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租书店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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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疤痕

《探險奇兵》(The Librarian)電影裡男主角佛萊明·卡森對知識狂熱(迷惑?)到都已近中年了卻是一生從沒離開過學校系統,他終被教授執意趕出校園:「真正去使用一下知識吧!」隨即被神秘的邀約去圖書館面試,女考官的終極提問簡單到近乎不成問題:「為什麼想當圖書館員?少來為了理想那套大家都會講的話,告訴我別人不知道也沒說的事。」佛萊明·卡森:「……真的?好吧!你剛離婚,因為戒指痕跡要三個月才會完全褪去,你手指的戒痕褪了三分之二,所以你應該離婚才兩個月;你在四歲時跌斷鼻樑,整型手術在你鼻樑上留下了疤痕,因為通常六歲以後動手術,才不會留下疤。」主考官回復小女孩神情:「五歲,我五歲跌斷鼻子。」幽微的知識觀察喚起了她的秘密記憶。

如果是扁頭:「十一個月,我十一個月大,把膝蓋伸進奶粉罐。」留下一道長長的傷口,隨身體逐漸拉長顏色變淡成為疤痕,那形狀怎麼看都像一隻膝蓋眼睛,有它自己的視窗。(所以,隨著時間,人生總給出兩個高低不同的景像。)

但這之前,得先重建那消音的十一個月嬰兒的記憶波。是個初夏午後,嬰兒地平線往下降得非常非常低,小扁頭從匍匐前行的草蓆地盤打量四周,零碎不成形的組裝圖式:跑來跑去的人腿、桌子的四腳、界面塌陷以至編織歪斜鬆散的藤椅以及它的腳、單車支撐架、滾動的彈珠、紙圓牌。小扁頭孤伶伶被置放草蓆上放她吃草,眷村媽媽們各自忙著生活,一個安靜不吵鬧的爬蟲類的小人生從此成形,她從不僭越草蓆之外的地盤以及象徵界線,成為一名天生會分辨顏色的人,知道草色與石灰色不同云云,簡單說,證明了這小爬蟲類不是色盲。以及,她總是陷在一低度世界。(低度世界的真實地點已被新興眷村改建國宅覆蓋,成為一條復國馬路,每次去,扁頭開車經過,駛在疤痕上。)

旁邊棉胎布小孩與黃漬汗衫小孩在玩紙牌,用奶粉罐裝戰利品,小爬蟲找家似的膝蓋先行伸進了奶粉罐,膝蓋立刻被銳利的金屬刀口邊緣劃破,鮮血染滿了膝頭及草蓆,繼續拖著奶粉罐爬行,一哭也不哭。帶著這樣的惡行長大成為小學生、中學生,不愛哭不吭氣,試驗之一,扁頭爸用衣架狠狠打過一次,站著不躲,扁頭媽氣極:「啊!說一聲錯了會死人?脾氣就這麼倔,將來肯定嫁不出去。」

「……」

又追一句:「就算嫁掉,三天絕對就給婆婆打出門!」

「……」

真夠了,扁頭那刻突然明白,終生都願意待在這低緯度層,不和別人交記憶(疤痕)。有一種傷口,年紀再小受創也不會留下疤痕;有一種疤痕,任何年紀受創都會留。關鍵技巧在掩藏。所以扁頭把疤痕藏在(膝蓋)表面,(森林是隱藏樹葉最好的地方——波赫士〈沙之書〉),她曾經試過用支撐全身的膝蓋走動,疤痕組織出最難以言喻又最直接的傷之書,長大後,眼睛告訴她另一種人世複雜風景,二者根本無法類比。

難怪波赫士〈沙之書〉裡,有名圖書館員以畢生財產交易得到無開始無終頁一本沙之書,不論從哪裡打開讀都如沙瀉不止。因為絕世難解,不該被解,但書要藏在哪裡呢?圖書館員最知道書海浩瀚,於是他將書偷渡到曾任職藏書千萬卷的圖書館,潛進書庫,忘掉圖式插進隨手一列書裡,且徹底忘棄地理位置:「竭力不去記住擱在哪一層,離門有多遠。」這是一個圖書館員對書的藏之道,同理:「隱藏一片樹葉的最好的地點是樹林」,那麼,你好好奇,如果是一個說故事的人,要把他的故事藏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