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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孕妇怀孕期全程禁忌(1)

第一节受孕禁忌

1.婚后忌马上怀孕

有的新婚夫妻在洞房第一次过性生活时就受孕,这也是必须忌讳的。新婚夫妇在结婚仪式上迎送亲朋好友,忙了一天,身体和精神状况都处于欠佳状态,有的甚至达到了难以支持的程度,并感到十分缺觉,困倦难忍。这时受孕对生殖细胞极为不利,易出现痴呆儿。在新婚宴席上,新郎新娘都要喝酒,甚至多喝几杯,我们知道,酒后受孕,对胎儿十分有害。还有一种说法,新婚夫妇初次性交,没有经验,精神紧张,很难达到性高潮,这也对胎儿无益。

现在旅游结婚比较普遍,如果婚后急于怀孕,必然形成蜜月旅游怀孕。我们知道,在旅游时,生活无规律,心情紧张,精神及体力都很疲劳,肌体抵抗力也会下降,这些都会影响精子和卵子质量。旅游中,从一地到另一地,各地气候差别很大,天气也会有各种变化,极易受凉感冒,加之疲劳、人群混杂、污染源广泛等因素,会诱发各种疾病。特别是风疹等病毒感染,是胎儿畸形的重要原因。旅游中难免缺乏良好的洗漱、淋浴设备,这就不易保持会阴部和性器官的清洁卫生,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也十分常见,这对怀孕也极为不利。旅游中吃住卫生条件也不尽好,有时会发生呼吸道或消化道感染,常需服用各种抗菌药物,无论感染还是所用药物,都对胎儿不利。所以,新婚夫妇不要在旅游中怀孕,否则就容易播下不幸的种子,可导致流产、死胎或胎儿畸形。美国有学者对200例蜜月旅游受孕的夫妇调查发现,先兆流产率达20%,胎儿畸形达10%,均大大超过正常情况。

2.怀孕前应禁酒禁烟

酒精和香烟不但是造成女性不孕的原因之一,对于卵子亦会留下不良的影响,因此如果你寄望一位健康宝宝的诞生,那么还是希望你从受孕前开始,就慎守禁酒禁烟的戒律。因为干净的空气可制造出优良的受精卵,清洁的空气可孕育出健康的胎儿,而母亲纯净的血液则是给予胎儿最佳的礼物。一般而言,即使妻子本身不抽烟,而先生抽烟的话,则妻子间接地也会吸入二手烟,弥漫于空气中的烟雾里,含有甚多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希望身为人父的男性们对于这点可要好好的深思。

烟酒对于一个新生命而言,实在不是一件可喜的礼物,夫妻双方为了一个优秀的新生命,彼此就此开始互相勉励实行禁烟吧!因为一位身患酒精依存症的母亲极易发生流产或早产的现象,也容易生出身体异常的婴儿。

3.怀孕前忌服用药物

妊娠初期必须注意的事项之一就是慎用药物。数年前,作为孕吐药而被使用的“thalldomide”(反应停)造成先天性的畸形发生,至今仍为报纸上的热门话题。

大量资料表明,妊娠初期的胎儿对药剂及其他外在的因素易于受到影响,所以不注意药物的使用是不行的。

有些妇女身体有病,需要长时间服用某些药物。有些药物,如激素、某些抗生素、止吐药、抗癌药、安眠药、治疗精神病药物等,都不同程度的对生殖细胞有影响。从初期卵细胞到成熟卵子约需14天,在此期间卵子最易受药物的影响。因此,长期服药后忌急于怀孕。一般说来,妇女在停药20天后受孕,就不会影响下一代。当然有些药物影响的时间可能更长些,最好在准备怀孕时请医生指导,然后确定怀孕时间。

当然很多药物与胎儿畸形并无直接的关系,即使不至于导致外表上的形态畸形,但所谓的机能性畸形,仍然无法百分之百的保证其不发生,例如“记忆力差的孩子”与在孕期脑细胞发生障碍不无关系。所以,结婚后,特别是想为人母的女士,必需停止服用一切不必要的药物,“顺其自然”是最重要的。

4.怀孕前忌接受X光检查

发生怀孕的可能性是在最后一次月经刚来的第一天开始算起,大约14天前后的排卵日,因此接受X光线照射检查的时间,最好是排卵前,亦即最后一次月经结束后马上进行,这是因为排卵后、月经来前的这段时间,卵子可能已处于受精的状态,所以要避免受精卵遭受X光线照射。

妇女在怀孕前一段时间内也不要受X光线照射。如果在怀孕前4周内受X光线照射,也会发生问题。医用X光线的照射虽然很少,但它却能杀伤人体内的生殖细胞。因此,为避免X光线对下一代的影响,接受X光线透视的妇女,尤其是腹部透视者,过4周后怀孕较为安全。调查表明,母亲受X光线照射后出生的儿童中,发现有三色色盲的不少,他们的母亲腹部都曾接受过X光线照射。因此,妇女平时应尽量减少X光线的照射机会,怀孕前4周内必须禁止照射X光线。

5.妇女患病忌盲目怀孕

妇女患有下列疾病忌盲目怀孕:

(1)心脏病

身患心脏病的女性,常对怀孕及生产极度恐慌。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心脏病孕妇都是危险的,病情程度较轻的人仍可接受手术治疗,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不会感到有任何妨碍或不便之处,就可以正常的怀孕、生产。不过因为妊娠会使心脏负荷量加重,所以必须遵照怀孕期间医生所提出的注意事项。此外,从胎儿方面来看,母体的心疾症状不但是容易导致流产及早产的原因,而且怀孕中的胎儿也会有成为未熟儿、低体重儿的倾向;同时如果母亲的心疾是属于先天性遗传,则胎儿也容易发生先天性的心脏疾病。

至于产妇一旦罹患心脏功能不全的症状时,体内即会引起氧气不足的状态,而且这种氧气不足的反应也会透过胎盘,使胎儿产生相同的症状。

(2)高血压病

患有高血压病的妇女是否应该怀孕,主要看高血压病的严重程度而定。有眼底血管明显痉挛或硬化的高血压病孕妇,妊娠晚期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症,这将加重血管痉挛,影响子宫血流量,胎盘绒毛缺血,使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在宫内缺氧,发育停滞,导致胎儿体重小于孕龄体重,严重时可导致死胎。另外,胎盘绒毛缺血严重时,可导致绒毛坏死、出血,引起胎盘早期剥离,这是一种严重并发症,直接威胁母婴生命。所以,患这种情况高血压病的妇女不可怀孕。

患有高血压病的妇女,计划怀孕时,要认真检查所患的高血压病,请医生决定是否可以怀孕,切不可盲目怀孕。

(3)肝脏病

因急性肝炎或肝硬化而导致黄疸病出现时,女性应该避孕,而感染慢性肝炎时,亦该如此。

怀孕初期经常可见呕吐害喜现象,如果过于严重,就会引发各种轻重不一的肝功能障碍,因此怀孕前最好事先检查肝脏器官的功能。

(4)心肺功能受损的哮喘病

哮喘发作时,因呼吸困难会出现一系列缺氧症状,可引起对胎儿的供氧不足,给胎儿生长发育造成障碍。尤其是患长期慢性哮喘的病人,心肺功能受到严重损害,不能承受妊娠负担,更不适合怀孕。

(5)糖尿病

有些人在怀孕之前接受检查并没有任何异常的现象,可是一旦怀孕之后,就开始产生糖尿病的症状,直至生产后仍遗留病症;又有些人只在怀孕期间才出现糖尿病的症状。这些孕妇罹患糖尿病之后,虽然只从尿液中显示糖分过高的讯息,空腹时的血糖值仍然正常,不过若进食过多的甜食,则尿液中的糖分不但增加,而且血糖值亦会增高,如此一来,可能会造成巨大儿及胎死宫内的结局,而出生的婴儿将来年届中年以后,也有引发糖尿病的倾向。

大多数的孕妇在妊娠期间接受检查时,多会特别留意尿液中初次出现尿糖超值的情况,所以请于怀孕前务必接受一次尿糖检查。

(6)肺结核

如果患肺结核病的妇女未治愈即已怀孕,或怀孕不久即患上肺结核病,应当进行人工流产,停止妊娠。这是因为,肺结核病人怀孕后,由于妊娠反应影响营养摄入,对结核病痊愈不利,而且缺乏营养也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此外,肺结核病人需要服用雷米封或注射链霉素1~1.5年,长期使用这些药物会导致胎儿畸形或死胎。如链霉素可造成胎儿先天性耳聋。还有,为检查肺结核的病情变化需定期进行X光线透视或摄片,而X光线可能使胎儿发生畸形。

(7)肾脏病

怀孕后最令人烦恼的并发症之一就是妊娠高血压综合症,这种疾病所显示的症状有浮肿、蛋白尿、高血压等,而形成的真正原因目前尚未完全明了,不过一般认为是由于肾脏及血管系统的障碍而产生的。

从怀孕初期开始即显示浮肿、蛋白尿、高血压、血尿及细菌尿等病症时,更应该好好地接受医生的指导,耐心地进行各式各样的检查,注意日常生活习惯,特别是饮食方面的调节,因为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对于胎儿的影响,自怀孕中期起是很重大的。

(8)白血病

白血病是造血组织白细胞系统恶性肿瘤,俗称血癌。急性白血病病程短、病情重,病人能怀孕和维持妊娠至足月者很少。白血病妊娠可使母体白血症恶化,治疗困难,缩短寿命,对患者危害极大。

白血病妊娠对胎儿也不利。急性白血病妊娠,胎儿死亡率可达60%;慢性白血病孕妇或许能将妊娠维持到足月分娩,但新生儿先天性愚型的发病率是正常孕妇的15~20倍。患白血病的孕妇出现的乏力、食欲低下、贫血、低热、头痛、鼻衄、皮肤出血点等常见病症都会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白血病患者通常要施行化学药物治疗,在妊娠早期,这些抗癌药对胚胎和胎儿均有危害。

(9)贫血

因急剧出血而导致贫血症,由于症状严重,任何人都知道要赶快接受治疗。但是,一般的贫血大多数人并不去注意,所以妊娠之前最好还是先检查一下。

除生病之外,日常生活中时常可看到偏食、睡眠不足及过度劳累等现象,如果将这些情形置之不理而怀孕的话,则极易影响卵子的发育而产生异常的卵子;甚而在怀孕期间招来各种的异常现象,不单是流产、早产,还可能陷入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阴霾中。

而且自妊娠中期开始,贫血症的病情会更加严重,这是由于在怀孕过程中,胎儿正日日夜夜不留情地从母亲的血液内吸收铁元素来当作自己的血液原料,所以伴随母亲肚子一天一天隆起的同时,母亲体内的血液亦渐渐地稀薄,这虽然可说是一种自然的生理变化,不过母亲的血色素量一旦低到某种程度,也会引起各种病变。

此外,母亲的血液稀薄不但意味着无法输送足够的营养给胎儿,而且陷入营养不足的胎儿本身也会引发种种的胎儿疾病,甚者会造成死亡。

(10)系统性红斑狼疮

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是一种病因尚不完全清楚的自体免疫性疾病。SLE是结缔组织中最常见疾病,80%为女性,多在20~40岁发病,约60%~90%的病人伴有狼疮性肾炎及心肺异常。由于广泛的结缔组织发生粘液性水肿和纤维蛋白样变性,故对孕妇、胚胎、胎儿、新生儿均有一定影响,但最重要的是对孕妇的影响,使病情加重恶化,危及生命。

(11)类风湿病

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的妇女;在类风湿活动期不宜怀孕。怀孕后在整个妊娠期会加重病情。同时,治疗类风湿的某些药物对胎儿会造成不良影响,生出畸形儿。有些病人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协助,怀孕后,会使生活更加不便。

当然,如果病人康复是可以怀孕的。怀孕时间应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和经治医生的意见而定。

第二节饮食禁忌

1.孕前忌缺乏营养

妇女在孕前补充营养很重要,其原因有二:一是妇女营养不良,可导致不孕;二是孕妇在孕前营养不足,可导致孕初胎儿缺乏营养,影响胎儿发育。妇女营养不良,可导致不孕。这是因为,母体是否健康以及营养是否充足,会使卵子的活力受到影响。例如,严重营养不良的妇女,会导致闭经而不孕;青春期女性营养不良可导致月经稀少而闭经,影响到以后的生殖能力;一些妇女由于挑食、偏食严重,也会导致营养缺乏,进而造成不孕。

孕妇在孕前营养不足,会导致孕初胎儿缺乏营养。胎儿在母体内10个月的发育,前l~3个月胎儿的各个重要器官如心、肝、肾、肠和胃等都要在这期间分化完毕,并初具规模,而且大脑也在急剧发育。因此,在这一关键时期,胎儿必须从母体里获得足够而齐全的营养。这些营养的一部分需要孕妇在孕前体内有所储备,否则将会供应不足。再者恰恰在怀孕以后的头3个月这一关键时期,正是孕妇容易发生妊娠反应的时期,会出现恶心、呕吐、不想进食等反应,从而影响充足营养的摄取,如果孕前妇女营养不足,体内无必要的营养储备,胎儿不能从母体中摄取足够的营养素,就会影响胎儿早期发育,出现分娩小样儿(足月出生体重小于2500克)的机会增多,甚至有的母亲由于孕前缺乏维生素A或锌,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此外,孕前营养不良的妇女,可能影响乳腺发育不良,产后分泌乳汁不足,会影响新生儿的喂养。相反,那些孕前营养状况好的孕妇所生的新生儿,不仅体重符合标准,健康情况较好,而且抵抗力强,患病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