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
14969800000011

第11章 他是否还在人间?(2)

“八百法郎!”是呀。迈勒本来是情愿拿它换一块猪排的。不错,我用那张小东西就换来了八百法郎。现在假如能花八万法郎把它买回来,那我真是求之不得。可是这个时期早已过去了。我给那位先生的房子画了一张很漂亮的画,本想作价十法郎卖给他,可是因为我是那么一位大画家的学生,那么贱卖又不大像话,所以我就把这张画卖了他一百法郎。我马上从那个城里把八百法郎汇给迈勒,第二天又往别处出发。

可是我不用再走路了——不用。我骑马。从此以后,我一直都是骑马的。我每天只卖一张画,决不打算卖两张。我老是对买主说:

我把迈勒的画卖掉,根本就是个大傻瓜,因为这位画家恐怕不能再活上三个月了。他死了之后,那就算你出天大的价钱也别想买到他的画了。

我想方设法把这个消息尽量传播出去,预先做好准备功夫,好叫大家重视后来那场大事。

我们卖画的计划是应该归功于我的——那是我出的主意。我们那天晚上商量我们的宣传运动的时候,我就提出了这个办法,三个人都同意先把它好好地试一试,决不轻易放弃这个主意,另试其他办法。结果我们三个人都干得很成功。我只走了两天路,科罗得也走了两天——我们俩都不愿意叫迈勒在离家太近的地方出名,怕露马脚——可是考尔只走了半天。这个精灵鬼、没良心的坏蛋!从那以后,他到各处旅行的派头简直就像个公爵一样。

我们随时和各地的地方报纸记者搭上关系,在报纸上发表消息。但是我们所发表的新闻并不是宣布发现了一位新画家,而是故意装成人人都知道法郎斯瓦·迈勒的口气。我们根本不提称赞他的话,光是简单报导一点关于这位‘名家’的近来的消息——有时候说他病况好转,有时又说没有希望,不过老是含着凶多吉少的意味。我们每次都把类似消息圈出来,寄给那些买过画的人。

考尔不久就到了巴黎,他干脆就派头十足地干起来了。他结交了各报通讯记者,把迈勒的情况报导到英国和整个欧洲去,连美国和世界各地,到处都报导过去了。

六个星期之后,我们三个在巴黎会了面,决定停止宣传,也不再写信叫迈勒寄画来了。这时候他已经轰动一时,一切都完全成熟了,所以我们觉得应该趁这时候马上下手,以免错过机会。于是我们就写信给迈勒,叫他到床上躺下,赶快饿瘦一点,因为我们希望他在十天之内‘死去’,如果来得及的话。

我们计算了一下,成绩很不错:三个人一共卖了八十五张画和习作,得了六万九千法郎。最后一张画是考尔卖出去的,价钱卖得最大。他把《晚祷》卖了两千二百法郎。我们把他夸奖得好凶呀——可没有想到后来会有一天,整个法国都抢着要把这张画据为己有,居然会有一位无名人士花了五十五万法郎的现款把它抢购去了。

那天晚上我们预备了香槟酒,举行了庆祝胜利结束的晚餐。第二天科罗得和我就收拾行李,回去招呼迈勒度过他临终的几天,一律谢绝那些探听消息的闲人。同时每天发出病况报告,寄到巴黎给考尔拿去在几大洲的报上发表:把消息报导给全世界关怀的人们。最后终于宣布了噩耗,考尔也及时赶回来帮忙料理最后的丧礼。你想必还记得吧?那次的出殡真是盛况空前,轰动全球,新旧世界的上流人物都来参加了,大家都表示哀悼。我们四个——还是那么难分难舍地——抬着棺材,不让别人帮忙。我们这么做是很对的,因为棺材里根本就只装着一个蜡做的假人。如果让别人去抬,重量就成问题,难免要露马脚。是的,我们当初曾经相亲相爱地在一起共过患难的四个老朋友抬着棺……

“哪四个人?”“我们四个嘛——迈勒也帮忙抬着他自己的棺材哩。不用说,是化装的。化装成一位亲戚——一位远房的亲戚。”

“妙不可言!”“我可是说的真话,那还不是一样吗?唉,你还记得他的画卖价怎么往上涨吧。钱吗?我们简直不知如何处置才好,现在巴黎还有一个人收藏着七十张迈勒的画。他给了我们二百万法郎买去的。至于我们当初在路上那六个星期里迈勒赶出来的那许许多多的写生和习作呢。哈,你听听我们现在卖的价钱简直会大吃一惊——并且那还得我们愿意卖的时候才行!”

“这真是个稀奇的故事,简直稀奇透了!”“是呀——可以那么说。”

“迈勒后来究竟怎么样呢?”“你能保守秘密吗?”“可以。”

“你记得今天在餐厅里我叫你注意看的那个人吗?那就是法郎斯瓦·迈勒。”

“我的天哪,原来——”“如此!是呀,总算这一次他们没有把一个天才饿死,然后把他应得的报酬装到别人的荷包里去。这一只能唱的鸟儿没有白唱一阵,没有人听,只落得死了之后的一场无谓的盛大丧礼。我们原来是等着遭这种命运的哩。”

星期六

其实直到现在,我差不多享受一整天了。我是昨天才到的。这是由于我有这样的感觉,而且也准是这样。因为如果昨天之前还有一个前天,那时我不在,要不然,我一定会记得。当然,有可能昨天之前有过一个前天,而我却没有留意到。好吧,现在我可要好好留意了,如果“昨天之前的前天”来到,我就要把它记下。最好一开始就记录得非常正确,不要弄混淆了。因为有一种本能告诉我,这些详情细节将来有一天会对于历史学家至关重要。由于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实验,我觉得的确像是一个实验。不可能有人会比我更觉得像是一个实验,因此我觉得我渐渐深信我正是那样,——一个实验。只是一个实验罢了,再没有旁的。

如果我是一个实验,那么,我是这实验的全部吗?不,我以为不是。我觉得其余的也是它的一部分。我是其中的主要部分,但我以为其余的在这中间也都占有份额。我的地位已经肯定了,还是我必须注意它,对它当心呢?恐怕是后者吧。有一种本能告诉我,永远保持警惕是至高无上的价值。(我认为,对于我这么个年轻人,这是很好的一个警句。)一切东西,今天都显得比昨天好。在昨天匆忙赶成中,山岭成了七高八低的状态,有些平原又是乱堆着废物和残剩物,弄得很不像样。高贵、美丽的艺术品决不应该粗制滥造。而这个宏伟的新世界实在是一件最高贵、最美丽的艺术品。尽管时间短促,它确实已奇迹般地接近尽善尽美的地步,有些地方星星太多,其它的地方又不够,但不用说,这立刻就可以纠正过来。昨天晚上,月亮松了,滑落到设计图以外去了——真是一个极大的损失,我一想起来,心都碎了。一切摆设和装饰品中,再没有另一件东西能在美丽的精致上比得上月亮了。应该把它系得牢些。如果我们能把它再弄回来就好了……当然,它落到什么地方去了,谁也说不准。再说,无论哪个捡到了它,就会把它藏起来。我知道是这样,因为我自己就会这么做。我相信,在所有旁的事上我都会很诚实,但我已经开始认识到,我天性的核心和中枢就是爱美,对美有强烈的感情,所以如果月亮属于别人,而那个人又不知道我已拾得了它,这时我就不会靠得住了。倘使我是在白天拾得月亮,我还会交出去,因为我害怕会有人看见,但如果我是在黑暗中拾得的,那我敢肯定,我一定会找出借口一声不响。因为我实在太爱月亮了,它是这么美、又这么罗曼蒂克。我希望我们有五六个月亮,那么,我一定决不睡觉。我将永远不厌倦地躺在铺满绿苔的河岸上眺望着那许多月亮。

星星也是好的。如果我能弄到几颗放在我的头发上就好了。但只怕我怎么也办不到。如果你发现星星离我们有多么远,那你一定会很吃惊,因为星星看来并像那么远。昨晚上,星星初次出现,我试试用一根竿子去打落几颗下来,但是竿子够不着,叫我吃了一惊,随后我用泥团掷去,直到我精疲力竭,可是我始终一颗星也不曾得着。这都由于我是左撇子,掷不好。即使我瞄准着并不是我所要的那颗星,我也打不中另一颗,虽说有好几次差点儿给我打中,因为我眼见泥团的黑点四五十次地一直向那金闪闪的星簇中飞去,但恰恰又错过了。如果我能再稍稍坚持一下,说不定我就会弄到一颗了。

因此,我稍稍哭了一会儿,这也是很自然的,我想,对于像我这样年龄的人。我休息了一会以后,提起一只篮子,向着星星紧靠近地面的地方走去,在那天地的尽头,我可以用手摘取星星了,这无论如何要好得多,因为那样我就可以小心轻巧地把星星采下来,不至于弄碎它们了。可是天尽头却比我所想像的要远得多,最后我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念头。我累得再也拖不动脚步了。还有,我的脚痛,真痛得要我命。

我走不到家了。路太远,天也变得冷起来了。但我找着几只老虎,于是我就在它们中间躺下,觉得有说不出的舒服。它们的呼吸是那么甜蜜,令人愉快,因为它们吃的是草莓。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一只老虎,但一望见它们身上的斑纹,我就立刻认出是老虎了。如果我能够有一张老虎的毛皮呵,那定能做一件可爱的大衣。今天我对于距离的概念又清楚些了。我是那么热切地要得到每一件美的东西,我甚至为了要抓住它们,弄得头晕心乱了,有时它们离得太远,有时只隔六寸远,而看来却像一尺远——唉,这段距离中间满布荆棘!我学到了一个教训。我也作出了一条格言,全是用我自己的头脑想出来的——是我的最初第一条:“有了抓伤的实验,避开荆棘”。我想,对于我这么个年轻人,这是很好的了。

昨天下午,我隔一段距离一直跟在另一个“实验”的后面,如若我做得到的话,要察看它是干什么的。可是我没能察看出来。我想它是一个男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可是它看来像一个男人,而且我十分确信它就是。我意识到,我对于男人,比我对于任何爬行动物都更感到兴趣。它是不是一个爬行动物呢,我想它是。因为它有凌乱的头发和蓝色眼睛,看来就像一个爬行动物。它没有腰身。它的一端渐渐尖了起来,像一根胡萝卜,当它站立的时候,它伸展四肢,好似一架起重机。所以我认为它是一个爬行动物,尽管它也许是建筑式样。

最初,我有些害怕它。它每一回头,我就开始逃跑,我以为它就要来追我了。但慢慢我发现它只是在想法避开,在那以后,我就再也不胆怯了,而是跟踪着它。我在它后面约隔开二十码远,跟了它好几个小时,使得它非常不安又不愉快。最后它实在狼狈极了,爬到一株树上去了。我等了好一阵,终于只得把它放弃,跑回家了。

今天,同样的事又重复了一遍,我又把它逼上树去了。

星期日

它仍旧在那上面。分明是在那儿休息。但这是一个诡计:星期天并不是休息的日子,星期六才是休息日。依我看,它像是一个对休息比对旁的任何事物都更感兴趣的家伙。叫我休息这么久,真会烦死我了。叫我只是坐在那儿望着树,就会使我非常厌烦。我真奇怪,它究竟是干什么的,我从来没看见它做什么。

昨晚上,他们把月亮还回来了。我真是愉快极了!我觉得这些人实在诚实。不久,月亮滑下去又落掉了,但我并不担心。因为有了那样的邻居,就不必着急了,他们会把它送回来的。我希望我能够做出点什么事来表示我的赞赏。我很想送几颗星星给他们,因为我们自己用不了那么多,我的意思是指我,并不是指我们,我知道那个爬行动物决不会注意这种事情。

它的爱好是低级的,而且不善良。昨晚黄昏,我走到那儿去,它已经爬下树来了,正在竭力要捉那池塘里游着的有斑点的小鱼,因此,我只得用土块扔它,再将它逼回树上,让小鱼得到安宁:我奇怪,莫非这就是它的任务?难道它是毫无心肝的吗?它对于那些小小的生物难道没有一点怜悯心吗?难道它是被设计、制造出来做这种残忍工作的吗?看来确是这样。有一片泥土打中了它的耳朵根,于是它就讲起话来了。这使我大为激动,因为这还是我第一次,除了自己的话语之外,听到别人说话。我不懂这些话,但它们听来含有意义。

当我发现了它能讲话时,我对它产生了一种新的兴趣。因为我就喜欢讲话,我一天到晚讲话,而且在睡梦中也讲话。我很高兴,假使有了一个谈话对手,那我就会加倍地高兴,并且如若愿意,还可以谈个不停。

如果这个爬行动物是一个男人,那就不能称呼“它”了,是不是呢?因为那就会不合文法,是不是呢?我以为应该称呼“他”。我想是这样。好吧,我就把它当作一个男人而称呼“他”,直到他又变成别的什么东西时为止,这样总比悬而不决方便得多。

星期日

这一整个星期,我到处跟随在他后面。想和他结识,不得不由我来开口说话,因为他很害臊,但我却并不把这当作一回事。他好像很喜欢有我在他身边,我一再采用了“我们”这个富于社交性的词,由于谈话中把他包括在内,他像是感到很得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