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个早上,朱小懒都在屋里东摸摸,西搞搞,一刻不能安静下来,而她的战绩累累也是非一般常人所能做到的。
李安西一走,她就直奔书房去,昨天经过的时候,看到里面有很多古董似的玩物,她早就好奇想进来看看啦。来到书房,环顾着四周陈列摆放,不过她实在对这些死物不感兴趣,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让她打破了两个看似珍贵的花瓶。随之花瓶的怦然坠地,她的小心肝也是扑通扑通地悬个不停。清理完现场之后连忙逃之夭夭。
实在是没什么好做的,她只好跑去客厅看电视。谁知电视台被她翻遍了两次,都找不到一个能入她眼的台,气得她一火把摇控器随手猛扔出去。那摇控器也好死不死的偏偏中意那张茶几,茶几上的玻璃被砸出几道深痕,可怜那摇控器也好不到哪里,坠毁在地上,寿终正寝,只不过死得如此惨烈,碎尸万段。
朱小懒可真不是普通的破坏大王啊!
“我在发什么神经啊,犯脑抽也不能这样啊!”她一个劲的责备自已,粉拳使劲地朝头上砸来。正在她焦虑忐忑,踱步不安的时候,也不知道犯什么抽的横来一踢,玉腿重重地踢在茶几的脚跟上,那脚跟是铁来的。
“哎呀!妈妈呀!”朱小懒在客厅里啕嚎大叫,泪水瞬时如黄河泛滥般一发不可收拾,此时心里的苦只有她自已知道,是不足以外人道,这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
她蹲下身子揉揉发疼的脚,死死地咬住下唇,不让发出一点声响,因为她丢不起这个脸,只能暗自叫衰。不过,真的真的好痛啊,娇俏的小脸因疼痛而扭曲了。
过些时间,脚上的疼痛稍稍隐退了些,这时小懒站了起来,看来这个地方天生跟她犯冲,与其在这里受罪,还不如出去溜哒溜哒,说不定还可以看到帅哥呢。一想到这里,心里就是一阵欢喜,脚上的疼痛随之被帅哥的俊颜所取代。连忙跑到房间里拿包包,准备出门时,她还不忘好好地清理完现场,所谓偷吃要学会抹嘴,这才是小偷的高境界,朱小懒正准备朝这个方向发展,成为新时代的绝色神偷。
朱小懒春风得意,大摇大摆地晃晃悠悠的走在大街上。胸无大志的她,生平有四大爱好:帅哥、逛街、吃饭、睡觉,可见逛街是她生活的四分之一。不管是成群结队的打闹,还是一个人的独游,都是那样的畅快,反正不管怎样,只要走在大街上,看着热闹的人群,熙攘的街道,都能让她兴奋许久,所有的不快统统抛着脑后。
逛街最爽的就是一边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一边啃着香喷的美食,那才是精髓、美妙之处。虽然妈妈老是说她这样没有一点女孩子样,但她依然不改本性,每次逛街都是吃遍一整条街的小吃才罢休。因此她特别讨厌那些看到美味食物想吃而又在故做矜持女人,特做作,特恶心。想吃就吃呗,何必在意那此异样眼光来委屈自已呢?真是活受罪。
她朱小懒可是决不会跟自已过不去的,人生在世需尽欢,莫待无花空折枝的悲哀,这样人生又有啥意思啊!她可是有一个伟大的理想就是轰轰烈烈、潇洒一生游!
朱小懒可是很有志气滴!呵呵……一个人在傻冒似的憨笑着。
走到一家专卖店,小懒突然猛踩刹车停了下来,自然反应,抬头一瞥:阿迪达思!哇噻,这是她最喜欢的品牌运动服了,只是太贵了一直没敢买。进去看看吧,反正又不要钱的,不看白不看。
心动不如行动,想完一脚便迈了进去。
浏列着前眼陈列的衣服,朱小懒的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脸几乎贴进去看了,只是那贵得要命的价格让她望得却步。
一颗心都挂在衣服上的小懒根本没有注意看前面的路,直到身子撞到一块不明物,脚下踩着硬邦邦的东西,本能告诉她:糟糕啦!
倾刻间抬眸,仰视对上一个有着一头鲜红抢眼头发的少年正怒视着她,双眼迸出熊熊燃烧着的烈火仿佛要将她喷射炸干。
朱小懒心惊胆颤,踌躇不安,但她偏偏是刀刃上的死鸭子嘴硬不服输,愣是瞪了回去。
看着怒火相视的两个人,售货员都聚缩一团,等待她们的是一场战争的爆发。
售货员们全都屏住呼吸,聚视着眼前一男一女。从他们相互瞪视的视线中迸发出灼人四射的火光中,就可以想象出战况是多么的激烈。大家都不敢上前去,生怕一不小心触到导火线,战争大爆发那可是很惨烈的啊。
互视许久之后,红毛小子嚣张地开口骂道:“你他妈的没长眼睛啊,不会走路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简直是找死。”
好嚣张,好可恶的臭小子,朱小懒简直气爆了肺,怒火在心中燎攀。他奶奶的,姑奶奶不发火,他当我是软柿子啊,这样被人欺负,她还用得着出来混。
“靠!你还恶人先告状啊。光看你我的身高就知道谁是谁非啦。”朱小懒也不是好欺负的料,她做人有一个宗旨:得罪她的人,十倍奉还!
“切!这跟身高有什么关系啊,明明就是你先撞到我,然后又踩了我的脚,现在还敢在这里叫嚣。”红毛小子怒火高涨,额角青筋暴突,那双喷火的眼神中,足已将她吞噬。
小懒白了一眼嗤笑道:“你是猪吗?狗眼看人低这句话没听说过吗?呵,怪不得人家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比猪还笨。”要论骂功,朱小懒敢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就算有人敢认第一,也将会在朱小懒的骂功之下,气血攻心,连他爸姓啥名啥都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