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德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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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恪守道德,勿须提醒——让遵守道德成为习惯(1)

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是做事的标准,道德是做人的标准。标准是一种尺度,因而也是一种遵循。这种遵循有主动的遵循,也有被动的遵循。由“让我必须这样做”到“我必须要这样做”是由被动变主动的过程。由他觉到自觉是进入文明境界的分水岭,他觉是一种提醒,自觉是一种习惯,道德体现的最高境界便是习惯。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在社会广袤的原野上建设道德高地。因为和谐不是管出来的,而是道德教化和培育的结果,心中有社会良知作为行动指南,并上升为一种敬畏良知和尊崇道德的习惯,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变成和谐的社会。

1.每个人都应该坚守做人的底线

诚信作为一个人身上几种重要的品性之一,最容易受到人们的关注和检验,为此,当人们评判一个人的时候,往往用这个人是否讲诚信来做标准。

这是一个在台儿庄一带流传甚广的故事,《读者》杂志上曾刊载过这个故事。

台儿庄大战那年,峰县望族苏家住进了一位姓丰的国民党军官。

临开战时,军官交给苏焕文老先生一块玉,说是洪武皇帝朱元璋的印,乃无价之宝,让苏老先生代为保存,打完仗他来取。

苏老先生看过玉,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接。丰军官单膝跪下说:“此玉自祖上传至鄙人手上,鄙人一直视若生命,未有一分一秒不带在身上,但鄙人此去战场,生死未卜,最担心的就是这块玉落入敌手,故托于苏先生。生,我来取玉;死,玉归您。望勿推辞。”

苏老先生见他言辞恳切,不便再推托,只得收好,并许诺说:

“你放心打仗去吧,人在玉在,人不在玉也要在。你的玉,等你来取。”

台儿庄大战历时十余日,惨烈异常,双方军人战死无数。大战结束,丰军官却未来取玉。苏老先生叹了口气,以为丰军官已战死,把玉取出来,看了又看,不知该如何处置,想了半天,就把玉装在一只铁匣子里,在大门外挖了一个深坑埋了,又在上面栽了一棵芙蓉树。

又过了几年,峰县一带闹土匪,一天夜里,一伙蒙面恶人闯进了苏家,把苏老先生绑起来,用绳子拉到树上,点名要那块玉。苏老先生摇了摇头。

为首的土匪阴笑着在苏老先生脚下架起了柴火。

苏老先生的儿子苏树玉哀求父亲说:“那位军官也许已经战死了,他说过,如果他死了,玉任你处置,你把玉给了这些人吧。”

苏老先生瞪了儿子一眼说:“我答应过人家的事,就要做到,纵死无憾。记住,我们苏家衍生数百年,从未失信于人!我死后,一定守好玉,直到完璧归赵!”

苏老先生被土匪活活烧死,玉仍无恙。

转眼到了“文革”,一伙造反派听说苏家给一位国民党军官保存过玉,就给苏老先生的儿子扣了一项“内奸”的帽子拉去游街,造反派的头子垂涎那块无价之宝,把苏树玉叫去,说只要他交出玉,就既往不咎。

苏树玉学着父亲摇了摇头。

造反派头子就命手下人狠狠打他,打了一夜,苏树玉已经奄奄一息,仍是摇头。

抬回家,苏树玉只给儿子苏守玉交待了一句:“那块玉上有你爷爷和你父亲的血,守好玉,我们苏家不能失信于人……”就咽气了。

十几年后,苏守玉做了一家公司的老板,也知道了那块玉的价值。有一年,他做生意失败,欠下银行巨额贷款,为还债,一天夜里,他伐倒老宅门前的芙蓉树,找到玉,想卖玉翻身。

这时他想起了爷爷与父亲的惨死,想起父亲临终前的那句话,不由痛哭失声。

天明,他没卖玉,而是把传了数代人的苏家老宅卖了。

又过了几年,忽然从台湾来了一位老人,几经辗转找到苏守玉。苏守玉看了他的证件,二话没说就把那块历尽劫难的玉交到了老人手上。

他只字未提苏家为了这块玉所付出的代价。

老人颤巍巍地说:“孩子,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爷爷和你爸爸为了守玉而牺牲自己的事呢?”

苏守玉学着父亲那样摇了摇头说:“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提它干嘛?再说,我们一家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当初的诺言。”

老人老泪纵横,把玉交给苏守玉:“这块玉应该放在你们苏家。”

苏守玉坚拒,仍然把玉还给老人说:“我们苏家有一块玉,那就是做人的诚实和信用。”

老人对着苏守玉跪了下去。

他找回了玉,同时,他还找到了比玉更无价的东西。

为了一句话,为了一块玉,苏家三代人,历经半个多世纪的磨难,置生死于不顾,终于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在苏家人的身上,我们看到,守信已经成为如玉一般坚固的操守,而且沿袭成为一种家风,代代相传。因此,有十足的理由说,守信对于苏家已经达到了最高境界,即成为习惯,不仅一个人,而且是子孙相继地传承下去,成为几代人的习惯。

2.让恪守道德成为习惯

道德的选择将人带进价值冲突中,使人在多种可能性中进行取舍,并在这种取舍中决定自己的价值,最终成为习惯。

人生道路上,人们时刻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选择。从选择的主体看,分为个体选择和社会选择;从价值角度来看,所有选择可以分为两类:事实选择和价值选择。只有价值选择才是人之所以为人,人能够成为人的方式,其中道德选择是十分重要的价值选择。

道德选择是人生选择的基本形式,是指人们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依据一定的道德理想、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在多种道德可能性中进行的权衡、思考和决定的活动,是在不同的道德价值之间甚至对立的道德价值准则之间作出的自觉自愿的抉择。道德选择是一种价值取向,是人们为了达到某一道德目标,经过一系列心理意识活动而主动作出的取舍,是人的自主、自觉、自控的活动,充分体现了道德意识的能动性。同时,道德选择也是价值观的表现形式,它把人们内在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良心和道德责任感等心理活动和行为活动的形式在道德的抉择中呈现出来。道德选择是人的社会性选择,人生活在集体和社会中,复杂的社会关系提供了多种选择可能性,社会越进步,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选择可能性就越丰富。因此,道德选择是在个人的主观因素和社会的客观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

在人类道德活动中,每个人都是道德选择的主体,善或恶都是人运用自己的意志进行自由创造的结果。人通过道德选择塑造自己,完善自己。人正是在道德的自由选择中不断实现自己的道德价值,从中体验到自己的生命中“善”的蓬勃生机。任何个人在面临具体行为选择时,总是凭着自己的道德水平确定行为方案。在实际生活中,从形成行为动机、确定行为目的和手段、作出行动计划,以及在行为过程中对主体作用的发挥等一系列环节,都是个人意志自由的活动天地。意志自由作为人在面临一定选择处境时在善恶之间、道德与不道德之间进行抉择的自由,它是绝对的。

道德责任是道德选择的必然结果。

法国马赛有一名叫多梅尔的警官,为缉捕一名杀害了一个叫埃梅的孩子的罪犯,查阅了十几米高的文件和档案,打过30多万次电话,踏遍了四大洲,行程达80多万公里。经过52年的漫长追捕,他终于将凶手捉拿归案。有人问他值得吗?他说,一个人一生只要干好一件事,这辈子就算尽到了责任。多梅尔的一生,确实没有救国济世的惊天之举,他的名字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靠的就是他那让受伤害的“小埃梅可以瞑目了”的责任,这份责任诠释了他所做的一切选择的意义。

道德责任是道德主体自由的道德选择的结果。任何道德选择都必须承担其相应的道德责任。道德责任作为伦理学范畴,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在一定道德意识支配下,人们对社会、集体及他人所应该承担的职责,它与道德义务的内涵相同;二是指人们对自己行为活动的过失及不良后果,在道义上所应当担负的责任。前者指应尽的道德责任,后者指应负的道德责任。无论什么情况下的道德责任,都与道德选择相联系,道德主体都应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

道德的选择是一种自主的主体性活动,道德主体之所以对其道德选择负有一定责任,其根本原因在于它是人们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自由规定着责任,责任也确证着自由。道德选择时的自由限度规定了道德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限度。道德选择是一种自由的活动,因此又是一种必须为之承担主体责任的活动,主体在自由地选择对象的同时,也自由地选择了责任。一般来说,凡承认选择自由的理论也都承认人应该为这种选择负责。因为人既然面对着一种以上的道德可能性,人既然可以在几种可能性中进行思考、权衡、取舍,那么,他的这种选择就是他自己的,就证明他是同意所选择的可能性的,他也就必然要为选择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只有自由才能使选择者负有责任,也只有责任才能说明选择者是自由的。责任是道德选择的属性,否定责任也就否定了选择。道德选择之所以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它包含着人的责任。选择将人带进价值冲突中,使人在多种可能性中进行取舍,并在这种取舍中决定自己的价值,最终成为习惯。

3.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当行善成为习惯,成为他的终生奉行的生活方式,留给世人的则是足以照亮永恒的一盏明灯。

有谁见过做了好事,却饱受责骂的人吗?肯定是见过的,因为好心不得好报的事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那么还有谁见过做好事挨骂后仍不放弃,还另寻方式继续做好事的人吗?也许还会见过,不过,却往往是凤毛麟角了。对于这种人,我们想用一句话奉赠给他,叫做:做好事已经成为他的习惯,已经融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的生活方式。

曾有个很善良的人,在海外做生意多年,有了不少的积蓄,他回到家乡后,盖了一幢大房子,这个善良的富翁特别要求建造的师傅,把那四周的屋檐建得加倍长,使贫苦无家的人,能在下面暂避风雪。

房子建成了,果然有许多穷人聚集过来,他们在屋檐下生火煮饭,搭铺安家,有的甚至摆摊子做起买卖。嘈杂的人声与油烟使富翁不堪其扰。不悦的家人,也常与檐下的人发生争吵。一个冬天有个老人在富翁的屋檐下冻死了,大家交口责骂富翁不仁。

夏天,一场飓风刮过,别人的房子都没事,富翁的房子因为屋檐特长,居然被掀掉了顶。村人们都说这是恶有恶报。

重修屋顶时,富翁要求只建小小的屋檐,因为他明白了:施人余荫总让受施者有仰人鼻息的自卑感,结果会由自卑变成敌对。

富翁把钱捐给慈善机构,盖了一间小房子,所有荫庇的范围远比以前的屋檐小得多,但是四面有墙,是一幢正式的房子。许多无家可归的人,都在其中获得暂时的庇护,并对房子的施主感恩戴德。

于是在当地,富翁成了最受欢迎的人,即使在他死后,人们还在纪念他。

从前后不同的两种结果中,有人肯定了这位富翁的善心,却否定了他从前的做法,将问题归结到行善必须讲究方法上。这样说应该是不错的,首先必须肯定的是,富翁是真正善良的人,真心想要帮助那些穷苦的人们。但是他只是单纯的施恩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而没有认真地去体会那些被施舍、被帮助的人真正的需要,忽略了他们心中的感受,于是他的一腔善意竟换来了一身骂名。

后来,他从被帮助者的角度去考虑,采取了正确的方式,虽然这次他提供的帮助没有上次那么大,但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但是这种解读只能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方法当然是重要的了,因为哲学家就曾说过,手段的意义永远大于目的。这是着眼于人类文明中的技术因素,或者说是智力因素,总结这方面的得失,到任何时候都是对的,因为它事关人类的进步与发展。不过,我们却觉得还有更重要的方面需要总结,那就是对善的执着,用屈原的话说就是虽九死而犹未悔,还有诸如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等,由此体现人的一种至高无上的精神境界。从这位富翁的行动就可以看出,方式可以调整,但行善之心却绝不能调整,这种道德上的坚守才是最最珍贵的,最需要人类永远发扬、历千秋而不改的精神品格。

古人说: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有时,生活中你做了好事、善事,但却不被理解,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继续下去,只要我们是真心的,这种真心无价。有了这份真心,方式倒可以随时随地地予以更换,可以推陈出新,可以不断完善,总会找到比较适宜恰当的方式的。但是假如我们只是想做一件好事,心算不得很诚,那么,没有风浪都可能中途见辍,更不要说遭受责骂了。既然好心不得好报,那就不要好心好了,人们给了你一个不再行善的天经地义的理由,你大可以就坡下驴,收手不干,省得劳心费力,有那功夫,有那钱财为自己找点享受,岂不快哉?可是一旦如此,人类的爱心之火如何能够传递?没有了爱心之火,人类靠什么驱走冬夜的严寒?假如世界都变成一片荒寒冷漠,人类还有什么希望可言?人还成其为人吗?所以我们最关注的是那这位富翁无悔的善心,不弃的善举,最感动的是他那一份执着不辍的道德操守,当行善成为习惯,成为他的终生奉行的生活方式,留给世人的则是足以照亮永恒的一盏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