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股爷天下
14912200000028

第28章 1993~1995扼住虎狼之啸北京上位(3)

宝安装傻吃掉延中

证监会1992年10月成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颁布,上交所1993年9月4日宣布向国内法人机构开放A股交易,迎头撞上来的是宝延收购战。

延中实业是上海一家由街道企业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它最初的股本结构中,除有9%的发起人股外,其余91%的股份都是可流通的社会公众股。1985年1月,延中实业发行股票500万元,原计划个人股和法人股的比例为3∶2,但买股票人山人海昼夜排队,于是从法人股额度中又拿出一部分给个人,就成了现在这般流通股占大头的样子。而按规定,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国有股、法人股比重大的公司便成了硬硬的一坨,炒着玩玩可以,但真正想当家做主,就得找延中实业这样秀色可餐的“上海宝贝”。

无数大鳄鼓起眼睛,打磨利齿,寻摸着“上海宝贝”。

1993年9月30日中午闭市前,中国宝安集团上海分公司按规定发表声明,已持有延中实业5%以上股份。虽然此前十几天延中实业连拉阳线,股价已由9元涨至12元,但宝安集团的公告一出,犹如油桶砸在火锅上,下午一开市延中实业股价就从12元直冲19.99元,最后以15.68元收盘,日涨30.12%。其后延中实业股价狂涨,反正也没有涨跌停板,撒丫子奔吧,10月7日曾一度冲高至42.20元。

延中实业董事长周鑫荣不高兴,他说:“我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得知被收购的,宝安为什么不事先与延中沟通协商?”周鑫荣在新闻发布会上宣称,将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维护公司利益,还聘请香港公司作顾问,要“开辟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反收购路子”。

延中实业总经理秦国梁也提出三点质疑:

其一,9月29日,宝安上海分公司已持有延中实业股权4.56%,按照5%就要申报的规定,它只能再买0.5%。然而,9月30日集合竞价时,宝安上海分公司一笔就购进延中实业股票342万股,如此跳过了5%。按照《条例》,公告后必须2%、2%地分批购进,且每次都得公告,现在它一下子达到了16%,是否犯规?

其二,既然宝安上海分公司9月30日实际已购得479万余股,当日公告时为何只笼统地说“5%以上”,不具体讲明持股数?这是不是对市场的一种隐瞒和欺骗行为?

其三,据了解,宝安上海分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但这两天,它光买延中实业股票就用了6000多万元资金。国家明确规定,信贷资金、违章拆借资金不得用来买卖股票,不知宝安上海分公司买这么多股票的资金来自何处,是否有违反目前政策之嫌?

当年的宝安集团董事局证券委主任厉伟回忆说:

1993年8月,我和宝安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何彬调查上海的情况。在拜访上交所总经理尉文渊时谈起活跃市场的问题。我提出一个观点,现在的上市公司没有压力,认为上了市就一劳永逸了。我举了一个例子:日本人喜欢吃沙丁鱼,每次从远洋捕捞回来后发现大部分沙丁鱼都在途中死了。有一次,沙丁鱼中混有一条鲨鱼,为了生存,沙丁鱼不断地游动躲避鲨鱼,结果大部分都活下来了。证券市场要引进一些鲨鱼,上市公司才会有压力,证券市场才会有活力。

尉文渊听了后笑着问我们:“你们愿意来上海当鲨鱼吗?我昨天已签发了文件,允许法人开立账户、自由买卖股票。”并叫秘书拿文件来给我们看。

第二天,何彬就以宝安上海分公司的名义开立了法人账户。9月份,我们又到了上海,仔细研究每一步的操作细节。特别是《条例》中超过5%时的条文,我们认为这一时点应该以交割单为准,而交割单一般是在收市后才能收到,即在交易当日收市前无法确认收购股数。9月30日,收购战正式打响。上午11时,上交所通知宝安上海分公司所持延中实业股票已超过5%,立即停止买入。但直至国庆节过后得到交割单,才得知9月30日上午收购股数超过了延中实业总股数的16%。

这话可信吗?

1994年,宝安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何彬当选延中实业董事长。当时宝安集团选定收购延中实业,原因之一就是延中实业董事长年龄偏大,收购后易于重组董事会。重组后秦国梁继续担任延中实业总经理。“宝延风波”使延中实业在市场上大获其利,并直接触发了三年后延中实业控制爱使股份的动作,这一次的收购主角正是秦国梁——他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了侵略者,成为收购专家。近朱者赤,这算是变坏了还是学好了?

1993年10月23日,证监会宣布宝安上海分公司所获延中实业股权有效,但有违规行为,罚款100万元上交国库。证监会称:1993年9月29日,宝安上海分公司持有的延中实业股票比例为4.56%,在此之前,宝安上海分公司的关联企业宝安华阳保健用品公司和深圳龙岗宝灵电子灯饰公司在9月28日持有延中实业股票分别达到4.52%和1.57%。因此,9月29日,宝安大家庭共持有延中实业股票10.65%。9月30日中午前,宝安华阳和深圳龙岗宝灵抛出所持有的延中实业大部分股票,而宝安上海分公司却猛吸延中实业,到当日公告时,宝安大家庭已经持有延中17.07%的股票。

与宝安低廉的收购成本相比,罚100万元实在是毛毛雨,乐得多交点呢。延中实业当时的总股本数为3000万股,宝安购入的17.07%即512.1万股,9月30日中午前平均股价不高于12元,10月6日宝安再买入的2.73%即81.9万股,平均股价应在20元左右。这样,宝安购入19.8%的延中实业股票,其总认购成本不超过8000万元。

“宝延风波”给中国股民立起一个新的发财示范:绩优不要紧,只要有并购,如果没题材,咱就造一个。

万科盯申华?张国庆逐王石

在“宝延风波”后,紧接着就出现了“万申之争”,又是一个深圳公司杀到上海市场。

1993年10月,万科王石也盯上了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华)。申华的产业结构和万科很相似,申华的总股本才2700万元,它在浦东的地皮令人眼馋。此时,刚经历了“宝延风波”,申华感到可能随时会被恶意收购的危机,于是主动提出欢迎有实力的大股东进入,王石伸出了合作之手。

万科已不可能像宝安19.8%大幅持有延中实业那样去买进申华了,一是因为规矩已经非常明确,二来申华股价已在“宝延风波”中联动上涨,加大了收购成本。1993年10月25日起,万科开始买入申华,到11月10日上午发布持有申华股份已达5%的公告时,共持有申华135万股,均价29元,动用资金达4000万元。下午复牌后,申华股价一飞冲天最高达70.98元,当日盘中最大涨幅超过130%。

就此,万科以持股5%的第二大股东身份进入了申华。但万科此次似乎掉进了申华老总瞿建国设的局中,成了申华抬高自我、免遭恶意收购的道具和盾牌。在申华,万科没有话语权,一年后,即1994年9月,万科获利退出申华。

如果说“宝延风波”是中国股票市场第一次成功的灰色收购的话,那么“万申之争”就可以被称做是中国股票市场第一次失败的善意收购。

当王石瞄着申华时,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君安证券)老板张国庆也瞄着王石。1994年3月30日上午,张国庆来到王石的办公室,用5分钟告知:君安证券已经联络了部分万科股东,准备对万科的经营战略提不信任票,建议改组董事会,新闻发布会将在两个半小时后召开。

当时君安证券承销万科B股,成本在每股12元,结果推销不力,股票上市价每股只有9元,手中压了1000万股。按王石的揣测,张国庆此次袭击万科,就是为了炒作改组新闻,拉抬股价,然后乘机出货减亏。

这是中国企业史上,承销商与管理层的第一次直接对抗,被称为“君安事件”。

王石亦非等闲之辈,他当即动用一切关系和手段,先是稳住一部分参与倡议的股东,然后向深交所提出紧急恳请,以“防止人为操纵股价异动”为由,要求停牌万科。在之后的几天,张国庆与王石各施伎俩,隔空交战,股票硬是被停牌了4天。王石还查出,君安证券高层暗中建老鼠仓,总计购买了2000万元的万科股票,想通过炒作套利。

这一发现让君安证券发难的正当性受到质疑。最终,证监会站到了王石一边。张国庆见大势已去,只好向证监会的南下代表承诺:“既然你们发话了,就是一盘臭狗屎让我吃,我也把它咽下去。”

张国庆性子急,容不得当了大股东再谋王石,直接就挑拨大股东换帅,这需要一代风骚之才。

【存档】苏三山造假收购玩弄媒体

湖南省某县物资局的干部李定兴是个天才,看着“宝延风波”在一旁冷笑。人家是真收购,咱就闹个假的。1993年5月上旬,李定兴携公款100万元杀奔深圳,10月7日、8日分别以7.85元和7.60元的价格共买进15万股苏三山股票(江苏省昆山市三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定兴还透支1000万元买进31万股其他股票。买是买下了,可接着就被套住了。

这不要紧,因为李定兴是个天才。1993年11月2日,李定兴在北海市街头刻了一枚正大置业公司的印章,然后回到湖南株洲。11月5日,李定兴在株洲县邮电局向《深圳特区报》和海南《特区证券报》发了篇稿子,说正大置业已收购250.33万股苏三山股票,占总股本的5%。半小时后,这位正大置业的“老板”又给两家报社打电话,问是否收到传真件。

李定兴把信写得入情入理:“到11月5日下午3时30分,在5个交易网点统计,北海正大置业共收购(苏)三山股票250.33万股,占该公司流通股的5.006%。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47条规定,达到5%的比例必须公布,所以,请求《特区证券报》向社会公布此举。以上数据我们已报中国证监委、深圳证交所,同时,已去函给昆山三山实业有限公司。公告发布后,我们将按规定程序继续收购该公司的股票。以后收购增加的数量我们会随时报告给你们。不希望我们成为第二个宝安公司,再受处罚。”

确实,李定兴与海南《特区证券报》没有钱稿交易,但报人是太天真了,受了天才的骗,第二天11月6日就把李定兴的稿子登了出来。

11月8日星期一一开市可不得了,苏三山股票嗖嗖地往上蹿,从开盘价8.3元最高涨至11.5元,上涨40%,当天成交2000多万股。在11.4元时,李定兴抛掉了一小部分苏三山股票共9500股,赚29450元。李定兴还指望苏三山股票再接再厉往上走,没舍得多抛。

苏三山股票的异动引起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警觉,分别在8日和9日发表声明,于是苏三山股价急跌。李先生也急了,急忙在9.4元的价位上把剩余的140500股苏三山股票全抛了,赚了15万元。

李定兴是赚了,但全国股民在苏三山股票上损失了2000万元,套牢1.2亿元。1993年11月23日,李定兴被拿下。发现李定兴踪迹的是传真机,当时李定兴发稿件给《特区证券报》的8641型传真机全国只有4台,其中有1台在株洲。

李定兴最后以什么罪名判了多少年徒刑?多年后竟查不到。此前,1993年8月15日国务院证券委颁布《禁止证券欺诈的暂行办法》。但这法规不完善,以致无法严惩李先生这等公开“抢劫”的坏人。

“苏三山事件”还有些延续的故事。1993年11月8日下午2时38分,贵州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收到收购苏三山的假消息后,就在交易大厅里的黑板上用粉笔把这条消息公布了。到9日上午9时22分,买入成交量近200万股,成交价位多在11元以上。出事后,股民不干了,说贵州证券公司误导股民,要求赔偿。好个贵州证券公司,好汉做事好汉当。11月12日上午,贵州证券公司发布了公告,决定以11月9日上午9时22分的成交价买进苏三山股票,让同志们先走,我来套牢。

与此对照,长沙的股民则没有这么好的运气,长沙券商不想无私奉献。一年后,1994年12月,长沙两位大户告湖南信托投资公司和其开设的湖南财信证券上市证券交易部提供苏三山股票的虚假消息,使两人损失27540.96元。

长沙市南区人民法院没有给两位股民撑腰,它们认为,券商虽然传播了苏三山股票的虚假消息,但主观上无故意过错,客观上未实施欺诈行为,不应承担其风险赔偿,股民作出购买或抛出股票之抉择,其风险与赢利应当自己负责。

这看不见摸不着的虚假信息,害得多少人破了财。所以大家明白了,为什么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这位老谋深算的先生总是想尽办法把自己的话说得模棱两可,让大家听不懂——这样,万一有股民请他吃官司,他可以作100种对自己有利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