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浩荡两千年:中国企业公元前7世纪~18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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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权贵经济的巅峰(1)

方今国与民俱贫,而官独富。

既以官而得富,还以富而市官。

——丘橓

16世纪中期的嘉靖年间,无锡人邹望是一位全国闻名的巨商,他拥有30万亩田地,记录钱财的会计簿竟有600本之多,粮仓里的米谷以百万计,家中的珠宝多到数不胜数,连床铺之下都是装钱的柜子。有关邹望的名字,出现在两本明清笔记中。

在花村看行侍者撰写的《花村谈往》中,讲了一则邹望与一位退休尚书斗法的故事,情节颇为生动。

有一年,邹望跟同乡的大官——退休尚书顾荣僖因事发生诉讼,邹望下令无锡城内外十里之中的所有商铺全数关门歇业,以至于堂堂顾尚书在家里竟无法买到鱼肉下饭。顾荣僖有一枚非常喜欢的玉质图章,日夜系在腰间,从来不曾摘下。一日,他想要给无锡当地官员写信,取出图章,居然变成了一块瓦砾,他大惊之下,不敢告诉别人。第二天早晨起来,向腰间一摸,图章赫然又在了,取出一看,外面包了一张绵纸,上面写了“邹望封”三个字。顾荣僖大骇,惊呼说,“这样弄下去,我的脑袋可能丢掉了”。于是,马上与邹望讲和。

邹望这个名字,另外一次出现是在王世贞的《国朝丛记》中,在那段笔记中,他被列入全国17位大富豪的名单之中。王世贞的记载如下。

1560年前后,权臣严嵩之子严世蕃夜宴宾客,席间突然兴致大发,评点天下富豪,他屈指细数,共列出17位“首等富豪”,这相当于是一张“嘉靖富豪榜”。据严世蕃的计算,他自己积累的家产超过百万两白银,其他被列入第一等富豪的最低标准是家产50万两白银,其中包括蜀王、黔公、贵州土司安宣慰、太监黄忠、黄锦及成公、魏公、都督陆炳,还有京师一位叫张二的锦衣卫官员,他是太监黄永的侄子,除了这些人之外,还包括三个晋商、两个徽商,以及无锡的两个商人,其中,邹望的财产将近100万两白银,安国则超过50万两白银,他的财富也都来自于土地——“以居积致富”。

从这张严世蕃版的“嘉靖富豪榜”中,可以读出明代财富分配的三个最重要的特征:

其一,官员比例非常之高。17个“首等富豪”中有10个是纯正的官员身份,他们中有内阁大臣、宗室、军阀、太监和土司。晋商三位,严世蕃没有列举其名,不过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应该就是王崇古家族、张四维家族和马自强家族(陕西),全数属于官商一体。

其二,晋商、徽商以及江浙商人分享其余的七席,凸现三大商帮在民间商人集团中的显赫地位。

其三,财富的分配彻底地向三个方向倾倒:官权、特权和土地。

一个最具讽刺性的事实正是:历代治吏以明朝最为严酷——《明律》明确规定四品以上的官员禁止经商,贪污60两白银就要被扒皮示众,可是,历代官员经商之盛、家财之富,又以明代为最。弘治年间(公元1488~1505年),皇室宗族、功勋之家已纷纷插手经商,到了嘉靖之后,此风终不可遏。据吴晗的考证,“从亲王到勋爵、官僚士大夫都经营商业,而且官愈大,做买卖愈多愈大,16世纪中期的这种现象,是过去所没有过的”。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也认为:“帝国模式特别容易产生官商经济,因为无法监督,太大了,随便弄一点就是大数目……统观历朝贪污史录,愈接近近代,贪污现象亦愈普遍,贪污技巧亦愈周密,而与惩治贪污刑典的宽严似无何等重大关系。明代立法最严,但明代贪污实较任何前朝为烈。”与吴晗和王亚南的观点几乎相同,王毅在《中国皇权制度研究》一书中也说:“权贵工商业形态虽然是汉代以后两千年间始终沿袭不替的传统,但是它竟然发展到如16世纪前后这种烈火烹油一般的炙盛程度,却是前代制度环境下所难以实现的。”

到底怎样的景象才算得上是“烈火烹油”?试以史料证之。

首先是自首辅以下的大小官员蜂拥经商,蔚然成风,其手段无非三种:利用职权,形成垄断专卖;欺压民间,贱买贵卖;大肆走私,获取暴利。

《明史·外戚传》记载,弘治年间,外戚经营私利,周彧与寿宁侯张鹤龄聚众相斗,“都下震骇”,于是,尚书屠与九卿联名上疏,陈述当时贵戚开店经商的巨大规模和横行无道:“功勋、外戚们不能恪守先皇的教训,放纵家人在闹市中经商,侵夺商贾利益,京城内外,到处可见。”他们恳请弘治皇帝下令,“凡是有店肆的勋戚之家都要停止所有的经营活动,有扰乱商贾、侵夺民间利益的,交给有关司法部门惩治”。

嘉靖年间的翊国公、太师郭勋在京城开了1000多间店舍,规模非常惊人,他的商队外出经商时,都高悬“翊国公”的金字招牌,招摇过市,无人敢管,而且他的族叔郭宪又同时掌管东厂,“肆虐无辜”,成了京城商业的一霸。

嘉靖、万历年间的多位首辅大臣,如严嵩、徐阶、张居正、张四维等人都因经商而成一时之富。严嵩的老家在江西袁州,当地一府四县的田地,严家独占了七成,而且严家有的都是良田,平民则是贫瘠地,严家的田都一概免去税收,平民则赋税沉重。徐阶一边在北京主理朝政,一边在家乡华亭(今上海松江)大肆经商,拥有20多万亩良田,佃户不下万人,而且还开了一间规模很大的织场,养了很多织布女工,每年生产大量织物,在市场上进行交易。首相开织场,徐阶算是开了先河。

张居正是明代知名度最高的首辅,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名相之一,他推行“一条鞭法”,对土地制度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史称“张居正变法”。而在家庭理财上,张居正也是一等一的敛财高手,他喜欢享乐,日常生活奢靡,颇有管仲遗风,在他去世之后,万历查抄张家,得黄金1万多两、白银10余万两,也是颇为富足的。

庞大的宗室集团是另外一支可怕的牟利力量。据明史学者田培栋的计算,朱元璋开国之初,朱姓宗室加在一起不过58个人,到了万历年间,就繁衍到了20万人,明末达到30万人,这些人如果每年平均花费100两白银,30万人就是3000万两,超过了全国财政收入的总和。《明史》中便记载,在嘉靖年间,宗室一年从国库中支取的大米为853万石,相当于全国田赋收入的三分之一,比军粮(800万石)还多,嘉靖名臣俞大猷就直接把宗室与北方兵虏、黄河水患并列为“国之三大害”。

明末清初的大思想家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写道:“天下水利、碾硙、场渡、市集无不属之豪绅,相沿以为常事矣。”顾炎武所提及的这些产业无一不是公共事业,且与公权力有关,他的这段文字其实指出了中国官商模式中的一大特征——“渡口经济”:大凡国营或权贵资本,一般不会直接进入生产领域,而是寻找流通环节中的交易节点,以政府的名义和行政手段进行管制,然后以特许经营(牌照、指标)的方式加以“寻租”,这类节点好比一个“渡口”,占据其点,则可以雁过拔毛,坐享其利。所以,官商经济的获利实质不是创造价值,而是通过增加(分享)交易成本来实现的。

明代官员经商之风,不但历代罕见,而更独特的一个事实是,其中最贪婪和最卖力的那个人,居然是皇帝自己。

中国自汉代之后,就清晰地划分了皇室与政府的收入分配,其中,皇室的财务由少府管理——在官职上,少府位列九卿之一——独立于政府财政之外,这在法理上一直非常分明。历代尽管也有不少皇帝家国不分、挪公为私,然而,却从来没有哪位直接通过经商来牟利的,明代是一个例外,其重要的办法是开办皇店。

据王世贞的记录,“发明”皇店模式的是正德皇帝(公元1506~1521年在位),他在北京的九门关外、张家湾以及山西宣州、大同等地广办皇店,派出太监经营,每年上缴内库8万两白银,其余则归于太监,此例一开,怨声载道。同时,皇家还经营寺院、田庄,动辄收入数十万两,这是前所未见的景象。

仅在北京城内,太监们开的大型皇店就有六间之多,分别是宝和店、和远店、顺宁店、福德店、福吉店和宝延店,经营各处客商贩来的杂货。其中以宝和规模最大,而太监首领——司礼监提督——的办事衙门就设立在此店内。

从种种史料来看,正德皇帝是真的喜欢金钱,他也许是历代君王中商业细胞最发达的一位,有两个细节可作佐证。

据明末清初的毛奇龄记载,正德皇帝曾经扮成商家,到这六家皇店与人做买卖,争吵喧哗一整天,折腾累了,就在长廊之下休息一番。

除了亲自上阵贩卖货物之外,正史之中甚至还有这位皇帝开妓院的记录。《明史·齐之鸾传》记载:1516年冬天(正德十一年),正德在京城的西边开了一家皇店,是喝花酒的娱乐中心,大臣齐之鸾上书说:“最近听说开了一间花酒铺子,有人说皇上将亲自驾车临幸,也有人说朝廷靠它获取利润,陛下贵为天子,已经富有四海,怎么还想要赚这样的倡优之钱?”

自正德之后,皇店模式一直延续百年,而且规模越来越大,直到明朝覆灭。万历年间,曾有廷臣奏称:太监张诚经营的皇店分支遍于北京城内,其销售的商品非常丰富,都城里的人都管它叫“百乐川”。刘若愚还记录了天启年间(公元1621~1627年)北京皇店经营货物的细目,其中包括:每年贩来貂皮约1万余张,狐皮约6万余张,平机布约80万匹,粗布约40万匹,棉花约6000包,定油、河油约45000篓,荆油约35000篓,烧酒约4万篓,芝麻油约3万石,草油约2000篓,南丝约500驮,榆皮约3000驮,北丝约3万斤,串布约10万筒,江米约35?000石,夏布约20万匹,瓜子约1万石,腌肉约200车,绍兴茶约1万箱,松萝约2000驮,杂皮约3万余张,玉约5000斤,猪约50万口,羊约30万只。其中,仅香油一项,皇店每年的经销量就达约3万石(合400万斤)。由这张细目可见,皇店的总体规模之巨大实在让人咋舌。

皇店模式一开,至少造成三大恶果:一是皇帝经商,与民争利;二是所得暴利,不入国库;三是太监当权,成特权暴富阶层。史家均有定论,历朝太监乱政以东汉、唐和明代最为严重,清代学者赵翼就曾指出:“东汉及唐、明三代,宦官之祸最烈。”其中,明代太监不但严重干涉朝政,而且在经济上也最为富有。2001年,美国《华尔街日报》亚洲版评选1000年以来世界上最富有的50个人,正德年间的大太监刘瑾是入选的6个中国人之一,也是唯一的太监。他公开“拍卖”官职,很多官员要靠向京城富商举债才付得出行贿的钱,时称“京债”,他被籍没其家产时,“得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余两,元宝五百万锭又百余万两,宝石二斗,其他珠玉金银器皿无数”。

在明朝的历代皇帝中,最喜欢赚钱的是正德,不过论到经商能力之强的,则是他的孙子万历皇帝、明神宗朱翊钧(公元1563~1620年)。

这位皇帝是明朝十七帝中最独特的一人,他执政48年,是两千年帝制时期,执政时间很长的皇帝之一,而他创下的另外一个记录是,在长达27年的时间里,他把自己关在皇宫里拒绝接见大臣、不批一份奏章。而同时,他在聚敛财富上却从来没有空闲过,如历史学家孟森所说,“神宗怠于临政,却勇于敛财”。通过政府的正常渠道开辟财源,只能归户、工、兵等部控制,而万历的用意是想增加宫廷内库的收入,由自己直接支配,这就不能不委托内宫的太监进行,由此生出无穷患乱。民国学者王孝通在《中国商业史》中说,“明代弊政,无过万历之时”。

在工商政策上,万历做过几件事情,对民间打击最大。

首先是破坏盐政,动摇财政制度的根本。盐务专营是基本经济政策,历代都不敢在盐政上掉以轻心,特别是严禁权贵染指。可是到了万历年间,这个规矩也被败坏了,《明史·诸王》记载万历之子福王开盐店的故事。

福王朱常洵是万历最喜欢的三儿子,为了把他立为太子,万历与朝廷众臣常年对峙,后终因反对汹汹,而不得不把他分封到河南洛阳。万历为了补偿他,先是给了两万顷良田,然后把没收的前首辅张居正的家产给了他,接着又把江都到太平沿江的杂税以及四川的盐税、茶税也给了他。然而,福王还不满足,请求每年再给他1300引的淮盐,由他在洛阳设店销售,万历竟也爽快地答应了。河南地区原本吃的是河东盐,福王获得淮盐专营权后,下令河东盐一律不准销售,从而把运营上百年的盐政一举扰乱。河东盐销量锐减之后,与之挂钩的军需边饷也没有了着落。朝臣向万历上奏,希望改赐福王河东盐,而且最好不要与民争利,万历不准。

国营事业的权贵化是专制政体下的必然趋势,不过在万历之前,权贵大多以贪污、与盐商勾结等方式获利,到了“福王开盐店”便已是公然化公为私了。在这样的示范之下,各州府县衙门前的那个“皮场庙”便成为一个最最残酷而可笑的摆设了。

而所有这一切,还不是最恶劣的。

1597年前后,心思已经完全钻到钱眼儿里的万历干出了一件动摇国本的乱政之事,他向全国广派矿监、税使,从而惹下“矿税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