的、活着的王子,亲自看他一眼。这个愿望一天又一天、一个礼拜又一个礼拜地在他心中增长,直到后来,它把其他一切愿望都吞没了,终于成了他生活中的唯一愿望。

正月里有一天,他照例出去行乞,无精打采地在明兴巷和小东契普街附近一带地区来回地缓步走着,光着脚,冷得难受,眼睛直往食品店的橱窗瞟,渴望着想要吃那里面摆着的了不起的猪肉饼和其他那些叫人馋得要命的新花样——因为在他看起来,这些东西都是专供天使享用的美味。这就是说,由它们的香气判断,应该是如此——因为他一辈子从来没有走过那种好运,不曾享有和吃过这类东西。天上下着寒冷的毛毛雨,空中是阴沉的,那是个凄凉的日子。晚上托蒙回到家里,浑身透湿,又乏又饿,以致连他的父亲和祖母看了他这种倒霉的光景,也不能不表同情——他们自有他们表示同情的方式。于是他们马上就使劲赏了他一顿拳头,叫他去睡觉。过了好一阵工夫,他的疼痛和饥饿,还有那所房子里正在进行着的咒骂和打斗,老使他睡不成觉。可是后来他的思潮终于漂到了老远的、神秘的地方,于是他就睡着了。他在梦中和一些戴着宝石装饰、满身金光闪闪的小王子们在一起,这些王子都住在绝大的宫殿中,面前有许多仆役行着额手礼,飞快地跑去执行他们的命令。然后就像往日一样,他又梦见自己是一个小王子了。

整夜里,他那帝王身份的尊荣终照耀着他:他在灯烛辉煌中,在大臣和贵妇当中走动,呼吸着香气,陶醉于美妙的音乐。那些闪闪发光的一群人一面给让出路来,一面毕恭毕敬地向他鞠躬致敬,他就是派头十足地在这儿笑一笑,那儿点点头,表示答礼。

清早醒来时,他一看周围那种倒霉的情景,他那一场好梦就对他起了照例的作用——使他那环境的肮脏鄙陋更加强一千倍了。于是跟着来的就是苦痛、伤心和眼泪。

托蒙和王子的会见

托蒙饿着肚子起来,又饿着肚子出去游荡,可是他心里还是忙着回想头天晚上他的梦里那些迷迷糊糊的辉煌景象。他在城里到处游荡,简直不大注意到自己在往哪儿走,也没有发觉身边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人家拼命挤他,还有些人骂他。可是这一切对这个沉思的孩子都完全不起作用。后来他走到坛普勒门,这是他由家里往这个方向走得最远的一次。他站住想了一会,然后又沉入他的幻想中,随即就再往前走,出了伦敦的城墙。河滨马路当时已经不是一条乡间的大路了,它自命为一条街道,可是这种说法是很牵强的。因为它虽然有一边排列着大致紧密相连的一排房屋,另一边却只有几所分散的大房子,这些大房子都是当时富有的贵族之家的大厦,前面都有宽大而美丽的庭园一直伸展到河边——这些庭园中现在都密密地盖满了占地若干亩的、威严的砖石建筑物了。

托蒙随即就发现了翠林庄。他在早年的一位死了亲人的国王在那儿建筑的一座美丽的十字碑前休息了一会,然后又顺着一条幽静的、可爱的路闲荡过去,经过红衣大主教的庄严的大厦,朝着一座更伟大、更堂皇得多的建筑——威斯敏士特宫——走过去。托蒙瞪着眼睛望着那老大的一堆建筑物,望着那伸出很远的边厢、那威严的棱堡和角楼、那绝大的石造大门,上面有金漆的门栅,门前排列着许多庄严的、庞大的花岗石狮子,还有其他一些英国皇家的标志和表征,他简直看得满心欢喜、非常惊奇。难道他心中的愿望终于可以满足吗?这儿可的确是一座国王的宫殿呀。假如老天爷愿意开恩的话,他现在岂不是可以见到一个王子——一个有血有肉的王子吗?

那金漆大门两边都站着一个活的人像,那就是说,一个站得笔挺的、威严的、一动也不动的兵士,从头顶到脚跟穿着全副闪亮的钢盔甲。有许多乡下人和城里来的人,为了表示尊敬,站在一段距离之外,大家等待着机会,希望偶然有王族出现的时候能够饱一饱眼福。豪华的马车里坐着豪华的人物,外面还有豪华的仆从,一辆辆从那穿过王邸的围墙的另外几座雄伟的大门里驶进驶出。

可怜的小托蒙穿着他那身破烂衣服走过去,他正在心头剧跳、希望高涨、畏怯而迟缓地走过那两个卫兵的时候,忽然从那金漆门栅里一眼瞟见里面有一个出色的人物,这使他几乎欢喜得大声喊叫起来。门内有一个漂亮的男孩子,他因为常在露天地方尽量地游戏和运动,皮肤晒得又红又黑,他穿的衣服全是漂亮的绸缎,满身宝石闪着光彩。他腰上带着一把剑和一把匕首,都镶着宝石,脚上穿着雅致的红后跟短统靴。头上戴着一顶华丽的深红色的帽子,帽子上用一颗大宝石系着几根往下垂的羽毛。有几个打扮得很讲究的男人在他近旁站着——不消说,那都是他的仆人。啊!他准是个王子——准是个王子,活生生的王子,真正的王子——丝毫疑问也没有。那贫儿心中所祈求的事情终于如愿以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