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半世浮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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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被盗经历

每天打开网页,都能看到有关盗窃的新闻。不但盗窃钱物,居然还有盗窃孩子的!我每当看到有孩子失踪的新闻,我都为自己出生在60年代而感到庆幸。我5岁就独自待在家里了,如果有偷孩子的,我要被偷多少次?那时候不但没有偷孩子的,其它东西好像也没有人偷。谁要是有事需要短时间离家外出,基本都不要锁门的。有的人家根本就没有锁!不过话说回来,那时也确实没有什么好偷的东西。一般家庭除了破衣滥裳也就是数量极少的一些米、油之类的了,再加上一些锅碗瓢勺和坛坛罐罐,就是全部家当了!

从我走上社会开始,被盗就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我到目前为止,一共被盗过4次。

第一次(也是我最沉痛最难忘的一次)是我刚毕业后离家闯荡时在车站候车。我当时很小心的把贵重物品(十几元钱、几十斤全国通用粮票、毕业证书和毕业纪念册)放在一个小包里,然后把这小包放在一个装着衣服的大包中间背在肩上。小偷居然用刀划破大包将小包偷走了(不得不佩服小偷的判断能力和盗窃技术)。丢失的物品中,钱和粮票固然重要,但是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毕业证书和毕业纪念册。毕业证书无法补,导致我后来继续求学和工作困难重重(直到后来成人再教育放宽了入学条件,可以凭证明入学,我才有了继续求学的机会,圆了我的大学梦)。毕业纪念册的丢失,更是我终生的遗憾(所有同学、校友的照片和留言及通讯地址都在里面)。现在每每想起来,我还是心痛不已,以至于我对那个城市都产生痛恨,发誓再也不去那个城市。有经过该城市的旅途时,我宁可绕道,也绝不经过。

其它三次都发生在北京。其中一次发生在公交车上,另两次是在家里(夜里被入室盗窃)。这三次都是钱包被盗,里面现金都不算多(最多的一次也就1200多元),可是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里面。没有身份证就补办不了银行卡。补办身份证必须要回原籍办理,而且还有一个月的等候期(第一次补办身份证等了三个月)。这几次被盗,都使我的生活秩序受到严重的破坏。

小偷作为三教九流中的一种,本是可以接受他们存在的。他们大都为生活所逼。相信没有人会主动愿意去做小偷。然而,‘盗亦有道’,在盗取现金和有价值的东西之余,是不是应该对其它东西手下留情或伺机归还(无意中一同盗走的)?有些东西对小偷来说一文不值,但是对别人来说可能是价值连城,甚至可能牵涉身家性命(比如:不可替补的重要文件、巨额票据等)。如果盗取的物品中包含这类东西又不设法归还,那就是罪不可恕了。

经常看到网友评论说:抓住小偷就剁手指、割鼻子、割耳朵等等。我认为这样做都很残忍,并不可取。最好的办法就是抓住小偷后一律判处无期徒刑而且不可以减刑!如果每个被抓住的小偷都被终身监禁,我相信总有一天会真正做到天下无贼!

路不失遗、夜不闭户的太平盛世还能再次呈现吗?